“十年曝光”中央美术学院与中国当代影像

  • >展览时间:2010-11-19 - 2010-12-10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开幕时间:2010-11-19 10:00
  • >联合主办: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策展人: 姜节泓
  • >项目指导: 谭平 徐冰 王璜生 王敏 马刚
  • >项目统筹: 王川

展览详情

展览时间:2010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    
展览开幕:2010年11月19日10:00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研讨会:2010年11月19日13:00-17:00    
策展人:姜节泓    
项目指导:谭平、徐冰、王璜生、王敏、马刚    
项目统筹:王川    


今天,摄影已经成为当代艺术和设计实践中无可替代的重要语言,特别是当数码时代降临之后,影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记录、揭示和改变着我们每天生活中的现实。中央美术学院,作为中国首屈一指的艺术教育机构,早在上个世纪末就将视野拓展到了当代设计教育领域,以及针对以摄影影像为代表的新型视觉媒介的艺术教育探索。成立于2000年的摄影专业,历经十年的努力,凭借前沿的艺术视野和教育理念,先进科学的学术构架,中央美术学院的影像教育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教育成果,逐渐成为国内影像教育的崭新标尺,并且正在跻身于国际一流的影像教育机构之行列。    
以《十年曝光》为主题的大型当代影像研究计划是中央美术学院基于对十年来的影像艺术教育实践历程的全面回顾梳理,在当代艺术、视觉文化和摄影教育的语境下,探讨处在中国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剧变中的当代影像的意义。    
此次大型研究和展示计划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联合主办。展览部分由三个学术展览——“没有记忆的时代:当代影像在中国”、“我变故我在:中央美术学院新人展”、和“摄影教学十年历程文献展”共同组成。大展将于2010年11月19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隆重开幕,届时将展出中国当代影像界包括重要艺术家和新锐在内共30余位的百余件新近影像与装置作品;展览同时以文献、图片、录像、实物、手记等不同媒介对中央美院的影像教育历程进行多元展示和探讨。同期还将推出由姜节泓编写的学术研究书著《十年曝光》,计360页、七万余字并200多彩图。展览和书籍出版不仅仅为了吸引包括摄影师、艺术家、艺术教育者和学者在内的专业人士来参与探讨,同时也面向更广阔的受众群,特别是在艺术、设计和视觉文化领域中学习的学生。此研究计划受伯明翰艺术与设计学院中国视觉艺术中心支持,并与顶级品牌、生产商、媒体和出版机构强强联手,共同完成对研究成果的立体宣传和推广。    

潘公凯 

 
“没有记忆的时代”艺术家(以姓氏字音为序):
胡介鸣、黄雅 、蒋志、金江波、 林彤、刘韡、刘铮、马刚、缪晓春、邱志杰、邱黯雄、邵译农和慕辰、王川、王龙江、王庆松、杨福东、姚璐、张大力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深度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象中国那样发生着如此疾速的发展和变迁,影响着十几亿人。只有当变化成为一种日常经验的时候,我们才能认知“眼见之实”的无力,发现影像真正的能量源泉,并重新在艺术思考、视觉想像与记忆之间搭建桥梁。  
中国的建设不止于修缮,而是一场推倒重来的革命,以新替旧,不露蛛丝马迹。记忆通常可以发生并附着于某个物理空间,等待它们主人的归来而复苏。而当家园不再,摄影便是记忆的一种妥协,尽管只是一个压扁的、静滞的现实。如果照片可以给我们的是“一种对过去的不真实的拥有”的话,那么,当代中国稍纵即逝的“现在”不断敦促着摄影去捕捉和再释那种“不真实”。同时,数码技术延伸了摄影的艺术性实践和批评性思考,成了艺术家们手中的又一件法宝,好叫他们在城市剧变的胜利和挣扎中游刃有余,反思日常的“非现实”性,重访并创造着我们的记忆。  
摄影从来就不是记忆。面对中国城市环境的演变和转换,我们的生活充满着兴奋与焦虑:什么即将发生?什么已然逝去?尽管我们的日常被寄存于照片或屏幕的影像团团围住——大的小的、动的静的,摄影既无能挽留一个真实生活中流畅延绵的现实,也不能替代我们真正的记忆。然而,当它与当代中国相遇的时候,总能在巨变中获得不同凡响的能量,并随即释放出来成为一种创造力,来回应和描绘我们眼前这个不确定的现实,还有这个短暂的世界。

姜节弘 

 


“我变故我在”艺术家 (以姓氏字音为序):    
常羽辰、车快、陈曼、陈艳、迟鹏、焦延峰、匡达、冷文、柳迪、刘韧、刘晓芳、许恒、于筱、宗宁    

“我变故我在”,显然是假借了十七世纪法国学者笛卡儿的经典哲语——“我思故我在”。在笛卡儿的语境中,“我”无法否认自己的存在,因为“我”的否认与怀疑的本身已经验证了“我”之存在;那么,在这里,“我”的“变化”不是覆盖、替代或否认了原先的“我”,而恰恰彰显了一个本质的“我”,及其在当下的一种存在状态和形式。这种存在更加强调了“我”在的种种变化,特别是在后摄影时代中,数码技术造就了人们在性别、年龄、种族、政治、和文化上的个体形象的多元性,并得以重建其背后的价值取向,以及一种全新的社会人际关系。  
我们生活在一个怎样变化的现实中,我们又如何随着现实的变化而变化?我们的变化是被动地为了迎合这个变化的现实,还是这个变化的现实的根源?变化是一种力量,孕育在年轻的土壤里。在今日中国,变化中的成长充满了新鲜机遇、激情和想像。同时,生活就象是一座不断更替格局的庞大迷宫——让人难以把握自己的身份和位置,时刻在希望与失望之中徘徊。变化的迷宫不再是冒险,而是日常作息。在这个作息时间里,我们只有通过变化来坚信自己的存在,随时等待那一缕阳光的再次出现——来自又一个新的出路的召唤。  

姜节弘 

 

“十年曝光”影像展策展人姜节泓专访

姚璐:摄影中的传统与现代

王川:十年·曝光  

王璜生: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影像的收藏保存系统

谭平:摄影在美院

展览前言

自法国人路易·达盖尔(Louis J. M. Daguerre, 1787-1851)在1839年公布发明了用光线构成图像的摄影术,至今摄影的发展已有170多年的历史。当我们将影像作为一个文化来看待时,那就意味着影像已经成为人类文明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份。在现实生活和当代艺术中,影像积极参与构建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图像世界,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发生了深入广泛的影响,是我们每天无法回避的“必视之物”。

作为图像的影像进入当代艺术,表明我们无法回避影像的“艺术身份”问题,即影像何以成为艺术,影像在当代艺术中的位置,它对当代艺术的影响等。这里所说的“影像”,主要指由摄影、电视、电影、数码成像、电脑绘画、网络影像所形成的复制性影像世界。它们与艺术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们以自身的创作与成品进入当代艺术;另一方面,它们作为一种视觉资源和技术手段为当代艺术家所借鉴和挪用,成为绘画、雕塑、录相、装置等艺术样式的图像来源或技术与视觉的结构因素。

在某种意义上,21世纪将是一个“后形象时代”,我们将进入一个后手工技艺的时代,大量凭借机械、电子等工业与高科技手段创作的复制性艺术不断涌现。作为复制性艺术的影像艺术对传统的绘画艺术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它于当代人的视觉观看和精神生活方式会产生哪些影响?更进一步,影像艺术在我们的高等美术教育学科结构中处于什么位置,它与传统的造型艺术学科有哪些互动的可能性?这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

今天,摄影已经成为当代艺术和设计实践中无可替代的重要语言,特别是由于数码技术的迅速发展,影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记录、揭示和改变着我们每天的生活,影像来自现实并且塑造现实。

中央美术学院作为中国最重要的艺术教育机构,早在上个世纪末就将视野拓展到了以摄影为代表的新型视觉媒介的艺术教育探索。1998年,中央美院与澳大利亚格理菲斯大学昆士兰艺术学院联合举办“视觉艺术(摄影)硕士研究生班”,2001年正式开始本科教学,2007年正式设为本科专业。历经十年的努力,得益于中央美院深厚的学术积淀和活跃的学术氛围,凭借前沿的艺术视野和教育理念,先进的学术构架,中央美术学院的影像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已经成为国内影像教育的重要基地。

新世纪初,中央美术学院抓住中国高等教育正在经­历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进行学科调整。中央美院由原­来单一的、以造型艺术学科为主的美术学院迅速转化成为学科齐备的综合性美术院校,形成了造型、设计、建筑、人文等学科群相互支撑、相互影响的现代形态美术教育学科结构。这一学科结构的建立,反映了我院在传统造型学科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寻找新的学术生长点的积极探索,使我院在建构新世纪中国特色的美术教育体系中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影像教育及其所在的设计学科群对中央美院的整体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以《十年曝光》为主题的大型当代影像研究计划是中央美术学院基于对十年来的影像艺术教育实践历程的全面回顾梳理,在当代艺术、视觉文化和摄影教育的语境下,探讨处在中国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剧变中的当代影像的意义。

此次大型研究和展示计划由三个学术展览——“没有记忆的时代:当代影像在中国”、“我变故我在:中央美术学院新人展”和“摄影教学十年历程文献展”共同组成。展出中国当代影像界包括重要艺术家和新锐在内共30余位的百余件新近影像与装置作品。“当代影像在中国”反映了中国当代影像艺术的前沿发展,而“中央美院新人展”则展示了中央美院的影像教育理念与青年摄影家的新颖创意。“摄影教学十年历程文献展”则以文献、图片、录像、实物、手记等多种媒介对中央美院的影像教育历程进行展示和探讨。这三个展览共同构建了一个互文性的对话语境,有助于我们全面地了解中国当代影像艺术的内在结构与整体面貌。展览和相关书籍的出版不仅面向摄影师、艺术家、艺术教育者和学者等专业人士,同时也面向更广阔的受众群,特别是在艺术、设计和视觉文化领域中学习的学生。

新世纪以来中国艺术界最迫切的任务是寻求和开拓中国艺术未来发展的自主空间。我们生存在一个国际化的环境当中,这个国际化的环境是以欧美主流为主导的环境,西方的价值框架,西方的现代性结构主导着整个世界的发展方向。自主空间需要我们去寻找、拓展和建构。因此我们要在西方主导的模式和方向之外,创造性地寻找自己的发展道路。这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问题。理论问题的关键是要建构中国现代性的自我认证;实践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建立我们自己的艺术语言体系和生活情感表达方式,具体实施从创作思想到教学思想的一整套改革措施。

感谢为本次展览做出巨大努力的策展人姜节泓博士,感谢所有为这个大型展览做出努力和贡献的机构、艺术家与工作人员。

潘公凯

序二

今年,在西班牙的巴塞罗纳有幸观看到了瑞士女艺术家Pipilotti Rist 的作品,颇有触动。有一件影像作品:从空中垂挂下来的树枝被做成一个天秤似的横杆,两端各系一质量完全不同的物件。一边是沉重的金属球,另一边是轻薄的涤纶片,这样两件重量在人的感知习惯上完全失衡的物体。然而,当金属球体的孔穴中投射出的影像落在涤纶片后,虚拟的影像与实在的物体之间瞬间形成一种新的平衡,使得单薄的涤纶片变得丰富而有分量。这大概就是 —— 影像的力量。

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四零年代初的摄影诞生起,该媒介就力求捕捉目力所及的尽可能多地记录客体,随着时代的推移,影像技术的快速而丰富的发展,与之相对应的绘画却在速度、便捷、自由、精准性上难以匹敌。照片如同是时间与空间的切片,可以最准确直接地呈现情感、记录历史,当然更重要的是在这些影像的背后还可以藏匿不浅的内涵,赋予敏感的瞬间与精微的细节于质感与张力。

摄影不是没有灵魂的机械复制。我们发现,由于种种主客观的因素,摄影不可能就同一事物拍出两张百分之百相同的图像,由此使得摄影同样具有艺术特质,同样可以是对个体感知的一种呈现。摄影家Robert Frank 说过:我总是试图通过表象去观察内里,以求真实。然而,除了表象,没有什么是真实的。就连表象也总是在不断变化的。

世界充满着变化。

近三十年来,中国在各个领域都有着巨大的变化与发展。中央美术学院的摄影专业也不例外,该专业自建立之初起,就在变化中前行。上个世纪初它诞生在版画系,之后成长于设计学院。在十年的成长历程中,从传统的静态摄影到现代的数字动态影像;从艺术摄影到商业设计,无论从造型的大背景中诞生还是在设计学院的深入拓展,它一直都在多变的格局中努力确立自己的教学定位与多元的角色。正是由于摄影专业的特殊性,该专业已然成为艺术教育多学科领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链接点。这种链接使得我们在新的形势下对艺术教育有更新的认识,从而促进艺术教育发生质的改变与升华,由此学院在新时期出现了新人辈出、成果卓著的局面。

好的影像作品可以改变观者的认知与意识,使陌生的事物得以亲和,熟识的环境变得疏离。正如一个好的艺术家需要提出问题与给人带来新意,就像Pipilotti Rist 作品中投射出的那束奇异的光,我以为那不是一束简单的影像之光,那里折射着艺术家思想的质量。我想把那个透射光束的金属球比作教育的平台,从那里被投放出来的光束好比一个有品质的新人,学校与新人虽然质感、形态与体量完全不同,却在他们都曾创造的辉煌的瞬间中得到的是一种被相互映衬着、互动着的平衡。

谭平

自法国人路易·达盖尔(Louis J. M. Daguerre, 1787-1851)在1839年公布发明了用光线构成图像的摄影术,至今摄影的发展已有170多年的历史。当我们将影像作为一个文化来看待时,那就意味着影像已经成为人类文明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份。在现实生活和当代艺术中,影像积极参与构建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图像世界,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发生了深入广泛的影响,是我们每天无法回避的“必视之物”。

作为图像的影像进入当代艺术,表明我们无法回避影像的“艺术身份”问题,即影像何以成为艺术,影像在当代艺术中的位置,它对当代艺术的影响等。这里所说的“影像”,主要指由摄影、电视、电影、数码成像、电脑绘画、网络影像所形成的复制性影像世界。它们与艺术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们以自身的创作与成品进入当代艺术;另一方面,它们作为一种视觉资源和技术手段为当代艺术家所借鉴和挪用,成为绘画、雕塑、录相、装置等艺术样式的图像来源或技术与视觉的结构因素。

在某种意义上,21世纪将是一个“后形象时代”,我们将进入一个后手工技艺的时代,大量凭借机械、电子等工业与高科技手段创作的复制性艺术不断涌现。作为复制性艺术的影像艺术对传统的绘画艺术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它于当代人的视觉观看和精神生活方式会产生哪些影响?更进一步,影像艺术在我们的高等美术教育学科结构中处于什么位置,它与传统的造型艺术学科有哪些互动的可能性?这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

今天,摄影已经成为当代艺术和设计实践中无可替代的重要语言,特别是由于数码技术的迅速发展,影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记录、揭示和改变着我们每天的生活,影像来自现实并且塑造现实。

中央美术学院作为中国最重要的艺术教育机构,早在上个世纪末就将视野拓展到了以摄影为代表的新型视觉媒介的艺术教育探索。1998年,中央美院与澳大利亚格理菲斯大学昆士兰艺术学院联合举办“视觉艺术(摄影)硕士研究生班”,2001年正式开始本科教学,2007年正式设为本科专业。历经十年的努力,得益于中央美院深厚的学术积淀和活跃的学术氛围,凭借前沿的艺术视野和教育理念,先进的学术构架,中央美术学院的影像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已经成为国内影像教育的重要基地。

新世纪初,中央美术学院抓住中国高等教育正在经­历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进行学科调整。中央美院由原­来单一的、以造型艺术学科为主的美术学院迅速转化成为学科齐备的综合性美术院校,形成了造型、设计、建筑、人文等学科群相互支撑、相互影响的现代形态美术教育学科结构。这一学科结构的建立,反映了我院在传统造型学科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寻找新的学术生长点的积极探索,使我院在建构新世纪中国特色的美术教育体系中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影像教育及其所在的设计学科群对中央美院的整体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以《十年曝光》为主题的大型当代影像研究计划是中央美术学院基于对十年来的影像艺术教育实践历程的全面回顾梳理,在当代艺术、视觉文化和摄影教育的语境下,探讨处在中国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剧变中的当代影像的意义。

此次大型研究和展示计划由三个学术展览——“没有记忆的时代:当代影像在中国”、“我变故我在:中央美术学院新人展”和“摄影教学十年历程文献展”共同组成。展出中国当代影像界包括重要艺术家和新锐在内共30余位的百余件新近影像与装置作品。“当代影像在中国”反映了中国当代影像艺术的前沿发展,而“中央美院新人展”则展示了中央美院的影像教育理念与青年摄影家的新颖创意。“摄影教学十年历程文献展”则以文献、图片、录像、实物、手记等多种媒介对中央美院的影像教育历程进行展示和探讨。这三个展览共同构建了一个互文性的对话语境,有助于我们全面地了解中国当代影像艺术的内在结构与整体面貌。展览和相关书籍的出版不仅面向摄影师、艺术家、艺术教育者和学者等专业人士,同时也面向更广阔的受众群,特别是在艺术、设计和视觉文化领域中学习的学生。

新世纪以来中国艺术界最迫切的任务是寻求和开拓中国艺术未来发展的自主空间。我们生存在一个国际化的环境当中,这个国际化的环境是以欧美主流为主导的环境,西方的价值框架,西方的现代性结构主导着整个世界的发展方向。自主空间需要我们去寻找、拓展和建构。因此我们要在西方主导的模式和方向之外,创造性地寻找自己的发展道路。这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问题。理论问题的关键是要建构中国现代性的自我认证;实践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建立我们自己的艺术语言体系和生活情感表达方式,具体实施从创作思想到教学思想的一整套改革措施。

感谢为本次展览做出巨大努力的策展人姜节泓博士,感谢所有为这个大型展览做出努力和贡献的机构、艺术家与工作人员。

潘公凯

序二

今年,在西班牙的巴塞罗纳有幸观看到了瑞士女艺术家Pipilotti Rist 的作品,颇有触动。有一件影像作品:从空中垂挂下来的树枝被做成一个天秤似的横杆,两端各系一质量完全不同的物件。一边是沉重的金属球,另一边是轻薄的涤纶片,这样两件重量在人的感知习惯上完全失衡的物体。然而,当金属球体的孔穴中投射出的影像落在涤纶片后,虚拟的影像与实在的物体之间瞬间形成一种新的平衡,使得单薄的涤纶片变得丰富而有分量。这大概就是 —— 影像的力量。

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四零年代初的摄影诞生起,该媒介就力求捕捉目力所及的尽可能多地记录客体,随着时代的推移,影像技术的快速而丰富的发展,与之相对应的绘画却在速度、便捷、自由、精准性上难以匹敌。照片如同是时间与空间的切片,可以最准确直接地呈现情感、记录历史,当然更重要的是在这些影像的背后还可以藏匿不浅的内涵,赋予敏感的瞬间与精微的细节于质感与张力。

摄影不是没有灵魂的机械复制。我们发现,由于种种主客观的因素,摄影不可能就同一事物拍出两张百分之百相同的图像,由此使得摄影同样具有艺术特质,同样可以是对个体感知的一种呈现。摄影家Robert Frank 说过:我总是试图通过表象去观察内里,以求真实。然而,除了表象,没有什么是真实的。就连表象也总是在不断变化的。

世界充满着变化。

近三十年来,中国在各个领域都有着巨大的变化与发展。中央美术学院的摄影专业也不例外,该专业自建立之初起,就在变化中前行。上个世纪初它诞生在版画系,之后成长于设计学院。在十年的成长历程中,从传统的静态摄影到现代的数字动态影像;从艺术摄影到商业设计,无论从造型的大背景中诞生还是在设计学院的深入拓展,它一直都在多变的格局中努力确立自己的教学定位与多元的角色。正是由于摄影专业的特殊性,该专业已然成为艺术教育多学科领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链接点。这种链接使得我们在新的形势下对艺术教育有更新的认识,从而促进艺术教育发生质的改变与升华,由此学院在新时期出现了新人辈出、成果卓著的局面。

好的影像作品可以改变观者的认知与意识,使陌生的事物得以亲和,熟识的环境变得疏离。正如一个好的艺术家需要提出问题与给人带来新意,就像Pipilotti Rist 作品中投射出的那束奇异的光,我以为那不是一束简单的影像之光,那里折射着艺术家思想的质量。我想把那个透射光束的金属球比作教育的平台,从那里被投放出来的光束好比一个有品质的新人,学校与新人虽然质感、形态与体量完全不同,却在他们都曾创造的辉煌的瞬间中得到的是一种被相互映衬着、互动着的平衡。

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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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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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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