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CAFAM泛主题展:超有机/一个独特研究视角和实验

  • >展览时间:2011-09-20 - 2011-10-30
  • >开幕时间:
  • >学术总顾问: 潘公凯
  • >学术指导: 徐冰
  • >策展委员会: 王璜生 皮 力 郭晓彦 王春辰
  • >学术研讨主持: 汪民安
  • >展览主办: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协办单位: 广东时代美术馆 北京邦文当代艺术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对外艺术展览有限公司
  • >学术支持: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 >赞 助: 时代地产
  • >支 持: 中央编译出版社 现代传播集团 东疆湾繁星之夜红酒艺术会馆现代传播集团 雅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民生现代美术馆 北京捷佳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唐人当代艺术中心 北京星空间璀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合作伙伴 : 北京德国文化中心·歌德学院(中国) 比利时驻华大使馆 比利时实验艺术平台 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学

展览详情

展览时间: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10月30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学术总顾问:潘公凯
学术指导:徐  冰
策展委员会:王璜生、皮  力、郭晓彦、王春辰
学术研讨主持:汪民安
展览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协办单位:广东时代美术馆、北京邦文当代艺术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对外艺术展览有限公司
学术支持: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赞    助:时代地产
支    持:中央编译出版社、现代传播集团、东疆湾繁星之夜红酒艺术会馆现代传播集团、雅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民生现代美术馆、北京捷佳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唐人当代艺术中心、北京星空间璀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合作伙伴 :北京德国文化中心·歌德学院(中国)、比利时驻华大使馆、比利时实验艺术平台、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学


一、关于“CAFAM泛主题展”

CAFAM是中央美术学院缩写CAFA,加上美术馆的Museum的M合并而成,“CAFAM泛主题展”全称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泛主题展”,简称“CAFAM展”,英文名“CAFAM Biennale”,计划每两年举办一届。

“CAFAM泛主题展”参照国际通行“双年展”的架构、机制及特质,立足于开阔的当代文化视野,以中国文化情境及中央美术学院学术平台为依托,探索艺术策展及展览呈现的方法论和文化性,深入于历史和人文的问题探询,而突出于当代艺术的创造力和精神品质,切入艺术对历史及当代社会的前沿文化思考、研究和展示,构建一个以“学院文化精神”为出发点的国际学术研究和艺术对话的平台。

每一届的“CAFAM泛主题展”将提出或涉及相关前沿文化学术专题,邀请国内国际学者、艺术家、策展人共同参与,包括策展、研究项目、研讨会、展示、出版等,同时,将鼓励广大高校学生、社区公众参与和互动,以共同实践一种文化活动。

二、关于“超有机-CAFAM泛主题展2011”

“超有机”主题意在探讨人类对物质欲望(或去欲望)的文化思考和实践过程,“超有机”意在勾勒当代社会的一种超现实概念。“有机”和“无机”是物质世界中物性两大对应性的分类,而物质在人类活动的世界里,一直以来是人的应用、参与、改造、幻想、欲望的对象,人类在物质的世界里努力去实现自身价值和释放妄想,它因此构成社会学意义的历史和世界,更构成社会性的人。

纵观人类历史,在每一个历史时刻,人类因物质的欲望(或去欲望)而产生文化的思考和实践,并不断地以“超欲望”、“超想象”、“超现实”、“超理性”的思想和行为来构成社会学意义的“奇观”:社会奇观、科技奇观、生物学奇观、文化奇观、基因奇观等等,我们既生活在如此奇观的社会里,为之获得非凡的乐趣,但因之也承担着虚妄的苦果。对于这样的“超有机”概念和思想,艺术是进行这种“超”行为的表达方式之一,艺术的范畴因“超越”而不断被扩大疆界、被颠覆固有的认知方式、又不断地产生新的知识话语。在某种意义上,当代艺术即是一种创造新的知识阐释方式的系统,它不断超越我们的视觉、超越我们的观念和我们的语言。对此,“CAFAM泛主题展2011”的主题“超有机”将主要围绕“超身体”、“超机器”、“超城市”和“生命政治”四个单元来展开。在我们看来,当代这四个重要而紧迫的文化政治主题都呈现出“超有机”的局面。也就是说,它们都脱离了先前的狭隘定义,扩大了自己的边界,发明了自己的新形式――这种德勒兹式的解辖域化(deterritorialisation)过程,在我们看来就是呈现出一种“超有机”局面。这个展览力图呈现出这样一种新的全球性的文化政治情景。

三、展览组成

第一部分:超机器

机器已经超越了它狭隘的自治性,它已然浸入到人的身体之中,成为人身体的一个有机部分。因此,它不是人的对立面,而是相反地同人体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新的人机结合体。今天的生活,已经变成了一种机器生活。机器与人共在。

第二部分:超城市

大规模的都市化过程,总是将乡村吞没,但是,现在,一种奇怪的逆反过程也出现了,都市化过程在吞没乡村的过程中,自身也变得乡村化了。今天的都市有强烈的乡村色彩。市民有强烈的农民色彩。另一方面,大都市在不断的扩展之中,越来越难找到它的边界。它将在哪个地方终结?

第三部分:超身体

身体镌刻了权力的烙印,社会和历史的阴影总是书写在身体之内。身体并不是自我的自满场所,相反,它反射了历史的遗迹。就自身内部而言,古老的身心二分法也遭到了质疑,是身体,而非灵魂,才是自我的真正起源。

第四部分:生命政治

生命政治意指微观意义上的政治,它呈现出一种具体化的姿态,并且与人类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具体的活动、具体的行为、具体的内容,构成具体的政治,与人类生命活动密切相关的政治。

第五部分:超有机谱系考

对“超有机”的历史文献及相关资料展开专题研究及展示呈现,以期丰富展览的理解视角,并激发多层面的讨论。

特别单元:将有国际独立项目参与,展示当代艺术与科学等跨界交融的前沿实验,与“超有机”主题形成互动和对话。

四、参展艺术家

“CAFAM泛主题展2011”将邀请来自中国、比利时、捷克、丹麦、法国、德国、印度、韩国、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英国和美国等国的约30位艺术家参展。

五、论坛

作为“CAFAM泛主题展2011”计划的重要一部分,我们将按照“超机器”、“超城市”、“超身体”和“生命政治”四个主题,在2011年五月底到十月底分别举办四场论坛。每场论坛邀请四位学者,就相关主题展开讨论,以知识理论的讨论来延展展览的视觉叙事语境和互动。计划共十六位国内国际学者参与论坛。

论坛第一场:2011年5月29日

六、展览时间

2011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

七、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八、展览组织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学术总顾问:潘公凯

学术指导:徐冰

策展委员会:王璜生  皮力  郭晓彦  王春辰  

学术研讨主持:汪民安

九、出版物

《CAFAM泛主题展2011-超有机》画册

辑录参展艺术作品及论述论文,提出新的艺术解读方式和展览方式。

《超有机论坛文本》系列

辑录超有机论坛系列对话文本,记录鲜活的思想火花和智慧。

《超有机读本》

收集相关哲学家、思想家的精彩文章或摘编,展示人类多维与前瞻的思想。


十、策展人简介

王璜生

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获博士学位。2009年7月至今担任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教授。2000年-2009年任广东美术馆馆长。创办和策划“广州三年展”,“广州国际摄影双年展”,策划“中国人本:纪实在当代”大型摄影展,“毛泽东时代美术文献展”,“中国水墨实验二十年”展,“CAFAM生活艺术季”,“自我画像:女性艺术在中国”展览等。出版美术史论专著《中国绘画艺术专史:山水画卷》等及多种个人艺术专集。主编《美术馆》、《大学与美术馆》等杂志刊物及多种展览图录。同时为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艺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获意大利及法国“骑士勋章”。


皮力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博士,现任教于中央美术学院。曾多次策划国内外重大展览,包括“正在建设”(东京歌剧院美术馆,2002年)、“润化:亚太媒体艺术”(2002年,北京世纪坛美术馆)和“图像就是力量”(2002年深圳何香凝美术馆)等。他是2002年“圣保罗双年展”、2002年“上海双年展”和2003年“中国怎么样?”(2003,法国蓬皮杜艺术中心)的助理策划人。出版著作包括《后现代雕塑》同时他还曾是美术同盟网站的创始人之一,《现代艺术》特约主编,2002年中国当代艺术奖金评选的艺术总监。


郭晓彦

致力于从事艺术策划、批评和管理。1999年起参与创建中国第一家民营美术馆上河美术馆(成都),历任广东美术馆“广州三年展”办公室副主任、策展人,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首席策展人,现任民生现代美术馆副馆长、民生当代艺术研究中心首席运营官。策划的主要展览包括“第二届广州三年展” 、“ 八五以来的现象与状态系列展”之“从极地到铁西区: 东北当代艺术展” 、“刘小东个展-刘小东:写生”、“余震(Aftershock)-英国当代艺术展(1990-2006) ”、韩国首尔美术馆“亚洲城市网络双年展(中国部分)” 、 “我们的未来—尤伦斯基金会收藏展”、第三届广州三年展 “消失的现场” 单元、“邱志杰:破冰- 南京长江大桥计划之三”、“严培明:童年的风景 ”、“中坚: 新世纪中国当代艺术的八个关键形象”、 “中国当代艺术三十年历程”、《金城小子-刘小东个人展览》及侯孝贤监制同名电影拍摄项目等。


王春辰

美术史博士、副教授,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部副主任,从事当代艺术的理论研究与教学。迄今出版有《艺术的终结之后》《美的滥用》《1940年以来的艺术》《1985年以来的当代艺术理论》《艺术史的语言》等译著和《艺术介入社会》专论,先后开设“当代艺术理论与批评”、“西方艺术经典文献选读”、“当代影像批评”、“图像的政治”等课程。策划的展览有“迷局:中国影像五人展”(伦敦)、“过去与今天:中国当代艺术展”(韩国首尔)、“超自然——新世纪中国影像展”(纽约)、“现实的游牧”(纽约)、“德中同行当代艺术展”(武汉)等。


学术研讨主持简介

汪民安

1969年11月出生。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文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批评理论、文化研究、现代艺术和文学。主要著作有:《谁是罗兰·巴特》、《福柯的界线》、《身体、空间与后现代性》、《现代性》、《尼采与身体》、《形象工厂》和《感官技术》等,主编理论丛刊《生产》。            

作品图片

作品图片

现场图片

现场图片

快捷登录帐号密码登录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将作为您的登录账号
  • 验证码
  • 账号
     
  • 密码
可使用雅昌艺术网会员账户登录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讲座活动预约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

尊敬的观众您好!感谢你参与我们的公教活动,期待您的到来!如因故不能准时参加活动,请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取消预约。如连续爽约三次以上,将影响您在我平台快速预约的征信,敬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