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

  • >展览时间:2012-11-27 - 2013-05-10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四层展厅
  • >开幕时间:2012-11-27 15:00
  • >主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展览详情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文化部“2012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
展览时间:2012/11/27-2013/04/25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四层展厅
开幕时间:2012/11/27  15:00
开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将于2012年11月27日推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展(油画部分),该展览由美术馆自主策划,是对于馆藏北平艺专作品的首次专题展陈。
1918年4月,中央美术学院的前身——国立北京美术学校在著名教育家蔡元培的积极倡导下创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开办的美术学府。此后在中国20世纪早期社会大变革的特殊历史进程中,几经合并、停顿与重建,直到1950年中央美术学院成立。“艺专”时期是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重要阶段,奠立了美术教育与教学的最初形态。
然而目前对于“艺专”时期并无系统、专项的学术梳理与研究。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在馆藏品整理与研究中,发现部分“艺专”时期师生的作品,籍此为基础,我们推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展”。本次展览项目入选文化部“2012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季”项目。
本次展览是精品展的第一回展,将展出馆藏北平艺专师生的油画精品三十余幅,其中包含中国美术史上的众多重要人物的作品,如吴法鼎、李毅士、徐悲鸿、吴作人等,其中许多作品为国内近年首次展出。本次展览的展品珍贵,视角独特,将是对北平艺专历史的一次回顾、梳理、重新发现和较为系统的展示。希望对于重新认识北平艺专时期的美术,挖掘北平艺专在中国近代美术史上的意义产生积极意义。


展览前言

正如许多美术史家所注意到的,“北平艺专”的历史及其功绩和影响至今仍模糊不清。对于一个创建于渴望现代性的世纪初叶的中国、落户于当时以及今日都是中国文化中心的学校,其身份是作为当时中国第一所国立的艺术的专科学校;其主要推动者和缔造者是当时的北京大学校长、新文化使者、新思想棋手蔡元培;这样应天时、处地利、得人和的独厚条件,使其从1918年开办之初,即吸引并造就了一大批在中国现代美术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艺术家、艺术教育家;从而使北平艺专不但成为中国现代美术史上风云开合、名师汇聚、后学俊才辈出之美育圣地,而且成为最早倡导、传播全民美育、艺术与科学结合等革命性、先锋性、现代性思想的文化阵地。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段激动人心的历史,这样一所令人神往的学校,长久以来,却形象模糊、历史含混、史料匮乏、研究不力、著述寥寂……以至于其美术史的功绩及影响力也便如此一直笼统而模糊下去。究其原因,我想恐怕是由于“北平艺专”的历史沿革周折多变,大改大动此起彼伏,从“美术-艺术”、“专门-专科”、“北京-北平”等8次之多的在美学、性质、文化地理等方面的名称变化,以及由此关涉到的学科规划、学科设置、教育性质、教育范围、教员配置等方面易更无常、递变反复,尤其关涉到诸多人事纠葛,新旧学派,意识形态、政府归属等权力政治因素,致使本来单纯的一处美育圣地,演变为一场新学与旧制,知识与权力,学术与人事,现代与传统等的文化论战与交锋之地。本来,这样一段缤纷的过往几乎可以是“作为文化史的艺术史”研究的对象,然而遗憾的是,长久以来,人们对这所学校及这段历史的认识与研究始终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相较于同一时期在中国现代美术史上同样产生重要影响的上海美专、国立杭州艺专的学术研究来讲,北平艺专的形象远远没有被廓清,历史意义远远没有被认识,学术研究远远没有被推进,而最遗憾的是对于这一专题的历史资料、文献、档案、作品、实物的收集整理,更是匮乏到几近苍白,而目前有幸入藏有关机构的作品及文献等,也往往缺乏规范化地整理及保护,其中缺环、遗漏处甚众。
中央美术学院是由国立北平艺专和华北大学三部于新中国建立之初合并而成,正如前文所述,“北平艺专”递延多变,档案及作品的收藏极为单薄零散,再加上相应的保护、整理措施简率粗陋,以至于应有的相关收集、整理、修复、保护、研究、展示、出版等工作都没有在规范的基础上较好地展开。
近几年来,随着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新馆的落成,陈列馆库房的藏品陆续迁进新馆,各方面条件相应改变,对于北平艺专的相关工作也随之展开。主要涉及:
一,在整理过程中,我们重新发现了这一历史时期一些重要艺术家的部分作品,这一发现意义重大,开启和鼓励了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下去的决心。
二,我们集中技术力量,认真、有序、科学地开展藏品的整理、修复、保护等工作。
三,聘请相关学者专家开展对藏品及北平艺专历史的梳理研究工作,并以开放的状态,鼓励有志于美术史研究的青年学者参与到这样的工作中。
四,加强档案包括数字化辑录工作。在整理、修复、研究等的环节中,逐渐完善藏品的档案建设工作。
上述一系列基础性工作的展开,到目前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在此基础上,籍文化部“全国美术馆收藏精品展出季”之机,我们将“馆藏国立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呈现出来,一方面,及时向社会及学界汇报我们在北平艺专藏品工作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及取得的一点阶段性成果;另一方面,也真实地呈现给社会及学界北平艺专作品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收藏的状态,尤其提醒学界关注这方面目前存在的历史性缺口,其中遗漏的重要艺术家的重要作品及相关资料之多,令人扼腕。
藉此展览,我们诚挚期待社会各界,尤其是艺术家及家属,收藏家等对我们北平艺专专题收藏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以便学界持续获得北平艺专较丰富完整的实物、作品、文献等的基础性资料,从而使学术研究能够进一步深入展开和持续进行!迫切期待学界的专家学者、青年的同道参与到此项研究工作中!各方共同努力,深入建构和延续北平艺专的学术研究!
2018年将迎来中央美术学院的百年校庆,目前学院正启动“百年辉煌”工程,本次展览及学术活动是“百年辉煌”工程启动阶段的重要项目之一。
深深感谢为这次学术研究、陈列展示、藏品整理修复等工作做出努力和贡献的学者及参与人员!特别要感谢中央美院图书馆和中央美院档案部门提供的支持协助!

中央美院美术馆馆长 王璜生

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正如许多美术史家所注意到的,“北平艺专”的历史及其功绩和影响至今仍模糊不清。对于一个创建于渴望现代性的世纪初叶的中国、落户于当时以及今日都是中国文化中心的学校,其身份是作为当时中国第一所国立的艺术的专科学校;其主要推动者和缔造者是当时的北京大学校长、新文化使者、新思想棋手蔡元培;这样应天时、处地利、得人和的独厚条件,使其从1918年开办之初,即吸引并造就了一大批在中国现代美术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艺术家、艺术教育家;从而使北平艺专不但成为中国现代美术史上风云开合、名师汇聚、后学俊才辈出之美育圣地,而且成为最早倡导、传播全民美育、艺术与科学结合等革命性、先锋性、现代性思想的文化阵地。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段激动人心的历史,这样一所令人神往的学校,长久以来,却形象模糊、历史含混、史料匮乏、研究不力、著述寥寂……以至于其美术史的功绩及影响力也便如此一直笼统而模糊下去。究其原因,我想恐怕是由于“北平艺专”的历史沿革周折多变,大改大动此起彼伏,从“美术-艺术”、“专门-专科”、“北京-北平”等8次之多的在美学、性质、文化地理等方面的名称变化,以及由此关涉到的学科规划、学科设置、教育性质、教育范围、教员配置等方面易更无常、递变反复,尤其关涉到诸多人事纠葛,新旧学派,意识形态、政府归属等权力政治因素,致使本来单纯的一处美育圣地,演变为一场新学与旧制,知识与权力,学术与人事,现代与传统等的文化论战与交锋之地。本来,这样一段缤纷的过往几乎可以是“作为文化史的艺术史”研究的对象,然而遗憾的是,长久以来,人们对这所学校及这段历史的认识与研究始终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相较于同一时期在中国现代美术史上同样产生重要影响的上海美专、国立杭州艺专的学术研究来讲,北平艺专的形象远远没有被廓清,历史意义远远没有被认识,学术研究远远没有被推进,而最遗憾的是对于这一专题的历史资料、文献、档案、作品、实物的收集整理,更是匮乏到几近苍白,而目前有幸入藏有关机构的作品及文献等,也往往缺乏规范化地整理及保护,其中缺环、遗漏处甚众。
中央美术学院是由国立北平艺专和华北大学三部于新中国建立之初合并而成,正如前文所述,“北平艺专”递延多变,档案及作品的收藏极为单薄零散,再加上相应的保护、整理措施简率粗陋,以至于应有的相关收集、整理、修复、保护、研究、展示、出版等工作都没有在规范的基础上较好地展开。
近几年来,随着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新馆的落成,陈列馆库房的藏品陆续迁进新馆,各方面条件相应改变,对于北平艺专的相关工作也随之展开。主要涉及:
一,在整理过程中,我们重新发现了这一历史时期一些重要艺术家的部分作品,这一发现意义重大,开启和鼓励了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下去的决心。
二,我们集中技术力量,认真、有序、科学地开展藏品的整理、修复、保护等工作。
三,聘请相关学者专家开展对藏品及北平艺专历史的梳理研究工作,并以开放的状态,鼓励有志于美术史研究的青年学者参与到这样的工作中。
四,加强档案包括数字化辑录工作。在整理、修复、研究等的环节中,逐渐完善藏品的档案建设工作。
上述一系列基础性工作的展开,到目前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在此基础上,籍文化部“全国美术馆收藏精品展出季”之机,我们将“馆藏国立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呈现出来,一方面,及时向社会及学界汇报我们在北平艺专藏品工作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及取得的一点阶段性成果;另一方面,也真实地呈现给社会及学界北平艺专作品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收藏的状态,尤其提醒学界关注这方面目前存在的历史性缺口,其中遗漏的重要艺术家的重要作品及相关资料之多,令人扼腕。
藉此展览,我们诚挚期待社会各界,尤其是艺术家及家属,收藏家等对我们北平艺专专题收藏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以便学界持续获得北平艺专较丰富完整的实物、作品、文献等的基础性资料,从而使学术研究能够进一步深入展开和持续进行!迫切期待学界的专家学者、青年的同道参与到此项研究工作中!各方共同努力,深入建构和延续北平艺专的学术研究!
2018年将迎来中央美术学院的百年校庆,目前学院正启动“百年辉煌”工程,本次展览及学术活动是“百年辉煌”工程启动阶段的重要项目之一。
深深感谢为这次学术研究、陈列展示、藏品整理修复等工作做出努力和贡献的学者及参与人员!特别要感谢中央美院图书馆和中央美院档案部门提供的支持协助!

中央美院美术馆馆长 王璜生

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作品图片

作品图片

现场图片

现场图片

快捷登录帐号密码登录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将作为您的登录账号
  • 验证码
  • 账号
     
  • 密码
可使用雅昌艺术网会员账户登录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讲座活动预约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

尊敬的观众您好!感谢你参与我们的公教活动,期待您的到来!如因故不能准时参加活动,请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取消预约。如连续爽约三次以上,将影响您在我平台快速预约的征信,敬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