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时间设计、设计时间

  • >展览时间:2013-03-07 - 2013-04-10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3B展厅
  • >开幕时间:

展览详情

“时间!时间设计、设计时间”


展览介绍
“时间!时间设计、设计时间”展览将于2013年3月7日至4月10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开幕。本展览是中央美术学院以及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携手意大利米兰三年展设计博物馆合作举办,获得Officine Panerai的支持以及北京意大利文化处的协助。

展览将展出来自米兰三年展设计博物馆的作品68件(组)。作品类型广泛,设计、装置、影像、玻璃等均将展出。其中包括达明·赫斯特、米歇尔·桑斯等国际著名艺术家的作品,还有Fabrica工作室、Vinta设计、Front设计工作室等设计界知名工作室的精彩作品。展展品涉及的领域不仅限于美术、设计,观众还将有机会看到音乐家约翰·凯奇的经典作品《4分33秒》等。为更好的和中国观众产生共鸣,本次展览特邀四位中国艺术家参展。

本展览从“时间”的概念谈起,探讨其与艺术的关系。由众多艺术家和设计师从不同角度诠释这一人类文化中的基本概念之一。


名称:时间!时间设计、设计时间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3B展厅

时间:2013年3月7日至4月10日



克洛迪奥·德·阿贝蒂斯
米兰设计三年展总监

钟点



在90年的漫长历史进程中,米兰设计三年展早已习惯了以科学的严谨性解决艰深、复杂、开创性的新问题,以满足更多观众的要求。

“时间!时间设计,设计时间”展是过去几年中最具挑战性的了。事实上,虽然没有展示具体的表示时间的物品,比如时钟,但展览是在用思维去研究这个关于时间的项目。

因此证实在一个项目之初,构思或者开始创作之前,通常会有一个让人疲惫、有时又很快乐、也非常紧张的认知过程,对于那些多数时候参考日常使用或购买物品从事设计的人来说,包括我在内,这个过程是非常令人惊喜的。

虽然我没有资格评价展览的成果、艺术品和专门为这次展览制作的装置,但我觉得应该强调本次展览综合全面的研究工作,因为本次研究超越了国界,开创了全世界范围内最有前途、最有见地的创作过程。

尽管展览的目的是宣传意大利的精品设计,但我们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自制枷锁,而是要以开阔的视野,就像研究重要的历史性主题时大家看待事物的方法一样。

时间就是这样一个主题,因其易逝而显珍贵,因其在游历或等待过程中能为己或为他人带来快乐而觉重大。

在此我要感谢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的领导,感谢他们对本项目的信任,感谢他们遵循策展人西尔瓦娜·安妮齐亚里柯和简·凡·罗森选择的方法。承蒙意大利驻京使馆和意大利使馆文化处的支持,本次意大利和中国文化机构之间的合作在米兰和北京得以取得卓著的成果。

同时还要感谢我们的合作伙伴——“沛纳海”,该公司是意大利最新的高级腕表品牌,和“米兰设计三年展” 及“米兰三年展设计博物馆”都有战略合作关系。

总之,我希望北京的朋友愿意花费时间来参观本次展览。事实将证明他们花费的时间真正值得!


简·凡·罗森

光阴怎样走过
“你得到了时钟,我得到了时间”(非洲谚语)


2009年4月,正值“移动沙龙”在米兰一条僻静街道的小仓库开展之际,此处远离“设计周”的喧嚣,不可思议的事情正在这里真实地发生:挂钟里竟然关了一个人,他的脸在乳白色的玻璃后面清晰可辨。每次间隔一段时间,关着的人就要用手擦干净画上去的指针,再画上另一个略微前进的指针。有些观众无限沉迷于此,有些观众则大惊失色,悲悯大钟里那个负责标记时间的可怜家伙竟有如此凄惨的命运。房间对面的墙上放映着一段影片,两大堆高高耸立的垃圾,一堆稍高,一堆稍矮,两堆垃圾在图像正中沿着两个移动的蓝点连成一片,近距离观察就会发现那是穿着蓝色工装裤的垃圾收集工。这个场景是从上俯瞰拍摄的。垃圾收集工正在以顺时针方向清扫面前的垃圾堆。他们不时地把较矮的那堆垃圾移到前面一些,每次都是按顺时针方向。

我发现自己也久久凝视着这一幕,仿佛着了魔。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子站了多久,可能已经过了一刻钟,或是半小时,在看表之前我意识到这并不仅仅是一个荒谬的作品,也是一种时间表述方法的方式,这是现实、真实的时间,转瞬即逝。其实我应该更早一些意识到的,我正在观看的是荷兰设计师马丁·巴斯的“真实的时间”项目。

这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一种体验时间流逝的非正统方法,一种让人着迷而又让人惶惑的娱乐形式,一场报时的目的反而成为附属的精彩表演。或许在今天,报时已经成为次要目的?是否因为不论我们身在何处,每一台电子仪器总是会告诉我们时间?马丁•巴斯的行为是否更应该被解释为为了表明时间的意义(这个意义如今已经越来越少了)而做出的舞台演出?

一直以来,时间都是人类存在的关键性事件:客观上可以衡量,但主观上却以迥然不同的方式逐步展开;客观上不断移动,但主观上却定格在记忆中;客观上永远流动,但主观上却被看做昙花一现的存在。

从上古时代开始,生命的飞逝就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命题,吸引着艺术家的目光。使用测量工具,特别是时钟来描述时间这种无形无迹的现象是一项非常具有创造力的事业,工匠和艺术家从古时候就献身于斯,自20世纪开始,设计师也投身其中。

随着艺术和设计日益趋同,近年来,人们的兴趣不仅仅转向建造测量时间的仪器,也转向对时间主观印象的形象化。自新媒介和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开始,对于使用“Facebook”长大的一代人来讲尤其如此,一个人的物理存在不再是有效参与的必须要求,时间和空间在群体意识中已经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至少有别于虚拟世界出现前的那个意义。近年来,数量惊人的设计师,特别是青年设计师都以这种转变作为作品的主题——日常物品被系列化制作,但同时也是艺术品。

有长短针的面盘和虚拟数字构成了视觉材料,用这些材料,设计师们上演了媒介的转换,或者说意义重大的转型。借此,信息和印象依次触发,有别于直截了当的时间表述。新一代的设计师因此(不自愿地)担当了哲学家的角色,用他们的作品启发出体验时间流逝的新方法,也激发了对时间、速度和短暂的反思。

设计过程中对时间现象的兴趣越浓,我就更加意识到多年来,时常会遇到青年设计师不同寻常的夸张的创作,这些作品试图与时间这一主题达成共识,有时直接以规划新的时间展示方法的方式,有时又间接以物体象征过去、形成、诞生,这些物体凝固了过去的时间,在或快或慢的提炼过程中被人们所感知。

举办本次展览的念头因此而萌生。本次展览的主题是通过神秘之物、艺术品、充满幽默感(搞笑)的创意和对稍纵即逝这个概念的哲学性质得出的观察结果将时间形象化。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启发观众微笑、惊异和思考。

展览的作品描述了时间的流逝,如苏珊娜•赫特里奇的《时间粉碎机》,在每一天过去之后,当天的日历被撕成碎片,这是一种相当独特的战胜过去的方式;米歇尔•塔希尔的尺寸随时间流逝而变化的作品;一点一点形成最终形状的物品,如费尔南多•布里奇奥的《与乔托一起绘画》;看起来只会以慢动作运转的物体,如克里斯蒂安•波兹玛用150块腕表组成的《钟》。

另一个独立的单元包含了被设定为消遣娱乐的作品,例如荷兰设计师马丁•巴斯的《清扫钟》,是一部将动作减到最少的短片,以及桑德尔•穆尔德以时间为主题的电子游戏《乒乓钟》等。


时间之轻,历史之重
——关于“时间!时间设计,设计时间”展
王春辰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部副主任

时间是悄无声息的一种运动,人人都经历,但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它看似没有形迹,但有维度;看似没有形状,但有方向。人是在生命的运动中来感觉时间,在自然的运行变换中来确定时间,而时间又是在空间中产生,因此中国人对时间的概念和认知,才从宇宙这个概念上加以体现: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

因此,人类对时间有恒久的痴迷,似乎在不断挑战它、捕捉它、降服它,但时间依然恒定地向未来飞逝。时间是任何词汇都无法描述的,尽管我们发明了各种形容词、动词、刻度,但时间概念和实质都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阐释下发生了变异,让时间的神奇性更加神奇,几乎让人忘记了还有时间的存在。

时间看似无味无嗅,但又是一道铁律,春夏秋冬循环运行,任何力量都无法扭转,因此人类对时间又肃然起敬:“时之义大矣哉!”(《易经》)时间之轻,实际是历史之重。人类的存在恰恰是以时间为尺度、为规约,引导着我们的行为和意识,如中国名言:“三十而立、四十为惑,五十而知天命”就是贯穿在中国人意识里的一种人生时间段的准则。

正因为此,艺术也不断以时间为题,进行视觉思考,以视觉为手段来展现、显现、提示、象征时间的存在和意义。当我们说“艺术史”的时候,是指艺术在时间维度上的进展和变化;当我们说“时间艺术”的时候,是指艺术的呈现以时间的延展而进行,如电影、视频、表演;当我们以“时间”为概念而展开艺术展览的时候,时间成为对象,成为艺术的内涵,而艺术则作为媒介来揭示时间的意义,并且将不可触摸、无以形状的时间具体化和实证化,从而使观者再次在时间中回到时间的感知上。这就如我们是在写作历史中来证明历史,同样我们是在创造艺术中来显现时间。

在今天,在世界全球化、同质化的境况下,珍视时间、反思时间、视时间为神明,事实上也就是珍尊我们的生命价值,就是再次确认我们的历史意义,而这一切都是指向世界的未来。艺术家则意味着“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作为恒定的当代,就成为系联古今时间维度的津梁,向我们敞露了他们对时间的态度和观点。时间因此被显露和说明,静对艺术便是静观时间而悟世道。

时间无言而尊,艺术则探微求真、以视觉思辨来抵达历史的彼岸和现实的依存。

2013年1月日 于中央美术学院,北京

展览前言

在2004年“第五届上海双年展:影像生成”上,中国艺术家徐震的参展作品是,将上海美术馆钟楼上大钟的分秒针调变为急速的转动。这令看惯了这钟楼的上海城市的居民们一下子不知所措,究竟是我们的生活节奏出问题,太快了,成为了这个城市和这个世界的匆匆过客?还是“时间”本身出现了问题,我们生成在有问题的“时间”里,我们被“时间”如何生成?“时间”的问题和有问题的“时间”,成为了一种社会和人生的现实,同时也成为了艺术诘问和表现的对象。艺术可能超越于社会与现实,去追问和表达社会与现实无法解答清楚的问题,如“时间”,如“空间”等等。从原始社会的先民们,到古希腊的哲人,中国春秋的先贤等以来,无不追问过“时间”的定义、性质、形态等种种问题,而往往难于自足其说。然而,作为一种追问和表达,在艺术表现中,就从没有停止过。甚至,“时间”的不可捉摸和丰富性,给艺术家提供了非凡的想象“空间”。艺术家在“空间”中也不断地追问和表达着“时间”。对于艺术家或时间的感受主体的人来讲,“时间”并不仅仅是物理的存在,不仅仅是光粒子的射程,不仅仅是一去不复返的过程,而更是我们的一种心理存在,一种“生命”的丰富内容和体验过程,一种与我们的情感、记忆、文明、积累、分享等等联系在一起的个人性和公共性的存在。艺术,正是这样的表达和记录,思考和体验的有效方式。
这次,由意大利米兰设计博物馆策划组织的时间!时间设计,设计时间展,带来了当代艺术家和设计师对“时间”问题的新的追问和表达,正如策展人简·凡·罗森所言:“本次展览的主题是通过神秘之物、艺术品、充满幽默感(搞笑)的创意和对稍纵即逝这个概念的哲学性质得出的观察结果将时间形象化。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启发观众微笑、惊异和思考”。也许,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艺术展览,获得对“时间”的一种新的思考、认识和体验。
感谢意大利驻华大使馆及文化处!感谢意大利米兰设计博物馆和策展人!感谢为这次展览在中国成功举办做出努力和贡献的机构和个人!

王璜生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2013-1-25北京

在2004年“第五届上海双年展:影像生成”上,中国艺术家徐震的参展作品是,将上海美术馆钟楼上大钟的分秒针调变为急速的转动。这令看惯了这钟楼的上海城市的居民们一下子不知所措,究竟是我们的生活节奏出问题,太快了,成为了这个城市和这个世界的匆匆过客?还是“时间”本身出现了问题,我们生成在有问题的“时间”里,我们被“时间”如何生成?“时间”的问题和有问题的“时间”,成为了一种社会和人生的现实,同时也成为了艺术诘问和表现的对象。艺术可能超越于社会与现实,去追问和表达社会与现实无法解答清楚的问题,如“时间”,如“空间”等等。从原始社会的先民们,到古希腊的哲人,中国春秋的先贤等以来,无不追问过“时间”的定义、性质、形态等种种问题,而往往难于自足其说。然而,作为一种追问和表达,在艺术表现中,就从没有停止过。甚至,“时间”的不可捉摸和丰富性,给艺术家提供了非凡的想象“空间”。艺术家在“空间”中也不断地追问和表达着“时间”。对于艺术家或时间的感受主体的人来讲,“时间”并不仅仅是物理的存在,不仅仅是光粒子的射程,不仅仅是一去不复返的过程,而更是我们的一种心理存在,一种“生命”的丰富内容和体验过程,一种与我们的情感、记忆、文明、积累、分享等等联系在一起的个人性和公共性的存在。艺术,正是这样的表达和记录,思考和体验的有效方式。
这次,由意大利米兰设计博物馆策划组织的时间!时间设计,设计时间展,带来了当代艺术家和设计师对“时间”问题的新的追问和表达,正如策展人简·凡·罗森所言:“本次展览的主题是通过神秘之物、艺术品、充满幽默感(搞笑)的创意和对稍纵即逝这个概念的哲学性质得出的观察结果将时间形象化。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启发观众微笑、惊异和思考”。也许,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艺术展览,获得对“时间”的一种新的思考、认识和体验。
感谢意大利驻华大使馆及文化处!感谢意大利米兰设计博物馆和策展人!感谢为这次展览在中国成功举办做出努力和贡献的机构和个人!

王璜生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2013-1-25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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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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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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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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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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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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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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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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