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万岁:中央美院美术馆藏“新中国美术的青年时代”作品专题展

  • >展览时间:2013-01-18 - 2013-02-27
  • >展览地点:中国美术馆,1层,7号展厅
  • >开幕时间:2013-01-18 15:00
  • >主办机构: 中国美术馆
  • >联合主办: 上海美术馆 江苏美术馆 广东美术馆 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湖北美术馆 深圳关山月美术馆 北京画院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浙江美术馆
  • >学术顾问: 潘公凯
  • >学术指导: 徐冰
  • >策展人: 王璜生
  • >策展助理: 郭红梅
  • >展览统筹: 唐斌
  • >展务: 吴鹏 闵志伊
  • >视觉设计: 纪玉洁
  • >藏品协助: 李玮润 李垚辰 徐研
  • >影像: 丁怡
  • >翻译: 高高 岳君瑶

展览详情

群珍荟萃——全国十大美术馆藏精品展
青春万岁
中央美院美术馆
新中国美术的青年时代

展览时间:2013/01/18—2013/02/26
展览地点:中国美术馆,1层,7号展厅
开幕时间:2013/01/18  15:00
开幕地点:中国美术馆,1层
学术顾问:潘公凯
学术指导:徐冰
策展人:王璜生
策展助理:郭红梅
展览统筹:唐斌
展务:吴鹏 闵志伊
视觉设计:纪玉洁
藏品协助:李玮润 李垚辰 徐研
影像:丁怡
翻译:高高 岳君瑶
主办:中国美术馆
联合主办:上海美术馆、江苏美术馆、广东美术馆、陕西省美术博物馆、湖北美术馆、深圳关山月美术馆、北京画院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浙江美术馆

展览前言
新中国美术在中国现当代艺术发展历程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开启了一个艺术发展的崭新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美术首先作为一门学科,通过一批公办美术专业院校的设立、现代美术教育制度的实施、美术各学科门类全面拓展而得以科学化发展。中央美术学院作为这批公办美术院校中至关重要的一所,其通过培养出的一批批杰出艺术家,以及他们所创作的经典作品,奠定了自身在新中国美术发展历程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可以毫不夸张地讲,绝大部分创造了新中国美术历史的艺术家都与中央美院密切相关——他们要么任教于斯,要么受教于斯,最值得学界关注的是这批艺术家中许多人的青年时代正是在中央美院度过的,无论当时的身份是教师还是学生,他们艺术发展历程中关键性的代表作或“成名作”几乎都是在央美期间完成的。这种现象一方面客观地反映出中央美院在造就“艺术家”而非“画匠”方面深厚的艺术人文传统,另一方面也充分展现了央美对年轻艺术家巨大的号召力和深远的影响力,以致于历辈艺术才俊们不断汇聚于此,并无怨无悔地将自己的青春岁月留存在这里,并由此迈出各自艺术人生的第一步!

中央美术学院以及上溯到其前身的北平艺专,一直有收藏青年艺术家在校学习期间及其毕业创作作品的传统。从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90年代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央美院针对历届在校及毕业创作的优秀作品的收藏非常丰富,其中多为分量很重、意义深远的作品,此次我们从中精选出的部分代表性作品,构成了这样一个以“青春”为研究和展示专题的展览。我们看到了,正是这些充满无限可能性和创造力的青年艺术家及其一件件生机勃勃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以精神和图像的方式抒写了“青春万岁”这一永恒的人类主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以视觉的方式体现出了新中国的时代面貌,正如马克思所言:“一个时代的精神,是青年代表的精神;一个时代的性格,是青春代表的性格”。


据于此,我们将展览按历史时段划分为三大板块,分别是:

一、新时代与新青年 (1950-1965)

二、青春记忆与自我觉醒 (1977-1984) 

三、青春实验与自我确立 (1985年-1990) 

展览将通过精选的藏品,配以充满青春记忆的文字、照片、资料及访谈视频等,立体丰富地呈现新中国美术的青春状态,试图在一定程度上为公众展现出一部充满青春活力与无限生机的新中国美术史,同时,唤醒我们曾经拥有或永远向往的青春情怀——“青春万岁”!

 

  

艺术家青春回忆录

第一板块:
侯一民
那个时候我们经常在一块聊天,一聊就是一个通宵。大家一起谈什么呢?一开口就是国家大事。
我没有想过什么年轻人不年轻人的,那个时候我们都觉得自己已经很成熟了,关注的事情都是大事,其实那个时候我才17岁。
——根据2012年12月22日访谈侯一民先生录音整理

詹建俊:
50年代我做学生的时候,当时的老美院绘画、音乐、工艺美术是合在一起的。我们在楼上画画,楼下是琴房。我们上课画画的时候,楼下就弹琴,弹的都是西方古典音乐。我们当学生的时候,社会上苏联的文化交流产生的影响很大,学校经常集体组织看苏联电影,听音乐会,芭蕾舞表演,歌剧。当年学校组织去十三陵参加集体劳动,俄罗斯的交响乐团,由当时著名的指挥带领着著名的乐队,到十三陵去演出交响乐。我们都特别受感动,激动,兴奋不已。现在一提交响乐,印象还非常深。
我们当学生的时候,感觉50年代很单纯,好像当时社会很简单,简单的很丰富,作为一种文化的丰富,不是物质的丰富,物质在那个时期相当贫乏,但大家很愉快,精神生活很丰富。
——根据2012年12月28日访谈詹建俊先生录音整理

靳尚谊
我是在1954年20岁时看了一个苏联的油画展以后才对油画更感兴趣了。以前没怎么见过油画,我在上本科时三四年时间里没看过什么油画,当时社会上没有,学校也看不到。只有看了这个展览以后我才画了平生第一幅油画,是幅肖像画,画的是美院附中一年级的一个小女孩,叫任翠然。后来也是因为这张油画,才让我考的马克西莫夫的油画训练班,我才开始真正接触油画训练。
——根据2012年12月24日访谈靳尚谊先生录音整理

第二板块:
陈丹青
我面对西藏浑朴天然的人情风貌,很自然地选择了…那种亲切与质朴,那种细腻的刻画,那种令人追恋的古风,我不能设想还有比这更合适的语言来传达我的感受。
《洗发女》的情形是街上看来的,丈夫给妻子浇水,颇有趣味。妻子的身体美极了,所以画了背还不算,把洗完后站着梳头的身影也画了进去。
——摘自 陈丹青《我的七张画》

孙景波
1964年我从美院附中毕业后就分配到云南工作,一呆14年,期间还参加了1972年的全国美展,并作为西南地区的代表参与了当时的“改画组”,有幸结识了中央美院的靳尚谊先生,当时在西北的朱乃正先生,华东地区的陈逸飞,华中的唐小禾等。一方面跟这些当时油画界最优秀的画家一起工作,一方面能够经常在晚上或星期天去拜访中央美院的老教授们。老教授们感觉我们这些年轻人对他们的艺术很尊重,所以就有一种很实在的交流,给我们看他们能拿出来的所有的作品。
这些经历让我特别难忘,也非常感动,这实际上真正促成了我1978年考研。因为我强烈地要回到这样一个学术群体中来,我要重新再一次有机会求学于这些老先生,这样1978年我就报名了,也被录取了,成为文革结束以后中央美院的第一届研究生。
——根据2013年1月6日访谈孙景波先生录音整理

谭平
从我个人的经历出发,老师的重要性在于给予一个人关键性的点播,可能只需要一句话就够了。我记得特清楚,我在二年级的时候调不好暗部色彩,一次去拜访袁运生老师,他就举了一个例子说,色彩这个东西其实就是一件衣服,可以换来换去。我突然觉得,就我个人而言,颜色在我心里,完全是根据我自己的需要,这样一下子就从被动变成了主动,你就成为了主人了,你所看到的所有的东西都变成客体,你都可以去改变。
所以我觉得教育最重要的就是要给学生以关键性的点拨和期望,让他由被动变主动,变成真正自由的人,自由地表达他自己,这是我对教育最核心的理解。
——根据2012年12月27日访谈谭平先生录音整理

第三板块:
王华祥
我虽然11岁就离开农村到城市上学了,但我发现,在我创作1991年那批被尹吉男先生称为“近距离”作品之前,我的内心生活一直与农村更贴近,因此我本科毕业创作时就选择了贵州高原牧区的牧民为题材。因为那组贵州人像版画获得了全国美展金奖,所以大家都比较熟悉,但是,我最看重的是这次展览的这幅“高原系列之二”,这么长时间来我一直以为早就弄丢了,现在知道它在母校,真是太好了。其实贵州人像版画组画是为创作这幅“高原系列之二”进行的实验。我创作“高原系列之二”时利用当时的新工具和新材料,并采用了独创的技术——无主版木版套色,这使得这件作品具有了很强的实验性,也在特定阶段和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我对作品意义的追寻。
在我看来,作品的意义如同生命和历史的意义,需要象底片那样在时间中显现。
——根据2013年1月9日访谈王华祥先生录音整理

徐冰
从第一次“木刻技法”课后,我刻了有一百多张掌心大小的木刻,我试图把所见过的中外木刻刀法都试一遍。没想到这些小品练习,成了我最早对艺术圈有影响的东西。这些小画平易真挚,现在有时回去翻看,会被自己当时那种单纯所感动。当时大家喜欢这些小画,也许是因为经过 “文革”,太需要找回一点真实的情感。这些小画与“伤痕美术”不同,它们不控诉,而是珍惜过去了的生活中留下的那些平淡美好的东西。
——摘自 徐冰《愚昧作为一种养料》

刘小东:
回想从中央美术学院附中到中央美术学院的八年科班教育,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最直接的就是“功夫”。我学画从来就不怕“学死、画死”,更不信“美院培养画匠”的说法……我学画至今用的都是架上绘画以来最简单的工具——笔、色和布,我一点也没有厌烦这些单调的东西,反倒觉得用这些简单的工具去述说人类延续至今而且势必永远延续下去的最简单的情感和关系是恰到好处的。
——摘自《尊重现实》

展览前言

新中国美术在中国现当代艺术发展历程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开启了一个艺术发展的崭新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美术首先作为一门学科,通过一批公办美术专业院校的设立、现代美术教育制度的实施、美术各学科门类全面拓展而得以科学化发展。中央美术学院作为这批公办美术院校中至关重要的一所,其通过培养出的一批批杰出艺术家,以及他们所创作的经典作品,奠定了自身在新中国美术发展历程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可以毫不夸张地讲,绝大部分创造了新中国美术历史的艺术家都与中央美院密切相关——他们要么任教于斯,要么受教于斯,最值得学界关注的是这批艺术家中许多人的青年时代正是在中央美院度过的,无论当时的身份是教师还是学生,他们艺术发展历程中关键性的代表作或“成名作”几乎都是在央美期间完成的。这种现象一方面客观地反映出中央美院在造就“艺术家”而非“画匠”方面深厚的艺术人文传统,另一方面也充分展现了央美对年轻艺术家巨大的号召力和深远的影响力,以致于历辈艺术才俊们不断汇聚于此,并无怨无悔地将自己的青春岁月留存在这里,并由此迈出各自艺术人生的第一步!

虽是“学院派”的代表和典范,但中央美术学院历来都不保守和封闭,相反这里是极富前瞻性艺术思维和高超创造能力的年轻艺术家们的圣地,他们在这里备受重视和鼓励,央美以收藏他们优秀作品的方式对其才华予以肯定和认可。由此,众多优秀艺术家在中央美院念本科、研究生期间的创作,特别是毕业创作,被母校及时收藏。岁月更迭,如此往复,我们既营造出央美独特而良好的学术传统氛围,又形成了自身收藏中极富特色和意义的藏品序列。

此次展览与同名出版的画册,即是对新中国以来至世纪之交近半个世纪里,中央美院美术馆藏的历任教师青年时期作品,以及历届优秀毕业生创作留校精品的梳理和研究。这些作品无疑构成了新中国美术发展史各阶段成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们通过对这些历史代表作品的研究,不但可以深化和加强中央美院美术馆典藏工作的研究力度,更能够凸显美术馆应作为研究机构而非只是展览机构的文化形象之意义。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潘公凯

2012年12月25日


策展人语

研究中国现当代美术史的学者一般将“新中国美术”的起始定为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而对于新中国美术的下限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共识,大多数学者将其定为世纪之交,本次展览也延续了这种分期标准。“青春”在这里也并不是用以指人生一段时期的一个时间概念,而是指新事物生机勃勃的一种生长状态,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状态也可以看作是新中国成长史和精神史的一种艺术注脚。

中央美术学院以及上溯到其前身的北平艺专,一直有收藏青年艺术家在校学习期间及其毕业创作作品的传统。从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90年代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央美院针对历届在校及毕业创作的优秀作品的收藏非常丰富,其中多为分量很重、意义深远的作品,此次我们从中精选出的部分代表性作品,构成了这样一个以“青春”为研究和展示专题的展览。

这批馆藏精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央美院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近半个世纪的艺术教育轨迹及其成果,尤其是经由中央美院培养出来的一代代优秀毕业生,他们不仅成为了全国各地艺术院校的创建者或骨干教师,更成为了在新中国美术发展史中各个阶段及节点产生重大影响的艺术家。这些艺术家的成长之路多数起步于中央美院,他们青年时代的代表性作品,也大部分成为了中央美院美术馆的重要馆藏。正是这些充满无限可能性和创造力的青年艺术家及其一件件生机勃勃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以精神和图像的方式抒写了“青春万岁”这一永恒的人类主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以视觉的方式体现出了新中国的时代面貌,正如马克思所言:“一个时代的精神,是青年代表的精神;一个时代的性格,是青春代表的性格”。

据于此,我们将展览按历史时段划分为三大板块,分别是:

一、新时代与新青年 (1950-1965) 

二、青春记忆与自我觉醒 (1977-1984)

三、青春实验与自我确立 (1985年-1990) 

展览将通过精选的藏品,配以充满青春记忆的文字、照片、资料及访谈视频等,立体丰富地呈现新中国美术的青春状态,试图在一定程度上为公众展现出一部充满青春活力与无限生机的新中国美术史,同时,唤醒我们曾经拥有或永远向往的青春情怀——“青春万岁”!

中央美院美术馆馆长 王璜生

2012年12月23日


新中国美术在中国现当代艺术发展历程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开启了一个艺术发展的崭新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美术首先作为一门学科,通过一批公办美术专业院校的设立、现代美术教育制度的实施、美术各学科门类全面拓展而得以科学化发展。中央美术学院作为这批公办美术院校中至关重要的一所,其通过培养出的一批批杰出艺术家,以及他们所创作的经典作品,奠定了自身在新中国美术发展历程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可以毫不夸张地讲,绝大部分创造了新中国美术历史的艺术家都与中央美院密切相关——他们要么任教于斯,要么受教于斯,最值得学界关注的是这批艺术家中许多人的青年时代正是在中央美院度过的,无论当时的身份是教师还是学生,他们艺术发展历程中关键性的代表作或“成名作”几乎都是在央美期间完成的。这种现象一方面客观地反映出中央美院在造就“艺术家”而非“画匠”方面深厚的艺术人文传统,另一方面也充分展现了央美对年轻艺术家巨大的号召力和深远的影响力,以致于历辈艺术才俊们不断汇聚于此,并无怨无悔地将自己的青春岁月留存在这里,并由此迈出各自艺术人生的第一步!

虽是“学院派”的代表和典范,但中央美术学院历来都不保守和封闭,相反这里是极富前瞻性艺术思维和高超创造能力的年轻艺术家们的圣地,他们在这里备受重视和鼓励,央美以收藏他们优秀作品的方式对其才华予以肯定和认可。由此,众多优秀艺术家在中央美院念本科、研究生期间的创作,特别是毕业创作,被母校及时收藏。岁月更迭,如此往复,我们既营造出央美独特而良好的学术传统氛围,又形成了自身收藏中极富特色和意义的藏品序列。

此次展览与同名出版的画册,即是对新中国以来至世纪之交近半个世纪里,中央美院美术馆藏的历任教师青年时期作品,以及历届优秀毕业生创作留校精品的梳理和研究。这些作品无疑构成了新中国美术发展史各阶段成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们通过对这些历史代表作品的研究,不但可以深化和加强中央美院美术馆典藏工作的研究力度,更能够凸显美术馆应作为研究机构而非只是展览机构的文化形象之意义。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潘公凯

2012年12月25日


策展人语

研究中国现当代美术史的学者一般将“新中国美术”的起始定为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而对于新中国美术的下限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共识,大多数学者将其定为世纪之交,本次展览也延续了这种分期标准。“青春”在这里也并不是用以指人生一段时期的一个时间概念,而是指新事物生机勃勃的一种生长状态,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状态也可以看作是新中国成长史和精神史的一种艺术注脚。

中央美术学院以及上溯到其前身的北平艺专,一直有收藏青年艺术家在校学习期间及其毕业创作作品的传统。从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90年代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央美院针对历届在校及毕业创作的优秀作品的收藏非常丰富,其中多为分量很重、意义深远的作品,此次我们从中精选出的部分代表性作品,构成了这样一个以“青春”为研究和展示专题的展览。

这批馆藏精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央美院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近半个世纪的艺术教育轨迹及其成果,尤其是经由中央美院培养出来的一代代优秀毕业生,他们不仅成为了全国各地艺术院校的创建者或骨干教师,更成为了在新中国美术发展史中各个阶段及节点产生重大影响的艺术家。这些艺术家的成长之路多数起步于中央美院,他们青年时代的代表性作品,也大部分成为了中央美院美术馆的重要馆藏。正是这些充满无限可能性和创造力的青年艺术家及其一件件生机勃勃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以精神和图像的方式抒写了“青春万岁”这一永恒的人类主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以视觉的方式体现出了新中国的时代面貌,正如马克思所言:“一个时代的精神,是青年代表的精神;一个时代的性格,是青春代表的性格”。

据于此,我们将展览按历史时段划分为三大板块,分别是:

一、新时代与新青年 (1950-1965) 

二、青春记忆与自我觉醒 (1977-1984)

三、青春实验与自我确立 (1985年-1990) 

展览将通过精选的藏品,配以充满青春记忆的文字、照片、资料及访谈视频等,立体丰富地呈现新中国美术的青春状态,试图在一定程度上为公众展现出一部充满青春活力与无限生机的新中国美术史,同时,唤醒我们曾经拥有或永远向往的青春情怀——“青春万岁”!

中央美院美术馆馆长 王璜生

201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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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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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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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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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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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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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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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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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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