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行:中央美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

  • >展览时间:2013-06-25 - 2013-08-25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开幕时间:
  • >主办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
  • >承办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展览总召集: 徐冰
  • >项目总负责: 唐斌

展览详情

展览日期:2013/06/25-2013/08/25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展览总召集:徐冰
项目总负责:唐斌

“千里之行——中央美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将于2013年6月25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拉开序幕。该展是中央美术学院“千里之行”展览项目的第五回,届时将展出包括中国画学院、造型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以及城市设计学院各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的优秀获奖作品,请您继续关注更多展览资讯。


 序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高洪

祝贺“千里之行”中央美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的举办。  

同学们的毕业作品创作集中反映了同学们学习的重大收获和教学的丰硕成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同学们要在此出发,带着大学学习生活给予的远大志向、宽阔视野、扎实基础、创新勇气走入社会,进入文化建设大舞台,去攀登艺术的高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师们要在此出发,认真审视又一届学生成长的足迹,全面总结又一轮教学的实践经验,为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端艺术人才进行新的探索。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学院要在此出发,弘扬中央美院的光荣传统和优秀文化,把握高等美术教育规律和高端艺术人才成长规律,推动高等美术教育事业和美术事业的新发展。

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程中,走向百年的中央美院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在前人奠定的基础上,开始我们这一代人的千里之行!创造我们这一代人的辉煌。


后记

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

徐冰


在恰逢中央美术学院95周年校庆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五届“千里之行——中央美术学院毕业生优秀作品展”。五年前举办此展的动因是:“在总结学院工作和应届毕业生成绩的同时,母校像推介优秀艺术家一样郑重地向社会、向人民推介这些青年才俊。他们将成为具备独立探索能力的艺术家,投身到社会广阔的艺术创作的空间中。展览和精美画册即是学院为他们准备的与社会接壤的一份名片。”五年来“千里之行”展不仅成为一个有国际影响力的展览品牌,也已经生长成为一个具有延展性的,推介、扶持艺术类毕业生和考察艺术教育的有效系统。

中央美院在“百年辉煌工程”中强调对学生的关注,启动了推动学生成才的“CAFA学生”计划。“千里之行”将成为此计划的项目之一。

从今年开始学院启动了“千里之行追踪项目”。此跟踪项目以参加每年“千里之行”展览的毕业生为研究对象,旨在全面、深入地对他们就业后的发展状况进行信息追踪,建立起一套关于优秀毕业生发展情况的资料数据库,进而检视学院教学体系给予学生的滋养是否符合高端艺术人才培养的目标。为此,我院人文学院将为本科一年级开设“艺术档案基础与实践”课程,将课堂教学与项目实践相结合。

“千里之行”项目不仅在国内得到了良好的推广,从去年我们开始有计划地将项目推广到国外:在英国伦敦Art@Golden Square艺术空间举办了“千里之行——中央美术学院毕业生优秀作品收藏展”。近期“千里之行”的几个国际项目也跟进中。

由全国九大重点美术院校参与的“全国版:千里之行”去年的第三届又有了新的进展;在西安美院展出后又在青岛、石家庄、郑州、东莞等地举行全国巡展,不仅为中国高校艺术教育搭建了考察、比照、研究的平台,也扩展了学院与社会文化间的联系。今年第四届11月1日将在中国美院开幕。

另外,“全国版:千里之行”,从今开始启动了“千里之行《践行》艺术计划”。此计划由我院牵头,联合九大美院并结合社会资源,为入围“千里之行”的部分艺术家搭建与社会接壤的平台。每年度寻找与制定相应的艺术实践项目;包含学术交流、城市艺术社区实践、艺术项目资助、课题研究、国际艺术家驻留计划等。“践行2013”将锁定关于城市公共空间、社区艺术实践的专项课题。刚刚不入社会的艺术家将在这个平台之上,展示千里之行的践行成果,以及美术学院培育出来的艺术家所代表的推动社会进程的艺术力量。

今年我院“千里之行”展,将有6个二级学院的155位本、硕毕业生的优秀作品;其中研究生46人、本科生109人。我们可以从这些作品中看到教师和教辅人员们的辛苦以及学生们的努力。

此展得到学院各相关部门以及各方人士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一并致谢。


谭平
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
“千里之行”是每年优秀毕业生作品的集中展示。每一年都展现了毕业生的创造力。这次展览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学生的心态沉静下来。作品不仅体现着多元化的艺术风格与思象力,也体现出对作品质量的追求。作品的完整度有了提高。城市设计学院家居产品设计专业,今年是首届毕业生,他们在教师的指导下,作品既关注观念与创意的表达,又能主动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完成了很多好的作品,得到好评。雕塑系的这届毕业生,曾长时间对中国传统雕塑进行临摹与学习,受益匪浅。在他们的毕业作品中可以看到中国传统塑造方法和传统文化的影响。2013年毕业展体现了多元互动、和谐共生的教学理念。


唐勇力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院长
从今天起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将每次的挫折作为下次成功的前奏,无论身处顺境逆境都要充满希望与信心,坚持强身健体,保持心情愉悦之恒力,在人生的艺术之路探索、创造,实现自己的理想。

毕业了,开始生命中新的里程,有三句话要说:一生中以感恩之心对人,一生中以平和之心对事,一生中以勤奋之心对自己。那么,做为老师等待的一定是你们的成功!


苏新平
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院长

毕业意味着学业的结束,也意味着艺术之路的起步。艺术之路需要一生去探寻,希望艺术学子们走好每一步。


王敏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院长

祝同学们的作品行千里路,得万人誉!

祝同学们毕业后事业成功,做出优秀作品千千万万!


吕品晶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院长

这是完美的结束,更是崭新的开始,怀抱理想,坚定信念,再启征程!


徐仲偶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院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当我们艺术人生的步伐从这里开始的时候,是自傲还是谦恭?是自娱还是使命?是特立独行还是人云亦云?千里之行是漫漫的艺术征程,容不得丝毫的懈怠,容不得自大的狂躁,容不得拿艺术当了名利场上的敲门砖。静下心来,如修行者一般,脚踏实地的开始我们的“千里之行”。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架起你们艺术之梦的桥梁,放飞你们的梦想。


尹吉男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

在此展出的人文学院的2013届优秀毕业论文,都是关于视觉的,但都没有视觉冲击力(与艺术作品相比)。我希望它们具有视觉之外的精神冲击力、学术冲击力,哪怕是微弱的。

面对发展的学术界和变动的社会,我们应该造就一批批将来不断提供这种冲击力的人。


展览前言

前言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潘公凯

“千里之行——中央美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系我院“千里之行”展览项目的第五回。该展览是突破传统的美术学院校内展览模式的大胆尝试,历经五年的发展,现已成功推广到全国范围,并成为我院重要的学术展览品牌。

本次展览作为我院本年度的重要展览活动,经过严格的学术评议和精心挑选,将展出中国画学院、造型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及人文学院各专业155位本、硕毕业生的优秀毕业作品。参展的所有同学都极富创新和探索精神,他们不仅是央美的毕业生,也是中国艺术界未来的希望。通过这些作品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央美院当前的教学水准以及由此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千里之行”项目的持续蓬勃发展,体现出我院日益开放的学术姿态和高层次、国际化的学术视野。我们旨在继承中央美院优秀且深厚的学术传统,将其融入到当下现实的教学研究与创作实践活动之中,并广泛地与社会各界进行交流、互动,通过这样一个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展览项目,搭建一个开放而平等的交流学习平台,也使得全社会更全面、直观地了解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的现状。2013年恰逢我院成立九十五周年,此次展览的举行无疑是对校庆最好的献礼——所有展览的优秀作品凝结着央美学子与其恩师们共同的心血,也正是对母校最富诚意的感恩。

“千里之行”展览始终力求学术性和专业化,通过在专业的现代化美术场馆中呈现我们的教学成果,并且配套出版高质量的画册,希望能为每一位参展的优秀学子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千里之行”项目不仅已成为中央美院的重要展览品牌项目,并且在全国得到了广泛认可和积极响应——由中国九大重点美术院校共同参与的“千里之行——中国重点美术院校毕业生优秀作品展”从2010年开始,现已成功举办了三届,第四届将于今年11月在中国美院举办,这无疑进一步加强了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界在人才培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仅如此,随着中国文化艺术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不断扩大,“千里之行”展览也已走出国门,走向世界。2012年初,“千里之行——中央美术学院毕业生优秀作品收藏展”在英国伦敦成功举办,得到了国际同行的广泛好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已成为中国优秀的青年艺术学子通向世界舞台的桥梁,为他们的艺术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道路,也充分体现出我院历来以学生为本、爱惜人才、不遗余力助其成长的优良传统。

2009年该展首次举办时,我曾讲到“展览只是一个序幕,今后我们还将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多地向社会展示我们的教学活动,让这些活动的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回首五年来的发展历程,初始的目的早已达到,并且已进入到一个超出我们预想的佳境。因此,我由衷希望“千里之行”展览作为中央美院在新世纪打造的全新品牌能够不断优化、拓展,更好地发展下去。因此,我们始终诚挚地期盼通过展览的机会,得到社会各界与广大观众的批评与指教。 

前言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潘公凯

“千里之行——中央美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系我院“千里之行”展览项目的第五回。该展览是突破传统的美术学院校内展览模式的大胆尝试,历经五年的发展,现已成功推广到全国范围,并成为我院重要的学术展览品牌。

本次展览作为我院本年度的重要展览活动,经过严格的学术评议和精心挑选,将展出中国画学院、造型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及人文学院各专业155位本、硕毕业生的优秀毕业作品。参展的所有同学都极富创新和探索精神,他们不仅是央美的毕业生,也是中国艺术界未来的希望。通过这些作品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央美院当前的教学水准以及由此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千里之行”项目的持续蓬勃发展,体现出我院日益开放的学术姿态和高层次、国际化的学术视野。我们旨在继承中央美院优秀且深厚的学术传统,将其融入到当下现实的教学研究与创作实践活动之中,并广泛地与社会各界进行交流、互动,通过这样一个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展览项目,搭建一个开放而平等的交流学习平台,也使得全社会更全面、直观地了解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的现状。2013年恰逢我院成立九十五周年,此次展览的举行无疑是对校庆最好的献礼——所有展览的优秀作品凝结着央美学子与其恩师们共同的心血,也正是对母校最富诚意的感恩。

“千里之行”展览始终力求学术性和专业化,通过在专业的现代化美术场馆中呈现我们的教学成果,并且配套出版高质量的画册,希望能为每一位参展的优秀学子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千里之行”项目不仅已成为中央美院的重要展览品牌项目,并且在全国得到了广泛认可和积极响应——由中国九大重点美术院校共同参与的“千里之行——中国重点美术院校毕业生优秀作品展”从2010年开始,现已成功举办了三届,第四届将于今年11月在中国美院举办,这无疑进一步加强了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界在人才培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仅如此,随着中国文化艺术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不断扩大,“千里之行”展览也已走出国门,走向世界。2012年初,“千里之行——中央美术学院毕业生优秀作品收藏展”在英国伦敦成功举办,得到了国际同行的广泛好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已成为中国优秀的青年艺术学子通向世界舞台的桥梁,为他们的艺术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道路,也充分体现出我院历来以学生为本、爱惜人才、不遗余力助其成长的优良传统。

2009年该展首次举办时,我曾讲到“展览只是一个序幕,今后我们还将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多地向社会展示我们的教学活动,让这些活动的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回首五年来的发展历程,初始的目的早已达到,并且已进入到一个超出我们预想的佳境。因此,我由衷希望“千里之行”展览作为中央美院在新世纪打造的全新品牌能够不断优化、拓展,更好地发展下去。因此,我们始终诚挚地期盼通过展览的机会,得到社会各界与广大观众的批评与指教。 

作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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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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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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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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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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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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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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