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线至面:金成龙汽车设计作品展

  • >展览时间:2014-06-10 - 2014-06-22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A展厅
  • >开幕时间:

展览详情

由线至面:金成龙汽车设计作品展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交通工具设计教学系列展


展览时间:2014年6月10日-22日

开幕时间:2014年6月13日 下午3时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A展厅

“Trans_formation”“创_型”

(‘Translate Line into Form’ “由线至面”) 


——法则

万物皆有线与面。线与面在形成型体的过程中,繁复并进阶的体现着创造者的意图。当然在某些时候,这个过程也可能是随意性的。区别于普通的工业产品,汽车是个拥有五米身长的大块头,它由严密推敲的线和逻辑系统性极强的面交织产生。如果没有和谐的车体部件、恰当的比例关系和符合汽车整体姿态的轮廓线,我们几乎不可能得到可以称之为好的汽车设计作品。

汽车设计的许多关键要素,诸如对于汽车高光和曲面反射的理解、按照整车姿态来设计恰当的曲面和将这些元素整合为特定的形态来说,绝对是依据设计师的个人意识和情感而来的,而非建立在数字计算或者电脑产生的机械化公式基础上。

汽车设计师必须具有高度的敏感性。他们要同时擅长于对二维图形元素的理解和对于三维空间的感知。

在汽车设计过程中,如同其他设计门类一样,需要用草图来找到适当的“形”去表达概念。而从设计开始直至其最终阶段的所有可视化作品,均取决于设计师的造型能力。

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通过成千上百的草图来寻找形态。如同一段美丽的旅程,设计师从草图上无尽的线条笔触中获得极致之美。

草图上每一笔对于线条的描绘,都会赋予你感受汽车能量与动感的能力。


—— 实验
从具有千年历史的中国传统水墨画中,我尝试需找一种新的汽车设计表达方式。为此,我采用中国画的风格,着重表现墨色和毛笔绘出的线条的动感。我仍然希望能够适当的内敛,中庸的线条其实已然意味着车的能量和动感。强大的笔墨线条则传递出了万千的极致形态。


——美学
日常生活中充斥着大量的汽车品牌。

今天,技术的同质化导致这些品牌的汽车看上去越来越像,如果不是引擎罩和后备厢上车标的存在,我们已经几乎无法去分辨它们了。
但是,对于豪华汽车,似乎要换一个故事了。

绝大多数的欧洲豪华汽车品牌,都有着自我的美学,灵感通常来自于它们独特的风格语言与丰富的传统和历史的交织。这使它们明显的鹤立鸡群于常规汽车品牌之中。

对于汽车设计有兴趣的观众会在对比两者中发现一种不同的氛围,特别是当他们花稍微多一点的时间去观察这些作品的时候。

这次展出的艺术创作,源自于我对构成豪华车美学吸引力元素的重新解读,这些长时间来能够显现豪华车表征的元素包括了型面塑造、姿态比例和整车轮廓等内容。

展览中没有任何特定的品牌。我期望观众能够感受到这些创作的与众不同并能够思考这些车区别于普通汽车的原因。我也很乐意观众们置身其中进行思考:这些设计会适合哪个品牌。

而对于熟悉汽车文化的观众,我也在此谨列出若干启发了我创作的汽车品牌。



展览前言

交通运输工具特别是汽车作为产业在中国发展迅速,对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我们的交通工具设计并没有跟上产业的发展,处于滞后的状态。为此,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于2005年正式成立了交通工具设计专业,着力于培养一流交通工具设计人才。

交通工具设计专业依托中央美术学院强大的艺术与人文背景,借助中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契机,力图整合国内外优秀的教育和产业资源,来打造一个开放式的教学平台。我们用国际化的教师团队与国内一线的产业设计师团队来参与教学,让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敏锐的前瞻视野以及独立的设计思维能力,我们的目标是培养未来行业的开拓与引领者。本专业与一汽、奥迪、梅赛德斯奔驰、大众、日产、GM汽车等品牌有着密切的产学合作关系。交通工具设计专业的毕业生目前服务于诸多国际一线汽车品牌和设计机构,从事设计与研究工作。

汽车设计师既要有文化素养,有深厚艺术根底,有设计思维能力,有敏锐的洞察力,对时尚审美的敏感,也要有扎实的造型能力,特别是视觉的表达能力,这需要严格的训练,几年来我们在汽车设计方向的课程中一直坚持学生造型表达能力的培养。作为中央美院设计学院交通工具设计教学系列展的首个展览,金成龙教授的汽车设计作品为我们展现了汽车设计师将他们的设计理念视觉化的过程及特别的表现形式。这些作品既不同于我们在美术馆通常所见到的绘画作品,也有别于最终量产的汽车产品,它们是设计师梦想付诸实现的媒介,是设计师内在激情与力量的视觉展现,也是设计师多年设计经验的结晶。

金成龙教授有着多年在美国与韩国的汽车设计经验,又长期参与汽车设计的教学,我们很高兴他在忙于我们的教学工作的同时整理了自己的作品展出。这个展览是我们教学活动的一部分,但我相信不仅我们的学生会从中获益,其他观众也会从中看到设计师的工作过程,设计师的激情与梦想,以及汽车上体现的特殊的审美价值,也许今后他们会用另外的眼光去看满大街的汽车,也会在那流动的风景线中体会到设计师们的努力与追求!

王敏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院长


交通运输工具特别是汽车作为产业在中国发展迅速,对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我们的交通工具设计并没有跟上产业的发展,处于滞后的状态。为此,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于2005年正式成立了交通工具设计专业,着力于培养一流交通工具设计人才。

交通工具设计专业依托中央美术学院强大的艺术与人文背景,借助中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契机,力图整合国内外优秀的教育和产业资源,来打造一个开放式的教学平台。我们用国际化的教师团队与国内一线的产业设计师团队来参与教学,让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敏锐的前瞻视野以及独立的设计思维能力,我们的目标是培养未来行业的开拓与引领者。本专业与一汽、奥迪、梅赛德斯奔驰、大众、日产、GM汽车等品牌有着密切的产学合作关系。交通工具设计专业的毕业生目前服务于诸多国际一线汽车品牌和设计机构,从事设计与研究工作。

汽车设计师既要有文化素养,有深厚艺术根底,有设计思维能力,有敏锐的洞察力,对时尚审美的敏感,也要有扎实的造型能力,特别是视觉的表达能力,这需要严格的训练,几年来我们在汽车设计方向的课程中一直坚持学生造型表达能力的培养。作为中央美院设计学院交通工具设计教学系列展的首个展览,金成龙教授的汽车设计作品为我们展现了汽车设计师将他们的设计理念视觉化的过程及特别的表现形式。这些作品既不同于我们在美术馆通常所见到的绘画作品,也有别于最终量产的汽车产品,它们是设计师梦想付诸实现的媒介,是设计师内在激情与力量的视觉展现,也是设计师多年设计经验的结晶。

金成龙教授有着多年在美国与韩国的汽车设计经验,又长期参与汽车设计的教学,我们很高兴他在忙于我们的教学工作的同时整理了自己的作品展出。这个展览是我们教学活动的一部分,但我相信不仅我们的学生会从中获益,其他观众也会从中看到设计师的工作过程,设计师的激情与梦想,以及汽车上体现的特殊的审美价值,也许今后他们会用另外的眼光去看满大街的汽车,也会在那流动的风景线中体会到设计师们的努力与追求!

王敏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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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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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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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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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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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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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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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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