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旋转”——秦宣夫诞辰110周年专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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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展览时间:2016-09-29 - 2016-10-30
  • >开幕时间:2016-09-29 10:30
  • >主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
  • >联合主办: 中国美术馆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美术馆 南京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 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
  • >总策展人: 唐斌

展览详情

               由中央美术学院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承办的“快乐的旋转——秦宣夫诞辰110周年专题展”,将于2016年9月29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开幕。在20世纪中国美术的发展历程中,秦宣夫先生是一位在油画艺术的引进、传播和创造上卓有成就的艺术名家,也是一位在西方美术史研究和教学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名师。今年是秦宣夫先生诞辰110周年,在中国美术馆、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美术馆、南京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等单位的支持及秦宣夫先生的亲属等各方共同协助下,经过精心筹备,展览以二百余件绘画作品和秦宣夫留存的教学笔记、几易其稿的研究手稿等丰富的文献资料,以及家属新近发现的一些珍贵旧照片,全面呈现秦宣夫先生的艺术历程、突出反映其探索中国油画发展之路的创新精神。 2006年,王府井帅府园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为秦宣夫筹办了大型“秦宣夫百年诞辰画展”。10年后,“快乐的旋转——秦宣夫诞辰110周年专题展”再次在中央美术学院举办,经过研究梳理,此次展览以秦宣夫与中央美术学院校史关系作为专题研究,用美术馆展览的形式重点讲述了继徐悲鸿后20世纪早期一批留法艺术家在法国的交往,以及归国后经历中国乃至中央美术学院校史变迁的往事。 展览题名“快乐的旋转”,取自秦宣夫留法时期的重要作品《快乐的旋转》。此件作品在1935年国立北平艺专教员展上展出后,又经一些世事流转,最后下落不明。目前仅存一件色彩人物稿和刊登于《良友》杂志1935年5月号上的黑白照片。这也成为秦宣夫晚年时念念不忘的一件憾事。20世纪早期,我国艺术家的许多重要作品在内忧外患的动荡时局下,或遗失、或损毁,仅存的文献与照片便成了研究那段时期艺术活动的珍贵史料。秦宣夫家属和策展团队希望然更多研究者为之努力去查寻线索,补充还原历史真实,并期待奇迹出现的那一天。 展览包括“巴黎回忆”、“艺专岁月”、“搂定自然”、“求真立新”、“博理渊学”五个部分,随着时间的脉络展现艺术家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多样的艺术形式中取得的成就。 一、巴黎回忆 秦宣夫自幼成长于书香世家,钟爱绘画。中学时代,绘画才能便崭露头角。1929年,秦宣夫从国立清华大学外语系毕业后远赴巴黎留学。1930年,秦宣夫进入巴黎国立高等美术学院跟随学院画家吕西安西蒙学习油画。他曾多次赴英国、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等国家参观研究西方绘画的重要作品,在他留学法国的这段早期艺术时期中,秦宣夫深受法国学院派教学与印象派观念的同时影响。其中,1933年油画《卡邦齐夫人像》入选法国春季沙龙,1934年《快乐的旋转》与《宫女》在法国独立沙龙展出。徐悲鸿更曾撰文称:“彼留学欧洲时已以《木兽戏》一幅显名于法国。”早年的巴黎求学经历,是奠定秦宣夫艺术风格的关键时期。 在法国留学期间,秦宣夫是中国留法艺术学会的重要成员。他们当中许多人的作品曾入选法国重要的沙龙,这是继徐悲鸿、林风眠等早期留法的美术家之后,20世纪20年代末后留洋归国的又一批重要美术人才。回国后,他们成为国内艺坛的重要力量。本版块试图通过秦宣夫留法时期的作品与文献,呈现其在法国时的学术氛围与艺术面貌。 二、艺专岁月 1934年,秦宣夫学成归国。先后在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国立清华大学任职。1935年4月1日至6日,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在京畿道艺专校内举行教员作品展览,有严智开、唐亮、秦宣夫及国画系、工艺美术系等各教授作品。这是秦宣夫在国内参加的第一个展览,作品《快乐的旋转》参加了此次展览。同时,秦宣夫还兼任国立清华大学外语系讲师,接替司徒乔任天津《大公报艺术周刊》主编。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秦宣夫与毕业于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的李家珍成婚。据家属回忆,这是秦宣夫一生中最为得意的时光。但好景不长,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全国多所大专院校被迫内迁。秦宣夫也跟随艺专踏上了辗转奔波的内迁之路:北平-江西庐山枯岭-湖南沅陵-云南昆明-四川璧山、松林岗-凤凰山。 在重庆凤凰山时期,秦宣夫与常书鸿、王临乙、吴作人、吕斯百和李瑞年等几位好友生活在一起,他们共用一间画室,相互鼓励和关心,一起创作写生、探讨艺术,缔结了深厚的友谊。1941年,在成都举办吴作人、唐一禾、吕霞光、黄显之、吕斯百、秦宣夫、李瑞年、王临乙“八人绘画联展”。这是秦宣夫的作品第一次在国内影响较大的画展中亮相。 “艺专岁月”作为本此展览的重要版块,主要呈现作为“凤凰山艺术家群体”的秦宣夫、吴作人、王临乙、常书鸿、李瑞年等艺术家的作品,他们让我们看到战时艺术家生活的缩影,也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秦宣夫的艺术。 三、搂定自然 1945年,秦宣夫举办首次个人画展,宗白华著文道:“你对自然具有这么深的爱,‘自然’没有不回答你的感情。”整理秦宣夫的作品时,我们发现自然风景写生占据了其艺术创作的极大篇幅。在写生技法上更可以看出其内在的、渐进的画风变化。1946年,他前往成都、青城山、峨眉山、都江堰等地写生作品20余幅;1946年12月,在离开重庆前往南京的轮船甲板上又创作速写多幅;1963年,年过半百的他再赴杭州、绍兴、富春江创作数十幅作品…… 从秦宣夫20世纪40年代创作的写实油画《辛夷》、《青岛红房顶》,到60年代创作的户外写生油画,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他油画创作技法及绘画风格的转变。邵大箴认为,在秦宣夫五六十年代的作品中已经可以看出“明确的写意趋势”。事实上,这是其艺术风格向纯写意转型的一个重要的过渡时期。本版块将其1946年之后的风景写生作品进行集中展示,通过诠释其“抱定自然”之人生理念,在更加纯粹的形式下理解其艺术风格的变化。 四、求真立新 “文化大革命”,秦宣夫被“耽误了13年”。教学和研究资料遭到焚烧。但是这似乎并没有打败一位乐观豁达、求真立新的艺术求知者。到1979年11月,他“决心从零做起,全力以赴,要追赶失去的宝贵时间”。这以后秦宣夫积极汲取西方艺术的养分,不再拘泥于写实,他融合东方水墨与西方现代艺术中的抽象元素,发展出一种具有明显的秦宣夫率真快乐个性特征的艺术形式。 这一时期,除创作一批油画、水粉画以外,他还尝试用宣纸、水粉、水墨等材料。他说:“我喜欢用水墨在砚台上画来画去,等我满意的时候,就用一张宣纸或其他吸水的纸张很快地印下来,最后用水墨或水粉稍微加加工就成了。我画的《家中虎》就是这样画的。因为这种‘版画’只能印一张,所以叫做‘独幅版画’(Monotype)。”在这个时期,他的创新犹如青年,不断尝试着版画、水墨等更能表达自我精神的媒介,画风转而变得写意、自由而洒脱。早年间从西方艺术中所汲取的抽象风格与中国画中的写意精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散发出与众不同的魅力。本版块中所展示的秦宣夫晚年创作,诠释其作为一位艺术家对于“真我”与“创新”的执着追求。 五、博理渊学 “在30年代一大批留洋的艺术家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位就西洋美术史作过认真仔细的研究,而秦宣夫是其中一位。”徐悲鸿直言:“宣夫先生以画名世,但彼尤为吾国卓绝之西洋美术史家。”从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到国立中央大学,再到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其人生中的大部分时光一直在为中国的艺术播撒火种。培养了像李浴、朱青生等一批优秀的美术史人才。事实上,秦宣夫是近代中国最早系统地进行西方艺术史研究及理论教学的学者之一。早在20世纪20年代,他在国立清华大学就读外语系时便已开始学习欧洲美术史,扎实的语言基础使他比同时代的其他艺术家更加游刃有余地掌握外文文献。据不完全统计,秦宣夫留存至今的外文书籍就达到200余册,其中包括了西方美术史、美术理论、艺术家传记、外文画册、外国文学等各种门类。更可贵的是大部分书籍都保存着秦宣夫阅读时所做的法文或英文批注,是研究其学理建树的珍贵材料。 不仅如此,秦宣夫的一生还留下了大量的教学大纲、教案手卡、几易其稿的研究手稿等丰富的文献资料,对这些珍贵文献的归纳和整理将为我们梳理近代中国的西方艺术史学史提供重要文献。 此次展览还特别选取增加了常书鸿、吴作人、王临乙等艺术家同时期的部分代表作品,藉此丰富展览内容和进行深入研究,呈现出一条完整的艺专南迁脉络和“凤凰山艺术家群体”的代表性案例。本次展览举办之际,秦宣夫先生的亲属向中央美术学院无偿捐赠多件艺术作品和美术史文稿档案,这为我们深入研究二十世纪中国美术史补充了珍贵的史料,丰富了中央美院美术馆的收藏序列。 展览将于2016年9月29日开幕,展至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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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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