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刻痕——王琦百年诞辰研究展

  • >展览时间:2017-12-08 - 2018-02-25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A展厅、3层A展厅
  • >开幕时间:2017-12-08 14:00
  • >主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
  • > 支持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承办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版画系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
  • > 协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王琦美术博物馆
  • >学术主持: 范迪安
  • > 总监: 张子康 秦建平 王华祥
  • > 文献支持: 王 炜 郝 斌 朱 晴
  • >策展人: 红 梅 宋金明

展览详情

支持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版画系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 

协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王琦美术博物馆 

学术主持:范迪安 

总      监:张子康  秦建平  王华祥 

文献支持:王  炜  郝  斌  朱  晴 

策展人:红  梅  宋金明 

展览执行:吴  鹏  宿世存  马亮

 藏品管理:李垚辰  姜  楠  王春玲  徐  研  窦天炜 

资料编辑:兰  萌  李鲁云  郑杜若

视觉与空间设计:闵志伊 

公教推广:任  蕊  姚轶群  梁  雯 

影像统筹:丁  怡 

影像制作:雅昌艺术网 

照片拍摄:李  标 

媒体宣传:何一沙  吴  靖 

行政统筹:蒋思妤  孙  炜  朱永康  杨柳  任劭坤 

后勤支持:仝  领  姜玉霞  赵启文 

开幕式暨捐赠仪式 时间:2017年12月8日下午2:00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报告厅 

座谈会 时间:2017年12月8日下午3:30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多功能会议室          


展览章节简介 

一、战时青年 革命美术
王琦的艺术生涯始于抗战爆发的1937年,刚刚从上海美专毕业的青年学子因国家危难而放弃留法深造的理想,矢志成为一名文艺斗士。抗战时期是王琦版画创作的第一个高峰期。他以刻刀为武器,创作了大量表现大后方人民生活、建设的优秀作品,得到了周恩来、徐悲鸿等人的赞赏。抗战结束后,王琦又在南京、香港等地画了许多表现平民生活的速写和素描,继续坚持现实主义的创作方向。 与艺术创作同等重要的是王琦在美术活动和文艺宣传方面做出的努力。抗战期间,他组织领导“中国木刻研究会”,多次筹办全国性的木刻展览,对团结和发挥木刻界的抗战力量起到了重要作用。抗战胜利后,王琦先后在南京、香港、上海等地工作,参与组织“抗战八年木刻展览会”、加入“人间画会”等,与艺术界的进步同仁保持着密切联系。与此同时,王琦从1938年创办《战斗美术》开始,就从未停止过美术宣传工作。十几年间编辑了大量刊物,发表的作品、文章更是数量可观。此外,从1943年开始,王琦先生还在陶行知创办的育才学校任教三年。期间,他教授木刻、素描,讲授西方美术史,为抗战时期大后方的美术教育做出了贡献。 从抗战爆发到进入中央美院之前,王琦在武汉、延安、重庆、南京、香港、上海等地勾勒出了一条曲折而活跃的艺术轨迹。此板块着重呈现王琦这一时期的艺术历程,展出作品既包括他在重庆期间的部分代表性版画,也有其在全国各地创作的素描作品。


二 、美院卅载 刀笔相济
1952年,王琦正式进入中央美术学院工作。在美院的三十多年中,王琦一直兼顾着多重角色,在不同领域为中央美院乃至新中国美术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作为卓有影响的版画家,王琦始终手握刻刀,从未中断过木刻创作。美院期间,他经常深入农村、工厂、工地写生,积累了大量速写和素描作品,很多版画都是在此基础上加工创作而成。此板块分为“工农建设”、“林区风情”、“现实关切”三个专题,集中呈现王琦富于时代气息的艺术创作。与此同时,王琦也参与了版画系的建设,六十年代初还成立了以其为主导的第四画室。画室制虽因“社教运动”被迫中断,但不能否认王琦为版画教学做出的努力。 另一方面,因王琦在美术理论方面的深厚积淀和丰富的刊物编撰经验,学校又委派王琦参与美术史系的筹建,担负一定的教学任务。同时他还参与了《美术研究》和《世界美术》的编务工作。在美院的三十年间,王琦撰写过大量理论文章,产生了《鲁迅与美术》、《艺术形式的探索》等影响广泛的理论成果。 除学校工作之外,王琦在五、六十年代还参与了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设计、关于印象派的大讨论、国务院12年科学规划、文化部美术教材编写等重要的美术活动,是当之无愧的新中国美术发展的见证者和参与者。 此板块以作品和文献相结合的形式,梳理王琦于央美三十多年间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写生创作、理论研究等各方面的艺术活动。


三、林木新颜 都市交响
在前辈版画家中,王琦是特别注重艺术形式语言的一位。五十年代开始,他表现自然风光的作品就具有明显的抒情特征。这一特点在八十年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并臻于成熟,构成了王琦版画艺术后十年的主要面貌。 城市景观和森林老树是王琦八十年代版画创作的两大主题。艺术家自己曾说:“这阶段我的创作题材主要是城市风景和自然风景,城市风景又以高大的楼房和纵横交叉的马路为主体,自然风景则以古老的大松柏为主题,这类事物的外在形象和精神内涵与我当时的主观感受和历来的审美趣味一拍即合……”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是明显的表征。王琦是较早运用具有形式感的版画语言表现这一城市景观的艺术家,足见他对时代变化的敏锐观察以及对艺术形式的关注。以林木为主题的作品,精选于作者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创作。通过同一题材作品在不同时代表现出的多样面貌,以期呈现王琦在版画形式语言方面的探索历程。 1989年,王琦以一幅《运河码头》作为“封刀之作”,或许是对早年在重庆嘉陵江畔进行木刻活动的特殊缅怀,为自己五十多年的版画创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四、桑榆非晚 彩墨抒怀
从九十年代开始,王琦以中国传统的笔墨材料为载体,开启了一段书画艺术的新旅程。 王琦幼年曾临习《三希堂法帖》,研摩过颜真卿、柳公权、赵孟頫的书法,尤其喜欢王羲之的行楷,对传统文化有着深厚的情结。临古方面的童子功为王琦晚年的书法创作奠定了基础,也使他在使用传统的毛笔、水墨材料时具有更好的掌控力。 王琦将自己的水墨创作称为“焦墨重彩画”,在审美趣味、用笔特色等方面与传统中国画相区别。王琦的“焦墨重彩画”,在题材上多以自然风光和乡村风情为表现对象。特别是对森林古木的描绘,很大程度上延续了版画的创作题材,表现出艺术家一以贯之的艺术兴趣点。在风格上,得益于其扎实的素描功底和丰富的写生经验,作品具有很强的实境感。他将版画刻、划的力度引入水墨创作之中,以笔迹模拟刀痕,干涩而厚重,使笔墨呈现出独具特色的表现力。 在繁忙的行政事务中,王琦始终笔耕不辍,坚持一日一书,十日一画,这种“不教一日闲过”的态度真正体现了一位从艺者的艺术热忱!这一板块精选王琦九十年代以后的“焦墨重彩画”和书法作品,展现其年逾古稀之后的艺术转型。  

  

展览前言

在20世纪中国美术发展历程中,王琦先生是一位集美术创作、美术理论、美术教育、美术组织和艺术交流为一身的艺术名家,为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在中国文联的关心支持下,由中央美术学院主办,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王琦美术博物馆共同协办的“世纪刻痕——王琦百年诞辰研究展”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并纳入“百年辉煌·中央美术学院艺术名家”系列,以此表达中央美院全体师生和美术界同仁对王琦先生的崇高敬意!

王琦先生的艺术人生历经百年,有着极为丰厚的艺术成果,展现出多方面的艺术才华。在20世纪中国版画的发展中,王琦先生开拓奋进,早在上世纪30年代民族危亡之际,就毅然投身抗战,展现了一个艺术家的社会责任,立志于用艺术来改变社会的现实,推动社会的进步。他以刻刀为武器,揭露黑暗,歌颂正义,创作了一系列优秀作品,成为20世纪中国版画中现实主义思想与风格的开拓者之一。王琦先生还通过编辑、创办文艺刊物,筹办各种木刻展览等活动,在团结版画界力量、扩大木刻的宣传影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来,王琦先生长期以满腔的热忱深入生活,以大量风格清新明快、充满诗意的版画作品反映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气象和劳动者的主人翁精神,也形成了他鲜明和富有个性的版画风格。他在城市、工厂、农村、海港、林区等不同的劳动与生活情境中独具慧眼,敏于发现,勇于探索,在艺术主题和艺术形式、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统一上达到新的高度,展现了丰沛的时代精神。在年逾古稀之际,他转向“焦墨重彩画”和书法创作,同样贯注了饱满的生命激情,展现出歌咏祖国山川自然的赤子之心。

在中央美术学院三十多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王琦先生一方面从事艺术创作和理论写作,另一方面参与了版画系和美术史系的建设。在承担教学工作的同时,还在《美术研究》、《世界美术》杂志担任职务,为中央美院的发展贡献良多。除学校工作之外,王琦先生在五、六十年代还参与了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设计、关于印象派的大讨论、国务院12年科学规划、文化部美术教材编写等重要的美术活动,是当之无愧的新中国美术发展的见证者和参与者。他在中国美术家协会长期担任领导和主编《美术》杂志,为中国美术的发展和国际美术交流不遗余力,贡献终生。

此次展览要特别感谢王琦先生及其家属的无私捐赠。王琦先生生前捐献给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版画作品120多件。此次展览之际,王琦之子王炜先生代表家属,再一次捐赠王琦先生珍贵木刻原版多件及其他珍贵文献多种,不但丰富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王琦先生作品序列,也充实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中国近现代版画收藏的历史序列。

“世纪刻痕”是王琦先生在版画创作上留下的丰厚印痕,更是他探索、创造和奉献的人生在中国美术事业丰碑上留下的深刻印痕。

中央美术学院 院长 范迪安 

 2017年12月 

         

在20世纪中国美术发展历程中,王琦先生是一位集美术创作、美术理论、美术教育、美术组织和艺术交流为一身的艺术名家,为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在中国文联的关心支持下,由中央美术学院主办,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王琦美术博物馆共同协办的“世纪刻痕——王琦百年诞辰研究展”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并纳入“百年辉煌·中央美术学院艺术名家”系列,以此表达中央美院全体师生和美术界同仁对王琦先生的崇高敬意!

王琦先生的艺术人生历经百年,有着极为丰厚的艺术成果,展现出多方面的艺术才华。在20世纪中国版画的发展中,王琦先生开拓奋进,早在上世纪30年代民族危亡之际,就毅然投身抗战,展现了一个艺术家的社会责任,立志于用艺术来改变社会的现实,推动社会的进步。他以刻刀为武器,揭露黑暗,歌颂正义,创作了一系列优秀作品,成为20世纪中国版画中现实主义思想与风格的开拓者之一。王琦先生还通过编辑、创办文艺刊物,筹办各种木刻展览等活动,在团结版画界力量、扩大木刻的宣传影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来,王琦先生长期以满腔的热忱深入生活,以大量风格清新明快、充满诗意的版画作品反映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气象和劳动者的主人翁精神,也形成了他鲜明和富有个性的版画风格。他在城市、工厂、农村、海港、林区等不同的劳动与生活情境中独具慧眼,敏于发现,勇于探索,在艺术主题和艺术形式、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统一上达到新的高度,展现了丰沛的时代精神。在年逾古稀之际,他转向“焦墨重彩画”和书法创作,同样贯注了饱满的生命激情,展现出歌咏祖国山川自然的赤子之心。

在中央美术学院三十多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王琦先生一方面从事艺术创作和理论写作,另一方面参与了版画系和美术史系的建设。在承担教学工作的同时,还在《美术研究》、《世界美术》杂志担任职务,为中央美院的发展贡献良多。除学校工作之外,王琦先生在五、六十年代还参与了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设计、关于印象派的大讨论、国务院12年科学规划、文化部美术教材编写等重要的美术活动,是当之无愧的新中国美术发展的见证者和参与者。他在中国美术家协会长期担任领导和主编《美术》杂志,为中国美术的发展和国际美术交流不遗余力,贡献终生。

此次展览要特别感谢王琦先生及其家属的无私捐赠。王琦先生生前捐献给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版画作品120多件。此次展览之际,王琦之子王炜先生代表家属,再一次捐赠王琦先生珍贵木刻原版多件及其他珍贵文献多种,不但丰富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王琦先生作品序列,也充实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中国近现代版画收藏的历史序列。

“世纪刻痕”是王琦先生在版画创作上留下的丰厚印痕,更是他探索、创造和奉献的人生在中国美术事业丰碑上留下的深刻印痕。

中央美术学院 院长 范迪安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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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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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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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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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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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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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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