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嵌中国——马赛克艺术邀请展·北京

  • >展览时间:2020-10-10 - 2020-11-08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A/B、4层
  • >开幕时间:2020-10-17 11:00
  • >主办机构: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央美术学院
  • >承办机构: 中国美术家协会壁画艺术委员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伟祺艺术玻璃有限公司
  • >协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修复研究院院 中央美术学院壁画系 贝尊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展览详情

“镶嵌中国——马赛克艺术邀请展”于 2017 年 10 月在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展出,获得广泛好评。为了进一步推广这门艺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的支持下,开始全国巡展的步伐,从羊城广州到江城武汉、彭城徐州、庐州合肥、金陵南京、上海。如今,在中央美术学院院长范迪安的支持与策划下,这次马赛克镶嵌艺术展览来到了全球城市——北京,将于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展出,期待为北京的同行和中央美术学院的师生以及北京市民带来不同的艺术体验。

本次展览共邀请了80余位艺术家创作的100余幅作品参展,他们分别来自中国主要的美术院校及专业研究院所,包含了老中青几代壁画家及其他画种的杰出代表,展示了各种镶嵌工艺在艺术创作中的可能性,期待通过展览提升中国镶嵌艺术的水平,推进马赛克镶嵌在中国当代壁画创作中的应用,进而辐射到城市公共艺术和相生的公共环境,镶嵌中国——中国镶嵌!

展览前言

时值金秋十月,在中国抗击新冠疫情取得战略性成果之后,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央美术学院主办,中国美术家协会壁画艺委会、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伟祺艺术玻璃有限公司承办的“镶嵌中国——马赛克艺术邀请展”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这是中国壁画艺术一次新的丰收,也是镶嵌艺术成果在新时代的一次盛大展示。

本次展览共邀请了九十余位艺术家创作的100余幅作品参展,他们分别来自中国主要的美术院校及专业研究所,包含了老中青几代壁画家及其他画种的杰出代表,展示了各种镶嵌工艺在艺术创作中丰富的可能性,期待通过展览还原马赛克在历史上最原本的艺术面貌,提升中国镶嵌艺术的水平,推进马赛克镶嵌在中国当代壁画创作中的应用,进而辐射到城市公共艺术和相生的公共环境。

马赛克是西方艺术中拥有久远历史的工艺,从两河流域发端,到古希腊罗马的繁盛,再到“拜占庭”和“中世纪”普遍的应用,形成了广泛的流布。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工艺成为在地域上跨越欧亚、在时间上绵延不绝的艺术表现形式,既有装饰宫殿、教堂之豪华,也有用于街道、民居之朴素,既有美化建筑空间的实用功能,更有制作各类壁画的美学价值,欧洲宗教建筑中的许多大型石材马赛克壁画和玻璃镶嵌画,业已成为西方艺术史中的瑰宝。与马赛克异曲同工的镶嵌工艺在中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同样在建筑和器物的装饰上普遍运用,在材料的选择上和技法的精致上更是堪称极尽巧思,天工造化,并且渗透着鲜明的传统中国美学和工匠精神。

传统的现代化转换和创新性发展是新时代中国文化的重要课题。马赛克工艺和镶嵌工艺的传统再生,需要结合中国当代的艺术创造和工艺革新。王颖生先生与中国美协壁画艺委会同仁一方面推动壁画创作,一方面与企业合作开展工艺攻关,在镶嵌的材料和技法上都更多结合作品的风格语言,使之不仅体现原作的神采,还凸显了镶嵌工艺的精美,而艺术家在材料媒介转换的过程中参与把握,更使得一大批马赛克艺术作品展现出惊艳效果。

喻比当代中国全面发展的蓬勃生机,寄望当代公共艺术绽放时代的光采,“镶嵌中国”体现的是一种文化的自觉与自信,是中国公共艺术在庚子秋天的丰收景象。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范迪安

2020年10月

时值金秋十月,在中国抗击新冠疫情取得战略性成果之后,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央美术学院主办,中国美术家协会壁画艺委会、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伟祺艺术玻璃有限公司承办的“镶嵌中国——马赛克艺术邀请展”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这是中国壁画艺术一次新的丰收,也是镶嵌艺术成果在新时代的一次盛大展示。

本次展览共邀请了九十余位艺术家创作的100余幅作品参展,他们分别来自中国主要的美术院校及专业研究所,包含了老中青几代壁画家及其他画种的杰出代表,展示了各种镶嵌工艺在艺术创作中丰富的可能性,期待通过展览还原马赛克在历史上最原本的艺术面貌,提升中国镶嵌艺术的水平,推进马赛克镶嵌在中国当代壁画创作中的应用,进而辐射到城市公共艺术和相生的公共环境。

马赛克是西方艺术中拥有久远历史的工艺,从两河流域发端,到古希腊罗马的繁盛,再到“拜占庭”和“中世纪”普遍的应用,形成了广泛的流布。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工艺成为在地域上跨越欧亚、在时间上绵延不绝的艺术表现形式,既有装饰宫殿、教堂之豪华,也有用于街道、民居之朴素,既有美化建筑空间的实用功能,更有制作各类壁画的美学价值,欧洲宗教建筑中的许多大型石材马赛克壁画和玻璃镶嵌画,业已成为西方艺术史中的瑰宝。与马赛克异曲同工的镶嵌工艺在中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同样在建筑和器物的装饰上普遍运用,在材料的选择上和技法的精致上更是堪称极尽巧思,天工造化,并且渗透着鲜明的传统中国美学和工匠精神。

传统的现代化转换和创新性发展是新时代中国文化的重要课题。马赛克工艺和镶嵌工艺的传统再生,需要结合中国当代的艺术创造和工艺革新。王颖生先生与中国美协壁画艺委会同仁一方面推动壁画创作,一方面与企业合作开展工艺攻关,在镶嵌的材料和技法上都更多结合作品的风格语言,使之不仅体现原作的神采,还凸显了镶嵌工艺的精美,而艺术家在材料媒介转换的过程中参与把握,更使得一大批马赛克艺术作品展现出惊艳效果。

喻比当代中国全面发展的蓬勃生机,寄望当代公共艺术绽放时代的光采,“镶嵌中国”体现的是一种文化的自觉与自信,是中国公共艺术在庚子秋天的丰收景象。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范迪安

2020年10月

作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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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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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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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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