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木镌史:彦涵革命木刻文献展

  • >展览时间:2021-06-28 - 2021-09-05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3层展厅A
  • >开幕时间:2021-06-28 10:00
  • >主办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
  • >承办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支持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版画系

展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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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正在进行,我们秉承“延续红色基因,铭记先辈足迹”的初心使命,举办“彦涵革命木刻文献展”,目的是通过展现彦涵先生所代表的“以图证史”新兴木刻社会功能与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有机融合的事实,使我们在彦涵木刻艺术魅力的感染下获得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体悟,以严谨的学术和热情的态度,以实际行动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彦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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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涵(1916-2011),原名刘宝森,江苏连云港人。1935年考入杭州国立艺术专科学校。1938年毕业于延安鲁艺,参加鲁艺木刻工作团。后任教鲁艺美术系、华北大学美术科,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北京艺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曾任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美术组副组长、中国美协书记处书记、版画艺委会主任、中国版画家协会副主席、名誉主席。彦涵是中国新兴版画的先驱者之一,其创作历程表现出了二十世纪中国人民的苦难与斗争,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联。其早期创作是解放区生活与战斗的写照,成为“解放区木刻”的主要代表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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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胡一川、罗工柳、彦涵、华山在鲁艺木刻工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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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涵先生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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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力群、李桦、古元、王琦、彦涵出席第四届文代会(前排右至左)

彦涵先生也是中央美院版画系的创办者之一。在他漫长的艺术人生中,革命的感召和强烈的民族救亡思想是他从事木刻创作的重要动机,在为中国近现代革命美术贡献了大批杰作的同时,也极大促进了中国现代版画红色基因的形成。“不画风花雪月,要画沧海山田”,彦涵受到中共地下党亲属友人的影响,青年时代从延安鲁艺起步,沿着党的文艺理论方向,坚决加入到抗战版画运动的洪流中,为后世呈现了《彭德怀将军》《当敌人搜山的时候》《豆选》等一大批极具美学震撼力和媒介传播力的艺术经典。当我们按照年代次序梳理彦涵木刻,会发现无论是百团大战、反扫荡、雁翎队……还是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每件作品都在或隐或显地指向特定的历史事件,使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事业是怎样经过铁与火的洗礼,逐渐熔铸为胜利的丰碑。在此意义上,读懂彦涵,就读懂了党史。

《亲临前线指挥的彭德怀将军》 彦涵 木版单色 1941年 22×16cm

《当敌人搜山的时候》 彦涵 1943年 木版单色 22cm×19cm

《豆选》 彦涵 1948年 木版单色 37cm×29cm

鲁迅小说《祝福》插图之一 彦涵 1973年 木版单色 28×21cm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党史学习掀起新高潮的重要阶段。我们秉承“延续红色基因,铭记先辈足迹”的初心使命,举办“彦涵革命木刻文献展”,目的是通过展现彦涵先生所代表的“以图证史”新兴木刻社会功能与中国共产党革命斗争史有机融合的事实,使我们在彦涵木刻艺术魅力的感染下获得党史教育的生动体悟,以学术的严谨和热情的态度,为纪念建党一百周年做出应有的贡献。

 


展览前言

"彦涵先生是中央美院版画系的缔造者之一。在他漫长的艺术人生中,革命的感召和强烈的民族救亡思想是他从事木刻创作的重要动机,在为中国近现代革命美术贡献了大批杰作的同时,也极大促进了中国现代版画红色基因的形成。“不画风花雪月,要画沧海山田”,彦涵受其中共地下党亲属友人的影响,青年时代从延安鲁艺起步,沿着党的文艺理论方向,坚决加入到抗战版画运动的洪流中,为后世呈现了《彭德怀司令在前线》、《当敌人搜山的时候》等一大批极具美学震撼力和媒介传播力的艺术经典。

当我们按照年代次序梳理彦涵木刻,会发现无论是百团大战、反扫荡、雁翎队……还是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每件作品都在或隐或显地指向特定的历史事件,使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事业如何经过铁与火的洗礼,熔铸为胜利的丰碑。

在此意义上,读懂彦涵,就读懂了党史。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党史学习掀起新高潮的重要阶段。版画系秉承“延续红色基因,铭记先辈足迹”的初心,举办“彦涵革命木刻文献展”,目的是通过展现彦涵先生所代表的“以图证史”新兴木刻社会功能与中国共产党革命斗争史有机融合的事实,使我们在彦涵木刻艺术魅力的感染下获得党史教育的生动体悟,以学术的严谨和热情的态度,为美院纪念建党百年系列活动做出应有的贡献。"

"彦涵先生是中央美院版画系的缔造者之一。在他漫长的艺术人生中,革命的感召和强烈的民族救亡思想是他从事木刻创作的重要动机,在为中国近现代革命美术贡献了大批杰作的同时,也极大促进了中国现代版画红色基因的形成。“不画风花雪月,要画沧海山田”,彦涵受其中共地下党亲属友人的影响,青年时代从延安鲁艺起步,沿着党的文艺理论方向,坚决加入到抗战版画运动的洪流中,为后世呈现了《彭德怀司令在前线》、《当敌人搜山的时候》等一大批极具美学震撼力和媒介传播力的艺术经典。

当我们按照年代次序梳理彦涵木刻,会发现无论是百团大战、反扫荡、雁翎队……还是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每件作品都在或隐或显地指向特定的历史事件,使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事业如何经过铁与火的洗礼,熔铸为胜利的丰碑。

在此意义上,读懂彦涵,就读懂了党史。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党史学习掀起新高潮的重要阶段。版画系秉承“延续红色基因,铭记先辈足迹”的初心,举办“彦涵革命木刻文献展”,目的是通过展现彦涵先生所代表的“以图证史”新兴木刻社会功能与中国共产党革命斗争史有机融合的事实,使我们在彦涵木刻艺术魅力的感染下获得党史教育的生动体悟,以学术的严谨和热情的态度,为美院纪念建党百年系列活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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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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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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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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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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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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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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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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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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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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