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央美术学院“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获奖教师作品展

  • >展览时间:2021-11-18 - 2021-12-26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三层A展厅
  • >开幕时间:2021-11-18 15:00
  • >主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
  • >承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支持单位: 中华艺文基金会
  • >策展人: 殷双喜
  • >展览策划: 孙伟 陆英明
  • >视觉设计: 纪玉洁 闵志伊
  • >展览执行: 王妙紫 王静 王梓伊

展览详情

“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设立于2019年,是由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原院长靳尚谊先生捐赠发起、中华艺文基金会共同出资支持的公益奖项,旨在激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题材艺术创作,打造精品力作,促进青年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助推学校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该奖项每年评选在艺术创作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青年教师,并为获奖教师举办展览,搭建艺术交流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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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的地平线NO.1》 马佳伟 直径200cm 综合材料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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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的地平线NO.2》 马佳伟 直径200cm 综合材料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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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地平线NO.3》 马佳伟 直径200cm 综合材料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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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视觉创制  马佳伟  布面油画  400×100cm×3  2021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艺术家是艺术创作的中坚力量,青年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对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中央美术学院也启动了“新百年”战略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中央美术学院在全面建设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进程中,尤其重视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注重挖掘青年教师潜力、发挥青年教师优势。作为“新百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围绕服务国家重大任务,组织重大创作打磨时代经典,探索主题性创作学科建设及其独特性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现实题材创作和主题性创作方向的中青年教师骨干,涌现出一批能够创作主题鲜明、兼具艺术性、学术性、创新性的优秀作品的青年艺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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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层塔”政纯办展览空间设计 王子耕 2020 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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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王子耕 2021 13.5 x 4x3m


“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聚焦青年教师群体,支持中青年人才成长,瞄准国家重大题材艺术创作,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院“新百年”战略的重要举措。该奖项分别于2019年、2020年进行了首届和第二届的评选及获奖教师展览活动,在师生群体中取得较大反响,树立了鲜明导向。为了更好的践行奖项宗旨、服务人才培养需求,让更多青年教师受益、成长,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自2021年第三届“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起,奖项每年的奖励人数由两人增加至四人,评选范围由参与国家主题性创作扩展至涵盖参与主题性和现实性题材创作的青年教师群体。本届“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由范迪安、苏新平、吕品晶、殷双喜、刘庆和、张路江、孙伟、唐晖、宋协伟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作品的原创性、学术性、创造性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综合考量,重点从符合条件的四十余位青年教师中评选出四位获奖代表。本次展览集中展出四位获奖教师马佳伟、王子耕、石韵媛、何君的艺术作品,供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鉴赏、交流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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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Unanswered Questions》 石韵媛 2020 手工书 过程 210x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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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Unanswered Questions》 石韵媛 2020 手工书 内页 210x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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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Unanswered Questions》 石韵媛 2020 学术论文+手工书 植物纤维、亚麻、棉、颜料 210x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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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段书写-纸砖》 石韵媛 报纸 纸浆2016 220x4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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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段书写-砖书》 石韵媛 2016 水书法 220x4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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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段书写》 石韵媛 2016 水书法 3780x13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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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美院百年美育—校史图录  何君  书籍设计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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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T 时—茶几  何君  产品设计  2019年


艺术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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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佳伟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博士,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第二工作室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研究员。

2019年被评为中宣部青年思想宣传文化英才。作品曾获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优秀奖;2020、2021年获中央美术学院“祖国庆典 央美贡献”、“百年华诞 央美贡献”表彰及中央美术学院第二届“徐悲鸿奖”。博士论文《透视法与平面绘画的深度空间研究》获中央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优秀论文奖。

2019年文旅部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唱响明天:打造千年雄安》入选《伟大历程 壮美画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美术作品展》;2021年《信念:献给西路军女战士》入选《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美术创作工程》。2021年中宣部、文旅部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高度:5G 雄安》入选《伟大征程 时代画卷: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作品展》;2021年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中央美院舞台多媒体视觉创制。

个展:2008年《在场》、2014年《本色》、2017年《远方》、2018年《有窗户的单子》。

参展:《生生不息:叙事的黄河》、《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历史的温度:中央美术学院与中国具象绘画展》、《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第五届拉丁美洲双年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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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耕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副教授、建筑系副系主任。雪城大学建筑学院客座教授。普林斯顿大学建筑学硕士。同济大学建筑学博士候选人。美国建筑师协会会员。中国电影美术学会会员。

曾任北京电影学院讲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客座导师。研究领域包括环境技术史、建筑策展与展览设计、建筑媒介与叙事。曾获得2019港深建筑双年展学术委员会大奖、普林斯顿大学全额入学奖学金、FAIRYTALES 2015国际建筑竞赛一等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专业方案设计一等奖,建筑专业方案设计一等奖等。曾担任姜文电影《邪不压正》导演组建筑历史顾问。国庆70周年群众游行彩车设计组成员。2022年冬奥会开幕式设计组成员。

作品参展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华盛顿国家建筑博物馆“建筑叙事”展、全国美展、港深建筑双年展、中国当代建筑装置影像展等国内外重要展览。作品被坪山美术馆、山中天艺术中心等机构收藏。策展包括中国国家博物馆“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成就展”深圳展区装置、威尼斯建筑双年展首钢100周年特展。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国建筑艺术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组成员、学校自主科研重点项目“当代建筑展览与建筑策展研究”负责人。

2019年文旅部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唱响明天:打造千年雄安》入选《伟大历程 壮美画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美术作品展》;2021年《信念:献给西路军女战士》入选《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美术创作工程》。2021年中宣部、文旅部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高度:5G 雄安》入选《伟大征程 时代画卷: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作品展》;2021年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中央美院舞台多媒体视觉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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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韵媛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艺术治疗方向教师。芝加哥艺术学院艺术治疗文学硕士,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国家形象视觉研究方向硕士、视觉传达专业学士。美国艺术治疗协会专业会员,国际创造性艺术教育与治疗协会专业会员。

作品曾获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银奖,中央美术学院首届千里行奖,美国 Hilgos艺术治疗基金会全额奖学金,中央美术学院徐悲鸿奖等。作品曾展出于意大利佛罗伦萨国际设计双年展,第十三届全国美展,芝加哥周氏画廊,北京太庙美术馆,上海艺术plus画廊等。作品被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纽约独立书店Printed Matter及瑞士苏黎世等机构收藏。

研究涉及艺术与美学的疗愈价值及其心理学应用机制、书法与正念、依恋与文化认同等。曾在移民与难民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匿名戒毒组织、特殊学校工作,策划并开展10余项、超过1000小时认证的艺术治疗实践项目。其中为失智症老人开发的《艺术乐高》干预计划获美国Hilgos基金会专项资助,《水书法:本土艺术治疗实践的人种学研究》获芝加哥艺术学院艺术治疗优秀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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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平面设计师协会(AGI)会员,中国出版协会装帧艺术委员会常务委员,曾任北京市青联委员。

作品曾获香港设计师协会(HKDA)金奖、评审奖,平面设计在中国(GDC)金奖,纽约艺术指导协会(ADC)银奖,东京字体指导俱乐部(TDC)提名赏,英国设计与艺术指导协会(D&AD)奖,德国莱比锡“世界最美的书”,“中国最美的书”,全国美展铜奖,“国际商标标志双年奖”全场大奖、金奖,“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一等奖等多个奖项。

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艺术设计展,包括:纽约艺术指导协会(ADC)展,东京字体指导俱乐部(TDC)展;英国设计与艺术指导协会(D&AD)展;《创意中国》展(英国);德国莱比锡“世界最美的书”展;中国平面设计展(德国);中国新时代文字海报展(德国、瑞士);中国当代视觉文化展(荷兰);华沙国际海报双年展(波兰);德黑兰国际招贴双年展(伊朗);莫斯科金蜜蜂设计双年展(俄罗斯);拉赫蒂国际招贴双年展(芬兰);香港设计师协会(HKDA)展;平面设计在中国(GDC)展;AGI 中国展;中国设计大展;当代中国书籍设计家邀请展;全国美展。

作为业内专家担任专业竞赛的评审,包括“靳棣强设计奖”全球华人设计比赛国际评审、“平面设计在中国(GDC)”国际评审、亚运会会徽评审委员会委员、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评委、全球吉庆生肖设计大赛评委、“360年度设计100”国际评审。


展览前言

“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设立于2019年,是由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原院长靳尚谊先生捐赠发起、中华艺文基金会共同出资支持的公益奖项,旨在激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题材艺术创作,打造精品力作,促进青年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助推学校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该奖项每年评选在艺术创作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青年教师,并为获奖教师举办展览,搭建艺术交流发展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艺术家是艺术创作的中坚力量,青年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对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中央美术学院也启动了“新百年”战略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中央美术学院在全面建设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进程中,尤其重视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注重挖掘青年教师潜力、发挥青年教师优势。作为“新百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围绕服务国家重大任务,组织重大创作打磨时代经典,探索主题性创作学科建设及其独特性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现实题材创作和主题性创作方向的中青年教师骨干,涌现出一批能够创作主题鲜明、兼具艺术性、学术性、创新性的优秀作品的青年艺术人才。

“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聚焦青年教师群体,支持中青年人才成长,瞄准国家重大题材艺术创作,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院“新百年”战略的重要举措。该奖项分别于2019年、2020年进行了首届和第二届的评选及获奖教师展览活动,在师生群体中取得较大反响,树立了鲜明导向。为了更好的践行奖项宗旨、服务人才培养需求,让更多青年教师受益、成长,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自2021年第三届“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起,奖项每年的奖励人数由两人增加至四人,评选范围由参与国家主题性创作扩展至涵盖参与主题性和现实性题材创作的青年教师群体。本届“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由范迪安、苏新平、吕品晶、殷双喜、刘庆和、张路江、孙伟、唐晖、宋协伟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作品的原创性、学术性、创造性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综合考量,重点从符合条件的四十余位青年教师中评选出四位获奖代表。本次展览集中展出四位获奖教师马佳伟、王子耕、石韵媛、何君的艺术作品,供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鉴赏、交流和学习。

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

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我国文艺事业取得了巨大发展,涌现出一大批题材广泛、风格多样、艺术精湛的经典作品,树立了文艺创作的榜样和标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艺工作,多次就文艺事业作出重要指示,为文艺创作指明了方向。此次奖项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发掘并支持中央美术学院优秀的青年艺术家成长成才,让更多青年教师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创作精品力作,讲好中国故事,讴歌伟大时代。这是促进新时代国家文艺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传承伟大民族文化,推动艺术事业守正创新、薪火相传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

靳尚谊

中央美术学院建校百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包括靳尚谊先生在内的老教授回信,勉励学院“发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优良传统,以大爱之心育莘莘学子,以大美之艺绘传世之作”,靳尚谊先生和学校设立青年教师创作奖就是我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第三届“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恰逢党的百年华诞,百年来,一代代央美人将自己的艺术理想和追求与国家、民族、人民的命运紧密结合,用艺术刻画祖国的沧桑巨变。中央美术学院是国家艺术教育的国家队,也是国家艺术创作的国家队,新时代的中央美术学院师生更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与使命,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秉承奖项设立初衷,创作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的“央美贡献”。

高 洪

靳尚谊先生为新中国美术事业及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多年来一直关心学院的学术建设和发展,尤为关注青年教师队伍的培养和教师艺术创作水平的提升。“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的设立意义深远,不仅是资金上的大力支持,更是学术上的有力引领。学校将充分把握奖项的学术意义,发挥奖项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和鼓励更多青年教师,立足中国大地、感受时代变迁,将自己的艺术研究和创作与新时代中国美术应承担的使命责任结合起来,在作品中体现宽阔的艺术视野和精深的学术追求,在弘扬前辈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达到艺术新的高度,努力以"精品力作"和"传世之作",奉献时代和人民。

范迪安

“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设立于2019年,是由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原院长靳尚谊先生捐赠发起、中华艺文基金会共同出资支持的公益奖项,旨在激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题材艺术创作,打造精品力作,促进青年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助推学校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该奖项每年评选在艺术创作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青年教师,并为获奖教师举办展览,搭建艺术交流发展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艺术家是艺术创作的中坚力量,青年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对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中央美术学院也启动了“新百年”战略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中央美术学院在全面建设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进程中,尤其重视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注重挖掘青年教师潜力、发挥青年教师优势。作为“新百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围绕服务国家重大任务,组织重大创作打磨时代经典,探索主题性创作学科建设及其独特性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现实题材创作和主题性创作方向的中青年教师骨干,涌现出一批能够创作主题鲜明、兼具艺术性、学术性、创新性的优秀作品的青年艺术人才。

“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聚焦青年教师群体,支持中青年人才成长,瞄准国家重大题材艺术创作,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院“新百年”战略的重要举措。该奖项分别于2019年、2020年进行了首届和第二届的评选及获奖教师展览活动,在师生群体中取得较大反响,树立了鲜明导向。为了更好的践行奖项宗旨、服务人才培养需求,让更多青年教师受益、成长,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自2021年第三届“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起,奖项每年的奖励人数由两人增加至四人,评选范围由参与国家主题性创作扩展至涵盖参与主题性和现实性题材创作的青年教师群体。本届“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由范迪安、苏新平、吕品晶、殷双喜、刘庆和、张路江、孙伟、唐晖、宋协伟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作品的原创性、学术性、创造性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综合考量,重点从符合条件的四十余位青年教师中评选出四位获奖代表。本次展览集中展出四位获奖教师马佳伟、王子耕、石韵媛、何君的艺术作品,供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鉴赏、交流和学习。

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

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我国文艺事业取得了巨大发展,涌现出一大批题材广泛、风格多样、艺术精湛的经典作品,树立了文艺创作的榜样和标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艺工作,多次就文艺事业作出重要指示,为文艺创作指明了方向。此次奖项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发掘并支持中央美术学院优秀的青年艺术家成长成才,让更多青年教师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创作精品力作,讲好中国故事,讴歌伟大时代。这是促进新时代国家文艺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传承伟大民族文化,推动艺术事业守正创新、薪火相传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

靳尚谊

中央美术学院建校百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包括靳尚谊先生在内的老教授回信,勉励学院“发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优良传统,以大爱之心育莘莘学子,以大美之艺绘传世之作”,靳尚谊先生和学校设立青年教师创作奖就是我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第三届“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恰逢党的百年华诞,百年来,一代代央美人将自己的艺术理想和追求与国家、民族、人民的命运紧密结合,用艺术刻画祖国的沧桑巨变。中央美术学院是国家艺术教育的国家队,也是国家艺术创作的国家队,新时代的中央美术学院师生更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与使命,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秉承奖项设立初衷,创作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的“央美贡献”。

高 洪

靳尚谊先生为新中国美术事业及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多年来一直关心学院的学术建设和发展,尤为关注青年教师队伍的培养和教师艺术创作水平的提升。“靳尚谊青年教师创作奖”的设立意义深远,不仅是资金上的大力支持,更是学术上的有力引领。学校将充分把握奖项的学术意义,发挥奖项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和鼓励更多青年教师,立足中国大地、感受时代变迁,将自己的艺术研究和创作与新时代中国美术应承担的使命责任结合起来,在作品中体现宽阔的艺术视野和精深的学术追求,在弘扬前辈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达到艺术新的高度,努力以"精品力作"和"传世之作",奉献时代和人民。

范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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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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