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影馨香——孙宗慰绘画主题展

  • >展览时间:2023-02-28 - 2023-03-26
  • >展览地点:2B展厅
  • >开幕时间:2023-03-01 10:00
  • >主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
  • >承办: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
  • >总策划: 高洪 范迪安
  • >学术主持: 邱志杰
  • >项目策划: 秦建平
  • >策展人: 曹庆晖
  • >展览总监: 张子康 韩文超
  • >展览统筹: 王春辰 高高
  • >特别支持: 孙景明 孙景年 许红

展览详情

“心影馨香——孙宗慰绘画主题展”是一个试图以画家的“绘画性”实践为主要关心,兼顾情境带入和怀想引发的展览。

孙宗慰的“绘画性”实践是中国绘画“现代性”实践中的一叶。从孙宗慰1934—1938年在国立中央大学艺术科师从徐悲鸿等人学习西画,1941—1942在敦煌等地协助张大千临摹壁画和整理画稿,可以了解到实像模写和心象图绘两种不同心性文化的主流绘画系统对孙宗慰绘画性实践的筑基与影响。实像模写的写实性与心象图绘的图案性在孙宗慰绘画实践中的融通反应,即孙宗慰绘画性实践的主脉和主题。所谓“心影馨香”,即是对此实践经验和价值的比拟修辞。展览以如下三章予以呈现:

一、天地霓裳——边地佛国的丽影姿色

作品以孙宗慰20世纪40年代在甘肃敦煌、青海塔尔寺的临摹和创作为主。在加强作品组合的情境带入感、制造创作与临摹混搭的空间对视性中,呈现孙宗慰西北行发生的如题所示的绘画性实践。置身其中,可体会画家之眼在天地之间和人物与风物之中对写实性与图案性的双重在意。

二、江水东流——长河行旅的移步换景

展览将关心处转移到画家的绘画性实践,有与通过艺术社会学解读画家的逻辑保持适度距离的愿望。在此愿望下,孙宗慰从四川到北京不同阶段绘画内容之变相对被平视为连绵的风景,不同的取材变化是人生长河行旅中的移步换景,而不变的是川江入海的江水东流,即孙宗慰作为画家对写实性和图案性因地制宜的侧重或沟通,其中20世纪50年代表现天津塘沽新港的一组作品尤其值得观摩和研究。

三、馨香无尽——梦寐以求的平川牡丹

以孙宗慰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肖像与花卉、静物,以及摹古册为主。“平川牡丹”出自青海花儿“上去高山望平川”一曲,用在这里主要比拟展览关心的绘画性经由肖像与摹古、静物和花卉等画家日课多方面实践的过程。孙宗慰45岁后疾病缠身,在运动频仍的年代享寿未及古稀,展览最终以他开笔但未成的一件白描莲花作为结束,以示其实践启程,事业未竟,但暗香浮动,引人入胜。其中,也含有缅怀之意。

绘画性既是一个关乎绘画品质的问题,又是一个与现代性相关的问题,还是一个不断被后现代理论解构的问题。通过画家研究触摸这个问题,所表达的是关注这个问题曾有的历程和经验,思考这个问题现有的处境和事实,以及回到“画家之眼”的立场去建立专业研究的愿望。

上去高山望平川,平川里有朵牡丹,绘画性就好比平川牡丹,看去容易摘去难。

 

曹庆晖(策展人,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教授)


孙宗慰(1912.7.29—1979.5.21)

生于江苏常熟,1934年考入南京国立中央大学教育学院艺术科,受到徐悲鸿的写实主义美术教育主张与方法的深刻影响,期间曾参加该系战地写生团从事救亡宣传,1938年毕业留校后毕生从事绘画创作与教学工作。

1941—1942年,孙宗慰被吕斯百举荐,协助张大千赴敦煌等地考察石窟艺术,借此学习民族传统,写生风俗民情,1944年在重庆举办“孙宗慰西北写生画展”,被徐悲鸿誉为反映蒙藏游牧生活、开拓胸襟眼界的先驱者之一。1953年,孙宗慰参加文化部组织麦积山勘察团,通过临摹再度学习历代无名工匠艺术叙事智慧与经验。

孙宗慰为徐悲鸿所识用,在徐悲鸿主持的中国美术学院(筹)、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和中央美术学院,历任副研究员、副教授。1946年,孙宗慰随徐悲鸿到北平任教后,直面社会变化,画笔与时俱进,在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先后创作了一批反映古都风貌和民生之变的代表作。1955年,孙宗慰转任中央戏剧学院舞台美术系教授,因地制宜抓基础教学,对徐悲鸿美术教育学派的方法和经验加以发展。

孙宗慰创作上中西兼能,坚持以写实主义为基础但能融变传统,教学上要求明确,坚持写实主义为正途且能持之以恒,对其绘画艺术的发现、研究和收藏,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持续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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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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