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梦:李洋的艺术

  • >展览时间:2023-09-28 - 2023-10-18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C展厅
  • >开幕时间:2023-09-28 15:00
  • >主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 >学术顾问: 邵亦杨;邵彦
  • >策展人: 纪玉洁
  • >策展助理: 张倩媛;李晋羽;王悦嘉;郑璐瑶;郭双玉

展览详情

“广角°——青年实验项目空间”第一期第五回展览——“化梦:李洋的艺术”,于9月28日下午2点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二层c展厅开幕。本次展览是中央美术学院壁画系副教授李洋的个人作品专题展,由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邵亦杨、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教授邵彦担任学术顾问,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设计总监、副研究员纪玉洁担任策展人。

 

本次展览以谱系和样本为空间叙事逻辑,梳理并呈现了艺术家三十三年来以梦为核心展开的艺术探索与创作,包括油画、壁画、数字艺术、装置、图形设计、社会行为艺术以及艺术家日记、手稿等108件/组作品。通过轻松灵动的视觉设计,构建了一个时空交错、虚实交融、浪漫与逻辑并存的超现实图景。

 

李洋是一位研究型艺术家,这体现在他对梦境的深入分析以及把梦作为一种可能的艺术创作方法进行研究。他用多元的艺术表达方式探究关于人类生存状态的普适性问题——梦与心理、梦与个人潜意识、梦与社会潜意识、梦与创造性之间的复杂关系和相互作用,达到“以梦化人”的艺术疗愈目的。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注重用艺术语言诸如色彩、笔触、肌理的魅力来带来的情绪感染。在叙事的塑造上,优秀的造型基本功让画面布局营构生动自如,有信手拈来的轻松感。

 

作为中央美术学院培养的青年艺术家和美术教育者,美术学府深厚的艺术底蕴、优秀的学术传统和开放的创新氛围,培塑了李洋鲜明而富有个性的艺术品格,一方面他注重“专而精”,在创作上专心沉潜于“梦”,并持续不懈的展开视野广阔的艺术实验和研究,日益精进;另一方面是“灵而新”,追求表现和超现实的审美趣味,在艺术语言和形式上自由、灵动富有天真气息,图像叙事充满戏剧感;他善于尝试新媒介和新思路,不断推进个人艺术打开新的格局。他的艺术创作更像是在完成的一个过程,就是由个体、个人梦的研究、挖掘,不断连接到整个时代、历史、社会乃至于人类问题的集体大梦的表达与探索的过程。只有充分的尊重和理解个体经验,才有可能更好的认识与表达集体精神,这充分体现了艺术的社会性和人文性。



李洋(Li Yang)

艺术家,梦工作者,中央美术学院壁画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艺术学博士,目前生活和工作于北京。他的工作目前关注于梦工作的艺术、心理学、医学与社会学视角的整合,从梦的语言中获取新的社会生活工具的可能性。

 

个展:“李洋画梦三十年加密艺术展”,沪申画廊,上海(2021)“捉梦器:关于梦的田野调查”,空间站艺术中心,北京(2020);;“李洋-Unicorn-梦研所”,独角兽艺术空间,北京(2015);“现实的自疗——身藏”现实空间,北京(2010);“‘思无邪’——李洋作品展”,上海美术馆,上海(2007);“醒醒”,长征空间,北京(2006)等。

 

群展及社会项目:“夜次元:奇遇之夜(Night Dimension:The Night of the Gifts)”,雷士德工学院旧址,上海(2023);“亚洲数字艺术展:地球太空船”,时代美术馆,北京(2022);“沙盒系统:关于治愈的三个样本”,线上展览,Cryptovoxels,雷电所(2022);“超融体:成都双年展”,天府艺术公园,成都(2021);“工艺之道:首届苏州工艺双年展”,苏州(2021);“不准停电”,明当代美术馆,上海(2021);“一席”第697位讲者:“画梦”,万象剧场,深圳(2019);“我绘百年 百年梦圆——中央美术学院校史壁画”,中央美术学院望京校区,北京(2017);“CAFAM双年展:空间协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北京(2016);“旋构塔——中国青年艺术家推介展”,时代美术馆,北京(2014、2015);“第六届成都双年展”,成都现代艺术馆(2013);“造型——中央美术学院教师作品展”,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北京(2010);“中央美术学院素描60年”,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北京(2009);“新锐策展人计划-头发的故事”;“形无形”,一月当代画廊,北京(2006);“‘谈话十+十’当代艺术展”,证大现代艺术馆,上海(2006);“长征计划–延安项目”,长征空间,北京(2006);“第51届威尼斯双年展-处女园:浮现”,为王其亨《威尼斯双年展的风水》创作绘画并进行美术设计,中国国家馆,威尼斯,意大利(2005);“今日美术馆首届青年美展”,今日美术馆,北京(2003);

 

所获奖项:“中央美术学院2001届毕业作品展”,一等奖,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北京(2001);“诺基亚‘我看未来’艺术大奖赛”,当代美术馆,北京(1999);“中央美术学院80周年校庆招贴画展”,一等奖,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北京(1998)等。

 

作品及访谈发表:《心理月刊》、《心探索》、《城市画报》、《中华英才》、《北京青年周刊》、《美术研究》、《美术观察》、《美术》、《新周刊》、《典藏(国际版)》、《中国艺志》、《中国国家地理》、《博物》等。

 

教学课程:“超现实艺术解析与创作” 、“全观性素描” 、“神秘美术课”等。


展览前言

纪玉洁

梦是启迪,是人潜意识在努力使整个心灵更趋于和谐、合理。” ——荣格(Carl Gustav Jung, 1875-1961)

如果以人为坐标,艺术创作的视域大致可分为两种维度,一种是“向外”,看向人的体外之物,“再现”外部客观世界和社会生活;另一种是“向内”,看向人的内在精神,“表现”自身的主观世界和心理意识。李洋的艺术显然基于后者,他把梦作为自身艺术实践的方法和语言,持续展开“梦”的研究与创作。就像乔治·莫兰迪执着于描绘静物瓶子,伊夫·克莱因着迷于极致的单色艺术,对于梦,李洋如痴如醉,从1990年开始,他持续工作于梦,创作于梦,三十三年,未曾间断,单纯、执着与坚韧成为他艺术品格的真实写照。

展览“化梦”是对李洋“梦”艺术实践的一次谱系式、样本化的梳理,囊括了他的油画、壁画、数字艺术、图形设计、社会行为艺术以及日记、手稿等多元形式的作品。“化梦”一方面意为“化我”,即对李洋而言,他通过自我梦境的记录、分析和研究,进行深刻的心灵探索,实现自我心灵的转化、净化与疗愈;另一方面暗示着“化人”,李洋将视角由自我转向他者,通过梦的视觉化带动对社会中人的心理与历史叙事关系的关注。通过分析和描绘他人的梦境,把隐藏其中那些看不见的力量变得可见,实现转译并疗愈他者的内心和精神世界的目的。

作为一名研究型艺术家,李洋没有将自己囿于特定的艺术语言的标签枷锁上,虽然他的作品有超现实主义绘画的属性和特征,但古典主义、构成主义、波普乃至科技艺术、社会艺术都通达作用于他的创作。他将梦作为一个吸收器、记录器与反应器,通过个人记录反映一个时代的普遍梦经验,同时记录这个时代最重要的艺术语言流变。“我画梦,就是画现实。”正如李洋所言,他描绘的虽然是超现实的题材,但暗含的是比现实世界更真实的力量,比客观的再现世界更具意义。
纪玉洁

梦是启迪,是人潜意识在努力使整个心灵更趋于和谐、合理。” ——荣格(Carl Gustav Jung, 1875-1961)

如果以人为坐标,艺术创作的视域大致可分为两种维度,一种是“向外”,看向人的体外之物,“再现”外部客观世界和社会生活;另一种是“向内”,看向人的内在精神,“表现”自身的主观世界和心理意识。李洋的艺术显然基于后者,他把梦作为自身艺术实践的方法和语言,持续展开“梦”的研究与创作。就像乔治·莫兰迪执着于描绘静物瓶子,伊夫·克莱因着迷于极致的单色艺术,对于梦,李洋如痴如醉,从1990年开始,他持续工作于梦,创作于梦,三十三年,未曾间断,单纯、执着与坚韧成为他艺术品格的真实写照。

展览“化梦”是对李洋“梦”艺术实践的一次谱系式、样本化的梳理,囊括了他的油画、壁画、数字艺术、图形设计、社会行为艺术以及日记、手稿等多元形式的作品。“化梦”一方面意为“化我”,即对李洋而言,他通过自我梦境的记录、分析和研究,进行深刻的心灵探索,实现自我心灵的转化、净化与疗愈;另一方面暗示着“化人”,李洋将视角由自我转向他者,通过梦的视觉化带动对社会中人的心理与历史叙事关系的关注。通过分析和描绘他人的梦境,把隐藏其中那些看不见的力量变得可见,实现转译并疗愈他者的内心和精神世界的目的。

作为一名研究型艺术家,李洋没有将自己囿于特定的艺术语言的标签枷锁上,虽然他的作品有超现实主义绘画的属性和特征,但古典主义、构成主义、波普乃至科技艺术、社会艺术都通达作用于他的创作。他将梦作为一个吸收器、记录器与反应器,通过个人记录反映一个时代的普遍梦经验,同时记录这个时代最重要的艺术语言流变。“我画梦,就是画现实。”正如李洋所言,他描绘的虽然是超现实的题材,但暗含的是比现实世界更真实的力量,比客观的再现世界更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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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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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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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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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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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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