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数之礼 通达永恒——韩国艺术四人展

  • >展览时间:2024-07-07 - 2024-08-25
  • >开幕时间:2024-07-07 15:00
  • >主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总策展人: 王春辰、 凯特·申
  • >展览支持: Waterfall艺术基金会

展览详情

此次展览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王春辰与Waterfall艺术基金会创始人凯特·申共同策划,重点介绍了四位韩国艺术家:李镇雨、张真源、李承熙和申暎浩。他们通过对传统媒介的使用与实践拥抱自身的文化遗产,并将其转化为具有当代性的虔诚表达。这些艺术家通过极其繁重的创作过程展示其艺术形式和自身的民族性。通过严格重复的创作,这些艺术家在他们所期望、所抗议和所赞美的事物中获得新生。在这段旅程中,他们的作品提供了一条反思性的路径,以接近超越性和永恒性的概念。


关于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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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镇雨,《无题》,210x376cm,韩纸混合物、亚麻布,2009

  

李镇雨从身体和精神的疲惫中汲取灵感:他的创作通过打磨覆盖在亚麻布和高丽纸上的木炭层,将物质转化为抽象。作品《长河》是一幅跨度5米的巨型画作,将首次公开亮相于中国。与之一起的是一系列创作于2008年、描绘中国之美的水墨作品,其中包含了16件以“水”为主题的主要作品,表达对中国土地的希望。


我认为,就像人类有必要安慰和谦卑地支持其他人一样,艺术作品也应该如此。一幅画应该有所抚慰。我希望我的作品能够做到这一点。 ——李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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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真源,《之间_11》,203x185.4cm,韩国墨水、金属颜料、丙烯、金属笔、铅笔、韩纸, 2019-2020

 

张真源的创作具有冥想特质,其创作过程涉及静置与精细分叠多达40层颜料,展现了与意识再生本质的深度连接。他的绘画探索了丰富多样的视觉色彩,这是他超越感知,通向永恒之光的旅程。在此基础上,他创作了19件探索光明本质的作品,引导观众超越单纯的视觉和物理领域,探索黑暗、阴影和光明的深度。


在密歇根州,我被高大的树木所包围,白色光线穿透树木,风吹拂树林。我看着密歇根湖上瞬息万变的普鲁士蓝和青绿色,湖水波澜,以及苍穹下的天空。在这样的环境中呼吸、创作,我发现了真理、美丽、喜悦和感恩的无形本质,而这正是我在那里所经历的闪亮时刻。我得以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开放状态。 ——张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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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熙,《陶》,760x1760cm,陶瓷、釉料、氰化物,2014-2018

 

李承熙的早期作品展示了对复杂材料的掌握,他的创作推动了传统陶瓷工艺到当代陶瓷艺术和装置艺术的转变。李承熙的互动竹子装置由数千个陶瓷竹节组成,海一般的红色竹林旨在召唤传统水墨画的精神。他的新系列《若纸》则通过弯曲和刮擦薄如纸的陶瓷表面,探索陶层间的空间,以此展现陶瓷在固化后超越其表面之所能见的潜力。这些作品引导观众反思陶瓷内部的连接性,并由此形成对生命更深的敬畏。


我希望去创造毫无人工痕迹的作品,它不是为了说服,不是为了炫耀,但从不放弃交流。这个过程感觉像是在与沉默对话。只有在长时间的沉默之后才会传来回声。这个系列是一个没有装饰、符号和人像的作品——有的只是时间的痕迹。这个过程就像穿越一个未知的洞穴。不过,我对作品仍怀有信念和梦想,所以我不断摸索,希望某天会突然出现一束微光。 ——李承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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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暎浩,《游牧008》,200x426cm,纸本水墨,2024


申暎浩的水墨创作源自其作为学者对传统东方书法技法的研习。他深入探讨绘画的基础元素,并将传统进行现代诠释,重新定义书法艺术和水墨技法。申暎浩强调笔触的节奏流动,如同呼吸的韵律,象征着生命的复原,每一笔都成为一种冥想,如同空气本身。他的著名系列《游牧》通过蚂蚁的有限视角对现代性生存进行反思。在本次展览的18件作品中,申暎浩对水墨传统的再想象将带领观众反思生命的本质和时间的流逝。


水墨绘画的实践不仅仅是艺术中的一种技术或风格。“水墨”源自东方的传统和历史,它不是当代美学。我的《液体绘画》系列试图收集这些与水墨的相关联想和传统实践,并将它们重新置于当前时代的语境之中。 ——申暎浩


展览将持续至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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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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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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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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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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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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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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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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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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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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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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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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