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长征”行 ——“历史的温度”大展全国巡展“完美收官”



“历史的温度”2016年全国巡展行程图


春去冬回 万里路归来


伴随着2016年11月20日在山西省太原美术馆 “历史的温度:中央美术学院与中国具象油画”展的闭幕,历时近1年,行程1万多里的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历史的温度:中央美术学院与中国具象油画”展(以下简称“历史的温度”大展)全国7馆巡展这一“央美年度盛事”也宣告完美收官,近日,所有馆藏作品已安全入库,进行休养。


“历史的温度”在上海中华艺术宫开幕嘉宾合影


范迪安院长、高洪书记与嘉宾观看展览


由中央美术学院策划的“历史的温度”大展以其“学术深、规模大、级别高、展品精、观众多、反响强”等特点,于2015年初先后在上海中华艺术宫、北京太庙艺术馆、南京金陵美术馆成功开幕,引起学界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于2015年11月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交流与推广”项目荣誉及奖励,于2016年先后在浙江省宁波美术馆(2016.1.23-3.6),山东省山东美术馆(2016.3.19-4.17),河北省石家庄美术馆(2016.4.29-5.29),湖北省湖北美术馆(2016.6.10-7.10),陕西省美术博物馆(2016.7.22-8.14)重庆市重庆美术馆,(2016.9.2-10.9)山西省太原美术馆(2016.10.21-11.20)成功举办。


媒体采访策展人殷双喜教授


“历史的温度”大展在上海中华艺术宫举行研讨会

“历史的温度”大展让全国范围内的广大社会公众不出家门就能够欣赏到那些建构了20世纪中国油画发展历程的众多代表性油画作品,在260天左右的巡展时间里,大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好评,7座美术馆现场参观人数累计50多万人,平均每天参观人数高达2200余人,各地美协、油画协会、艺术专业高等院校以及初高中专业艺术学校、青少年宫、少儿艺术教育等机构专门组织观摩学习,各地出席开幕式的参展艺术家代表及当地重要艺术家累计200余人。展览所到之处,“历史的温度”均成为当地热门话题,该展也成为各馆年度最重量级、最受观众欢迎的展览,参观量均为各馆年度最高。


山东美术馆开幕现场


“历史温度”的回响


中央美术学院2016级新生参观在太庙举办的“历史的温度”

从各地专家、艺术家接受媒体访谈以及观众留言等方面看,此次大展深受业界及社会各领域的高度认可和赞誉。太原美术馆王鼎馆长开幕致辞中强调:“本次展览是中国油画界有史以来重要的大型展览,是对20世纪中国写实性油画的一次系统性梳理,使我们能够一次性饱览那些建构了20世纪中国美术历史篇章的重要作品。”,江苏籍参展艺术家张华清先生在开幕式上表示:“看着这一件件作品,想起来我走过的油画探索之路,中国百年油画的发展,就是靠一代代油画家探索、尝试、钻研,前仆后继延续下来的,很有必要梳理出来这么清晰的发展脉络,展示出来,巡展全国,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油画发展之路的脉络。”;生于四川江津的文国璋先生在重庆美术馆开幕现场深情发言:“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展览。它了不起的原因就在于,中国油画的20世纪,这样一个历史阶段的长足的、蓬勃的发展,和中央美术学院的历史融合在了一起。我相信这个展览将会被记载在中国美术史上。”;山东籍的参展艺术家孙景波先生说:“中央美术学院在中国油画百年发展历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希望中央美院继续在油画发展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在浙江接受本科教育的参展艺术家李荣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展览,无论是对中央美术学院自身油画教育的发展,还是对油画在中国百年来的发展历程的梳理,尤其是对当下艺术的发展的启迪,都具有重要意义。” 


石家庄美术馆参观团队


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参观


西安美院师生在“历史的温度”现场

宁波的一位观众留言:“这个展览非常好,看到了很多原作,以前只能在印刷物上看见”,山东的一位观众说:“展览太好了,看了好几遍,意犹未尽。”,石家庄的一位观众说:“真没想到石家庄出了这么多油画家,更没想到河北省和中央美院还有这么多直接的关系”,陕西省的一位观众说:“平时看的国画展览多,这次的油画大展,算是补课”,重庆的一位观众说:“很多画作旁配有详细文字说明,交代画作背景等资料,这对帮助观者更好理解画作有很大作用。”,山西省的一位观众说:“看完这个展览,知道了油画在我们国家从无到有的大概过程,是一堂生动的油画历史发展课。” 


孙洪培副书记与苏高礼先生、张路江教授观看石家庄站展览


王少军副书记、殷双喜教授陪同嘉宾参观宁波站展览


马路教授、高天雄教授与工作团队在展览现场



唐斌副馆长陪同嘉宾参观展览

大展所到城市,各地媒体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和重视,媒体报道共计200余篇,其中纸媒50余家,以整版头条发文报道;网络媒体在各平台首页推送近百条;各微信公众号以专题形式推送百余条;10余家电视、广播在黄金时段重点推荐。另外,88件参展作品在手机端在线展览中获得了共计245万余次的下载量,平均每件作品下载量为2800次左右,其中,有5件作品下载量在10万次以上,下载量最高的一件作品超过了17万次。媒体及各平台的适时报道和推广更加强了大展惠民的力度。


策展人殷双喜教授为媒体记者做专场导览

此次大展在推动各地美术界及社会观众深入了解中国油画发展史的基础教育上发挥了巨大的能量,围绕展览的公教活动亦如火如荼、丰富多元。各地美术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的公教特色,分别组织学术讲座共计25场,听众几千人,针对各馆导览员进行的专业导览20余场,直接培训导览员约100余人。


殷双喜教授在重庆美术馆讲座


策展助理郭红梅副教授在陕西美术博物馆讲座


策展助理李垚辰主任在太原美术馆现场导览


修复师徐研在陕西美术博物馆讲座


郭红梅副教授专场培训导览员


巡展路上的乡情追溯与学术挖掘

全国巡展中,“历史的温度”展览工作团队持续挖掘大展的学术深度,不断补充、完善大展的文献资料,尤其根据大展巡展的各个城市的文化特点,以“回乡之旅”为名,专门梳理出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河北省、四川省、陕西省、山西省在建构20世纪中国美术历程中所作出的独特贡献,并梳理出参展艺术家中与巡展当地关系密切的艺术家、作品等,邀请艺术家“回乡”出席开幕式并进行现场采访、专题讲座等活动,同时将与巡展当地关系密切的参展作品调整至显要位置并增加作品阐释标签,增强观众对作品与当地文化、历史的密切关系的了解。


参展艺术家代表张华清先生应邀参加在南京金陵美术馆的“历史的温度”展览

如在武汉巡展时,将袁浩创作的反映长江一桥修建场景的《长江黎明》和费正创作的表现武汉段浩瀚长江水的《长江》两件作品放置在展厅的显要位置,并且专门为这两件作品撰写了作品阐释标签,加强观众对作品的深度理解,尤其加强了作品与武汉一地的文化历史变迁的紧密联系的理解,受到观众的赞誉。又如,巡展至山东时,我们专程从我馆库房中调拨出冯法祀创作的临终绝笔《远眺终南山》,专门为其定制包装箱,专程运至济南,专门请山东人民观赏这位杰出油画家临终之际描绘的山东名山泰山之伟岸的杰作。以上种种不胜枚举,巡展各地,都根据当地文化艺术特色特别编撰一则新闻特稿,深度挖掘当地艺术家们在建构20世纪中国油画历程中的重要贡献。


重庆南岸珊瑚实验小学学生与参展艺术家代表文国璋先生在一起


孙景波先生在“历史的温度”大展现场做讲座


参展艺术家马晓腾老师在武汉美术馆现场讲座

上述“回乡之旅”的学术梳理和深度发掘受到各地巡展机构的赞赏,一些机构甚至以此为契机,开始着手进行当地艺术历史的文献梳理和展览展示规划。如巡展至石家庄美术馆时,新增加了华北联大与中央美院关系的学术板块梳理,而石家庄美术馆刘锋馆长也正在计划就华北联大与中央美术学院的关系进行历史钩沉,深度研究;又如宁波美术馆韩利诚馆长赞誉道:“此展的特色之一,是策展方精心梳理了中央美院浙江籍油画家的作品,因而我们得以一窥他们在异乡的艺术创作状态。在他们的作品中,自然流露出江南文脉传统的迹象,这在我们看来顿生亲切之感;发现与研究社会公众在其中的反映,也正是本展的初衷之一。”


“长征”暂告结束 “历史温度”永不落幕

“游子”在外终须还,经历了全国七个省市、一万里的远游与展示,这些作品终于完成使命、载誉而返。大家犹能记起2015年大展启动之时,如星辰般散落于中国百年油画历史银河中的各时期代表作品纷纷闻声而动,其中不乏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品库房中沉睡许久、刚刚修复从未面世的“老作品”,也不乏中央美术学院在学习与创新时期的经典成果,更有大批明确了当代中国油画丰富面貌的翘楚之作,从而构成了从“新学启蒙(1900—1949)”、“国家叙事(1949—1976)”到“本体精研(1977—1999)”、“当代关切(2000—2014)”,并配合“原作与研摹”的完整板块。

“中央美术学院与中国具象油画”代表的是中央美术学院及中央美术学院几代艺术家群体在创作、教学与研究上始终如一的集体探索姿态,于开放和不断补充变化的语境下保持清醒、自问、总结与前行。“历史的温度——中央美术学院与中国具象油画”这扇永不关闭的大门,通向有温度的过去,也通向一个自信的未来。

尤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这近一年的巡展工作中,在我们展出的近200位艺术家的近300件作品中,我们得到了许多参展艺术家始终如一的支持,从最初慷慨出借自己的代表性作品参展,到最后被展览的学术策划、文献梳理、展览呈现、社会反响、历史意义所震撼,众多艺术家表示希望将自己的代表性作品永久捐赠给中央美术学院这一中国艺术界最高学府和殿堂的意愿。他们的这一举动,将为填补我院馆藏专题历史序列中的空白,丰富和完善我院馆藏规模做出可贵贡献,其无私支持中国艺术事业的举动令人感动,在此,中央美术学院向所有参展及捐赠作品的艺术家表示深深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作为立足于馆藏精品的“历史的温度”大展,可以说,在我国现阶段,对于建立在深度学术研究基础之上的展览展示方式 ,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尤其是对于作为国家全民公共财产的机构藏品进行深度学术整理、研究、策划、展示馆藏精品,并以展代藏,同时进行全国范围的巡展,广泛建立与各地美术馆、学术研究机构、各高等院校间的合作、进行大型出版物的编撰、全方位的公共教育、多项度的媒体传播等各方面,也都是一个难得的案例,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挖掘其意义。

这个史无前例的重要展览同时也深化了我们对于自身典藏工作的深入思考,在展览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很多平时接触不到的学术问题,搜集、整理了大量重要文献资料,有效补充了馆藏研究文献中的多项缺失和空白,这激励我们在研究、展示馆藏精品,服务社会公众的漫漫长路上继续前行。

郭红梅 尹冉旭/编
李标/图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讲座活动预约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

尊敬的观众您好!感谢你参与我们的公教活动,期待您的到来!如因故不能准时参加活动,请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取消预约。如连续爽约三次以上,将影响您在我平台快速预约的征信,敬请理解!
快捷登录帐号密码登录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将作为您的登录账号
  • 验证码
  • 账号
     
  • 密码
可使用雅昌艺术网会员账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