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摄影家久保田博二先生作品今日捐赠入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2016年9月至10月底,作为玛格南图片社成员的日本摄影家久保田博二先生的个展“观之物语”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在社会上引发了热烈反响。时隔两个月之后,在久保田博二先生的帮助与收藏家柳澤卓司先生的慷慨支持下,其中的十五件作品捐赠给央美美术馆。
久保田博二作品收藏家柳澤卓司先生、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唐斌副馆长、美术馆典藏部主任李垚辰、典藏部副主任郭红梅、学术部副主任高高与其他各部门馆员以及学院和外界媒体出席了捐赠仪式。

唐斌副馆长首先代表中央美术学院对柳澤卓司先生的慷慨捐赠和远道而来表示由衷感谢。他回顾了久保田博二先生的摄影创作与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渊源、其对中国上个世纪青年人的摄影艺术自沙龙风格向社会观察转变的影响及其与中国人民之间建立的深厚友谊。此次捐赠共涉及久保田博二先生此前展出的十五件作品,唐斌副馆长表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将会珍视并进一步研究这批作品,在合适的时间向社会进行展示。同时,唐斌副馆长介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在近年来十分重视国际重要艺术家摄影作品的收藏,美术馆典藏部目前收有马克•吕布、安斋重男、阿涅斯•瓦尔达等多位世界著名摄影家的作品,此次久保田先生作品的入藏,对于中央美院美术馆在影像类作品收藏及建设上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获捐得到久保田博二先生对美术馆的热心帮助以及柳澤卓司先生的大力支持。柳澤卓司先生向唐斌副馆长转达了久保田博二先生对央美美术馆工作团队的赞赏与感谢。唐斌副馆长也代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邀请其二位在未来保持与美术馆的亲密合作。
柳澤卓司先生是久保田博二先生的好友、作品收藏者,他是日本写真弘社的社长,多年从事摄影作品的印制工作。他首先非常感谢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组织这样一个捐赠仪式,表示非常荣幸此次能够向中央美术学院捐赠久保田博二先生的作品。他与久保田博二先生是多年好友,相识于1968年的纽约。1980年代开始,他开始收藏久保田博二先生的作品,他认为久保田博二先生的作品虽然很多是纪实摄影,但都有着很深的哲学意味,尤其是对于人的生存的关注。
久保田博二先生自1970年代开始拍摄中国,这次在10月份,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的“观之物语”展览的一百多件作品都是当时在中国拍摄的,而柳澤卓司先生很荣幸的收藏了其中的50幅作品。他认为好的作品应该在能够更好发挥作品作用的地方保存,所以,中央美术学院的展览结束之后,当久保田博二先生提出想从柳澤卓司先生收藏的作品中向中央美术学院捐赠15件作品的时候,他欣然答应了,并表示这是一种荣幸。对于捐赠的作品,柳澤卓司先生和久保田博二先生进行了多次的认真沟通和商量,最终确定了这次捐赠的作品清单。他说,这些作品是久保田博二先生最好的作品,在世界范围的摄影当中也是比较好的。最后,柳澤卓司先生再次感谢中央美术学院对于久保田博二先生艺术的关注、研究和推广。


作品捐赠暨证书颁发现场

此后,柳澤卓司先生向唐斌副馆长转交了捐赠作品清单,唐斌副馆长则代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向其颁发收藏证书。此次捐赠的15件作品,出自久保田博二先生自1978年至1985年期间在中国各省份拍摄的系列作品,这些作品曾在展览上得到了中国观众的特别喜爱。



工作人员与柳澤卓司先生合影

关于久保田博二先生

久保田博二(Hiroji Kubota)1939年出生于日本东京。 早年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系。毕业后前往纽约,立志成为摄影师。1965年,他在芝加哥停留一段时期后,搬回纽约成为一名自由摄影师,同时详细报道了“大纽约特殊教育计划”,并开始与马格南图片社合作,从而成为这个著名机构的第一位亚洲成员。久保田曾专注报道过美军占领冲绳、解放西贡,后来又将报道的范围扩大到缅甸、朝鲜、中国以及日本。特别是1978-1985年,久保田完成对中国所有省份的报道,历时七年多,共计1050天,在中国拍摄二十多万张照片。随后,《中国》这布著作被翻译成7种语言发行,其同名展览在美国、日本、欧洲和中国等多个著名美术馆展出。至此,久保田博二的摄影作品对一大批活跃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摄影师产生了重要影响。

捐赠作品

1983年, 浙江杭州祖先祭祀活动。 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3年,江西南昌,放鸭子。 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1年,西藏拉萨。 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0年,宁夏中卫。羊皮筏子。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2年,河南巩县。石像。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2年,内蒙古巴彦乌拉浩特。骑着骆驼的男孩们。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1年,辽宁鞍山。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1年,吉林延吉。踩高跷。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2年,云南西双版纳。 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79年,我第一次开始在旅行,喀什人仍旧戴着毛像章。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79年,上海。上海一个京剧演出的化妆室内。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79年,桂林高田。朝霞映照富饶地区。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1年,黑龙江佳木斯。松花江冬泳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4年,北京.昆明湖上的滑冰者。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1984年,海南岛。新细绳修面。久保田博二  50.8x61cm


李垚辰、尹冉旭/文
尹冉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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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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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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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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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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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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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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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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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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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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