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上午,由中央美术学院主办、院长范迪安担任总策划,历经两年筹备的“为中国画——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人物画教学研讨会暨教师、学生写生作品展”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隆重开幕。此次展览共邀请28所院校共襄盛举,展出107位在职教师及90位在校学生所提交的近200幅人物写生作品,全面展示了当下全国艺术院校中国人物画教学的现状。
▲开幕式现场
开幕纪实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刘大为,中央美术学院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范迪安,江苏美术家协会主席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周京新,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王瓒,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苏新平,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王同仁,中央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画学科组组长唐勇力,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院长陈平以及来自全国28所院校的教师和专家出席了开幕式。中国画学院副院长李洋主持活动。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范迪安先生
范迪安院长在致辞中表示,人物画是20世纪以来中国画发展的最重要标志,人物画的写生无论是工笔、写意,还是打通工笔与写意甚至吸收更多艺术表现形式的写生都是整个人物画创作最重要的基础。高等美术教育在中国画教学上非常重要的使命就是通过对人物画写生不断地进行探讨,对人物画写生这个命题有更多的学术认识,从而为整个中国画的人物画创作奠定更坚实的基础。此次展览面貌丰富,大家的风格、笔墨语言,甚至笔墨的性别其实都贯穿在从写生到创作这样一个整体的探索和建树之中。回首20世纪以来的几代艺术名家个人风格的建树,不仅和他们的造型功力相关联,同时还和他们洞察人生、观察社会、感怀现实的艺术观念与思想密切关联。如何站在当代社会发展的情形下,以一个当代人的文化视角去观察人、感受人,进而表现人、塑造人,这在人物画写生和创作教育中是非常重要的主题。希望同仁们共同承担文化使命,促进中国画的整体发展。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刘大为先生
刘大为先生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展览是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人物画的一次检阅,展示了当前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国画专业人物画专业的一个整体面貌,也是对各个院校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成果的一次全面展示。中国画有着悠久的历史,近几十年来人物画在中国画的发展当中成绩巨大。改革开放以后,人物画在创作观念、形式、材料各方面的处理上都有新的发展,可以说此次展览充分展示出人物画在各个历史时期,在创作语境、材料运用、形式的处理上的发展脉络,更加开放、琳琅满目,非常精彩。展览的举办将为高等艺术院校中的人物画教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王瓒教授
王瓒教授在致辞中总结了当今高等教育中人物画教学面对的三个要素,一是素描造型和国画之间的关系,二是笔墨和造型之间的关系,三是当有了笔墨、写生、造型之后,如何和创作之间进行很好的对接。他提出,要继承中国传统文人画的笔墨精神,并且用人物画的造型语言和世界文化接轨,是所有教师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中央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画学科组组长唐勇力教授
“一个美术学院强与弱就看人物画,人物画强美院则强!”唐勇力教授在致辞中开篇如此强调,他认为人物画教学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美术学院的教学里面非常重要的一个标志,人物画肩负着我们讲好中国故事的重担。人物画非常难,难在造型。造型的训练不是一两天的功夫,徐悲鸿先生曾说过“素描是一切造型艺术的基础”,其实人物画教学就是面对真人写生的一种教学模式。这也是我们离不开的一种教学模式,如果人物画不面对真人写生我们就无法培养出优秀的人物画画家,所以这次展览正是以写生为切入点,集思广益,一起来研讨、交流今后中国人物画家的培养问题。此外,写生是抒发情感,对事物表达看法的一个途径,但其不能完全成为一个主题性创作。未来人物画如何更好地担负起讲好中国故事的主题性创作,是中国画教学面临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院长陈平教授
“小的时候去看全国美展,无论怎么看人物画都是最鲜活的,也是最具时代的,跟古人的那套程式是有距离。”陈平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写生展的作品里,有课堂写生,也有下乡写生,两者都是在共同研究笔墨如何去捕捉现实的问题。笔墨如何继承传统?如何捕捉现代形象?这是各个院校要去思考的问题。中国绘画最贵者以书入画,如何把书法的线条跟绘画、跟中国画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嘉宾合影
此次展览同时出版了《为中国画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国人物画写生所集》和《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国人物画教学论文集》。展览开幕同日,“为中国画——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人物画教学研讨会”将在美术馆二楼展开讨论。
▲研讨会现场
此次高水准的人物画教学专题学术交流活动在国内尚属首次,展览及研讨会的举办将影响全国中国人物画教学学科的发展走向,对我们传承中央美术学院中国人物画学科的发展和学术传统以及教学传统,在新时期加强校际间的学术交流,保持自身学科优势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展览现场
文/宋曼青(宣传部),来佳音(美术馆)
图/李标
编辑/吴靖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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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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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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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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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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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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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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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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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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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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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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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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