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的北京,在一夜的春雪和春雨交替清洗下,天空湛蓝了,空气纯净了,一切的一切都在纯白的包裹下不同却又美丽着。上午10点钟,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迎来了金田特殊儿童康复中心的孩子和家长们,他们在美术馆及康复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陪同下,开始了一天的艺术之旅。
这次活动的对象多数是患有自闭症的儿童,他们在上午的活动中与家长们分别参观了“‘阿涅斯·瓦尔达的海滩在中国’艺术创作全回顾展”和“托尼·克拉格雕塑及绘画展”。在展览参观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孩子们偶尔会躲闪目光的交汇,但对于他们感兴趣的作品就会仔细的倾听并给与关注。在参观瓦尔达的《海边》这件作品的时候,工作人员用了梦想和现实为主题,为孩子们进行讲解。刚走进展厅的时候,孩子们就被那迷人的深蓝所吸引,坐在沙发上或蹲在作品前面静静的看着这片海。工作人员从最上方静止的照片开始,引导孩子们一同进入想象,想象海风卷起浪花的样子,然后让大家注意下方浪花拍岸的影像,问大家认为这是梦还是现实......最后,再让大家注意真实的沙滩,整个作品就是一次梦想与现实的交汇。有一位小朋友对家长轻轻的说,以后他也想可以做出这样的海边。在参观托尼.克拉格雕塑和绘画展的时候,孩子们在抽象的画作和雕塑前长久的凝视,导览员问孩子们觉得雕塑像什么的时候,他们丰富的想象力更是让人称奇。一个小男孩用手触摸着雕塑品,然后会说出关于这些材料的感觉,他说以后也想要当雕塑家。
在一个多小时的导览中,工作人员用诚意的微笑和对艺术作品的讲解轻轻的敲开他们的心门,将他们带入艺术的海洋。通过活动我们发现,孤独症的儿童对于美术都存在这不同程度的爱好,甚至个别儿童有超常的天赋。就像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描述的那样:“想象的、幻想的王国是一个避难所,艺术家就从一个他不满意的现实中退缩回来,钻进他自己想象出的世界中”。
参观过程由孩子们的家长全程陪伴,对于家长也是一次艺术教育和艺术疗愈的过程,因为他们特殊的孩子,这些家长常被社会所误解和白眼,使得一部分父母心智饱受折磨。通过艺术之旅,我们也可将艺术作品中所带有的包容理解以及人文关怀传递到他们心中。
下午的羊毛手作工坊活动在公共教育活动区举行。康复中心邀请了设计师王天墨老师教孩子们用五彩的羊毛做手工。通过手工制作,培养孩子们的稳定性与好奇心。如果我们说在上午的活动中我们看到的是特殊儿童们身上所持有的艺术家特质,那么在下午的活动中,我们看到的是特殊儿童家长们的伟大。他们对孩子不离不弃,无微不至。即使这些孩子依然在自己的世界中而感受不到父母的苦劳与辛酸,他们也将为孩子们付出一生。
本次活动是我馆公共教育与发展部继举办“艺术疗伤”讲座的理论探讨后,将艺术对特殊儿童的疗愈作用进行了一次实践的检验。对于自闭症儿童的治疗,艺术疗法是一种跨越言语的交流。瓦尔达说:“艺术帮助我们跨越沟通的障碍。艺术如风,带来美丽,吹走纷争。” 也愿艺术像温暖的春风,吹开自闭症儿童冰封的心门。
正如这场突降的春雪一样,是那么与众不同,但是却又那么的美丽,与其将这场雪的到来当做又一次寒潮,不如将雪花看成春天的信使。我们也呼吁对自闭症儿童康复帮助多一份持久关注,他们的康复不仅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长期的帮助,而且需要整个社会的信心、恒心与耐心。
谭锦锦 姜楠 文/图
任蕊/编
2015-11-27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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