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开始前,“当代学术开放讲堂”的总策划王璜生馆长和人文学院尹吉男院长、学术主持人宋晓霞教授分别发言。王璜生馆长指出,“当代学术开放讲堂”富有深刻含义,在当下文化碎片化、平面化的背景下,我们作为高等院校和美术馆,有责任开放学术思想,开拓文化高地,希望通过开放性的讲堂交流形式,为中央美术学院和文化界带来新的内容和新的信息。尹吉男院长则提出了要求,中央美术学院应该有高度的精英意识,我们应打造成一个思想的“中央”而非地理或其他意义的中央,在“开放”的理念下不断进行新的知识生产。宋晓霞教授认为, “学术开放”有双重的含义:一是开放的艺术学科在与当代学术的互动中,以全球的视野向当代中国开放;二是创造一种真正思想碰撞的讲堂形式,构成大家一起分享思想的乐趣、创作的困惑的空间。她说“当代学术开放讲堂”是开放的,在这里无论专业问题还是流行文化都可能讨论到,然而这里的一切讨论都是在“学术”的范畴里。
在宋晓霞老师的引导下,台上台下的同学就以上五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安迪•沃霍尔的伟大之处是提供了看待艺术的新方式,给观众带来了刺激;安迪•沃霍尔利用大众文化嘲弄传统精英阶层;安迪•沃霍尔之所以闻名天下,是历史的机缘,是西方美术史选择了他,成就了他;安迪•沃霍尔的思想打破了精英文化和通俗文化的界限,并把艺术和商业完美结合;安迪•沃霍尔非常真实,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经济属于滞涨时期,作为商业插画师,他真实表现人生观和对世界的看法;美国绘画有写实的传统,有对内在传统的继承,安迪•沃霍尔表现当时美国商业社会,打破原作的界限,提出了复制的形式;安迪•沃霍尔作品有视觉冲击力,在图像上有创造力,甚至把自己塑造成明星;安迪•沃霍尔是多元、复合的艺术家也是表演艺术家,用艺术装饰自己,时时刻刻在表现自己,形成了强大的表现力。此外,大家也就安迪·沃霍尔和博伊斯的艺术观念对中国当代艺术的影响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以及艺术创作理念表达了不同观点和意见。本次讲堂围绕以下五个问题展开讨论:为什么安迪·沃霍尔的作品是“艺术”?安迪•沃霍尔的创造在哪里?1970年代美国波普艺术解决了什么问题?波普艺术在中国是什么情况?安迪•沃霍尔对中国当代艺术有什么意义吗?对于在场同学和社会公众的发言,宋晓霞老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安迪•沃霍尔和波普艺术家的取材,都是欧洲人当时拿来嘲笑“美国文化”的笑料。这些最大众化的图像,当它们被放置在新艺术的语境下,经由文化的转化凝聚为一种力量,艺术家完成了对欧洲美学传统的背离,创造出独特的美国艺术。这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另外,她还介绍了1990年10月7日至1991年1月5日在美国纽约MOMA展览《高与低:现代艺术与流行文化》,她希望大家通过展览的图录看到安迪•沃霍尔艺术的上下文脉,以及当时艺术家所面临的问题,并在参照对比下讨论什么才是我们时代遇到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知识背景和研究方法,通过大家的讨论也生发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甚至引发对中国文化的根源性等深层次问题的探讨。
2013年11月14日上午10点,“当代学术开放讲堂”(Contemporary Academic Open classroom)于我馆学术报告厅正式拉开帷幕。本次系列讲堂由中央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主办,中央美术学院青年教师协会协办,由王璜生馆长、刘小东教授及尹吉男院长担任总策划,宋晓霞教授任学术主持兼任第一讲主讲人,首讲题目为《何为艺术?——由安迪·沃霍尔引发的讨论》。来自中央美术学院各院系的学生和北京各高校学子以及社会文化公众参加了讨论,现场座无虚席。
首讲“当代学术开放讲堂”就是这样一场“学术开放”的实验,无论是台上的讲者、人文学院博硕研究生,还是学术报告厅里来自青教会的老师、中国画学院、造型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等学院的同学们和校友,以及北京各高校学子和社会文化公众,所有在场者用现场构成的方式成就了一个不断生发出思想可能性的生动“场域”。
艺讯网供稿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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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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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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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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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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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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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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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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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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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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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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