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实验艺术大讲堂”之“速写中国——从小武到天注定”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报告厅举行。
这次讲座以“公开课”的方式进行,由实验艺术学院(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联合策划,由吕胜中教授担任主持,贾樟柯教授、林旭东教授以对谈的方式,回顾贾樟柯教授整个电影创作的历程,和同学一起分享从1998年第一部长片《小武》到新片《天注定》的整个创作思路,一起探讨对电影、对生活的理解。
讲座开始,吕胜中教授首先进行了介绍:
速写课是美术学院造型训练中最基本的一门科目,它是一种纪录的方式。速写未必是用钢笔、铅笔去画的,今天人们完全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去纪录生活,比方说录像。
大部分人都认为贾樟柯是一个电影人、著名导演。而我,认为他是一个思想者,是一个艺术家,还是实验艺术系教授。他追求影像对现实表象的穿透力,他认为要了解中国,必须要到他家乡汾阳那样的小县城里,那里有真正鲜活的人。他以自己的现实体验和常态的眼睛,对真实生命深入浅出的关注,造就了当今时代新艺术的传神写照。他善于以不同的影像媒介介入当代现实,对中国现实生命的最基本层面予以强烈的人文关注。他的影像艺术,已经成为现在世界上理解中国,我们理解自己的非常难得的一种方式。他的一系列作品反映了当代人的心意,履行着一份非常厚重的文化责任。
林旭东教授,中央美术学院1985届研究生,版画专业。毕业之后,到中国传媒大学任教。长期以来,林旭东教授致力于纪录片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他不仅是一个艺术家,还是一个影评人,还是一个非常卓越的剪辑师。林旭东是纪录片和影像艺术的专家。
接着,林旭东教授从与贾樟柯的相遇谈起,说到了贾樟柯电影中的流行歌曲,多到甚至被有的人说成是印度电影,他本人非常喜欢摇滚,但是电影中却从来没有使用过摇滚。关于这点,贾樟柯教授说,虽然自己非常喜欢摇滚乐,但进行创作时,不应该把自己喜欢的音乐强加给电影里的人物,这不符合他们的生活。同时,贾樟柯教授也特别反对让电影中的人物做出超出他们生活本身的动作和选择。他觉得电影重要的是重新描述生活的真相,在描述的过程里面,我们去理解我们在经历什么,而不是让自己的人物经历超过他们思想范围的事情。
接下来,林旭东教授提到了“小人物”这个话题。贾樟柯教授说自己在相当程度上比较排斥“小人物”这个说法。他觉得大多数中国人都属于他电影里面的这个人群,像一个高校的教师,一个律师,一个银行职员或一个工人,他们从本质上说都一样。贾樟柯教授觉得可以这样称呼他电影里面的人物,“非权利的人物”,或者说“权贵之外的人群”。这些人他们没有掌握或控制这个社会的资源,他们被动的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面。
对贾樟柯教授来说,重要的不是划分这个人物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而是我们都生活在这样一个权力的笼罩之下,我们这样活着,我们这样抗争着,我们想办法发出自己内心的声音。可能小武发出他内心的方法是在一个空旷澡堂里面,他在无人的时候唱他羞于唱出的情歌。《站台》里面的年轻人,他们流浪演出,离开体制,在广袤的大地上,在那些乡村城镇给自己摆一个舞台,虽然那个舞台很简陋,但是他们站在上面把唱出属于自己的音乐。
接着,贾樟柯教授谈到了自己影片中对于日常生活的关注。我们都在日常生活的状态里们,我们拥有那么多的时间,我们拥有那么多的人际关系,这是一种真实的生活处境。但电影中的世界,往往是高度紧张的、传奇的、甚至高度对抗的世界。对日常生活描述的缺失是一种常态,而这种状况是在49年之后逐渐形成的。新中国成立之后的革命文艺自身非常强调通俗性,这导致了很多类型化的倾向,大量影片是在塑造英雄,塑造革命的传奇。在这样一个传奇化跟通俗化的背景里面,我们的日常生活被抽空。逐渐的,在中国的荧幕上没有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没有了人的日常状态。
接着,贾樟柯教授谈到了电影美学。直到今天,贾樟柯教授都非常感谢他短暂的学美术的经历。系统的学习美术史让他了解人类的视觉经验,并且带给了他对材料的自觉性。接触到电影之后,对艺术本体有了一种自觉的思考,思考电影艺术它的美感在哪儿,他的特殊性在哪儿。这个思考本身是没有尽头的。就像黑泽明在获得奥斯卡终身成就奖的时候,他说,我一生都在寻找电影之美,但是直到今天我都没有寻找到。这句话有两部分对我们有启发,一部分就是,无论你从事什么样的艺术,你要了解你的材料,你要寻找他的独特的美。另外一部分,就是这个独特的美,你不要指望有一个终极的答案。
贾樟柯教授说自己的创作深受记录美学的影响。记录美学从某种程度上,不是原始记录来的,它是一种美学,但获得它需要高度的想象力。它是建立在你对现实理解基础上的一种想象,一种捕捉能力,一种捕捉之后的重新结构的能力。所以对于记录美学来说,“记录”是它的美感,呈现出来的美感,但“记录”不是它的方法。真正记录美学它的方法是虚构、是想象、是建立在一种对生活的熟知上的一个无限的想象。越是接近现实、真实、自然的空间,越是需要我们的想象力。关注日常生活,它既是一个情感的倾向,又是一个美学上的选择。在这样的一个记录里,我们能够重新组织、结构一种诗意、一种美。
林旭东教授说到,贾樟柯教授的电影和现实总是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小武》开始,一直到最新的《天注定》,几乎同步的把中国的一些现实表象纳入到他的影片当中,甚至导致了情节的发展。
贾樟柯教授说,从97年拍《小武》开始,他意识到正生活在一个快速的变化里面,很多生活的感受是转瞬即逝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必须保持某种对现实的专注度,如果没有把自己的视线专注的投入到这个时代的变化里面,我们可能会忽略很多东西。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对自己提出来一个要求:从事一种创作,为我们这样一个快速变化的时代做出一个快速的反应,不是十年之后物是人非的感慨,也不是五十年之后的怀旧,而是当这样的事情直接把生活的变化推给我们的一霎那。
但这对于电影来说是有障碍的。电影创作周期非常之漫长,它创作的过程伴随了工业拍摄的组织化工作。一部电影从你获得灵感写出剧本到做完后期,一般来说是一年半到两年的周期。但就是这样的一个工业化的模式,是不是能够支撑敏感的、同步的去对这个时代做出反应?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一霎那带给了他一种内在的激情。他电影的拍摄本身具有了一种行为性。
贾樟柯教授谈到,很多观众对他的电影有一种误解。5月份《天注定》在嘎纳首映,拿到了最佳编剧之后,网上有评论说,贾樟柯不应该拿这个奖,这个奖应该发给中国人民。他的意思是说,这个是现实发生的一件事情,导演只不过是把它拍出来。但是实际上这个说法对创作本身有很深的误解。
无论我们看《三国演义》还是看《水浒传》,很多人物是实有其人,而那个写作方法就是演义。演义本身就是一个高度的文学化、戏剧化的过程,《天注定》对他来说也是同样的一个方法。这种方法是建立在一个似曾发生的事件基础上,进行重新的一种描述。这个重新的描述首先建立在一个作者怎么去理解另外一个人,怎么去想象他的人际关系,怎么样去尝试着接近那个暴力发生的瞬间,怎么理解那个片刻。
这个艺术本身的重要性就在于,不是你妄加的对人、对事做出判断,也不是你妄加的做出一个结论,也不是你很廉价的给出人们一个明亮的未来,而是在于在这样一个描述里面,让自己、让观众理解我们正在经历什么。那是新闻所不能代替的,那是一句话所不能代替的。它是建立在吞噬我们的日常的平庸,建立在我们对日常的时间的感受,建立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之上,施给我们的一种影响。
接下来,吕胜中教授对于提到的“第六代导演”、“小人物”、“城市化进程的复杂形态”以及“怎样定位关于社会与公众立场”四个问题从艺术家的身份和角度出发进行了阐释。并且说到,贾樟柯教授在教学当中一直强调培养学生一种综合的、跨界的、通识的能力。贾樟柯教授自己做事情就是在这样一个文化艺术大略上,用影像作为一个语言手段来进行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就是一个艺术家。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和贾樟柯教授就电影创作中的经验性、高科技在电影中的运用、编剧方法、创作题材、长镜头的使用、电影受众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最后,吕胜中老师把讲座中同学们的问题纸条交给贾樟柯老师,讲座结束在一片掌声中。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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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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