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遇:《竹久梦二与丰子恺——近代中日跨界、无界的艺术家考》|讲座综述

伴随大雪纷飞,《竹久梦二与丰子恺——近代中日跨界、无界的艺术家考》学术讲座于2015年11月23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报告厅展精彩开场,为我们带来洋洋暖意。讲座由余丁教授主持,京都大学名誉教授岩城见一主讲,王云副教授担任翻译。

主持 余丁教授

主讲人岩城见一教授(左) 与翻译王云副教授

近代化中日本绘画观念的转向

1880年京都府画学校成立,绘画专业在当时有东宗(传统大和绘、四条冈山派)、西宗(西洋画)、南宗(南画即文人画)、北宗(雪舟和狩野派和学院派水墨画即北画)的分别。而至1887年东京美术学校成立时,则只设日本画一科,岩城见一教授认为这是冈仓天心和其老师的观念,即日本绘画教学的目标在于创作日本特色的绘画而非学习西方,这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产物。在近代日本绘画的创作中,诗书画被分割开来,诗被归为文学,书被归为书法,画被归为绘画,画面中没有诗书,所谓正统绘画仅指日本画和西洋画。风格上,一方面日本绘画不能根除东方文人画的影响,另一方面则开始学习西方的透视法等技法并在潜意识里运用,折衷东西方绘画的折衷就是近代日本绘画的最大特点。

竹久梦二的超领域创作
根据岩城见一教授的讲述,在近代日本各个艺术领域彼此独立的大环境中,梦二的创作显得极为特殊,他的工作方式可以说是超越界限的,而且较之专家层面更受大众欢迎。梦二兼具画家、漫画家、平面设计师、插画家、服装设计师、人偶制作者等多重身份,并且学习音律,也创作诗文。例如1914年开设的“港屋”就是专卖梦二商品的商店。在创作中,梦二没有将诗歌与绘画语言与形式等孤立起来,他认为本没有必要。虽然这使得梦二得画作处于非主流地位,但是岩城见一认为这反而能够让他在自己的世界发挥作用。
梦二美人与梦二神话
梦二式美人在当时形成一种流行的审美趣味。岩城见一教授指出,梦二画中的美人手多画的很大,并且常常以侧面或背影出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女性低沉含蓄飘忽不定的视线永远不会与观众发生直接冲撞,这给人带来联想的快乐,手则更能表现情感。梦二抓住了女孩子的心理,透露出伤感与忧愁。也正是这种联想促进了拥有柔美线条的绘画变为明信片和彩色折纸等魅力无穷的商品。一些研究认为,梦二的美人画有受西方新艺术运动的影响,这从梦二的剪贴簿上粘贴的西方杂志简报可以看出,岩城见一教授对此表示赞同。伴随着西化,梦二的画作中开始展现异国情调。有人指出,当时和服的腰带位置上移,是西方杂志上穿和服的西方模特的样子,梦二吸收这一改变并体现在画中,岩城见一教授称之为文化的反向输入。他认可森口对梦二“缺少都市风情,专注于传统人物,创造了一种新的人物形式”的评价是不含贬义的,意思是梦二的画作内含抒情性,梦二打造的美人观更深入到感情层面,是大正美人的理想人物形象。

梦二的讲义“关于日本画”
概括来说,梦二认为真正的日本画诞生于十六世纪,十五世纪末虽出现狩野等人的画作但并未拜托北画的影响。梦二强调用线,他认为西画是于光中见物,而日本画以心观物,通过线再现,线是画作的灵魂,以心传手,以手传笔。比起存在的事物,梦二说日本画家要表现可能存在的东西和可能发生的动态,如余白、突然断开的树木,日本画的特征在于将一切处于未完成的状态,并向观众承诺未来的完成。岩城见一教授认为梦二所用暗示性的线的技法正于之前所讲的联想性照应。
当丰子恺遇上竹久梦二
当年丰子恺在日本留学时偶然在旧书摊上发现梦二的画集,从此受到影响。丰子恺同样作为一位广泛活跃在文学艺术领域的跨界创作者,与梦二有所异同。相同的地方在于,两者都诗画相融,也喜欢画表现侧面和背面的脸庞,以及余白之美。不同在于,丰子恺没有画过梦二类型的美人画,他更多地吸收梦二创作中那些风俗画、世俗化的成分,也有人认为这反映了他佛教信徒的立场,其画作的社会批判性的更强,岩城见一教授对此赞同。
讲座最后,岩城见一教授为我们大家分享了由竹久梦二填词的歌曲,并提出问题引发我们进一步思考。

文/志愿者编辑部 李慧一
图/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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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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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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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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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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