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吉男:学理与诗心——我的个人学习生活|讲座综述


时间:2015年12月7日18:30--20:30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尹吉男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学生会
承办:中央美术学院学生会学习实践部
支持: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学生会学习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尹吉男先生是中央美术学人文学院院长、著名艺术史学者、中国美术史教授,但是本次讲座尹先生带来的不是他的学术研究成果,而是比内容更重的东西——学习方法和生活态度。


“星期天,绝对不学习”。

许多同学可能因为和尹先生接触不多,有时候会觉得先生挺严肃,还长着一张标准的“学者脸”,但是从他选择自己的两张“大头照”作为整个讲座的引入点看来,先生还是挺幽默的。这两张图片正是去年央美毕业季对尹吉男先生采访的视频截图,下面配有尹先生说的话的字幕:“星期天,绝对不学习。”尹先生的这句话自从毕业季后就成了“经典名言”般被人们开玩笑地引用或篡改,他说那是一种断章取义,但是却又很诚恳地承认那便是他在北大考古系学习时候的真实写照。

考古专业是既不属于审美性又不属于逻辑性的专业,学习起来很有压力和挑战性,所以为了调节这么高密度的和侧重记忆力的学习,尹吉男先生在北大的四年里,每天下午和星期天都绝对不会看专业书籍,而是跑到图书馆看小说或读诗,他称自己常常一个下午就能看完一本三四百页的小说。对于看什么小说,尹先生说他不会刻意去挑书,也不会比较书的质量哪本算是一等的书哪本又算是三等的,他就是一本一都挨着看完,他说:“挑选的时候总会带有比较,比来比去把拿不定时一下午就这么无聊地过去了”。这个“不挑书”的习惯给他以后的研究也带来了影响,尹先生说他之所以对好作品的历史不是那么感兴趣,就是因为好作品的文学性或艺术价值是已经被给定和被规定了的,而就没有了跟多的叙述,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好作品”的标准,如果带着选择性去看一件作品或一本书,我们更多地只是用验证性的眼光去检验作品的“好”进而忽视了作品的创作过程、方法对等许多更有趣的地方。

对于如何提高学习效率、如何能够能将有限的时间转化成高质量学习的问题,尹先生引用了法国前总理乔治·让·蓬皮杜的一句话:“学习不是用学习时间的长短来计算的,而是用大脑的高度集中时间的长短来计算的。”尹先生又补充,一个人一天大脑能高度集中的的时间最多也不过是3~4个小时,因此接受新知识的时候就应该高度集中,相反复习并不需要如此高度的集中。此外尹先生还分享了一个背诵的小技巧:背诵关键词,去掉无用的修饰词,绝对不要让自己迷失在长篇的背诵中。


叙述性与平视性

上世纪90年代中尹吉男先生受到了中央电视台的邀请去策划一档纪录片节目——《半边天·20世纪中国女性史》,尹先生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想到一方面自己对20世纪女性历史也充满了想探索的兴趣;另一方面有想借此次机会见识一下规模化的大型知识生产过程,于是他后来还是答应了,这一做便是两年。但是在这期间也并非一帆风顺,尹先生也遇到了很多挑战,这些困难甚至引出了他对中国语文写作教育和国人写作思维的反思。在当时,尹先生寻找到的女性嘉宾都是像冰心这样的大人物,但是第一次拍摄后尹先生和他的团队却发现他们拍的不对,因为这里面拍出来的很多东西是对历史的一种态度而并不是一个叙述性的历史,这就与这档节目的宗旨背道而驰了。这件事对尹先生的影响很深,他反思为什么使用最好的编导还是不可避免地把片拍“歪”了,后来他得出的结论不仅是针对央视自身形成的一套侧重表态性和情感性的(尹先生称为“撒娇”)的结构,还是针对我国的语文基础教育中的漏洞所提出的。他认为,当下语文基础教育都是偏向文学性的,那都是情感的东西;还有一种就是偏向表达态度的写作,个人观念比浓厚。尹先生称前一种是“仰视视角”,后一种是“俯视视角”,而我们最缺乏的恰恰是一种平视性的视角,那就是叙述性写作(或称历史性写作)和思辨性写作。尹先生之所以那么强调叙述性和平视视角,是因为他认为“要想做新知识的表达,一定要用平视视角”。这也就是说新知识、新思想往往都是存在于叙述当中,而不是在表态和“撒娇”当中的。因此,我们要在叙述中提问题,从而在这个过程中进行思辨式的思考和写作,当叙述和思辨这两种思维相互交流,从而又能产生许多新思想。

后来尹先生发现中国口语在叙述性功能上存在优势,于是就和他的团队用“口语”的叙述方式构建起了这部纪录片并实实在在地打动了许多人,获得了很大的成功。这也再一次验证了尹先生所说的叙述性与平视视角的重要性。


学理与诗心

尹吉男先生觉得自己过着两重不一样的生活,有时这两种生活甚至是矛盾的。身为一个学者,尹先生要重视公共写作。所谓的公共写作并不一定是所写的所有论文都要公共发表,而是指论文是一种公共性的文字,写作时要遵循一定的规范,要有“合法性”;而在另一方面,尹先生又在进行一种比较个人的自由写作。自由写作是类似随便、散文类的个人写作,可以没有太多的规则和法度。尹先生认为在这两重不一样的生活里,自己会在这两种生活的交替中得到休息,而其中他特别提到了自己的“诗心”。尹先生说小时候自己梦想过成为一个名画家或者一名诗人,他甚至还去拜访过诗人;在北大时的尹先生也常常读诗,而且他说自己是历史系中唯一一位进入北大诗社的学生;再后来他还用诗为别人写过画序,自己也会经常作诗,所以他认为自己从小到大都怀着一种“诗心”,而自己也离不开这种“诗心”。诗于尹先生而言,不仅是个人的兴趣之一,也更是心灵偶尔的休憩之处。


志愿者编辑部 廖绿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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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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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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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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