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毕业作品展期间,为大力推动“高参小”美术馆教育项目,在公众间传播和普及此次研究生毕业展作品及理念,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推出研究生毕业展系列工作坊。“黑白的自我表达”和 “岩彩绘画体验” 工作坊分别于5月21日周日下午14:30-16:30,5月27日周六下午14:00-16:00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区举行。
“黑白的自我表达”工作坊邀请中央美术学院壁画系硕士研究生党珮成为工作坊导师,她师从武艺教授,长期致力于对壁画艺术在当代的发展与探索。在此次研究生毕业展中党珮带来了她的毕业作品“作品就是你”。她结合此次研究生毕业展的作品,在工作坊中呈现这一主题,希望通过工作坊加深公众对作品的理解,同时促进艺术的交融与多元。“岩彩绘画体验”工作坊邀请现任教于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甘雨老师,她于2007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实验艺术系获硕士学位。她长期关注并研究岩彩画的传承与发展,并结合现代艺术的发展探索岩彩画的时代艺术语言。
两场工作坊招募学员以八岁以上的儿童为主,来自中央美术学院周边多所小学的40多名儿童通过招募的方式参与工作坊,也有部分家长和成人参与到活动中。在“黑白的自我表达”工作坊,导师党珮结合工作坊主题,鼓励学员通过利用黑色的针管笔在白纸上作画,之后让学员截取喜欢的部分,进行颜色填充或者进一步用黑白两色丰富画面,以达到在艺术创作中寻找灵感,释放创作激情,增强对艺术的创新力与想象力。而在“岩彩绘画体验活动”环节,在导师甘雨为主的团队带领下,导师通过选择中国石窟壁画中寓意吉祥、简洁明了的动物图像,让学员们通过临摹的方式,感受到中国传统绘画的乐趣与其渊源博大的艺术精神。
对于两场工作坊活动,两位导师表示获得不少心得。导师党珮的作品能够感受“黑白”是最直接且易传达、易识别快捷的绘画途径,同时该作品也强调了艺术与观众的互动与联系。她结合此次研究生毕业展的作品,在工作坊中呈现这一主题,希望通过工作坊加深对她作品的理解,同时促进艺术的交融与多元。她认为:“我的毕业创作主要强调画面的形式感,尤其是运用黑白色块和线条相结合的方式来表达我的主观意念。每幅画里都有我自己,画中内容面对不同的观众所传达的意义也不一样,所以每一个观赏者,都能从中找到自我。”而工作坊导师甘雨也很重视这次工作坊活动,她认为此次活动意义非凡,她谈到:“美术馆公共教育部搭建了让普通大众和艺术近距离接触的一座桥梁,让艺术不仅是只可远观的展览作品,也可以是平凡之物的创意之作。由我主讲的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岩彩绘画体验》,岩彩绘画对于大众来说非常陌生,但却是传承自汉唐艺术,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绘画的精华,我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让大众了解到岩彩之美,认识不一样的中国传统绘画。艺术教育是应该将真善美传播出去,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提供这一平台,我个人也愿意贡献一份力量。”
两场活动结束,学员们都拿起自己的作品,尤其是每一位儿童学员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脸。两场工作坊受到儿童们的喜爱,在活动中儿童们全情投入,展现出了儿童艺术多姿多彩的一面,不仅让儿童在工作坊中收获了快乐与知识,还启发了儿童们对绘画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同时也使得观众增加了对中央美术学院研展的理解,以及对研展艺术家及其作品的认识与接收。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张子康也亲自体验了工作坊活动。该活动受到参与工作坊的一致好评。公众用他们的方式表达了对此次研展的喜爱,展现了他们眼中最美的研展。
相关链接:
“黑白的自我表达”工作坊现场
“黑白的自我表达”工作坊现场
“黑白的自我表达”工作坊现场
“黑白的自我表达”工作坊导师党珮
“岩彩绘画体验”工作坊现场
“岩彩绘画体验”工作坊现场
“岩彩绘画体验”工作坊现场
“岩彩绘画体验”工作坊现场
“岩彩绘画体验”工作坊结束后合影
2015-03-28
2015-06-23
2015-11-16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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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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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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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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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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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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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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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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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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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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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许可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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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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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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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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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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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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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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