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我们的“视界” ——2017环卫子女成长计划暑期摄影训练营在CAFAM开营


这个夏天,有一群特别的孩子注定与央美相约。
他们相聚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用他们手中的相机,
记录下这个美好的艺术世界。

2017年8月3日下午,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华夏银行、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财新传媒联合主办,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三影堂教育计划特别支持的“来,跟我看世界”2017环卫子女成长计划暑期摄影训练营在我馆学术报告厅正式开营。
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秘书长翟串联、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代理理事长、秘书长李香菊、华夏银行总行办公室主任张国伟、财新传媒副总裁傅继红、自由摄影师王久良、著名演员李光洁、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姚轶群等参与此次开营仪式。“8月的北京,阵阵蝉鸣,习习凉风,热烈而美好,我们喜欢这样的季节,因为在盛夏的时候,生命力最为旺盛,万物茁壮生长。恰如参加训练营的同学们,你们童真,童趣,你们青春,年少,是求学上进最好的时候。”正如财新传媒副总裁傅继红在开营仪式上的致辞,此次摄影训练营将为这批环卫子女在炎炎夏日送来一缕艺术的清风。为他们开启一场艺术的寻梦之旅。

就在一周多前,专家、评委们从211名具有艺术天赋的环卫工子女投稿的作品中,经过惊喜又纠结的一轮海选,最终找到了20名 “未来艺术家”。在未来的七天里,他们将在这座国内顶尖的学术与艺术殿堂内展开摄影艺术之旅。
“我叫肖童,来自北京密云,这已经是我第三次参加环卫子女成长计划的活动了。在前两次活动中,我认识了很多好朋友,也收获了很多。今年我又来了,并即将接触一门全新的艺术——摄影。希望这七天的培训后,我能够学会拍照,用镜头记录世界更多的美好和精彩。我的爸爸妈妈都是环卫工人,他们为了维护这座城市的整洁辛苦工作。我想,我学会摄影之后,去拍他们辛勤工作的身影,和更多关心我们的人一起分享我们的故事。”
训练营学员肖童的致辞真挚而朴实。从9岁到11岁,每年暑假,她都过得很特别。连续三年夏天,她都和20来个小伙伴一起学艺术,上过国家大剧院舞台表演节目,在故宫展示过自己创意的彩绘垃圾桶,今年,他们来到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在中国最高的美术学府,徜徉在艺术的海洋中,用相机拍下最美的瞬间。

国际摄影家年展杰出艺术家金奖获得者、自由摄影师王久良在主题分享:“摄影的表达”环节说,早在海选的时候,他就已经被不少小朋友提交的作品所打动,“真实”,是他最看中的宝藏。

“小朋友们,你们在家里给爸爸妈妈拍照么?你们会怎么拍?”开营仪式现场,王久良向20个孩子做了一场题为“借助摄影观察生活”的报告,为孩子们进行了摄影的启蒙,也告诉他们如何用相机镜头记录日常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传递生活的本真。

为了给孩子们更多鼓励,著名演员、公益明星李光洁也受邀出席本次开营仪式,并在美术馆多功能会议室开启了第一课:摄影的艺术之旅。他告诉孩子们,自己也是一名摄影爱好者,在演戏之外,喜欢用镜头感受不同的人生。“摄影如表演,应该充分地投入热情,拥有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感觉,这样塑造出来的人物才会丰满,拍出的片子也会充满灵性”。
作为开营第一课的明星导师,他亲切地与孩子们分享了摄影对个人和生活的意义,还手把手教他们装备好相机,拍下了第一张照片。

开营仪式结束后,孩子们走进我馆参观正在展出的美术展览。他们兴奋不已的行走在艺术的海洋中,感受高雅艺术的魅力,他们在父母的陪伴下,用小小的双手有模有样的端起相机,在美术馆拍摄属于他们自己的第一件作品。

“我拍的这张牛不牛!快来拜我为师吧!”

“这个怎么按?为什么这个灯不会亮?”

“举起相机,取景框里的世界好像和平时看到的不太一样呢!”

“你拍我,我也拍你哦!怎样?还不赖吧?”

“妈妈你站好,我来给你按一张!”

此次夏令营顺利开营,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与联合主办单位的一致肯定。许多孩子也是第一次走进我馆,并拿起自己的相机创作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件“央美作品”。适逢多个国内外重要展览举行,许多孩子流连忘返于高品质的艺术展览之间,国内外的优秀艺术作品已经让他们兴奋不已。
“最好的相机就是我们的眼睛,它可以记录生活的每一个细节。”这是孩子们对于摄影的认识,可能也是对于整个训练营最好的开场白。在这七天的时间里,这些孩子将在专业的老师带领下,一起参观美术馆、学习古典摄影工艺、用相机描绘光影的创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一直致力于艺术面向社会、面向公众,作为国内最早设立公共教育部门的高校美术馆,在儿童美术教育方面取得丰富的成果,并持续与社会知名企业、业界人士合作,不断打造高品质、学术性的公共教育活动。此次暑期摄影训练营顺利举办,不仅为首都儿童的艺术教育出谋划策、提供实践与学习的机会,同时也是我馆肩负社会责任,传播公益之道,以卓越的艺术资源与学术品质回馈社会的又一举措。通过此次活动,加深了社会大众与美术馆的参与和认识,进一步提高我馆的公益品牌,让更多的儿童有机会享受到优质的艺术资源。让他们通过美院去打开全新的艺术世界。

 

标签: 艺术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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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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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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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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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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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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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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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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