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郁洋:转变视角,启动新知

记者:这次参展的是哪个作品?
王郁洋:我是两个作品,一个是《尘归尘》,一个是《电》。

记者:你对这次的展览主题“超有机”,有没有自己的理解? 
王郁洋:我觉得可能谈的更宽泛的一个话题吧,但这个话题里面又分成不同区域和不同领域。

记者:那你觉得你的作品和这个主题,在哪一点契合上了?
王郁洋:呵呵,关键是那些罗列下来的分类主题我还都没看。

记者:哦,你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部分?
王郁洋:对,所以我并不知道它是不是合适这个主题,不过我想,策展人选了这个就应该是符合主题吧,因为某种程度上可能我表达的这个作品是一个意思,但是对于策展人来说,只是一个现象,他把这个东西放进去,表达自己的意思,那么把他们放一起,我想应该是合适的。

记者:对于一个学院的美术馆举办国际性双年展,你怎么看?
王郁洋:我当然觉得是一件好事了,中央美院能做这种国际性的当代作品,这种实验性的展览,我觉得是一个前端性举动,扭转了大家对于学院是滞后的、保守的印象,体现了一种国际化的同步的姿态。

记者:你08年从美院研究生毕业在实验艺术系当老师,也有三年了,你觉得教师这个身份,有没有对你的艺术创作产生影响?
王郁洋:那当然有影响了,比如说你去跟学生讲一件事情的时候,原来你可能设想的是这样这样讲,但面对很多不同的群体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东西需要再重新整理,再重新去描述,你可能需要不同的手段、不同的形式来把这个事情讲清楚,那么在这里面也有跟学生共同探讨问题的可能性,深入性。

记者:现在很多年轻艺术家都不愿意被教师稳定的教职任务所束缚,你为什么会做这样的选择?
王郁洋:其实创作和教学是一样的,一个好老师不会照本宣科的按以前的方式去讲,他肯定会去创造一些东西,把研究之后的事情表现出来,而且让学生有兴趣接受这个东西,需要去设想很多办法,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表现,一种传达,所以教职并不会阻碍我,反而可能给我的创作增加了更多的渠道。

记者:那你在教学中会比较注意哪些方面呢?
王郁洋:思维方式上,比如学生来的时候,是一种旧有的思维方式,他的家庭、从小受的教育可能会导致他的思维模式是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我们想教授的东西其实就是一种更宽泛的思维模式。

记者:我看你的很多作品,就是将我们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物品和事情以一种超现实的状态呈现出来,更多的是向观众抛出了一些问题,给人想象的或者说思考的空间,这是不是你对艺术本质或者说艺术功能的理解?
王郁洋:艺术本质和艺术功能这词有点大,但我一贯做的作品都不拘泥于一种方式。比如说可能有影像、装置、雕塑、行为、绘画什么的,可能都有。但我想做的事情,就是改变人们对这个世界以往的认知,可能通过我的作品他改变了自己的认知,可能会给他增加一种更丰富的认识吧!

记者:近期的作品关注的是图与字,探讨了图像与文字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古老又前沿的话题,你是怎么考虑做这样一个作品的?
王郁洋:很多人愿意用语言和文字解释一件作品,那么我就想把这两件事情结合在一起,就是图像的东西自然产生于文字,图像有寓意,文字本身也有寓意,那么它们两个其实是一个东西。就是图像即文字。

记者:你的很多作品的科技含量都很高,你这么注重科技的运用,你觉得科技跟艺术之间有什么关系?
王郁洋:呵呵,也不是特别高,未来会更高。因为可能我用的这种所谓的科技,对于传统的操作手段来讲,是稍微科技一点,但我觉得对于广泛的今天出现的艺术来说,它还不算是什么高科技。它只是一种我们身边司空见惯的技术,可能不被你注意。很多艺术家可能只注意以前熟悉的一些手段,而没有去尝试一些新的手段,新的手段会带来更多的意思,比如你想表达痛苦,以前可能都是绘画,但影像出现后,你可能会拍一个人脸,或者拍一滴眼泪在流,这个痛苦可能比绘画更直观更深入。但它和以前的绘画是完全不一样的,它是另外一套系统了。但你同样是表达痛苦,就看你想表达的是哪个了,你想表达的媒介核心是什么,我现在想把这些媒介都增加上去,选择起来会更方便。工具多了,我表达起来可能更准确更多元。

记者:你觉得是你赋予媒介的多一点,还是媒介自身传达的多一点?
王郁洋:这两个都有吧,比如说一个是观念先行,就是观念先有了,我去选择适合适合我的材料,但你也可以从媒介自身找到一种形式,它们两个是不能分开的。就你本身用的媒介来讲,比如说影像语言,胶片,数字产生什么的,它本身就有它自己的东西,再结合你想要的东西,这么结合起来。可能就更加丰富,更能表现你所要的东西。

记者:看你的作品,觉得你很想探讨事情的本质,但又呈现出一种事实上并不存在的状态。
王郁洋:我可能制造了一些跟别人的经验不同的东西,对事物的认识等等,想把这些不同的东西编织成一个我的世界,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完全不同,可能探讨物体的问题,探讨身体的问题,光的问题,所有的问题都会有,必然导致我做作品的形式不一样,媒介也不一样。

记者:重新建立一个世界?
王郁洋:也不是完全不同的,只是不同于以往经验的世界。

记者:那这个世界是更真实还是更虚幻?
王郁洋:它应该是更真实的,因为你原来以为你习惯的那个是真实的,但突然前有一天你改变了,你不能说这个不是真实的。

记者:你觉得自己是个感性的人还是理性的人?
王郁洋:我想应该是更理性的一个人吧,因为我想东西想作品都是用理性推敲出来的。但是可能呈现的时候会有感性的东西,比如说选择的材料啊,这虽然也去理性的考虑,但在调整作品的时候可能有些感性的东西就自然加进去了,或者说是直觉的东西,过程应该是先感性,好奇,然后用理性整理,用什么方式表达展现,到最后实现作品的时候,中间就穿插一些理性感性的东西。

记者: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你将要展出的作品?
王郁洋:一个是《尘归尘》,这个作品是在08年用4个月的时间完成的,其实是拍了一些我们肉眼看不见的灰尘。我用胶把这些灰尘采集下来后,送到北大的电子显微仪实验室,每一粒灰尘放大十万倍到二十万左右,就跟我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了。每粒灰尘差不多是几百张照片拼出来的,需要把它拼出来。把这些东西拍完后,用动画手段做成动态的。这个作品就是探讨微观世界和宏观世界的关系,灰尘放大了之后,特别像宇宙中的陨石,或者是未知的星球,别人看了我的作品,就觉得像一个太空中的东西,但它就是我们身边的灰尘。现在做了一个水池子,水池子就象征黑洞,一个我们未知的领域,这里面有一个螺旋桨,一直在转这个影像,影像是反转的,咋一看是一个平衡的关系,但其实都在动,一个是影像在动,一个是水纹在动,这个作品就这样了。另一个作品是《电》,是09年做的,是跟北大的声电研究所合作的,给我提供了一些思路,又找了做自动化的人,他们帮我具体实施。这是一个电池,我在思考的时候脑中产生了电,我把脑部出现的电存到电池里,电池拥有了我的想法,变成了能量,电池成为了存贮我思维的能量。

记者:这个困难吗?
王郁洋:其实也不困难,我把脑部发生电的东西,用电路板转化了,而且没有损耗。我是直接存在电池里的。

记者:那这个电池能用吗?
王郁洋:这个理论上是能用的,因为身体产生的电很微弱的。但并不是功能性的,是观念性的。我们可以想象我们身边很多事情都存载着一些能量,一些智慧的能量,或者说一些无法实现的能量。

记者:帮你做作品的技术人员,他们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王郁洋:他们知道,但是需要去讨论。比如说做这个电池,北大的人也问我,这要是能解决了,那我们以后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了,做人的蓄电池啊什么的。

记者:他们跟你的想法应该不一样吧?
王郁洋:对,他们很激动,觉得我们就能不用自然界物质的能量了。这就需要去讨论,告诉他们为什么我要这么想,我让别人看到,会给别人新的想法和认识。

记者:好的,谢谢!
王郁洋:不用谢!

艺讯网记者:周彬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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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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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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