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意识形态
文 / 【斯洛文尼亚】齐泽克
徐佳 译
1. 有件事发生在我过去参军的时候,我当时所在的部队没有医院,只有一个年轻的医生在一所房间中帮助受伤的士兵。在这个房间里还有一个洗脸盆和一面镜子,在镜子上可以看到半裸女孩的照片,另外房间里还有一些供人们用来坐的凳子。我们部队中心医院每周都会派来医生检查那些称自己有病的士兵。当医生检查你的时候,你要在众目睽睽之下站起来,说自己哪里不舒服。当时有一个士兵站起来,医生问他你哪里不舒服。他说:“我的阴茎有点痛。”这个故事是非常严肃的。医生就说:“那请你给我看一下到底是哪里有毛病。”士兵就说:“在我的阴茎周围皮肤有点紧张以至于我不能将它放松下来。”你们可以想像这时发生了什么──医生说:“我看到它已经不紧张了,已经放松了下来。”医生让他手淫,结果他感到害羞,没有成功。医生说:“看镜子上的那个半裸女孩,手淫,继续。”在此期间,医生一直在对着其他士兵坏笑。那时候,其实我们和医生在一种一致性中,有一点下流地在笑。我当时的感觉是,这种幻象是很好的,因为当时这样一个玩笑解放了我们在军队中被压抑的心灵。
过了好长时间以后,我才知道这种黄色笑话拥有一种意识形态功能。这种下流的笑话影响并不是用来反抗军队严谨的纪律,而是维系军队严谨纪律的一种必需。有一点我们必须要记住的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的统治意识形态并不是大家都公开宣扬的、每个人都接受的价值观,比如在军队的价值中有“自我牺牲(精神)”,但同时它还有一些下流的(黄色的)东西。现在让我们做一个初步的总结,当你想要了解一个社会(共同体)时,你必须了解那些公认的规则。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些规则都是模糊的。当然了,也存在一些非常明确的规则,如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没有说出来的规则来对待那些已经说出来的规则。比如说,有些东西在官方和公共场合来说是禁忌,但是人们私下里还是做了,如当我年轻的时候,我们国家对性一类的东西是有限制。这里更加有趣的事实是,有时候我们能够自由选择,可是前提是我们不能自由选择──因为你很害怕你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2. 假如现在是三十年代,我是斯大林,我发表了一个演说,演说之后的讨论时间,有人站起来说,你说的话全是错的、非常愚蠢。如果你说这样的话,这次开完会后大家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假如随后,另一个人站起来公开对第一个人说,你疯了,我们在这里不会对斯大林说如此直白的话。随后,这个人消失得比第一个人会更快。
这里的要点是:批评斯大林是错误的,但是你公开说不能批评斯大林更是错误的。要想真正了解一个社会,你就必须知道哪些是可以说出来的,哪些是不能说出来的。而不能说出来的,可能是比较黑暗的、下流的。
3. 比如说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你是一个小男孩,你父亲想让你去看祖母,而你不愿意去。如果是传统的父亲,他会说:“我才不管你怎么想呢,你必须好好地去看你祖母。”这是没什么问题的,问题是在一个放纵的社会,这个父亲会怎么说呢?我猜他会这样说:“你知道你的祖母是多么爱你吗,她在期待着你,除非你愿意去,否则你可以不去。”
每个小孩都可以听到父亲的用意──你是可以选择的,而实际上,他给你的命令比传统的父亲给你的命令更加强烈。他不是告诉你,你必须去看你祖母,而是告诉你,你必须“想去”看你祖母。
4. 现在大家都在说我不再相信意识形态了,但是我的观点是:即使你不相信意识形态,意识形态还是在起作用。而且意识形态正是在人们不相信它的情况下才起作用。让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不是讲政治的意识形态,而是讲日常的。在欧洲,我们有长着长胡子的圣诞老人。如果你问一个孩子:“你相信圣诞老人吗?”孩子会说:“不,我没那么愚蠢,我只是假装相信,以便从他那获得礼物。”如果你问父母,他们会说:“当然不信,我们假装相信是为了让孩子得到礼物。”
事实是,没有人相信圣诞老人,但是他却发挥作用。没人把它看得特别严肃,但是它还是在起作用。量子物理学家波尔的一个朋友去拜访他的时候,看到他的门上挂了一个马蹄铁,欧洲相信马蹄铁可以辟邪。他的朋友就问他:“你是一个科学家,你相信这个吗?”波尔给出一个精彩的回答:“我当然不信,我是一个科学家,但是我听人说即使不相信它的人,也能从它那里得到好运,所以我才把它挂在那里。”
5. 我经常对一些欧洲的传统感到惊奇。当你的父亲去世后,你会雇佣一些妇女哭丧。在西藏也有类似的事情,会为死者“转经”。此时,你脑子里可能在想性或其它东西。你也许说这些事都发生在那些比较放纵的社会,实际上哪儿都有。只要你看看美国电视就会了解,美国情景喜剧有录制好的笑声,下班回家后,我看美国情景喜剧,尽管我没笑,但是电视却替我笑了,我也就觉得得到了放松。
当你没有信仰的时候,它仍然在起作用。在我们国家,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有些人对共产主义非常虔诚。尽管他自己不信,但是他相信有人会认真地相信。尽管你不相信它,但是你需要另一个人替你相信。如果你发现替你相信的人并不存在,你的世界马上就崩溃了。
6. 你可能听说过很受欢迎的日本学者铃木大拙,他宣扬佛教禅宗,我年轻的时候这个人就非常流行。在他30多岁时,他不光支持日本侵华,而且还通过“禅宗”把侵华合法化了。一个简单的例子,他意识到普通士兵还是有羞耻感的——作为一个日本士兵当他拿起刀杀一个中国人时,他内心也是不安的。铃木大拙就说禅宗在这里会有帮助。我现在引用他的话,他说:“如果我生活在幻觉里,我把我自己想像成那个拿着刺刀的人。如果我现在受到了‘启蒙’,我看问题的视角就改变了——不是我在杀你,我的精神其实是一个完全的观察者。我的手拿着刺刀在空中舞动,在这过程中你的身体向我倾倒过来了。我只是一个旁观者,所以我不负责任。”这无疑是很难接受的。铃木大拙是个非常虔诚的佛教徒。我不是说他的书是错误的。不管你的内心多么真实,也不能保证它在公共空间是什么样。其实我内心的真正经验几乎就是撒谎,这样才能让我们蒙蔽于真正的现实。
究竟是什么让今天的意识形态越来越像我所描绘的那样呢?进一步想,我们主观性观念得到的教训是悲剧的。这个观念就是我们的经验毫无意义。就后现代哲学家所经常重复说的话就是,“我们”就是“我们经常告诉他人自己的故事。”意思就是这样:如果我想真正了解你、判断你,我必须倾听你内心的想法,明白你的感受、你内心的恐惧等等。有人说过,所谓“敌人”就是你从没听过他故事的人。这听上去非常深奥。我可能就是把你看做我的敌人,但是如果我倾听了你的感受、你内心的恐惧后,我就会把你当成一个普通人。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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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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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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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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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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