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吉文:动荡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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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荡的地球

Earth in Turmoil 

讲座信息

主持人:邱志杰

主讲人:滕吉文(中国科学院院士)

开辟和领导了我国华北、华南、西北、青藏高原及南北地震带地区的大量高精度探测和数据采集,明确了不同地域与类型的壳、幔精细结构,厘定了其地球物理边界场响应。

时间:20171225 18:30—20:00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报告厅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

承办:中央美术学院视觉艺术高精尖创新中心

协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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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吉文,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1934314日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共党员,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195607月毕业于 东北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196212月毕业于 原苏联科学院大地物理所,获副博士学位。199910月当选中国科学院地球科学部院士。

滕吉文院士曾在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学院昆明地球物理研究所、国家地震局地震地质大队、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等单位工作。曾担任过国家305攻关项目专家组成员,中国科学院动力大地测量开放实验室、岩石圈构造演化开放实验室、地矿部应用地球物理开放研究实验室和中国石油总公司重点实验室(物理模拟)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IGCP267中国组成员(三维地球物理),中国地震学会岩石圈深部探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大陆动力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地球物理教学委会主任。

滕吉文院士参加工作至今,四十多年来一直奋斗在岩石圈物理与地球动力学的第一线,为地球物理学这一边缘和前缘学科的发展积极努力。多年来的刻苦研究与深化、积累与建设、发现与创新使其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科学体系。 曾主持了青藏高原、攀西构造带、华北及陆缘、华南地区、西北造山带与沉积盆地等多项国家和院()级重大与重点研究项目及国际合作项目多项,并均取得一批高水平的成果和得到国内外专家们的高度评价。 

他与同仁们携手合作为我国岩石圈物理与动力学研究领域的开辟和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集野外观测、资料处理、分析解释和方法研究于一体,开展地质、地球化学与地球物理信息的高层次综合研究。在小角度近垂直深反射、人工源地震宽角反射与折射等地球物理深部探测理论与方法、中国典型地质构造区岩石圈物理与大陆动力学、造山带和油气盆地的深部构造背景、大陆伸展与裂谷作用、地震孕育的深部介质和构造环境、复杂介质与结构中地震波动理论与数字仿真等领域内开展了系列有创新性的研究与探索,取得了一系列富有创见性的科研成果,在相关研究领域内做出了重要贡献。

他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00余篇,已出版专著九部,提出地球物理重大研究项目建议十余项。

个人成果

1、与导师一道创建了我国地壳和上地幔地震探测队伍与观测体系,培养了我国在该领域一批优秀的中、青年科学研究人才。提出我国岩石圈结构与属性分布的不均匀性和各向异性的基本模型。

2、开辟了我国东部(华北与华南)、西部(西北与青藏高原),中部(南北地震带)大量的、高精度的探测和数据采集,刻划了其不同低于与类型的壳、幔精细结构,厘定了其地球物理边界场响应。

3、率先对青藏高原进行壳、幔结构探测与大陆动力学研究,发现印度洋板块与欧亚板块两陆-陆板块独特的碰撞、挤压过渡带与高原短缩,增厚及隆升响应和模型;提出攀西构造带是一条大陆内部被动活化的古裂谷带。

4、首次发现并提出第二深度空间金属矿产资源(50-2000m)和油、气能源(5000-10000m)探查与发现大型、超大型矿产资源,提出双相沉积(陆相与海相)、双层基底(中、新生代和古老结晶基底)与双机(有机与无机)混合成因;强烈地震孕育、发生和发展与深部介质物理属性和结构环境的新理念。

5、现正在进行着南起中越边界,向北之敌中蒙边界,贯穿中国南北的超长(沿108E线)重、磁、电、震横跨多元构造体系的综合地球物理大剖面的实施、研究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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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首届EAST-科技艺术季

EAST Season

201711月-12月,中央美术学院将举办首届EAST-科技艺术季(Education, Art, Science and Technology),届时将邀请来自英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荷兰以及中国两岸三地的艺术院校、美术馆、科研机构和创新企业的代表人物,在北京展开一场头脑风暴,探讨技术与创造的关系。科技艺术季持续时间约三周,内容包括两个顶级学术会议(EAST-科技艺术教育国际大会、第20届国际意识重塑国际会议)和三个工作坊(材料艺术工作坊、生物艺术工作坊、星球学院博士教学工作坊),同期将举办十几场相关主题的讲座(包括中科院院士、科幻作家、科技艺术理论家、艺术家等)。

我们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科技艺术教育联盟,以促成艺术和科技领域中新观念的传播;科技艺术谱系的梳理与理论建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媒介的应用;创新工作模式的学习和推广;促成科技研究者、艺术家和艺术机构、创新型企业等诸种创新力量之间的合作与互动,联合世界各地的富于创造力和责任感的个人与机构,汇聚全球智慧,让新科技和新艺术惠泽于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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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视觉艺术高精尖创新中心

CAFA Visual Art Innovation Institute

视觉艺术高精尖创新中心是北京市教委首批认定的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由中央美术学院联合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以视觉北京为核心,引进国际顶尖学术资源,构建国际顶尖学研产平台。融合艺术与科技,协力国家创新驱动,培养创新型高端艺术人才,打造北京世界城市金名片。

 

 

标签: Museum&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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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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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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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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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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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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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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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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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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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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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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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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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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