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康:从“窥视”与“观看”出发,聚焦摄影的“私密性”与“公共性”

“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作为中央美术学院的品牌展览项目,已经成功的举办过两届。前两届“灵光与后灵光”和“陌生的亚洲”分别从摄影的本质和摄影承载的政治性出发,围绕当下摄影的议题与发展脉络,研究、筛选并展出最有代表性的国际摄影作品,在推出后得到了广泛关注。在两届双年展为我们积攒下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之上,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开始筹备第三届摄影双年展,这一届以“混合的公共性与私密性”为名,意在重新打开摄影潜藏的空间维度,并挖掘其中的社会命题。

张子康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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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首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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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首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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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二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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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二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现场图

此次展览共分为十二章节,展览从“窥视”与“观看”出发,探索摄影图像中“私密性”与“公共性”之间的微妙关联。每一章节如同一座星系,在专业的策展后,最终构成一幅完整的展览星群图。在这幅图景中,展览不仅对摄影本身进行了再讨论,例如一直以来都被思考的摄影中的凝视问题、摄影技术所带来的权力讨论,它还将摄影安置在了一个更宏大的社会历史语境下——在一个网络系统愈发密集强大、私密与公共领域愈发难以区分的当下,摄影扮演了什么角色,又起到了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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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中央美院美术馆分展场现场图

从摄影术诞生之日起,摄影的独特技术和媒介属性就决定了它具有记录的能力和图像的生产力,这赋予摄影一种反精英的特质。这也是它从一开始就与其他艺术形式不同、并始终保持独立性的原因。无论人们多么强调摄影的艺术性,它仍是一种重要的视觉传达媒介,并在一个长时间的跨度中被各个领域和学科应用。随着技术与传媒的发展,特别是在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后,摄影图像更是随处可见,我们由此进入到了一个“图像爆炸”的时代,每天被源源不断的图像包围。如果说麦克卢汉认为媒介是人体的延伸,那么摄影更是无处不在地支撑、修复并延伸着我们的生活。在当下语境中,摄影的概念变得更加广义多元,特别是对艺术家来说,它早已溢出了“纪实”和“审美”的二元维度,其生产的图像也不断修改着私密与公共的界限。这种不甚清晰的边界在刷新着我们对摄影本体理解的同时,也加剧了我们对社会空间的种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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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中央美院美术馆分展场现场图

摄影所体现或激发出的“私密性”和“公共性”,本质上来说是由图像带来的、在社会空间以及话语空间当中的私密与公共的冲突。一方面,自技术允许便携式摄影机或移动终端存在以后,摄影更就被赋予了“民主”属性,它可以随时记录,随时分享;但另一方面,这种民主的维度仍有待讨论:例如在图像生产与传播的过程中,人们该如何判断自己的隐私安全是否被侵犯?此时,“纪录”和“窥视”,“现实”和“虚拟”之间的界限如同私密和公共空间的界限一样难以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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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中央美院美术馆分展场现场图

展览中的艺术家们以摄影为工具,持续挖掘着上述议题。特别是在新的时代,摄影如何存在于当下,如何作用于当今社会,它为我们带来何种信息,以及这些信息可靠度何为等新的讨论也通过展览这一平台相继被抛出。本届双年展共邀请了近百位艺术家,名单中不仅函括罗伯特·弗兰克、康迪达·赫弗尔这样的国际知名艺术家,还包括来自全球的新一代青年艺术家。他们在当代语境下,通过摄影的方式创作并反映现实,推动摄影语言和观念的发展,以促成一场新的图像革命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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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展览被分为不同章节,但每一章节并非完全独立的,它们彼此通过一条历史暗线和社会语境串连了起来。我们借此希望以更宏观的视野展示此次议题,从摄影出发,打开对社会“私密”和“公共”重新反思的可能。作为大学美术馆,我们希望借双年展的平台,参与到梳理国际摄影发展史并推动当代摄影发展的历程中去,它也将继续为摄影提供更广阔的创作和学术讨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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蓓尔纳·雷尔/BernaReale,《帕洛莫/Palomo》,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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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诺·莫雷和克里斯蒂娜·德米德尔/Cristinade Middel + Bruno Morais,《十字路口的午夜 007》, 2016年, 50 × 66.3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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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夫冈·莱布/Wolfgang Laib,《牛奶石头》,1987年,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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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莫斯/Richard Mosse,《来袭》,2014 - 2017年,52分10秒,三频道高清视频,7.3环绕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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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安·萨森/Viviane Sassen,《姐妹》,2008年,120x 150cm,版本5 + 2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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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娃·欧利尔瑞/ Eva O’Leary,《Hannah》, 2017年,54.6 × 68.8 cm, I康颂纯硫化钡纸面艺术微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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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Frank,《不要眨眼》,2015年,电影,8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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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奥·马奇罗 /Mário Macilau,《水泥的代价》,2013年, 80 × 53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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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裕勋龄 

慈禧,中国皇太后,1835-1908,摄影,弗利尔美术馆和亚瑟·M·赛克勒美术馆档案。史密森学会,华盛顿特区,购藏,(FSA A.13 SC-GR-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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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奥纳多·彭哥/LéonardPongo,《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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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沟静/Shizuka Yokomizo,《陌生人系列(1998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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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冯库贝尔塔/JoanFontcuberta,《铁帽夜间探索训练》,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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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罗尼卡·格西茨卡/WeronikaGęsicka,《无题 2,痕迹系列》,2016年



| 展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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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的公共性与私密性:

第三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


主    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协    办:2018北镇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

地   点:北镇文化产业中心(辽宁,北镇)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一层展厅、二层C展厅

时   间:2018年9月28日—10月28日(北镇)

               2018年10月1日—11月4日(北京)

开幕式:2018年9月28日,晚19:00

               辽宁,北镇庙祈福广场

 

总  顾  问:范迪安 (中国)

展览总监:王璜生(中国) 、张子康 (中国)

策展团队:汉斯·德·伍尔夫(Hans De Wolf,比利时)、蔡萌(中国) 、安吉拉·费雷拉(Ângela Ferreira,葡萄牙)、何伊宁 (中国)


空间设计:孙华、黄姝、柏林、赵一峰、冯予

展览统筹:高高、易玥

助理团队:霍丹迪、蔡昕媛、邓瑶、凯特琳·韦尔贝克、杜琳、陈梦岚 、胡晓宏、祝佳程、苏霁

显示设备支持:京东方

输出支持:飞行鱼

文献支持:佳作书局

出版支持:Art Media Resources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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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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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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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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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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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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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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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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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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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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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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