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看见的联系和发现 | 想象你正在下坠:但是没有地面相迎,只有繁星围绕!

摄影有其神奇之处。事实上,摄影的起源经历了几个世纪的魔力骗局,甚至包括威尔士魔术师梅林(Merlin)的传说。传说有一间暗室,只有在独角兽的角穿过孔洞时,才会产生图像。对于十八和十九世纪的艺术家和科学家来说,暗盒创造出了“光的绘画”。早在19世纪30年代,威廉·福克斯·塔尔博特(William Fox Talbot)就称自己的卡罗摄影法(calotype)是出自“自然之笔”(pencil of nature)的“镜头图像”(photogenic drawings),而尼克菲尔·尼埃普斯(Nicéphore Nièpce's)的日光刻蚀法(heliograph)则是“太阳之画”。路易斯·达盖尔(Louis Daguerre)的银版照相法(daguerreotype)在巴黎获得专利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180年,摄影的魔咒仍未被解除。

尽管数字时代的图像数量激增,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促进了图像在世界上的扩张,但即使这样,在今天,摄影仍然保有一种不可避免的神奇魅力。当下有很多方法可以生产图像,有很多方法可以分享和传播、处理和使用图像:甚至可以试图保留它们的魔力。世界已经变得越来越视觉化,因为如今摄影图像的生产和传播既能瞬时发生而又异常丰富。摄影不再是指其技术演化过程,摄影已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融入了当下的现实,与现实同时存在,甚至取代了现实。

自由落体

许多当代思想家指出,当下时刻以普遍的无根性(groundlessness)状态为特征。我们不能基于任何假设的稳定基础来建立形而上的主张或基本的政治神话。我们充其量只能面对暂时、偶然和部分的尝试来确立基础。但是,如果我们的社会生活、梦想和愿望没有稳定基础,那么后果必然是主体和客体的永久性或至少间歇性的自由落体状态。

矛盾的是,在自由落体的同时,人们可能会感觉像在漂浮,甚至根本没有移动。当你下坠时,你的方向感会开始进一步迷惑自己,视角被扭曲和叠加,出现新的视觉形式。

近年来,由于监控、跟踪和定位等新技术的推动,我们的空间和时间定位感发生了巨大变化。 这种转变的一个表现是俯视视角(全局视图、谷歌地图视图和卫星视图)的重要性日益增加。我们越来越习惯于以往所谓的“上帝视角”。我们似乎正处于向其他几种视觉范式过渡的状态。线性透视已被其他类型的视觉所补充,以至于我们可能不得不断定,它作为主流视觉范式的地位正在发生变化。

如果我们接受了视野和视角的叠加和去线性化,新的视觉工具可能也可以用来表达甚至改变当前混乱和迷失的状态。下坠不仅意味着分崩离析,也可以意味着一种新的确定性开始就位。摇摇欲坠的未来让我们面临着痛苦的现在,我们可能会发现,我们朝之下坠的地方不再稳定,也并非静止。它促使了一种放眼星辰的观念转变。

自古以来,人们就会仰望夜空中闪烁的繁星,将它们自由连接,创造星座。“星座”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的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希腊和亚洲的文明,这些文明都从闪烁的星辰所创造的图案中看到了动物、人类和神灵。不同地区的不同文化通过他们的神话、民间故事的形象以及他们对世界的诠释,让自己的想象力在夜空中自由驰骋。这是一种高明的机制,可以帮助他们应对世界的浩瀚和复杂。

本届双年展展现了不同艺术家的视角,他们选取了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各种无形的点,发现连接它们的“联系”,成功创造了新的“星座”。他们利用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发现公共与私密,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和“其他地方”,“现在”和“然后”,“自我”以及一些显然不相关的“其他”之间存在的无形联系,将这些关系和意义转化为摄影、视频或装置。

世界各地的艺术家、策展人和学者们相聚一堂,我们都在寻找星辰。我们将与参观者一道,寻找看似无关和遥远的作品之间的联系,就像仰望夜空一样,陷入寻找“星座”,找到联系的过程之中。

“星座”的概念对于研究新的行动和研究过程也很重要。它激发了新的创造性对话,使艺术家能够以艺术性方式来重新连接过去和未来,以便重新思考现在。

最后,以星辰的角度来重新看待自然,有助于在祖先知识和数据挖掘之间建立联系,促进相互关联和对话性的艺术实验。这个流动的概念揭示了对两个不同领域之间矛盾的讨论:远古和未来。这种“星座”的概念在需要与其他时间观念共同作用,重新探讨过去和未来之间线性关系的假设,并且采取横向的视角解构垂直时间和历史观念(从远古指向未来)的概念。

在北京和北镇之间的旅程中,我们也有机会在星空中体会到创作的多样性:它象征着穿越文字和图像间隙的星际旅行。这个体系将提出“问题”,促使参观者发现世界上未看见的联系,并让自己参与创造新联系的过程。即便观看了本届双年展后,仍然还有“未看见的星座”有待我们发现。通过这个体系,一切星座皆有可能:我们相信我们可以创造一个空间,以此抵抗当代图像的贪婪,在这个时空中,瞬间捕捉现实的魔力是经验、记忆和思考交汇的结果。最重要的是这段旅程:它是创造一条路线、一张地图、一个声音来直接指向人类潜意识的动人诗意。

现在,让我们跨越时空,享受令人惊叹的天际之旅吧。祝你们旅途愉快!


安吉拉·费雷拉(Ângela Ferreira)

艺术家和策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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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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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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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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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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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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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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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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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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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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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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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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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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