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美馆藏精品大系|百年央美的现当代雕塑艺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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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出现的“中国现代雕塑”处境不同于其他艺术形式。与国画类似,雕塑古已有之,但中国现代雕塑基本是舶来品,这与油画类似。但和油画又有所不同——中国现代雕塑似乎和中国传统雕塑有一种传承关系,但这个传承关系只是貌似存在,除去一些雕塑家对传统雕塑进行借鉴,期待传承之外,两者并没有直接关系,在创作理念、艺术手法、服务对象、风格特征等方面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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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生 蒲松龄 1994年

110cm×108cm×145cm 铜

这里所说的“现代”,并非是“西方现代主义”之“现代”,而是借鉴了“中国近现代”的时间名称,并附加其上。总体来讲,“中国现代雕塑”基本是“写实雕塑”的代称。

1949年之前,这一“写实”传统主要来自欧洲美术学院教学体系,尤其以巴黎高等美术学院为代表的教学体系影响最大,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滑田友、王临乙、曾竹韶、刘开渠、王合内等教授均在民国时期毕业于该校。当然,由于留学背景不同,这个教学体系也夹杂着欧洲其他国家以及美国、日本学院教学的影响。比如留学法国里昂美术学院的女雕塑家王静远、留学日本东京高等艺术学校的雕塑家王石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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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田友 出浴身段 1940年

52cm×35cm×100cm 铜

1949年之后,雕塑界在“引进来,走出去”的方针指导下又引入了苏联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教学和创作体系。比如,1956年3月至1958年6月苏里科夫美术学院雕塑家尼古拉·尼古拉耶奇·克林杜霍夫在在中央美术学院主持雕塑训练班,来自全国各地的二十三位学员接受为期两年的培训,毕业后又回到各地,影响巨大。钱绍武、董祖诒、曹春生、王克庆、司徒兆光五位雕塑家被派往苏联列宁格勒列宾艺术学院学习雕塑,学成后回国任教。苏联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教学和创作体系与之前雕塑教学创作体系融合,基本形成了改革开放前中央美术学院雕塑教学与创作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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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渠 杜甫半身像 1960年

30cm×23cm×63cm 铜

改革开放之后,中央美术学院雕塑教学逐渐引入西方现代主义雕塑传统,并重新重视对传统雕塑的挖掘。这以20世纪80年代司徒杰为导师的第一工作室—现代民族传统雕塑工作室的设立最为显著,此后第一工作室导师孙家钵基本延续了这一教学理念。总体来讲,20世纪80年代的中央美术学院雕塑创作和教学还处于一个孕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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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品昌 中国写意No.36—早春 2013年

30cm×30cm×100cm 铜

20世纪90年代以后乃至当下,隋建国、展望、孙伟、王中、于凡、姜杰、向京、蔡志松、孙科、梁硕、张伟、申红飚、王伟、孙璐、周思旻、牟柏岩、卢征远、胡泉纯等一批中青年雕塑家和教员的出现,“雕塑”和“当代”两词会师,雕塑创作开始并逐渐进入“当代艺术”的范畴(本卷涵盖了“当代雕塑”一部分馆藏作品,另外一部分请参阅《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精品大系·中国当代艺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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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杰设计、指导,雕塑创作研究室集体创作中央美术学院陈列馆浮雕带1954年—1955年

2000cm×200cm 高标号白水泥

同一时期,隋建国以及继任的吕品昌担任雕塑系主任,使雕塑系逐渐形成了兼容并蓄、观念开放、注重材料、工作室主导的雕塑教学体系。六个工作室相辅相成,成为全国雕塑教学体系的典范。迄今为止,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已成为中央美术学院当代艺术教学和创作、中国传统雕塑研究的重镇,陆续培养出诸多颇具影响力的青年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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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绍武 江丰像 1984年

62cm×65cm×80cm 花岗岩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精品大系·中国现当代雕塑卷》(以下简称《中国现当代雕塑卷》)的编纂是以中央美术学院原有雕塑作品收藏为基础,进行了遴选与征集补充。由于各种客观原因,以往对美术馆馆藏雕塑部分比较细致的学术梳理一直没能充分展开,另外也存在着作品信息缺失、作者资料不全,作品存放年代较长所造成损毁、需修复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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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建国 失重单体 1988年 2012年重做

尺寸不一 石膏着色、铜

本卷的编辑过程基本上是一次查缺补漏,重新整理研究馆藏雕塑作品的过程,也是对中央美术学院近百年雕塑教学和创作的一次回顾,基本反映了中央美术学院几代雕塑家的创作面貌(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的前身国立北平艺专雕塑科创立于19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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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钵 鲁迅 2012年

30.3cm×17.8cm×74.7cm 石膏

本卷作品基本按照创作时间进行编排,同时兼顾作品艺术风格的对应。相对于常见的雕塑作品集,此卷亮点突出,试列举以下几点:

1. 存世颇少的民国时期雕塑精品收入七件,分别为滑田友、司徒杰、王临乙、王合内的代表作。

2. 20世纪50年代司徒杰设计指导,雕塑创作研究室集体创作的《中央美术学院陈列馆浮雕》第一次公开出版。

3. 收入著名美学家王朝闻的雕塑作品《女头像》。

4. 一大批经典作品收入该图录。如刘开渠、叶毓山分别创作的《杜甫像》,萧传玖、苏晖、傅天仇合作创作的《广岛被炸十年祭》,钱绍武的《徐悲鸿像》《江丰像》,曹春生的《农奴愤(设计稿)》(原作已毁),董祖诒的《金鸡奖》,刘小岑《家乡的河》等。

5. 一批著名雕塑家的毕业作品收入本卷。这部分作品反映了雕塑家毕业创作的状态,也反映了和时下创作状态的关联性。

6. 一批雕塑家的最新作品征集入选。如王少军的《慧》、吕品昌的《中国写意》、柳青的《无人售票》等。

同时,《中国现当代雕塑卷》收入邵大箴、殷双喜、孙振华、隋建国四位雕塑研究专家以及本人的研究论文,对20世纪中国现当代雕塑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或宏观、或微观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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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闻 女头像 1951年

28cm×25cm×39cm 汉白玉

《中国现当代雕塑卷》是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藏雕塑的一次整体性梳理与展示,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近百年来雕塑艺术的风格变化与发展成就。本卷的编辑出版,需要感谢一代代雕塑艺术家的努力,也向慷慨捐赠艺术作品、积极配合编辑工作的艺术家与家属表示敬意。希望通过《中国现当代雕塑卷》的出版,向社会展现百年央美的现当代雕塑艺术历程,并能有助于相关学术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上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精品大系·中国现当代雕塑卷》前言 刘礼宾撰


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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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状态与文化关注——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的装置艺术与实验雕塑的创作与展览》  殷双喜

中国雕塑的十大类型——首届中国雕塑大展作品观后》  孙振华

作为“造物”的雕塑》  隋建国

国立北平艺专之于民国雕塑的发展——事件发生以及其深层意义》  刘礼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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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图片|中央美院美术馆

书籍图片|上海书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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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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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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