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纤夫》李斛
片纸本彩墨231cm×84cm 1946年家属藏
这里谈谈我所知道的李斛画《嘉陵江纤夫》图的过程。中大沙坪南校和柏溪分校都面临嘉陵江(沙坪顺流到重庆市还有三十华里),当时重庆作为陪都,有人口百万以上,但没有铁路,少许公路零碎支离,因此会合于重庆的长江、嘉陵江的运输十分繁忙,大小船只往来江上,络绎不绝。在大学里无须走出校门就能俯瞰嘉陵江船夫七、八人或一、二十人,成群结队,顺水划桡,逆水拖纤,时时还伴着迂徐悠扬和奋力亢进的“川江号子”从江面传来,甚至在教室里就能隐隐听到。作为艺术家或诗人,不能不深有感触,不能不想到穷苦的船夫们日日夜夜的辛劳。祖国大好河山时已只剩西南一隅,敌机狂轰乱炸,交通十分困难。重庆陪都作为心脏,各大小江河起着主、支动脉的作用。无论寒冬酷暑,无论枯水洪峰,成千上万的船夫们都在沿着各条江河奋力拼搏。八年抗战,这支船夫大军的丰功伟绩是不可磨灭的。李斛一生热爱劳动人民,就是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他决心创作《嘉陵江纤夫》。他知道,美术史上有列宾的《伏尔加纤夫》,画得非常出色,但时代不同,对祖国苦难年代船夫们功绩的深厚感情更有悬远的差别;再就中国画论,这样的主题构思和绘画技法的巨幅制作,也是中国画史没有过的。
为了这幅作品的创作,在大学读书和在北碚(也在嘉陵江边)任教的七、八年中,寒来暑往,他跑遍了北碚至重庆沿江所有的码头景点,写生了无数的画稿,对纤夫个体、群体的速写不计其数,对整个构图也不知作了多少次的布局选择。我曾听他说过,达芬奇画《最后的晚餐》,其中单是那个犹太人就经过多年观察,画过上百幅的画稿,才最终确定。李斛就是以这种精神来创作的。
节选自李佑沛《纪念李斛逝世二十周年》
李佑沛,李斛在成都师范学校和重庆中央大学的同学,原成都水利电力学校(现位于青华路的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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