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美馆藏精品大系|中央美术学院的当代艺术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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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精品大系

中国当代艺术卷

分卷主编 王璜生 邱志杰

关于中央美术学院当代艺术的收藏,谈起来略为复杂,因为这个问题关涉到时间的纬度及对当代艺术定义与理解的维度。中国当代艺术发生发展的时间较晚,也有很多不确定的时间及形态的界定,当代艺术本身就具有不确定的因素或进行时的特征。因此,作为学院的美术馆,如何介入当代艺术的收藏工作,如何对正经由时间的过滤和筛选过程中的当代艺术进行美术馆收藏,特别是与青年艺术教学相辅相成的学院收藏,这确实是一项需要慎重为之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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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冰 蚕花 1998年

150cm×150cm×2件 收藏级艺术微喷                

尽管学界对“当代艺术”,特别是“中国当代艺术”的范畴与定义较为模糊,难以界定,歧义也较多。但是,“当代艺术”作为一种与“时间”、与“形态”、与“精神和观念”相存在的艺术方式,也作为与艺术史相关的现实存在与论述对象,却一直被论及并被高度关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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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乐 午后(一) 2000年

170cm×60cm 布面油彩

从“时间”的轴线上,中国的“当代艺术”是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之后所引发的文化变革、思想解放、美术思潮更迭有关,在中国特殊的文化情境和艺术史进程中,“现代艺术”与“当代艺术”总是相交叉甚至是互为一体的,这样也使我们对“当代艺术”的论述显得既更加艰难,但又似乎可以简单化概括性一些。其实,在一种重大变革的“时间”中,文化受到重大冲击是无法避免的。回应这样的“重大冲击”成为中国当代艺术在“时间”—特定历史阶段的自觉表现,尽管这样的表现又被认为是对西方的“简单模仿”,但是也被认为具有“创造性”和“时代性”,对中国当代文化史产生重要的意义。那么,我们有必要追溯其“形态”方面的意义、特征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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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浩 卡塞尔城防鸟瞰图 2000年

31.5cm×59.5cm 丝网版画

当代艺术是一种具有当代文化形态的艺术,何谓“当代文化形态”?我们认为,应该是具有对当代社会、现实、人的生存状态、思想方式等的关怀和表达;具有在艺术的历史与现存之间的连接与跨越;具有在艺术形式方面新的尝试、实验与突破,在艺术的感知方式和能力上有新的可能性及新的场域;具有与时代的新科技、新媒介、新观念等密切相关的实验以拓宽感知与表达的领域等。在这里,当代文化形态背后支撑着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精神”的当代体现与“观念”的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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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力 对话—北池子 1999年

60cm×90cm 收藏级艺术微喷

“艺术观念”涉及艺术史的突破与思想史的革命,中国宋代开始出现的“文人画”现象并逐渐占据中国艺术史的主流,其实是一种“艺术观念”的转型。而在现当代,艺术中的观念变化引发了对原有的艺术史的质疑与突围,也同时呼应甚至引领着时代与社会思想观念的转变,这其中包括对审美一元化和专制性、文化的多元化与开放性、人的主体性与自觉自主等问题与观念的挑战与实践。中国的当代艺术是在这样的观念变革中不断地实验与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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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运生 纵浪文化 2010年

200cm×660cm 布面油彩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的中国当代艺术收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建立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而在具体的收藏工作上,我们却是非常谨慎而不断反思及努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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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胜中 敬惜字纸—沁园春·纸蝴蝶 2013年—2016年

40cm×50cm×128件 纸、喷火枪焚烧

中央美院美术馆的当代艺术收藏主要有这样三个来源: 

一是近十年来,特别是最近几年,一批与中央美院有密切关系,包括有学习经历和教学经历等,并在当代中国艺术界有着重要影响的艺术家捐赠了他们珍贵的有代表性的作品,从徐冰、隋建国、苏新平、谭平、展望、刘小东、方力钧、邱志杰、宋冬、刘庆和、武艺、江大海、夏小万、张国龙、王春犁,到冯梦波、林一林、王友身、杨福东、孙原、彭禹、琴嘎、曹斐、向京、朱加、尹朝阳、李松松、邬建安,特别是老一辈的袁运生、潘公凯、邱振中先生等,都慷慨地为母校的收藏及当代艺术研究奉献了精品力作和有关创作背景的文献资料。

二是近些年来,在中央美院的一些重要展览如“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提名展”“CAFA 教师—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创作特展”“CAFAM 双年展”“CAFAM 未来展”“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等展览上,我们争取并得到了艺术家的极大支持,入藏了不少难得的作品。如如吕胜中、陈文骥、吕品昌、陈琦、喻红、王玉平、姜杰、王华祥、曹晖、张大力、王庆松、缪晓春、王宁德、王郁洋、杨宏伟、卢征远等等。

三是历年来,中央美院一直关注收藏优秀的毕业生作品,其中实验性的当代艺术也在关注收藏之列,但是在这样的收藏工作中,如何对正在发展过程中的青年艺术家实验性的作品做出收藏的判断,这确实是一项有极大难度的工作。这次将我们在中国当代艺术方面历年的藏品精选部分呈现出来,包括早期收藏的洪浩、韦嘉、仇晓飞、王光乐等人的毕业作品,还有近年收藏的张小涛、李洪波、张文超、焦朦、高蓉、潘琳、吴梦诗等人的毕业创作,这多少可以看到我们的工作和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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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振中 观自在 2016年

51.5cm×68cm 纸本水墨

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中国当代艺术的收藏可以明显地感受到,中央美院的开放性与多元性,在这多年的收藏积累中,特别可以看到这样几个突出的面向与特点:          

一,这些藏品以小见大地展现了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与现状,更可以说是中国当代艺术史的缩影,在这缩影中,我们看到的是这样的当代艺术家们持续的实验精神和后发的创造力,他们一直处于中国当代艺术的最前沿和中坚阵营,为国际格局中的当代艺术贡献着中国的文化思想与才智。

二,这些当代艺术家为数不少是在中央美术学院参与了教学工作,他们的艺术视野、学术思想、创作理念、观念表达、实验手法等,无不在他们的教学实践中得到体现与传递,从而形成了中央美术学院多元而开放的教学氛围,极大地激发着开放性、实验性的艺术教育实践,促进了与国际前沿文化思想与艺术教育多方位对话的可能性。

三,这些当代艺术藏品的呈现,也一定程度追踪和检验着中央美院艺术实验教学的发展成果,以及青年艺术家们社会实践介入的能力和作为。当代艺术的社会介入性并不仅仅在于作品的表达表现结果,而更重要的是作为“人”的艺术家在时代与现实中的所思所为。

四,我们同时可以看到中央美院美术馆对中国当代艺术,以及中央美院与中国当代艺术史关系的高度重视和富于建设意义的努力,这项工作虽然取得了稍具规模的成果,但是,我们的缺失依然很多很多,我们需要进一步地补课再补课,努力朝着建立系统化的中国当代艺术收藏方向持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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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红 金属的声音 2016年

200cm×200cm 布面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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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建国 手迹9号 2017年

300cm×200cm×500cm 青铜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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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杰 众生之商人 2017年

146cm×183cm 纸本水墨

以上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精品大系·中国当代艺术卷》前言 王璜生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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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精品大系

中国当代艺术卷

主编 王璜生 邱志杰

作品图片|中央美院美术馆

书籍图片|上海书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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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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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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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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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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