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锦,我国著名美术家、美术教育家。1918年担任国立北京美术学校第一任校长。中国近现代美术教育的重要开创者。
郑锦艺术年表
1883 农历正月廿一日,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三乡雍陌村,父玉池公,擅丹青。
1888 入乡塾读书。
1897 随姐由香山移居日本横滨,入读大同学校。从梁启超、林慧儒、钟卓京、张玉涛游历,时三载。
1901 中学毕业。
1902 前往东京学习西洋画。
1907 入读京都市立美术工艺学校,学习绘画技法。
1910 农历二月十四日,于日本横滨与鲍桂娥结婚。
1911 毕业于京都市立美术工艺学校日本画科。入读日本京都市立绘画专门学校,并随山元春挙习山水。与陈树人、鲍少游同寓京都。
1913 作品《娉婷》入选日本第七回文部省美术展览。在日本初遇高剑父、高奇峰。
1914 作品《待旦》被陈列于东京大正博览会。毕业于京都市立绘画专门学校。毕业创作《鹦哥》(又名《闲情》)被学校购藏。从日本回国,后居北京西直门内宫门口。
郑锦自画像 约1915年 油画
郑锦与家人在北京宫门口
1915 于天津拜访梁启超,梁为其作《郑褧裳画引》。持《画引》与北京拜会张一麐。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手工图画专修科任教图案。
1917 奉教育部命令,筹办美术学校,并于1918年招生。教育部委任郑锦为“北京美术学校”校长。
国立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正门
1918 4月15日,“北京美术学校”于西城前京畿道举行开学典礼,时任教育总长傅增湘、次长袁希涛、北大校长蔡元培、北京其他国立高校校长及众多嘉宾出席。同年教育部批准“北京美术学校”添设高等部和高等师范科。
1919 任北京大学“画法研究会”导师,任教水彩画。
1920 与陈师曾、萧俊贤、王梦白、姚华、伍灵等及西画教员组织了“花阴画会”。作《玉兰孔雀》。
中华美术协会合影,陈师曾 ( 左二 ) 及郑锦(右一)等
1922 教育部委任郑锦为“北京美术专门学校校长”,并颁发校印。11月10日,学校举行“专门学校”庆祝会,教育总长汤尔和、次长,蔡元培、其他国立七校校长及众多嘉宾出席。
1923 与高叔达合作,为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出版的《平民千字课》课本一套四册作插图。
1924 辞去“北京美术专门学校”校长之职。
1927 应晏阳初邀请,“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聘郑锦主持“直观视听教育部”。深入农村,赴“平教总会”华北实验区定县,推进平民教育运动。北洋政府教育部将“国立艺术专门学校”改为“国立京师大学校美术科”。
郑锦在河北省定县郊外住所
郑锦在河北省定县的家居一角
1928 著作《平民教育与平民美术》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发行。
1936 应广东省政府孙哲生、吴铁城、杨子毅之请,返回中山县。出任“中山县乡村建设委员会”会长。
1937 七七事变后,往北京安排家眷南归。作《群英奋战》。
1940 避难于中山白石村鲍少游家。中山沦陷后,居澳门高士德马路。作《林下蹄声》《岭表雄风》。
郑锦在香港 1941年
郑锦与赵少昂 1941年
郑锦与鲍少游等合影 1941年
1941 “郑褧裳画作欣赏会”在澳门雅廉访大马路三十二号举办。“郑褧裳慈善画展”在澳门商会举办。作《涤梳图》《东篱采菊》等。
1943 冬天,开始收集马匹的形像,以作创作《春回大地》之用。
1944 迁居普济禅院附近的郑汇熙宅,以便作画,因画幅大,又借二龙喉任锡南住处装裱《春回大地》。
1945 郑褧裳画展于澳门利为旅酒店举办。作《人面桃花相映红》《春日小鹿闲》《老树逢春》《秋水天鹅》《岭南春色》等。移居青洲。
1946 抗战胜利后,返回中山,出任三洲乡乡长兼中心国民学校校长。
1948 辞去乡长之职,在家画画。
1949 辞去三洲乡中心学校兼校长职务。
1952 获发澳门身份证,署名郑云泉。
1955 作《松林锦雉》。
1956 参与“澳门美术研究会”。
1957 作《春圃银鸡》《鸡冠吐绶》等。
1958 作《争妍》《朝曦双鹤》《绣阁停琴》《两王并立》《秋园锦雉》《水上鱼游枝头鸟唱晴》《采荔》等。
郑锦先生遗作展览会现场,左至右罗先杜、罗德基、鲍夫人、郑美成、霍宝材、鲍少游、方守宏、鲍小姐、鲍小姐、鲍慧仙
1959 3月28日,病逝于澳门镜湖医院。6月15日,“郑褧裳先生遗作画展”于香港圣约翰教堂举行。
1997 三女郑美成将其父郑锦、所藏名贤书画十二种,共计十三件捐赠台北故宫博物院。
2001 由临时澳门市政局文化暨康体部举办的“郑褧裳纪念画展”在澳门举行。
节选自:陈继春《郑锦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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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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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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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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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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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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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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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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