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奎恩是英国当代著名的艺术家,我们对他的了解是从他的那件《自我》(血头)开始的,也因此有了关于他的一切传说。我们常常想,一个生活在今天的艺术家是如何开展工作的,是如何思考、如何面对艺术这样的宏大概念来进行创作。这不是每个人都能有效地回应与做出解答的,也因为如此,才有了今天的艺术的分野和差异。
马克·奎恩是那种生命直觉型艺术家,它首先不是来自说教,不是由一大套先在的艺术规则来框定什么是艺术、什么不是艺术。在过去三年的时间里,我多次去英国,去了四五次奎恩的工作室,和他进行了多次交流和对话,也进行过正式的采访,也阅读了他的多本画册和各种文字,用一种近距离的方法来观察和认识奎恩。他的艺术之路形象地说明了生活感悟和自由地思考世界是艺术创造的不二法门。他从小就对事物和材料充满了好奇,这是人的最本质、最朴素的特点,只要去发挥、去实施、去扩展,就可以做起来,就可以成为被归类的艺术。艺术的发生说明了艺术存在的本质:自由想象和自由实践。他的创作实践都是这种自由想象的结果。如用面包复制出手的形状,手的痕迹每个人不同,但当你吃掉它的时候,它的存在就与你的身体融合,进而想象面包是圣餐洗礼的一部分,同样,吃掉它是与神圣融为一起。这种想象的延伸超越了艺术形式与技巧的规范,没有前者,后者便失去了深刻的意义,而所谓艺术便失去了它首先产生的原初动力和根本性。
在当代艺术领域,艺术之所以发生变革,是因为我们有了十分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和艺术传播体制,因而使得人们(无论是艺术的从业者,还是普通公众)对艺术都产生了先在的期待和判断,如果不是在已有的方法与规范内,便出现对艺术的不理解和怀疑,甚至否定“艺术”这一范畴的合法性。但是,当代艺术所做的恰恰是超越了对艺术的所有规定,它只认同来自生命原体的直觉和反思,它不在乎任何艺术形式的使用。如马克· 奎恩对残疾这一生命现象的反思就没有被伦理批判所限定,他注意到在各大博物馆里,那些残缺的古代雕像是如此地被现代人看作艺术的典范,产生出由衷的艺术敬意,这样的非功利美学视角却忽视了现实中的事实:残疾与残疾人(中文的词语应该对应于英文的当代表述:失去功能和失去功能者disability,thedisabled)。他们依然是生命体,是有生命价值和尊严的生命。因此,奎恩按照自己的画家朋友的形象,创作了《怀孕的艾莉森·莱普》,这件作品表现了先天没有肢体的艾莉森的怀孕的裸体形象,洁白的大理石,举目凝视前方,表情宁静、肃穆、祥和。2005年,这件作品由英国的专业委员会评选,放置在伦敦市中心的特拉法加广场第四基座上,成为当年受到广泛讨论、争议的公共艺术,甚至它成为2012 年伦敦残奥会开幕式上的象征形象,又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开来。这都是对生命的敬意才会有的艺术创作,它不在任何的规范里,而存在于对生命与神圣意义的思考里。
马克·奎恩的《自我》(1991)作品之所以成为今天广为传播的当代艺术的经典之作,是因为艺术家将本人的十品脱血,经过数个月的抽取和存储,然后再集中一次性地翻模,塑造出自己的头颅形象。因为是液体的血,所以要用特制的冰箱来冷冻存储展示,冰箱成为基座,科技成为依赖;作为科技的产物,而血头则是来自生命体的材料,它的物质性包含了全部的生命密码和生命意义的宗教性,所有的心身之辩都在这里体现出来。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到当代的梅洛-庞迪的“心身论”以及几千年不断被人类苦苦思索的灵与肉的终极之问,都可由这件非凡的作品一一具现(这次在北京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没能展出,主要涉及到血液的进出口检疫等复杂程序,故无法实现),也是艺术创作的自由思考的结果。这种自由思考发在生命的本源,来自生命的体悟,更是生命价值的敬畏。
在他的工作室里看到了各种语言形式、类型的作品,完全不是按照美术教育的分科来创作,也不是按照艺术的分类来创作。他的艺术不是来自书本,虽然他在剑桥学的是艺术史,但他不是从艺术创作专业毕业,从而不受任何专业分科限制,只要是材料和方法,都可以拿来用,只要他的感知来自他的生命体验和思考,他就去用可以用的方法去做出来,如他的《艾莉森·莱普》系列作品,是他做出小稿,然后监督意大利最好的雕刻施工雕刻出最终的大理石雕塑,这恰恰能够最能够实现艺术的创作意图和保证希望的品质要求,是生命的具身法相(embodiment)。艺术既是超越任何规范的,这恰恰是艺术的本质,是在当代艺术领域里由无数个实践者所证明了的、被当代社会共同体所认同的。血液、基因、行为互动、石材、铜雕、石雕、架上、照片、装置等等,都是物质,但抽离了它们的内涵,它们仅仅是物质材料,但是赋予了生命意义和象征,则一切神圣由之产生,所谓“化平凡为神圣”(the transfiguration of the commonplace)。
今天富有感染与震撼力的作品都是因了活着的生命与事物的表现,才为追求存在意义的我们所认同和接纳,虽然历程曲折,但现代艺术和当代艺术历史告知我们的,正是这样的。马克· 奎恩是这样的群星灿烂中的一位艺术家。
撰文|王春辰(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策展人)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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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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