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师曾藏《中华美术协会本部纪念撮影》的考释及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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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陈师曾藏《中华美术协会本部纪念撮影》   

2012年2月,在查找李叔同油画《半裸女像》相关流传资料时,笔者于陈小从著《图说义宁陈氏》一书中看到一帧名为《中华美术协会本部纪念撮影》(图1)的黑白照片图像。照片图像十分清晰,引起了笔者的极大兴趣。

图像中共七人,成松散两排站在一砖构建筑的大门外,此建筑有西方建筑的风格,在门两边是半圆形砖构立柱,门前一两米的距离处,两边也是砖砌的圆柱,根据四根立柱可判断这是一处应该是柱廊一样的建筑结构,目测门宽约2-2.5米,两柱间距离约为4-5米。图中一眼可辨认的是站在前排的陈师曾先生,其余几人虽不知姓名,但感觉都应该是同时期的文化人,形象清晰可辨,十分鲜活。照片的顶部是一排黑底白字,正楷繁体,自右至左为“中华美术协会本部纪念撮影”。本图在《图说义宁陈氏》书中为“附图7”,依书中作者所述:“图(7)系师曾伯父与‘中华美术协会’成员之合影。遗憾的是照片中除伯父(左二)外,其余六位均无从辨认了。……此照片的拍摄时间及地点,现仍难确定。不过,据照片题字来看,伯父与中华美术协会应有一段因缘,这一点还是留待专家学者继续探寻吧。……”

据记载,“中华美术协会”是中国留日学生组织的最早的美术团体,1915年(一说1916年)在日本创建的,由陈抱一和江小鹣、严智开、汪洋洋、雷毓湘、方明远、李廷英、许敦谷、胡根天等人组织。[1]作为中国留日美术学生的联谊机构,也是他们课余习画的场所,以在东京美术学校学习的中国留日学生为主。

另据郑锦家人所建新浪博客“画家郑锦”中文章《我能解开六分之一的“谜底”》叙述:“外祖父担任了国民政府教育部属下的‘北京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及‘古物陈列所文华殿’主任,同时兼任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其间,一群志同道合的美术界前辈,组成了‘中华美术协会’和‘北京大学画法研究会’。我相信陈先生收藏的照片,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拍照的。时间应该在1914---1918年间。…正因为北京美术专科学校的成立,‘中华美术协会’和‘北京大学画法研究会’的部分成员被聘任成为该校的老师,所以我推测照片就是在这段期间拍照的。确切的时间,还希望专家们指正。这段期间,陈师曾曾经为郑锦刻过起码三方印章。其一,‘二龙山房’,旁边刻上:乙卯残臈刻存 伯褧先生幽居  (朽)道人衡恪。换算时间应该是在1915年12月底。其二,(如图)‘郑锦’,旁边刻上:师曾刻。其三,据我所知,还有一颗印章由杭州‘西冷印社’收藏。”[2]文中所记载“中华美术协会”曾在北京活动,这段史实的的准确性还有待证实,但还是提供了新的线索和可能。学者陈继春在文章《校史钩沉:郑锦与中国第一所国立美术院校的创立》中,也说到不排除留日学生归国后在国内活动的可能。[3]

通过两段记载,可以推测“中华美术协会”在日本有,可能在北京也有,活动时间都是在1910年代后半段,或者更晚一些。

我们所熟悉的日本的“中华美术协会”和北京的“中华美术协会”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此照片在何时所摄?其中人物为何人?“中华美术协会”的本部——照片中背景建筑是什么地方呢?这一系列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华美术协会”一定是与中国留日美术学生有关的,在中国现代美术刚刚起步的20世纪10年代,有陈师曾参与的如此正式的合影,照片中的人物一定都很有来头。这张照片一定是研究中国近代美术史上的重要史料。据此,本文将对此照片(文中简称:“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人物和拍摄地点、时间等做相关考证和解释,以供研究者参考。

一、辨认“中华美术协会”照片合影中的六个人(除陈师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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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郑锦《画室中的自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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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郑锦《自画像》约1915年 油画

2013年4月6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人文学院共同组织的《北平艺专与民国美术研讨会》举办期间,笔者得郑锦之孙郑伟雄先生赠郑锦先生画册《郑褧裳纪念画集》,画册中有郑锦先生年轻时肖像和自画像、生活照(图2、3),比对后确认,“中华美术协会”本部照片中右一男子应为郑锦先生。后在“画家郑锦”博客中读到郑锦外孙汪伦解释“中华美术协会”照片的文章《我能解开六分之一的“谜底”》,文中写到“但在六位陈先生[4]还不知道的人物中,站在最右边的一个,正是我的外祖父——郑锦。”此文成于2007年5月27日,汪伦的观点与笔者的推断一致。而且此观点已于2013年在袁宝林、陈继春发表在《美术研究》的文章《校史钩沉:郑锦与中国第一所国立美术院校的创立》中使用。[5]所以,照片中,右一人物为郑锦应该没有什么疑义。

同时,通过郑锦影像在这幅“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的挖掘和发现,使笔者辨认出另外一张重要的历史照片上的郑锦形象,那就是美术史上经常使用的“北大画法研究会的合影”(图4),其中最著名的人物是时任北大校长蔡元培和即将出国留学的徐悲鸿。这张照片最后排右一也是郑锦,照片中郑锦虽然着礼帽、西服,但形象还是十分清晰的,与他自画像中形象一致。此话题因与本文无直接关联,就不在此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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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北京大学画法研究会合影,后排右一为郑锦,右五为徐悲鸿,后二排左六为蔡元培。

郑锦,是中国最早留日学习美术的留学生之一,1912年毕业于京都市立绘画专门学校。1915年归国后,因梁启超推荐,担任了国民政府教育部属下的“北京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及“古物陈列所文华殿”主任,同时兼任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6]并受聘于北大画法研究会[7],1917年受教育部委派筹建北京美术学校,并于1918年出任首任校长,是当时北平画坛的重量级人物。

对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剩下五人的辨别要追溯到2013年2月。筹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芳草长亭:李叔同油画珍品研究展”过程中,笔者有幸接触到大量东京艺术大学(前身为东京美术学校)藏中国早期留日学生自画像资料。这一时期正好也在整理这张“中华美术协会”照片。因知晓“中华美术协会”是早期留日学生团体,而且创办组织者多为东京美术学校学生,所以十分留意在东京艺术大学所藏的中国早期留学生的自画像当中寻找线索。经多次的反复观看、对照后,发现“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的人物和东京艺术大学所藏中国早期留学生自画像当中的某些人物非常相像。

经过将“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与相关自画像、自画像作者简历的仔细的对比和深入分析,笔者推断,“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除陈师曾、郑锦外,尚未辨认出的五位人物应为:左一、潘寿恒;左三、白常龄;左四、陈之驷;左五、李廷英;左六、汪洋洋(汪济川)。这五个人都是东京美术学校西画科毕业,多为官费留学,也是中国留学日本最早学习西画的几个人。[8] 

确定五位人物身份的具体分析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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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自画像》潘寿恒 1915年 布面油彩60.6x45.5cm 东京艺术大学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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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中华美术协会”照片局部 左一人物

左一应为东京美术学校1915年毕业生潘寿恒。潘寿恒,1885 年5 月15 日出生。安徽省桐城县人。天津日出学馆毕业。1908 年4 月17 日到日本。1910 年9 月26 日东京美术学校西洋画科专科入学。1915年3月毕业。[9]

照片中左一人物带着小镜片眼镜,七个人当中唯一一个着西服、系领带者(图6),通过与潘寿恒自画像(图5)的对比可以看出,从脸型、发型、五官特征、穿衣风格、人物气质都十分接近,特征一致,只是自画像绘于1915年,时年30岁,照片中的左一人物相较自画像时有些胖了,可能是年龄和生活条件改善后,有些发福,应晚于自画像的绘制时间。潘寿恒归国后记载很少,目前只查到一条记录,在日伪时期,他曾在伪安徽省教育厅任过职务。[10]而在1919年出版的《东京美术学校一览,从大正七年至大正八年》当中,校友录中记载,潘寿恒的联系地址是“北京子傑庽东城干面胡同二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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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白常龄《自画像》1913年  布面油彩 60.6x45.5cm 东京艺术大学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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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中华美术协会” 照片局部  左三人物

左三应为东京美术学校1913年毕业生白常龄。白常龄,1883 年9 月15 日出生。北京东安门北池子人。早年入神田区私立经纬学校普通科学习。1908 年9 月25 日东京美术学校西洋画科撰科入学。1913 年3 月毕业。[12]

通过白常龄的自画像(图7)看出,白常龄皮肤白皙、额头宽阔,中分,有谢顶,目大,有眼袋,上唇薄,蓄须。自画像作于1913年,时年30岁,而照片中左三人物(图8)谢顶更为厉害,中分的头发已向后梳了,皮肤依然白皙,目大,有眼袋,胡子的造型与白常玲自画像一致,尤其是下嘴唇下留一小绺胡子,十分有特点,虽然胖了许多,但从样貌和目视前方的坚定、双唇紧闭表情还能辨别出照片中人物与自画像中是同一人。毕业归国后,白常龄和陈师曾、郑锦曾一同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手工图画专修科任图画教师 [13] ,是中国最早的高等美术教育教师之一。而在1919年出版的《东京美术学校一览,从大正七年至大正八年》当中,校友录中记载,白常龄的联系地址是“北京东安门内北池子北头路口。”[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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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自画像》陈之驷 1913年布面油彩  60.6x45.5cm  东京艺术大学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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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中华美术协会”照片局部 人物左四

左四应为1913年东京美术学校毕业生陈之驷。陈之驷,1882年出生,字了云,直隶省天津县塘沽北丰台镇出生。1908 年9 月以官费留学于东京美术学校 ,学习西洋画,至1913年3 月毕业归国。[15]与白常龄为同届西洋画科选科生同学。

左四居中者身体微胖,个头不高,谢顶。相较他人,他的胡子最有特色,两头很尖,很长,有些下垂。长圆脸,藏在胡子下的嘴唇显得很厚。对比陈之驷画于1913年31岁的自画像(图9),除了没戴眼镜,照片上的左四人物(图10)胖了很多,头发也稀少了不少,已近步入中年,但从标志性的“一”字胡须的特征,五官,尤其是眼睛和嘴唇的特征以及神态,照片中人物和陈之驷自画像是十分相像的,其他面部特征也都相符。归国后,陈之驷是天津的比较有名的文化人,天津美术史的关键人物,在林子青翻译的《清国人致于洋画》一文后,林子青还引用了陈之驷对于东京美术学校西画科任教老师的叙述。[16]但对于陈之驷的其他记载,流传下来的极少。1936年,《中国博物馆一览》一书记载,陈之驷还曾任天津市立美术馆秘书,时任馆长为严智开。[17]而在1919年出版的《东京美术学校一览,从大正七年至大正八年》当中,校友录中记载,陈之驷的联系地址是“南京寄望街”。[18]说明1919年左右,陈之驷的居住地应该主要在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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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自画像》 李廷英  1918年 布面油彩 60.6x45.5cm 东京艺术大学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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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中华美术协会” 照片局部 左五人物

左五应为东京美术学校1918年毕业生李廷英。李廷英,1888 年12 月17 日出生。云南省云南府晋宁州人。云南府立第二中学毕业。1909 年8 月20 日来日本。1913 年9 月23 日东京美术学校西洋画科撰科入学。1918 年3 月毕业。1918 年4 月携日籍妻子归国,回到云南。[19]

李廷英是最早官费留日学习美术的云南人。回国后,创建了第一所云南省立美术专门学校,开创了云南的近代西画教育和音乐教育,[20]也是在日本的“中华美术协会”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之一。李廷英1910年至1918年在日本留学,他的自画像作于1918年,时年30岁,是“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七人中最年轻的一位。

在李廷英自画像(图10)中,可以看出他是长方脸,方额头,偏瘦,骨骼明显,皮肤较白,胡子也很有特征,发型是背头短发。身着西式正装,眼窝较深,眼睛较大,炯炯有神,开口微笑,十分帅气和自信。照片中,左五人物(图11)皮肤白皙,头微扬,自信满满,长方脸,目有神,方额头,背头,短胡须,与自画像中李廷英的面部特征和精神气质十分一致。另据同属中华美术协会的胡根天所藏协会活动照片(图12)中李廷英(右一)的形象与《自画像》以及“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也非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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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1917年中华美术协会第二次画展同仁在东京(胡根天存),右一为李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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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自画像》 汪洋洋 1917年 布面油彩 60.6x45.5cm 东京艺术大学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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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中华美术协会”照片局部 左六人物

左六应为东京美术学校1917年毕业生汪洋洋。汪洋洋(济川),山东人,有一种记载他出生于1883年,但文献中大多记载生卒年不详。原名汪济川。1909 年9 月23日东京美术学校西洋画科撰科入学。1915年与严智开、江新等创立中华美术协会。1916 年更名为汪洋洋。1917 年3 月毕业。毕业期间创作自画像及作品《读书》。[21] 1910 年春季,其油画作品入选白马会第13届展览会。而在1919年出版的《东京美术学校一览,从大正七年至大正八年》当中,校友录中记载,汪洋洋的联系地址是“山东省济南府第一虹桥临沂”。[22]归国后著有《洋画指南》,教育图书社1918 年4 月发行。1930年任天津市立美术馆秘书长。

汪洋洋在1918年就出版了著名的《洋画指南》,后在1930年代又为北平艺专教务长,天津市立美术馆秘书长,是“中华美术协会”创办者之一,与严智开关系要好,是中国早期西洋画传播的重要人物,其子汪子美是著名漫画家、四川美术学院教授。在自画像当中,汪洋洋(图13)长方脸,面黑,眼小,眼窝也较深,高颧骨,上颌宽大突出,厚嘴唇,很有山东大汉的特点。在东艺大藏几十张中国早期留学生自画像当中,汪洋洋的显得年龄很大,因为绘制自画像时他已经34岁了,比其他人毕业时都大了许多。照片中,左六人物(图14)面黑,长脸,胡须的样式和自画像当中相同。虽头戴小帽,但可以看出他的额头较窄和自画像当中特征一样。同时参考汪洋洋在三十年代“天津美术馆全体馆员合影”中形象(图15),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左六人物十分一致。可以确定照片中左六人物为汪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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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1930 年代天津美术馆全体馆员合影 前排右起:杨宗敬、汪洋洋、严季聪(智开)、潘元牧、王秉成。后排左一:汪子美

至此,照片中人物身份都已可以确定,自左至右为:潘寿恒、陈师曾、白常龄、陈之驷、李廷英、汪洋洋(济川)、郑锦。

照片中七人都为中国早期赴日本的留学生。年龄最小的李廷英于1918年毕业,除陈师曾留学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博物学;郑锦留学京都市立绘画专门学校,兼习西画和日本画外,其他五位都来自东京美术学校西洋画科。

照片中人物,除了陈师曾、郑锦留下的图像资料相对较多外,汪洋洋、李廷英只有一、两张合影,而另外三人甚至没有发现其他任何影像留存。

在1912 年4 月7 日出版的《太平洋报》上,曾经发表了这样的一条消息:“吾国人留学日本入官立东京美术学校者,共八人。皆在西洋画科。曾延年、李岸(即李叔同)二氏于去年四月毕业返国。此外,留东者有陈之驷、白常龄、汪□川(按即汪济川)、方明远、潘寿恒、雷毓湘诸氏。又有谈谊孙氏,于六月前曾入该校雕刻科,至二年级时因事返国。”[24]这条消息记载了最早留学东京美术学校的八位同学,是中国近代西画的开拓者,这八人中间的四人,潘寿恒、白常龄、陈之驷、汪济川都在此照片之中。这些前辈大都做过开创性的事迹,在当时画坛都十分活跃,成绩优异,但都没有太多的信息流传下来,不被世人所知,实为可惜。这张照片的出现,使这些在历史中被掩埋的人物又能够重新被大家认识,实在是一件值得振奋的事情。

二、照片的拍摄地点和时间等问题的考证

照片的人物身份确认后,另外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照片是何地,何时,因何事拍摄的呢?照片中这个“中华美术协会本部”的地址在哪里呢?

1、关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的拍摄地点的考证。

关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的地点,根据之前叙述中分析中华美术协会的活动范围,拍摄地点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在日本东京,另一种是在北京。

确定照片拍摄的确切地点最终还要研究照片背景中的建筑。照片上部题字中“中华美术协会本部”指的应该就是照片背景中的砖构西式建筑。而这座建筑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大门的样式和门前的柱廊。

中华美术协会是早期留日学生,主要是东京美术学校的学生在日本联谊和活动的团体。笔者查找了中华美术协会活动的东京美术学校20世纪初学校建筑的照片(图16、17、18),发现20世纪初的东京美术学校有着类似的砖结构的建筑风格。可看到建筑的柱形和柱基,以及柱廊的台阶的结构关系都没有完全一致的,还没有找到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完全一样的场景。虽然中华美术协会记载中是在日本活动多年,但也很难据此断定认定此照片是在日本东京所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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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东京艺术大学老校门,为红砖结构,在红砖对比下有明显的水泥白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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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早期東京美術學校校舍,门口有西式柱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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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1918年的東京美術學校校舍,门口有柱廊,但为中式,应为木质。

如果照片是在北京所拍摄,那么在二十世纪初,西式建筑并不是很多的北京,拍摄地点会是哪里呢?根据照片中人物陈师曾、郑锦等人的活动范围,笔者进行了相关查找。巧合的是,经过艰苦的查找、对比之后,在最为常用的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的照片中发现,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的建筑结构和样式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的背景建筑极为一致。但是,目前书籍中所转载和使用的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的照片图版已不是特别清晰,建筑材料等许多细节已模糊,不能很好的说明问题。为了更为确切的考证“中华美术协会”照片的拍摄地点,找到更有说服力的证据,笔者寻找到这张照片非常早期的版本,刊载在《国立艺专戊辰同学毕业录》上(图19、20),毕业录实物由1928年国立艺专中国画花卉组毕业生郑金榜先生之孙郑卫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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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国立艺专戊辰同学毕业录》由1928年国立艺专中国画花卉组毕业生郑金榜先生之孙郑卫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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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国立艺专戊辰同学毕业录》中刊有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外景(校景五、校景六)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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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 选自《国立艺专戊辰同学毕业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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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校景五(局部) 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一角,可以看到大礼堂的砖砌结构外貌。选自《国立艺专戊辰同学毕业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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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正面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背景建筑 特征对比图。两个建筑都有相同样式的西式柱廊和深色大门,尤其是主墙上的半圆立柱,立柱上大下小,立柱下有底座。右侧两个半圆立柱和左侧前立柱的不规范的轮廓曲线特征一致。

虽然1928年版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照片中,礼堂前多了许多花草,墙上有了一些张贴,对建筑形成了不小的遮挡,部分关键部位,如立柱的底座等无法看清,但是仔细对比还能辨认出两处建筑的一致性。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正门的规格尺寸、柱廊的结构、比例与“中华美术协会本部”照片中极为一致。而且从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大礼堂的外墙和立柱都是用砖砌的(图21-22),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一致。最为确凿的证据是,两图中突出的左、右侧两个半圆立柱和左侧前立柱的不规范的轮廓曲线特征一致(见图23中上部两条白线中间的区域),这种限于施工水平而留下的瑕疵,在两处场景中都能高度一致,充分说明了两处场景一定为同一建筑。这就说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是在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前拍摄的,而北京美术学校大礼堂就是照片中所写“中华美术协会本部”。

对比照片拍摄时建筑的新旧和整洁程度,推断“中华美术协会”照片拍摄时间应该早于北京美术学校礼堂照片的拍摄时间。

陈继春、陈瑞林等学者曾根据照片中人物所着服装推测此照片为在中国所摄。此次,照片通过不可移动的建筑的认定,确定此照片确实是在北京所拍,并且地点是在北京美术学校,将照片的相关史实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中华美术协会”照片的拍摄地点在北京的北京美术学校是十分值得深入研究的。因为之前没有对于“中华美术协会”在国内活动的任何记载,而这张照片的出现,确凿的说明了照片中“中华美术协会本部”为北京美术学校礼堂,陈师曾、郑锦等人还在此聚集活动。照片中,郑锦为北京美术学校筹办者、首任校长,陈师曾是北京美术学校首批教授之一,其他几人又都是东京美术学校的毕业生,和北京美术学校都有着某种渊源。

这样一个早期重要美术团体活动的重新出现是中国近代美术史研究当中的一个空白,也是北京美术学校历史当中的一个空白。同时期在北京活动的北京大学画法研究会、阿博洛学会等都有详细的记载并已经有相关研究,关于中华美术协会在北京的活动也亟需研究挖掘。

中华美术协会本部为什么选择在北京美术学校,都进行了哪些活动?是什么事情能将照片中的几位留日学生聚在一起?这些都十分值得思考和探寻。

如此清晰的一张照片留存百年,终未被埋没,勾起一段历史,实在是我辈之幸运,希望能有学者挖掘出其背后那段不为人所知的历史。

2、关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拍摄时间的推测:

《“中华美术协会本部纪念撮影”照片中人物部分信息对比表》将一些基本信息制表列出,以备分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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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格信息可以看出,陈师曾在日本学习博物学,陈师曾非常喜欢绘画,与在东京美术学校留学的李叔同十分要好,二人在日本时还都曾参加“淡白会”画会。[23]陈师曾于1909年回国,与1910年才到日本的潘寿恒和李廷英应该没有同时在日本的时间交集。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不会是在陈师曾等人在日本留学期间所拍摄。

照片中人物形象,有的与所参考自画像十分相像,如李廷英、汪洋洋、潘寿恒,有的与自画像相比有了体态上的变化,尤其是照片中陈之驷、白常龄都老了许多,变化比较大。究其原因,是因为照片中人物年龄和毕业时间不同。有自画像对照的陈之驷、白常龄于1913年最早毕业,最晚的李廷英是1918年毕业,毕业时间相差五年,年龄也差了5、6岁。按照片中人物样貌的变化来看,“中华美术协会”照片拍摄时间会比绘制最早的自画像晚很多年。而潘寿恒1915年毕业,汪洋洋(济川)于1917年在日本毕业。根据有关李廷英的记载,1918年3月毕业,毕业时间最晚,毕业后即归国,并很快到了云南老家。李廷英毕业时的自画像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形象也比较接近。只有李廷英归国后,照片中人物才能聚齐,才有这张照片在北京拍摄的可能,所以照片的拍摄时间应该是1918年3月以后的某个冬天。同时根据《东京美术学校一览,从大正六年至大正七年》,图书出版的1918年3月,陈之驷、白常龄、潘寿恒、汪洋洋的联系地址都为国内地址,而李廷英在卒业期,[25]证明至少1918年3月前,这四个人都已回到国内,而李廷英还在日本完成学业。根据《东京美术学校一览,从大正七年至大正八年》中记载,前一年还在完成学业卒业期的李廷英,本年度已成为毕业校友,联系地址为云南省大东门外金牛寺街盛酒房。[26]说明1918年毕业后,李廷英就回到中国,与国内文献记载一致。

因为云南与北京相隔很远,按照当时的交通条件,两地之间的往返应该不是十分便利,非常有可能李廷英在毕业后归国,回云南的路上,取道北京,暂作停留。此种可能下照片中几人有聚到一起的可能,如果是这样,则拍摄的时间应该是李廷英回国的1918年的3-4月间,因为李廷英3月毕业,4月就很快就回到了云南老家。[27]

另一方面,“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之中的陈师曾已是中年的样貌,应该是归国之后很久了,对比其他几张有陈师曾的历史图像和绘画作品(图24、25、26),根据陈师曾的样貌变化进行比对,“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陈师曾比1917年莲花寺照片中陈师曾的形象衰老了很多,“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的陈师曾与1920年李毅士所绘陈师曾像比较相似,更接近于1920年以后的陈师曾的形象。按照这种分析,则照片的拍摄时间可能要比1918年还要晚一些。

3、关于照片拍摄缘由所想到的:

一则事实值得关注:1917年10月,教育部颁令,任命郑锦为北京美术学校筹办所主任。[28]而这个筹办所目前只知道有郑锦一人参与,其他组织架构都不清楚。关于筹建的记载,目前也只有郑锦好友鲍少游关于郑锦赴日本考察并邀请其共同办学的回忆。但是作为一个学校的筹建,筹办所这个组织是应该有一班人马的,单靠郑锦一己之力也很难完成整个学校的筹建。中华美术协会与北京美术学校有何联系?中华美术协会的活动是否与北京美术学校筹建或相关事项有关呢?“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人物与北京美术学校的建设和教学有何种关系呢?

陈师曾一直北京的教育部和各高校任职,又留学日本,与郑锦交好,同是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是北京美术学校建校后的首批教授,那么他与郑锦一同筹建学校则并非不可能。陈之驷、白常龄、潘寿恒,这三人都是留学日本东京美术学校的西画科学生,与郑锦年龄相仿,是当时少有的美术人才,了解日本的美术教育与学科课程设置,筹办设新式学校,他们都可以出谋划策。而且白常龄与郑锦和陈师曾又是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任教的同事。

近年学者的研究中发现,北京美术学校手工图画科的课程设置、图案学的讲义等都与东京美术学校极为相似。[29]此幅照片中多名东京美术学校毕业生的相聚应该不是偶然。中华美术协会的组织者汪济川和李廷英,也是东京美术学校高材生,对于中国第一所公立美术学校的兴建应该是极为有兴趣的。正是北京美术学校成立的同年同月,汪洋洋(济川)即写成了《洋画指南》一书(图72),由教育图书社出版,并于1933年亲笔题字赠书,赠送后来的北平艺专,此书现存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而在《洋画指南》一书的最后一页广告页中(图28),刊有“汪洋洋先生新著预告,《中华美术史》、《远近画法》、《色彩学大要》、《工艺图案法》。先生留洋十余年专门研究美术,盖自回国以来,苦心著作,以上四书现已脱稿,不久即付手,民想一出版必有纸贵洛阳之势,用先预告以为美术界福音之传使。”(注:标点为笔者所加)汪洋洋1917年毕业回国后,一年的时间就写成了五本著作,涉及美术专业学习的各个基础课程,都有教材的意义,可见汪洋洋对于教育之热心。同一年,李廷英归国,回原籍云南,经过了几年打磨,于1924 年,与陶鸿焘、董泽等人创办云南省第一所省立美术专门学校,任校长。[30]汪洋洋的《洋画指南》的出版与李廷英的办学是否都与“中华美术协会”的活动有关呢?

关于“中华美术协会”照片的拍摄背景、缘由,以及中华美术协会在北京的活动,还存在许多的不清晰,需要更多史料的支撑和挖掘。

结语:

历史是在无数前辈的不懈努力中形成的。关于“中国美术协会本部纪念撮影”这一帧小小的照片,还有许多信息有待我们核实和挖掘。如此郑重的一幅照片的背后一定是一段难忘的历史。笔者力图中肯而理性的寻找和利用线索,考证“中华美术协会”照片中的人和事,因水平和视野的局限,不免有很多疏漏之处,还望指正。如本文能如小石击水,在相关研究中泛起涟漪的话,则足以。

撰文|李垚辰(1984—)(美术学硕士,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典藏部主任,主要从事美术馆藏品管理与研究,以及中国近代美术史研究)

原文发表于《美术研究》2016年第4期


注:

[1]参考许志浩:《中国美术社团漫录》,上海书画出版社,1994年,第27页。

[2]“画家郑锦”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37944862[2016年4月30日登陆]。

[3] [5] [28]陈继春、袁宝林:《校史钩沉:郑锦与中国第一所国立美术院校的创立》,《美术研究》2013年第2期。

[4]指《图说义宁陈氏》作者陈小从。

[6]李中华:《1917-1937北平国立专门美术教育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200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10页。

[7]赵盼超:《北京大学画法研究会始末》,《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8] [9] [12] [15] [19] [21]刘晓路:《肖像后的历史 档案中的青春:东京艺大收藏的中国留学生自画像(1905-1949)》,《美术研究》1997 年第3 期。

[10]蚌埠市政协编:《蚌埠文史资料选辑 总第20辑》,1997年,第157页。

[11]《东京美术学校一览,从大正七年至大正八年》,东京美术学校,1919年2月18日发行,第179页。

[13]袁熙旸著:《中国艺术设计教育发展历程研究》,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97页。

[14] [18] [22]《东京美术学校一览,从大正七年至大正八年》,东京美术学校,1919年2月18日发行,第177页。

[16]《弘一大师全集》编辑委员会编:《弘一大师全集 第10册 附录卷》,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0页。

[17]中国博物馆协会编辑:《中国博物馆一览》,中国博物馆协会,1936年,第53页。

[20] [27] [30]红帆、曾德钧 :《云南第一所现代艺术学校的创办者李廷英》,《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3年 第1期。

[23]《李叔同年表》,郭长海、郭君兮编:《李叔同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年。

[24]郭长海:《李叔同史料补充》,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02期。

[25] 《东京美术学校一览,从大正六年至大正七年》,东京美术学校,1918年2月15日发行,第123、177-181页。

[26] 《东京美术学校一览,从大正七年至大正八年》,东京美术学校,1919年2月18日发行,第84页。

[29]张长征:《风起青萍——历史共振中的郑锦和北京美术学校初期图案教学研究》,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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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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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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