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拜伦
1950年,出生于纽约
现工作、生活于南非约翰内斯堡
教育背景
1982年,于科罗拉多大学获矿产经济学博士学位
1982年,于科罗拉多大学获地质学硕士学位
1972年,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心理学学士学位
出版著作
《罗杰·拜伦的出现,消失,再现》,Nazraeli出版社,美国,2016年
《罗杰·拜伦的精神剧场》,科林·罗兹,STOARC出版社,澳大利亚,2016年
《复活》,Kerber Art/Serlachius Museot出版社,芬兰,2015年
《房屋计划》,(撰文)迪迪·博齐尼,Oodee Books出版社,英国,2015年
《自然》,罗杰·拜伦和亚当·甘孜,Hotshoe出版社,英国,2015年
《观众》,Nazraeli出版社,美国,2014年
《罗杰·拜伦的荒诞剧场》,Pug Oslo出版社,挪威,2014年
《边境之地》,(序) 伊莉莎白·苏斯曼,费顿出版社,美国,2014年
《鸟的庇护所》,泰晤士和哈德森出版社,英国,2014年
《罗杰·拜伦与Die Antwoord乐队,I Fink U Freeky》,兰登书屋下属Prestel出版社,英国/美国,2013年
《线条,印记与图画:透过罗杰·拜伦的镜头》,史密森尼国立非洲美术馆,华盛顿特区;DelMonico出版社;Prestel出版社,美国,2013年
《罗杰·拜伦》,(序)多米尼克·埃迪,Photo Pouche丛书,法国,2012年
《抽象动物》,(序)维姆·皮维斯,Reflex画廊,荷兰,2011年
《罗杰·拜伦摄影集1969—2009》,(序)乌利齐·伯尔曼,Kerber Verlag出版社,德国,2010年
《寄宿公寓》,(序)大卫·特拉维斯,费顿出版社,英国,2009年
《影子房间》,(序)罗伯特·索比扎克,费顿出版社,英国,2005年
《边境之地》,(序) 彼得·威尔麦尔,费顿出版社,英国,2001年
《这非洲》,(序)莱昂内尔·默科特,Photo Pouche丛书,Editions Nathan出版社,法国,1997年
《普拉特兰特:来自南非农村的影像》,(序)罗杰·拜伦,William Waterman出版社,1994年,Quartet出版社,1994年,英国;St Martins出版社,美国,1996年
《村落:南非的小镇》,(序)罗杰·拜伦,Clifton出版社,南非,1986年
《少年时代》,(序)罗杰·拜伦,Chelsea House出版社,英国/美国,1979年
影片
罗杰·拜伦,《也许你是个摄影师,但艺术家呢》联合摄影集,2016年
西摩,T;考克斯,T;班布里奇,S;施帕茨,JM;《罗杰·拜伦—边境之地》,《英国摄影杂志》,www.vjp-online.com,2016年
《罗杰·拜伦的边境之地》,导演:本·克利斯曼,罗杰·拜伦,2015年
《鸟的庇护所》,导演:本·克利斯曼,罗杰·拜伦,2011年
《Die Antwoord乐队与摄影艺术家罗杰·拜伦合作的幕后》,彼得·谢林
《I Fink U Freeky》音乐录影带,Die Antwoord乐队,导演:罗杰·拜伦和Ninja,2012年
《庇护所》,导演:罗杰·拜伦,萨斯基亚·沃德维德,荷兰电影基金,2012年
《死亡警告》,萨斯基亚·沃德维德,荷兰电影基金,2005年
《自画像》,罗杰·拜伦,荷兰广播公司,2002年
ITV电视台南岸秀,《普拉特兰特: 来自南非农村的影像》,伦敦,1995年
《村落:南非的小镇》,罗杰·拜伦新书记录,南非广播公司,1986年
展览图录
《罗杰·拜伦》,Edition Carpentier / EC2,德国柏林,2016年
《罗杰·拜伦:命运》,蒙特塞拉特博物馆,西班牙,2015年
《罗杰·拜伦的昏暗之境 1982—2014》,捷克摄影艺术中心,卡夫卡之家,2015年
《罗杰·拜伦回顾展》,尼古拉艺术中心,2013年
《罗杰·拜伦:游戏围栏》,南非西北大学,波切夫斯特鲁姆,SA,2012年
《摄影—阴暗之地》,曼彻斯特艺术画廊,2012年
《罗杰·拜伦的当代艺术计划》,里士满,SA,2011年
《罗杰·拜伦,塞拉维扎摄影2011》,美第奇宫,塞拉维扎,意大利,2011年
《展览:极速疯狂》,布罗姆奎斯特艺术,奥斯陆,挪威,2011年
《罗杰·拜伦》,尼泰罗伊当代艺术博物馆,2011年
Iziko南非国家美术馆,2010年
《阴暗房间》,森达美术馆,巴塞罗那,2010年
(再版)《结构:南非当代艺术》,当代艺术博物馆,里约热内卢,巴西,2010年
《罗杰·拜伦,观众》,Nazraeli出版社,曼彻斯特,英国,2014年
《线条,印记与图画:透过罗杰·拜伦的镜头》,史密森尼国立非洲美术馆,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DelMonico Books出版社,美国,2013年
Abitare Mondi – Living Worlds,鲁比科内河畔萨维纳诺图像艺术节,意大利,2010
马西莫米尼尼,Sentences,2010
《PEEKABOO! 当代南非》,赫尔辛基艺术博物馆网球宫,芬兰,2010年
《罗杰·拜伦回顾展》,Regenta艺术中心,2010年
第一届摄影双年邀请展,Skotia画廊,新墨西哥州圣菲,2010年
《罗杰·拜伦的故事》,加尔达湖滨博物馆,意大利,2010年
《罗杰·拜伦摄影1969—2010》,Munchner德累斯顿市立博物馆,2010年
《引人注目的图像》,普利姆索尔画廊,塔斯马尼亚大学艺术中心,2009年
《罗杰·拜伦1982-2004回顾展》,《艺术生涯中期回顾展&寄宿公寓》,卢布尔雅那图片社,斯洛文尼亚,2009年
Punto Aparte艺术节,Bendita Locura,意大利,2009年
《暗室,自1950起南非的摄影与新媒体艺术》,弗吉尼亚艺术博物馆,美国,2009年
《罗杰·拜伦:寄宿公寓》,安大略艺术设计学院画廊,安大略,加拿大,2009年
《罗杰·拜伦: 1982—2009》,米兰三年展,2009年
《肖像:摄影的舞台》,维也纳,2009年
《野蛮、温柔、人类、动物》,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堪培拉,澳大利亚,2008年
《背后的阴影:罗杰·拜伦摄影》,维拉诺瓦·蒙特利昂娜,撒丁岛,2008年
《死亡的遗憾》,BWA卡托维兹,波兰,2008年
《致敬Federico Vender》,意大利,2007年
Reflex 新艺术画廊,阿姆斯特丹,2005
《第三身体》,世界文化宫,德国,2004年
《作为当代艺术的摄影》,英国,2004年
《罗杰·拜伦:人类的借口》,图卢兹,法国,2004年
《水平思考,1990年代的艺术》,圣迭戈当代美术馆,美国
卡拉索扎尼画廊,米兰,意大利,2003年
《现实与虚构》,Kamel Mennour画廊,法国巴黎,2003年
《Photographers’ Gallery Press no. 2》,日本
《秘密照片》,德国,2003年
《大自然的静物—摄影》,当代艺术画廊,博洛尼亚,意大利,2002年
《错位—南非图像与文化认同》,西班牙,2002年
《2002年肖像摄影大奖十周年庆典:1993—2002》,国家人像美术馆,约翰·克巴尔
《在非洲》,Noorderlicht摄影,荷兰,2000年
《千条猎犬》,雷蒙德·梅里特与迈尔斯·巴特,2000年
《新自然历史》,国立影视摄影博物馆,英国,1999年
《非洲介绍》,莱昂内尔·默科特,Mesiac Fotografie,1999年
《卢默’98,阴影》,芬兰,1998年
《当代南非摄影》,南非国家美术馆, 1998年
《双重生活双视图》,卡地亚当代艺术基金会,1997年
作品收藏
西澳大利亚艺术馆,澳大利亚佩斯
犹太博物馆,美国纽约
波利艺术博物馆,芬兰波利
伯克利美术馆,美国加利福尼亚
法国国家图书馆,法国巴黎
伯明翰博物馆和美术馆,美国阿拉巴马
布鲁克林博物馆,美国纽约
蓬皮杜中心,法国巴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中国北京
摄影博物馆,德国慕尼黑
乔治伊士曼之家,美国纽约罗彻斯特
海法艺术博物馆,以色列
约翰内斯堡美术馆,南非
洛杉矶郡艺术博物馆,美国
路易斯安那博物馆,丹麦
欧洲摄影之家,巴黎
曼彻斯特美术馆,英国曼彻斯特
爱丽舍博物馆,瑞士洛桑
摄影艺术博物馆,丹麦
国家摄影博物馆,意大利布雷西亚
里约热内卢当代美术馆,巴西
福克博物馆,德国
当代艺术博物馆,美国圣迭戈
休斯顿美术馆,美国德克萨斯州
现代艺术博物馆,美国纽约
国家美术馆,南非开普敦
国立媒体博物馆,英国布拉德福德
棕榈泉艺术博物馆,美国加利福尼亚
普希金博物馆,俄罗斯莫斯科
阿姆斯特丹国家博物馆,荷兰阿姆斯特丹
俄罗斯国立美术馆,俄罗斯莫斯科
阿姆斯特丹市立博物馆,荷兰阿姆斯特丹
泰特美术馆,英国伦敦
特拉维夫艺术博物馆,以色列
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美术馆,英国伦敦
弗吉尼亚美术馆,美国弗吉尼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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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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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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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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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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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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