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一个“有知识”的展览——以“北平艺专精品陈列”为例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以下简称“艺专展”)是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自2012年开始策划的一个藏品展览品牌项目1(图1-8),该项目在学界和社会都取得了一定的反响,也获得了许多肯定2。艺专展是国内美术馆界还不太多的专题性系列馆藏陈列,是一个具有探索意义的项目,其选题、展示、学术研究、宣传、展期等方面对国内美术馆有一定借鉴意义。本文将围绕央美美术馆在展览理念上的新理解,分析展览内容组织中的知识性和学术性。

现在的展览千千万万,令人目不暇接,藏品展也越来越多,但其中能使人真正感到有一定意义的寥寥无几。究其原因,有的是展出作品水平有限,而更多的是展览策划理念相对陈旧,言之有物并言之有理的展览并不多。在当今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人们获取的信息大大丰富,观众已不再满足于作品表面的图像,对作品中所传达的文化概念和作品背后的创作意图有了更多的需求。当下展览最终呈现效果的好坏,在于展览团队持有怎样的策展理念,理念无形中决定着展览呈现的每一个细节。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在国内最早提出美术馆知识生产的机构之一,她将美术馆看作是生产和提供知识的公共空间,将“知识生产”看作是美术馆的历史责任和专业职能:“美术馆应该是一个‘知识生产’的综合体,在美术馆里发生的一切与艺术及文化相关的行为,都可能并构成‘知识’的意义及价值;美术馆应该以‘知识’的生产为出发点,而成为美术馆的意义所在。”3美术馆带有社会教育的历史责任,它所提供的展览代表着专业机构的观点和态度,通过展览,生发对艺术作品的讨论、推动相关艺术史的研究及艺术观念的传播,使公众收获知识,对艺术产生新认识,这是美术馆践行自身职能的重要渠道。所以在美术馆办展览需要考虑观众需要看什么,要给观众看什么。

在这样的理念下,艺专展的每一步准备,每一个细节都是围绕着如何研究藏品,如何使观众理解作品、理解“北平艺专”这个主题,如何让观众看懂展览和传播知识。这也是所有藏品陈列展览的共同需求——有内容、有态度,“对历史和藏品进行深入而结构性的研究,形成一种‘艺术史’的书写。”4

 

一、从艺专展的选题,看其中的文化责任和知识的生发

藏品陈列展览的选题很重要,选题是一个展览的纲领。一个好的展览,在选题上需要具有一定的学术高度、历史眼光,并蕴含着对与历史和当下的社会思考,这样才能鲜活,不让人感觉老套、重复和没有力量;这样,才能使历史性的藏品碰撞出新的可能,向观众传达新鲜的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才能让观众真正地有所收获,推动艺术事业实质性地进步。

为什么要选择北平艺专这个选题?在准备过程中,美术馆曾有过认真深入的思考:首先,北平艺专是中国近代美术、近代美术教育发展的一个缩影和重要标志。在第一回展览的前言中就有说“北平艺专不但成为中国现代美术史上风开云合、名师汇聚、后学俊才辈出之美育圣地,而且成为最早倡导和传播全民美育、艺术与科学结合等精神等具有革命性、先锋性、现代性思想的文化阵地”,近代美术史中许多重要思想、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都和北平艺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在中国北方地区,认识不清北平艺专,就很难深入地了解民国美术。其次,北平艺专是中央美术学院的前身,中央美术学院的很多积淀都是在北平艺专的基础上传承而来。另外,北平艺专在北京建校发展三十余年,和北京的文化各界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成了北京文化的重要一面。所以,北平艺专现代美术史上十分重要而有意义的选题。但同时,它也是一个矛盾体:北平艺专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办美术学校,兴衰几十年间培养了大批的优秀人才,世人对它的认识却往往是模糊的、破碎的,学界对于它的研究也是不尽充分的;长期以来,对北平艺专的认识与研究都处在初级阶段,其历史意义远远没有得到挖掘。所以,这个选题弥补了中国美术史上破碎的一环,也弥补了大部分观众对于美术认识缺失的一块,这是美术馆应当担起的责任。美术馆在筹备艺专展的最初,是从艺术史研究的角度上入手,试图带入一种宏观的、历史性的思考。美术馆要做的不仅仅是一个艺术作品的展示,而是讲述一段历史,填补观众知识以及艺术史研究的空白。

 

二、从艺专展内容的组织实施,看藏品展示中的知识生产与传达

选题的完成解决了一个首要问题,即为什么要策划这个展览?而美术馆能不能办成,如何办这样一个展览?答案全在充分的准备中,只有准备充分,才会水到渠成。

在第一回西画部分展览的前言当中,提到四点对于北平艺专的相关基础工作:一是发现了一些重要艺术家的重要作品;二是一定的整理和保护工作的开展;三是对藏品和北平艺专的专项梳理研究的展开;四是数字化档案建设工作。也正是这些工作有了一定成果,才使得美术馆具备了举办展览的可能。在具体的实施中,策划者希望展览的每一个部分都能够给观众提供足够的信息量以及有效的知识,使观众可以从多个角度和层次来理解展览,并在展览当中有新的发现。为此,策划者在展览内容的选取、撰写和组织上下了很大功夫,力求使观众在有限的展览空间内了解到北平艺专时期艺术的最精华部分,构建起简练而完整的艺专形象。


(一)根据现有展示内容的实际,选择展览呈现的角度,进行精确定位

艺专展所呈现的北平艺专,在大家印象中几乎是空白的,需要大量的形象资料和研究将她丰满起来。北平艺专是一个全科型的艺术专科学校,美术、音乐、戏剧、建筑都有专业设置;三十多年的历史中,系科众多,人员纷杂,因此展览呈现内容的选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近些年,艺专第一任西画教授吴法鼎、李毅士的重要作品《旗装女人像》、《陈师曾像》(图9),以及后期的骨干教师孙宗慰、齐振杞、王临乙等教师作品的逐步整理发现,加上美术馆原有整理的徐悲鸿、张大千、齐白石、黄宾虹、陈半丁、常书鸿、吴作人、艾中信、李可染、李苦禅等名家作品,使美术馆具备了一定的艺专时期馆藏基础。但馆藏中以油画、中国画、素描、色粉画为主,素材十分有限,不可能展现一个完整的艺专。不过,经另一项对北平艺专时期教学的研究表明,这些画种所对应的正好是北平艺专最为主要、也是开办时间最长的两个系科——西画科和中国画科。基于这一点,艺专展的策划重点就转移到展现西画和中国画这两个系科的艺术面貌,并以此展现北平艺专的主体形象和艺术面貌。为了将西画和中国画两个面貌和发展差异很大的部分都得到充分的展现,展览形式定为系列展览,并通过西画部分和中国画部分进行两次的专题展示。

指向明确的展览角度,可能不会全面而宏大,但是可以使观者接收到更为有效的知识信息,这是组织藏品陈列十分必要的。


(二)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对展览作品的组成和选用进行学术甄别

展览的作品是传统意义上展览的主体,最为重要的部分。任何展览最丰富、分量最重的内容也是作品。为了策划一个让观众有收获的展览,一定要挑选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精品。而艺专展所展示的精品,许多都是极为珍贵且首次展出的作品,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艺术价值;一些作品还填补了之前的学术研究的缺环,如西画部分中,吴法鼎的《旗装女人像》,李毅士的《陈师曾像》、《王梦白像》;中国画部分中郑锦的《狐狸》、《玉兰孔雀》,陈师曾的《师曾题写白石词意》册页等作品的发现和展出对于北平艺专早期历史的梳理和研究极为关键。同时,随着这些珍贵作品重新通过展览进入公众视野,如姚茫父、萧谦中、王梦白、汤定之、余绍宋、颜伯龙、齐振杞、方伯务等许多被历史淡忘和遮蔽的艺专的先生们也被挖掘出来。在学界内,这些作品为艺术史研究和民国美术图像记忆的建构等领域提供了更为完整的资料;在社会范围内,则使观众对于北平艺专艺术的认识更为完整、真实和丰富。(图10-13)

这些作品本身并没有写着北平艺专的标签,来源也各不相同,那么怎么将这些作品选出来并汇集在一起呢?展览的组织人员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每一件作品的查找,归类都是一种知识的传递。而艺专展做得非常好的一点就是在作品的基础考证整理工作上的认真负责。每一件进入展览的作品都符合展览的标准,能够体现展览要传递的北平艺专的信息。在最初组织展览的时候,美术馆对于哪些作品可以进入展览做了明确和严格的学术划分:首先,展览主题为北平艺专,那么作品就一定要和艺专有联系,简单地说是艺专的作品,体现艺专的艺术面貌。所以,作品的作者一定是艺专的教员或者是学生,而且一定是有确切记载的。但由于艺专研究的不成熟,确认作者的工作遇到了不少困难。另外,泛指的北平艺专是1918年建校,1949年与华大三部和并改名为中央美术学院。1950年后艺专就不再存在,学术面貌发生了很多变化,所以作品也一定要是这些作者在1918年左右到1950年之前创作的,这是展现原汁原味的艺专艺术面貌、减少历史误读的保证。而为了找到最为全面的艺专作者的作品,我们一方面在艺专的教员和学生的花名册中进行查找,另一方面查询了馆藏1949年之前的作品作者的简历,找到与艺专相关的作者。对作品进行了严格的筛选之后,才呈现出符合展览条件的作品。但这些也不是最终进入展场的作品(所有作品为方便学术研究,都编入了展览画册),根据展场展线和布展要求,最为珍贵、最精彩的作品才进入展场展览。所以,通过不断努力和筛选,展出的作品是最为直接和明确地向观众传达什么是北平艺专,什么是北平艺专艺术面貌的作品。筛选作品也是廓清事实的过程,是向观众进一步传达北平艺专作品真实面貌的过程。另外,展场中作品的排列是严格按照年代和作者年龄的先后顺序来排列的,可以更加明确地呈现时代面貌的变化,使观众能够更清晰地看到北平艺专在不同时期的面貌和发展变化。


(三)从学术研究和观众接受的角度出发,梳理并有条理地呈现相关历史和学术背景

虽然艺专展分为了西画和中国画两个专题,但由于艺专面貌的缺失,社会公众对艺专的了解相对匮乏,因此直接切入西画和中国画的讲述将使观众感到迷茫。故而,对于艺专校史沿革和发展的基本研究和介绍铺垫则成为十分必要的一块。只有了解了艺专的历史地位和发展脉络,才能理解作品的文化内涵、历史与艺术价值。所以,面对艺专在民国不同时期由不同政府兴办或重办、校名更迭不断的历史以及艺专名称使用的混乱等问题,策展人首先对北平艺专校史进行了基本而清晰的梳理。在开场展览(西画部分)的展览中,策展人设置了几个介绍北平艺专历史的板块,为观众提供文、图等多样的视觉信息,建立形象的艺专记忆。下面列举一些具体的板块:1.曹庆晖梳理的“北平艺专沿革表”(图14、15),详细呈现北平艺专校名历次变革的时间以及学校名称、负责人、隶属关系、校址等,使观众直观地了解北平艺专的发展简史,构建对北平艺专的初步认识;2.美术馆制作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西画之作者与北平艺专沿革对应关系表”,梳理了参展作品作者在艺专学习和任教所对应的时间,将抽象的历史名称与具象的画作产生联系,使得作品与相应的历史背景串成整体;3.展览还展示了艺专各个时期的档案、照片、印章及艺专图书室所藏的部分书籍实物(图16-20),如1936年张弦寄给北平艺专的个人素描集、齐振杞逝世后徐悲鸿等人在报刊上的文章、1928年戊辰年北平艺专的毕业纪念册、齐振杞逝世的相关报道、院藏艺专各时期档案的陈列、会师展当中的“外藏掇珍”等等。这些珍贵、鲜活的资料携带了大量的历史信息和印记,将观众带入了艺专的历史氛围之中,向观众传递了丰富的历史密码。同时,这些珍贵档案资料的首次系统展出也都为进一步学术研究的生发提供了材料和动力。例如,在后来的“北平艺专与民国美术”研讨会当中,就有学者以张弦的素描集为重要史料谈论了民国美术的南北线问题。

由于本次展览的许多作者并不为大众所熟知,艺专展整理了完整的作者简历生平(图21),包括作者照片、生卒、籍贯、别名、教育和工作经历及重要的学术主张,以及更重要的,作者在北平艺专的任教时间和担任职务。通过这份简历,观者可以了解到作者的成就、与北平艺专的关系,同时也认识到北平艺专汇集的众多人才在民国画坛中的重要地位。在西画和中国画部分,对于作品的签名题字,艺专展也都进行了识别;尤其是国画作品中的印章和题跋,在展出时还一并展出了经过专业学者识别后的文字,观众可以以此对照画面,更好地理解作品立意和意图。

除了以上提及的作品和档案等,艺专展还将相关的北平艺专研究资料汇集、展示,为学术研究预备了更多的线索和问题,是以展览推动学术研究的一次良好实践。艺专展中国画部分为了说明北平艺专时期的特色——教员绘画创作和理论研究(画学)之间的关系,将展览中作者的重要文集、文章的民国初版等进行了汇集展示。这些材料有些已是学术经典,但平时难有汇集在一起的机会,而且初版版本很难凑齐;通过北平艺专这条线索将它们贯穿起来重视,又是另一番风景。而这部分资料的整理,也为研究北平艺专乃至民国时期的中国画都提供了非常系统的线索(图22)。美术馆将展览视为各个层次珍贵材料汇集的平台,通过编排,在这个平台中生发出各种思想、研究的化学反应。

艺专展对历史背景和学术背景的介绍和呈现,体现着美术馆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视野。只有将作品的历史关系厘清,将作品背后的故事说清,才会使观众更容易看懂展览,理解展览中的知识,最终形成有效的知识传达。


(四)进行系统而有针对性的学术研究,指引观者观展

并不是将优秀的艺术作品摆在一起就是一个好的展览。一幅作品的真正价值是其所承载历史价值以及艺术价值。所以对于艺术作品的认识,艺专展倡导脱离开对画作内容、技法的表层描述和孤立分析,进入历史(美术史)的氛围和发展中理解、欣赏作品,并且在相互比较中来欣赏,从中体会和发现作品的魅力。引导观众来欣赏,既是美术馆的责任,也是知识传播的要求。展品梳理、主题研究成了展览背后那条若隐若现的风筝线,成了整个展览的学术内核所在。艺专展正是要传达这样的理念,通过美术史的研究来向观众提供内容和线索,告诉观众来看什么,怎么看。整个艺专展系列的研究都是以观众易于理解的艺专历史发展脉络展开,将纷乱的历史整合归纳,让观众看清表象背后的艺术发展本质。

几次展览的学术重点和切入点都根据画种和时间变化而有着明确的特点,三回展览都有曹庆晖副教授深入浅出的专题研究,这样有分量的研究在为一个展览量身定做实属难得。在西画部分,曹庆晖教授撰写了题为“主流主线及其他”的论文。文章通过对馆藏品和作品作者的分析,并联系20世纪西洋美术在中国的发展,梳理出以北平艺专为例的西画在20世纪上半叶引进与实践的主线。通过研究发现,馆藏品的作者以及艺专早期历史中的西画教员大部分都有留学生背景,而晚期的教员也多是留学生归国后担任,所以他们的作品与日本、欧洲之间的关系很密切,其中的师承关系也很多,简言之,西画的发展主线是由留学生和留学生的学生连贯起来的,其主流是写实性绘画的引进以及写实主义潮流和学派在20世纪40年代的形成。中国画发展的主线,曹庆晖教授则围绕着“丹青碎影中的画学流变”叙述。他通过馆藏作品分析了北平艺专中国画学科三十余年的发展的主要问题,如西式学校和中式传统化学思想之间的摩擦、留洋长官与中国画系组之间的矛盾与摩擦以及这期间画学逻辑方案的浮沉、中国画学的演变和现实主义的发展等。这两篇专论不仅对北平艺专西画科和中国画科这两个主要学科的历史发展进行了各有特色的梳理和研究,也理清了两个学科的师资背景、发展脉络和艺术面貌,叙述了西画和中国画发展的主要历史,并对艺专发展的历史阶段进行了明确的分期。策展基于这份扎实的研究,通过留学与画学两个独特的角度切入,一针见血地点明了艺专发展中的人员和面貌变化的核心问题,使展览有了独到的观看角度和线索。

艺专展的实践表明,藏品陈列展除了要有好的作品,还要有对藏品的深入研究和系统梳理。这种研究要尽力避免给作品和展览扣一个虚空的学术帽子,让观众雾里看花。这种研究要经过翔实的学术研究和梳理,有一定针对性,还要观众的接受程度。


(五)在藏品陈列中,树立美术馆在历史叙事中的教育责任

艺专展倡导一种还原历史、正视历史的学术态度,这与美术馆还原历史、进行历史叙事的教育责任是一致的。

历史是丰富的,有前因后果的。但历史也是挑剔的,容易遗忘的;许多被掩埋的历史事件在当时同样是重要的,是研究历史的重要一环。历史的缺失和回避会产生许多误读,也会导致活力的丧失。面对这些重要的问题时,美术馆的展览应给与正视和客观地呈现。艺专展在处理北平沦陷期的北平艺专(时名:北京艺专)的时候,给予了其客观的地位和评价。

美术馆对于艺术史的展示和叙述应该是有系统和连贯的,这是美术馆的教育功能的重要体现,艺专展在这方面也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并在西画和中国画两回展览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对中西画科进行系统梳理之后,北平艺专的题目看似已经完成,但是美术馆又推出了第三回“会师展”——从北平艺专、延安鲁艺到中央美院(图23),在会师展前言中说道,“基于馆藏对北平艺专、中央美院和20世纪中国美术演变展开的美术馆叙事,已经反映出北平艺专、中央美院在20世纪不同历史时期师生创作轮廓与思潮、作风之起伏,开始触及学校与社会、师生与艺术创作与思潮诸方面的关系,为使这一叙事更富有内在逻辑,深入挖掘和建立馆藏间的历史联系,我馆认为有必要通过馆藏陈列和文献档案对北平艺专和华大三部合并组建中央美院的过程进行专门梳理”。这个展览将北平艺专的系列主题叙述地更加完整,同时也使中央美术学院院与北平艺专、华大三部(前身是延安鲁艺)两个前身之间的关系得到清晰的表达,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美术馆专题性叙事”。这种思考基于一种宏观叙事,和做学问的诚恳态度,也体现了美术馆在履行公众教育这一职能时的系统性和责任感。


三、展览是美术馆知识传播链的一环

在展览之外,艺专展对于北平艺专的相关话题进行了十分深入和认真的学术探讨,扩大了展览的辐射面,生发了更多的研究专题,实实在在推动了这方面的研究。艺专展不再是孤立的,而是美术馆知识传播链的一环。在展期中,美术馆落实了两个重要的研讨和讲座活动:“北平艺专与民国美术研讨会”(图24)与“山高水长——艺专的先生们学术讲习会”(图25)。研讨会邀请了四十余位国内相关领域的重要专家参与,并在会后将研讨会论文辑录成册出版。讲习会组织了十余场讲座,每一场都针对艺专的一位老先生的艺术进行专题讲座。讲习会也和学院硕博士课程进行结合,鼓励学生学习参与,并根据讲习会和展览发掘问题和兴趣点,撰写相关研究文章。在相关活动的不断进行中,艺专展的三回展览也在持续的发酵,形成了螺旋形上升的良性循环。

同时,艺专展也演习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良好的资料保存传统,将展览资料、研究成果编辑出版。艺专展的出版物不单单是展览的画册,它补充了一些没有在展场种展出的作品,还在附录文献中收录了展览中无法呈现的部分重要学术资料,使得展览的学术性与资料性更为完整。出版物的相继出版,也使得艺专展的研究成果得以保留和传播,成为该领域重要的研究性专著。值得一提的是,两项重要学术活动的论文集也在编辑出版中,预计将于近期出版。另一方面,美术馆还借助数字技术,制作了展览的数字展厅,通过360度相机记录下展场,并将展览内容进行链接,使展览的视觉效果得以永久保存,观众也可以通过电脑回顾展览的真实场景,重温展览。

好的展览不应是教科书一般的说教,而是包含着展览策划者丰富的思考;如同创造了一个未知的世界,需要观众去发现。观众既可以沿着展览策划者的思路有所收获,也可以自由地发现许多自己感兴趣、有启发的知识。好的展览也不是一段研究的终点和一个孤立的事件,而应该是一个传动轴,传动起更为丰富的资源;或是像一个发酵机,成为更多新鲜事物的发生地和起点。

中国美术馆界的专题性藏品陈列展示起步不久,艺专展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它扎实地完成了一个专题系列的研究,实实在在地推动了相关学术领域的发展,提高了部分公众对于北平艺专时期艺术的认知。在这个过程中,美术馆的展览理念也得以很好的体现,其内容虽然是将近一个世纪之前的作品与文献,但它的展览思想和方式、达到的最终效果却是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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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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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在北京市公交站牌灯箱广告的招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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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展览入口处北平艺专原大礼堂旧影大幅喷绘,及北平艺专各时期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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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展览照片墙、档案展示及图章背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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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中国画部分)”展览入口(三层),美术馆藏艺专卷轴画形象作为展览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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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中国画部分)”展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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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会师——从北平艺专、延安鲁艺到中央美院(1946-1953)”展览入口(三层),毛泽东为中央美术学院题写的“国立美术学院”作为展览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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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会师——从北平艺专、延安鲁艺到中央美院(1946-1953)”展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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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李毅士,《陈师曾像》,布面油彩,70×130厘米,1920年,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这件作品是李毅士已知1920年代仅存的两件肖像作品之一,是极珍贵的作品和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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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展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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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展览现场,展览为观众设计的阅读台及提供的展览资料受到观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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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中国画部分)”展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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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展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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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展览中展示了曹庆晖教授整理的艺专沿革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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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自1918年建校,“中央美术学院历次校名变更图印”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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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展览照片墙,展览展示了艺专各时期的珍贵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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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展场展示的艺专图书馆藏书,右上角为1936年张弦捐赠北平艺专个人素描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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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中国画部分)”展览现场,图中画作为1935年齐白石赠与艺专陈列的松鹰图。左侧小展架展示的是凌文渊的《中国画讨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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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中国画部分)”展览展示的余绍宋的《弗堂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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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会师——从北平艺专、延安鲁艺到中央美院(1946-1953)”(1946-1953)”展中再次展示曹庆晖教授整理的艺专沿革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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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中国画部分)”展览整理了详细的作者简历,许多资料和照片都为首次公开,十分珍贵,三十四个简历在展览曲部分展示,使观众能很快的进入艺专氛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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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会师——从北平艺专、延安鲁艺到中央美院(1946-1953)”,整理了无法在展览现场展出的美术学院在建国初期的重要代表作品,通过视频播放的形式推出“外藏掇珍”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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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会师——从北平艺专、延安鲁艺到中央美院(1946-1953)”展首次作为作品展出毛泽东1949年为中央美术学院的题字原件“国立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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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2013年4月6日,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人文学院共同举办“北平艺专与民国美术”学术研讨会,会后与会者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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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2013年秋,中央美院美术馆与人文学院,配合北平艺专系列展览举办“山高水长-艺专的先生们”学术讲习会”,邀请国内知名研究学者,对艺专的著名人物历史做专题讲座,讲座共十讲,获得了很大反响。

作者|李垚辰(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典藏部主任)

原文发表于《大学与美术馆》总第六期

编辑|郑丽君

 

1艺专展分为三回:第一回名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国立北平艺专精品陈列(西画部分)”(2012年11月27日至2013年4月25日),第二回名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平艺专精品陈列(中国画部分)”(2013年6月6日至12月1日),第三回名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精品陈列:会师——从北平艺专、延安鲁艺到中央美院(1946-1953)”(2014年11月04日至2015年3月1日)。

2艺专展项目连续三年(2012-2014)获得文化部“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优秀展览”项目。

3王璜生:《作为知识生产的美术馆》,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页。

4王璜生:《作为知识生产的美术馆》,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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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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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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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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