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安德罗·埃利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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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安德罗·埃利希于1973年出生于阿根廷,现工作和生活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和蒙得维的亚两地。过去二十年里,他的作品在世界各地展出,并被各大博物馆和私人收藏家永久收藏。他在亚洲享有极佳的声誉,最近在东京森美术馆(2017年)和上海昊美术馆(2018年)举办的个人展览吸引了数十万的参观者。6月26日,他的新展览“Próximamente”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鲁斯·本扎克尔画廊开幕,随后,他的大型作品展“LIMINAL”将于7月4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拉丁美洲艺术博物馆展出(2019年)。2019年7月10日,他将在中国国家重点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展览“太虚之境”,并成为首位作品占据其美术馆整个展览空间的非中国籍艺术家。
埃利希18岁时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雷科莱塔文化中心举办个展,开启了他的职业生涯;在获得几项奖学金(国家艺术基金会,火炬基金会)后,他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休斯顿的艺术家驻地项目——核心项目里继续学习(格拉塞尔艺术学校,1998年);在那里,他创造了自己的标志性装置作品《游泳池》和《客厅》。2000年,他携作品《雨》参加了惠特尼双年展;2001年,他代表阿根廷参加第49届威尼斯双年展(2001年),展出了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游泳池》,这件作品被日本金泽二十一世纪美术馆和荷兰福尔林登博物馆永久收藏。
雷安德罗•埃利希,《雨》(1999),美国纽约惠特尼美国艺术博物馆展出现场(2000)
主体结构,水计算系统,音响及闪光灯
尺寸不一
© Martin Sichetti, 图片版权:雷安德罗•埃利希工作室
他的公共作品包括:《民主的象征》,这件作品是对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的方尖碑和拉丁美洲艺术博物馆进行的一次联合干预,在2015年吸引了整个城市的眼球;《融化的房子》标志着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并在巴黎北站长期展出(巴黎不眠夜,2015年);著名的装置作品《建筑》(巴黎不眠夜,2004年)已经在全球各地再造并展出(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阿根廷、乌克兰、奥地利);2018年,受国际奥委会委托创作了《球赛》,以纪念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办的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反射港湾》曾在韩国首尔国立现代美术馆(2014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特雷斯德费布雷罗国立大学博物馆(2016年)和纽约纽伯格艺术博物馆(2017年)展出。《重写本》在日本越后妻有艺术三年展上长期展出(2018年)。
雷安德罗·埃利希,《迷失花园》(2009),美国加州长滩拉丁美洲艺术博物馆展出现场(2010)
金属框架,砖,窗户,镜子,日光灯和人造植物
尺寸不一
© Jon Endow,图片版权:雷安德罗·埃利希工作室
雷安德罗·埃利希,《迷失花园》(2009),西班牙马德里诺格拉斯布兰查德画廊展出现场(2013)
金属框架,砖,窗户,镜子,日光灯和人造植物
尺寸不一
图片版权:诺格拉斯布兰查德画廊
埃利希获得了很多奖项,包括罗伊·纽伯格展览奖(纽约,2017年),马塞尔·杜尚奖提名(巴黎,200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奖(伊斯坦布尔,2001年),莱昂纳多奖(国家艺术博物馆,布宜诺斯艾利斯,2000年),国家艺术基金会奖(布宜诺斯艾利斯,1992年)。
作为一个概念艺术家,他的作品探索了现实的感知基础,和我们通过视觉框架来审视这些基础的能力。日常生活里的建筑是埃利希的艺术里反复出现的主题,旨在在我们所信与所见之间建立一种对话,正如他试图拉近博物馆或画廊空间与日常体验之间的距离一样。
更多信息 :
埃利希曾在以下机构呈现他的个人展览:美国纽约巴里奥博物馆(2001年),意大利罗马当代艺术博物馆(2006年),法国圣纳泽尔艺术中心(2005年),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P.S.1(2008年),意大利圣吉米尼亚诺的常青画廊(2008年),巴西圣保罗的卢恰纳·布里托画廊(2009年),美国长滩拉丁美洲艺术博物馆(2010年),美国纽约肖恩·凯利画廊(2011年),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鲁斯·本扎克尔画廊(2007年,2012年,2019年),西班牙诺格拉斯布兰查德画廊(2013年),英国伦敦巴比肯中心(2013年),日本金泽21世纪美术馆(2014年),韩国首尔国立现代美术馆(2014年),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拉丁美洲艺术博物馆(2015年),德国卡尔斯鲁厄艺术与媒体中心(2015年),西班牙马德里通信基金会(2017),美国纽约纽伯格艺术博物馆(2017年),日本东京森美术馆(2017年),中国上海昊美术馆(2018年),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拉丁美洲艺术博物馆(2019年),中国北京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019年)。
埃利希参加过的群展有:巴黎“白昼之夜”(2004年),巴黎东京宫(2006年),西班牙索菲娅王后国家艺术中心(2008年),布宜诺斯艾利斯PROA基金会(2009年,2013年),常青画廊法国空间(2011),巴黎蓬皮杜艺术中心(2011年),巴黎104艺术中心(2011年),东京都现代美术馆(2013年),上海艺术节(2013年),东京螺旋大厦(2017年),巴黎拉丁美洲之家(2018年),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2018年)等。
他同时广泛参加各种双年展,其中包括:第一届南方共同市场双年展(1997年),第七届哈瓦那双年展(2000年),第七届伊斯坦布尔双年展(2001年),第三届上海双年展(2002年),第一届韩国釜山双年展(2002年),第26届圣保罗双年展(2004年),威尼斯双年展(2001年,2005年),日本越后妻有艺术三年展(2006年,2018年),巴黎东京宫(2006年),新加坡双年展(2008年),利物浦双年展(2008年),乌拉圭第二届蒙得维的亚双年展(2014年),第十三届昆卡双年展(2016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南美国际当代艺术双年展(2017年)。
他的作品也被许多私人和公共机构收藏。公共机构收藏包括布宜诺斯艾利斯当代艺术博物馆,休斯顿美术馆,伦敦泰特现代美术馆,法国国家现代艺术美术馆,巴黎蓬皮杜中心,日本金泽21世纪美术馆,罗马当代艺术博物馆,耶路撒冷博物馆,法国国家经理人采购联盟,法国巴黎市政府和法国国家铁路公司-巴黎北站,等等。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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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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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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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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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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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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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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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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