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步入日常 ——谈雷安德罗·埃利希的《太虚之境》

我们要做的不过是睁开我们的眼睛,离开形而上学的黑暗世界,离开虚构的“内心世界”的深度,这样,我们就会立即发现日常生活的最平凡事实里所包含的人类财富。正如黑格尔所说“熟悉未必真知”。让我们进一步讲,正是在最熟悉的事物里未知最多一未知不等于神秘,最丰富的生活内容依然在我们空白的、昏暗的意识之外,它们被冒充的生活内容所替代,充斥着纯粹理性的形式,充斥着神话和它们梦幻的诗句。


—— 列斐伏尔 《日常生活批判》

第一卷,122页

近期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展出的雷安德罗·埃利希(Leandro Erlich)的个展——《太虚之境》,囊括了艺术家25年创作历程的20件大型互动装置艺术作品,以艺术家与美术馆合作的形式,引导公众对于“日常生活”、空间和镜像等进行观看与省思,其中颇有些值得讨论与借镜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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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剥除矫饰的展览

曾几何时,美术馆和当代艺术被打上了“精英文化”的印记,这里似乎充斥着各种高深莫测的普通人看不懂的各种奇思妙想和“怪奇之物”。有趣的是,尽管可能存在着几乎同样程度的学科理解障碍,人们几乎不会将科技馆或者航天科技博物馆等视为是精英主义的渊薮,仍然视之为全民参与的文化机构。近年来,随着国民教育水平的提高,走进美术馆的人群越来越多,但是和博物馆与科技馆的全民参与度相比,美术馆显然远远不及,尤为尴尬的是,在参观当代艺术展览时,人们还是会经常产生“看不懂当代艺术”这样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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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美术馆人在学术性和专业性追求之外,越来越多地思考如何让普通观众走进美术馆以及如何让当代艺术走进公众生活的问题,“参与”“可亲近”与“互动”成为了美术馆人关心的问题。如何让美术馆逐渐成为公众参与度较高的文化机构?如何循序渐进地拉近它与普通人之间的距离?是否能够以可亲近可触摸的方式使人自然地走近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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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浸入式”“互动”参与类作品和展览成为吸引观众的“神器”,但是也潜藏着很大的危险,在图像消费时代和眼球经济情境下,一丝偏移,毫厘之差,展览便可能由对艺术的严肃探索滑落为媚俗和哗众取宠。技术手段关涉到美术馆的技术伦理和方法论的讨论与权衡,在这一点上,就像对于公众参与度和可亲近性同样充满热情的阿根廷艺术家雷安德罗·埃利希的作品,正如他所说,“我想消除作品的‘边界’。让观众看不到作品本身的轮廓,也不会感受到自己是在一件艺术作品中,而是真正地处于一种环境和空间里”,表达了消融当代艺术界的学科壁垒的尝试,剥除过度理性包裹甚或是异化的日常生活的的矫饰,赋予普通观众一种重新观照的信心与方法。


02 为什么是雷安德罗·埃利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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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安德罗·埃利希,《建筑》(2004年)

法国巴黎104艺术中心展出现场(2011)

喷绘,灯,铁,木和镜子

6 x 8 x 12 m

©雷安德罗·埃利希工作室

从两件作品讲起,一是《建筑》,这件作品诞生于2004年的“巴黎不眠夜”。2002年起,在巴黎市长的提议下,“巴黎不眠夜”活动诞生,此后每年固定有一晚,巴黎所有博物馆和公共机构都会彻夜开放,市政府邀请各界艺术家在街头和公共机构空间里创作或安置艺术品,人们拿着活动指南手册,三五成群走街串巷,寻找隐藏在街头巷尾的装置、光影艺术品,观看艺术表演。如何让50万巴黎市民都看到呢?“开放”和“互动”成了埃利希最首要考虑的事情“。(张星云,《雷安德罗·埃利希,“无限”的限制》)

最终出现在巴黎街头的是一件利用视错觉制造“反重力”效果的作品,一个巨大的地板制作的等比例复制门、窗、阳台的巴黎典型的奥斯曼建筑外立面,观众们在旁边的大镜子可以发现自己轻松实现“飞檐走壁”的镜像。“颠覆常态”、建筑图像和反转镜像,超现实空间被想象力和视错觉复现,现实被扭曲和反转,技术简单,想象力显示出了非凡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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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展览现场

这件作品大获成功并在全球巡展,先后在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阿根廷等地再造展出,这次展出的并非是北京的街头建筑,而是唐人街的经典商店标志,其地点错置寓意颇丰。唐人街建筑代表中国人和中华文化在世界的迁移和播撒,同时它在外国人和中国人眼中均呈现出某种程度的陌生感,它因被凝视而呈现微观光式存在之物,折射出不同族群的人类的迁徙和聚集以及因文化和习俗形成的“异质性”,使人思考全球化带来的文明交流中交互的眼光,以及在彼此的眼光中成为被观看的存在,尤其是联想到东方民族被长期视为凝视性存在的近代历史。形式轻松与近乎游戏般的体验背后,不同的观看者可以从各自视角触发不同层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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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展览现场

另外一件是《游泳池》,这件雷安德罗·埃利希在20年前参加49届威尼斯双年展获得盛誉的作品被再度复现。仿若悬空的玻璃池底的游泳池把水面的蔚蓝投向之下的空间,使之出现了水波粼粼的幻象,同时给底部仰视与在上方俯视的观察者彼此对视的机会,似乎皆在泳池之中的视错觉,彼此嵌入对方的景观之中,在儿童般游戏的体验中感知莫大的幻象(展览标题英文版的GREAT  VOID似乎意指于此),天真的,单纯的,制造幻象同时幽默地戳破,醍醐灌顶,面对世界制造给我们的无数幻象与虚空(展览题目中的GREAT  VOID)开始是奇思妙想的建筑空间设计,天真而童趣,结果却引至思考——究竟什么是真相?我们究竟曾经多少次轻信幻象?如果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是一种通常的景象,那么面对海量视觉图像与声音信息,以及当下传播的新闻事件和对于历史的记录与描述,我们观看、阅读与聆听,是否还能够再不加辨识地相信“有图有真相”?后真相时代的媒体战争、流量为王和水军使我们亲身体验所谓真相的幻灭。然而,是否有一种力量能够引导我们超越人类纪和人类中心主义的虚假信息和虚妄幻灭呢?同样是《游泳池》,以其蔚蓝的想象力提示我们想起一百年前法国先贤雨果的浪漫主义的宣言,“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类的心灵”(雨果),惟有心灵能够“以无限反抗限制”(埃利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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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展览现场

回应开头的诸多疑问,思考也许应该以埃里希的《云》作结。借助光学技术制造图像和体量感,名为《云》,是灵感的云抑或是印象的云,揭示着世界的差序格局,物理形态的云和认知的云或者是被记录复刻成图像的云,在人类的理念世界存在着等级差异和存在屏障,无论是历史上的降序排列还是今天在图像时代的升序排列,被艺术家引至返朴归真的思考,观察物象制造材料与方法,观察背后的观念制造——“恍兮惚兮,其中有象”(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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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展览现场

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里发生的“太虚之境”展览,也许正像德国哲学家雅思贝尔斯曾经说过的那样,“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他谈论的并非是“不立文字,以心传心”的神秘主义,而是教育和启迪,努力消融壁垒,了无痕迹地引导与启迪,对于“精英文化”机构的消解与革故鼎新,营造可亲近、可分享的艺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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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展览现场

这个夏天,一次“事先张扬的”但却没有硝烟的、大众普遍参与的美术馆与当代艺术家的联合行动——“美术馆2.0”的业态升级——静悄悄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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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现场


文/闫冰(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博士)

编/吴靖

图/李标

部分live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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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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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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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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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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