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AM讲座预告 | 10月29日,听矶崎新讲述 “矶崎新之谜 ‘息’+‘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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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美院建筑学术系列讲座 |

CAFAa Lecture Series

由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于2018年发起,旨在立足建筑学术前沿,邀请当今世界最杰出的学者、教育家、 建筑师、艺术家展开研讨、讲座、会议等多种活动,共同建构批评、包容、开放的国际建筑学术平台。

将“主题讲座”与之紧密关联的“专题研讨会”相互结合,是这个系列学术讲座的特点。继成功举办雷姆·库哈斯(普利兹克奖获得者、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荣誉教授)“近期创作与思考聚焦”讲座与“广普乡村”研讨会、莫森·莫斯塔法维(哈佛大学设计研究生院前院长、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荣誉教授)“建筑与情境”讲座与“后包豪斯:知识分子、建筑学与社会重建”研讨会、曹汛(著名园林学家、北京建筑大学教授、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特聘教授)的“中国的造园艺术;中国的叠山名家;造园大师张南垣”三场讲座与“为往圣继绝学——曹汛先生学术思想研讨会”之后, 2019年10月29日,国际著名建筑师、2019普利兹克奖获得者矶崎新先生将受邀来到中央美术学院,带来这个系列学术活动的第四次讲座——《 矶崎新之谜/“息”+“岛”篇》( Arata Isozaki: Third Space | IKI+SHIMA)。

邀请矶崎新先生作为本次主讲学者,并非仅仅因为他是今年的普利兹克奖获得者,也并非仅仅因为他与中央美院之间近二十年的长久友谊,而是因为他六十年代以来那些超越了传统规划、建筑领域的多个关键性实践,因为矶崎新先生本人充满诗性魅力的批判性思想,以及这些思想中所折射的独特性时代。就像与本次讲座同名主题《 矶崎新之谜/“息”+“岛”篇》2019大分展所揭示的那样,这些独特性就显现在那些他在“信息收集、艺术协同、装置”等实验性作品中,显现在他长年从事的“艺术、设计、音乐、戏剧”等领域“交叉”的文化活动中,显现在他活跃于“思想、美术、设计、文化批评”等多个领域的思想实践中。在本次讲座中,矶崎新先生正是将以自身六十年代以来的跨文化经历为微观叙事,以2019大分展为内容线索,以后殖民主义的理论家霍米·巴巴提倡的“第三空间”概念为理论框架,为我们带来那些远远超越建筑本身的文化与思想实践,回溯与反思他所遭遇、引发、卷入、介入的数次建筑运动的发生。同时,我们也荣幸的邀请到十余位国内外最重要的历史理论学者、实践建筑师、知识分子型艺术家,共聚秋天的中央美院,以三个并列交织的具体主题——“六十年代以来的建筑运动”(The Architectural Movements since 1960s)、“矶崎新与中国”(Arata Isozaki  and China)、“矶崎新与当代艺术”(Arata Isozaki  and Contemporary Art)为研讨会框架,以差异的立场讨论矶崎新建筑思想、跨文化实践、艺术批评中的复杂性与时代能量;同时,以中国现代性语境为基底,以全球历史进程为视野,以当代问题为切入路径,从不同学者的个人经历与多元实践出发,共同讨论多元文化语境中的建筑运动与时代的辩证关系——既回溯历史,也投射未来。


| 活动信息 |

 央美建筑系列讲座第四讲 

CAFAa Lecture Series Ⅳ


讲座题目:矶崎新之谜/“息”+“岛”篇

Arata Isozaki: Third Space | IKI+SHIMA

演讲人

矶崎新(Arata Isozaki)  国际著名建筑师,2019年普利兹克奖得主

主持人

朱锫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院长,教授

讲座时间

2019年10月29日  14:30-16:00

讲座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报告厅

*本场讲座无需预约


论坛题目:六十年代以来的建筑文化运动

Forum Topic:The Architectural Movements since 1960s

板块一 :六十年代以来的建筑运动

板块二 :矶崎新与中国

板块三 :矶崎新与当代艺术

主持人

朱锫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院长、教授

特邀建筑家

张永和  著名建筑师、建筑教育家,同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非常建筑事务所创始人、主持建筑师

王明贤  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与艺术史学者、中央美院视觉艺术高精尖创新中心专家

刘家琨  名建筑师,家琨建筑设计事务所创始人、主持建筑师、中央美院视觉艺术高精尖创新中心专家

史健  著名建筑评论家、策展人,有方合伙人

周榕  著名建筑评论家,建筑学者,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中央美院视觉艺术高精尖创新中心专家

张利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世界建筑》主编

张路峰  中国科学院大学建筑研究与设计中心教授

李兴钢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李兴钢建筑工作室主持人

王辉  著名建筑师,都市实践设计事务所创始人、主持建筑师

童明  著名建筑师,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教授,TM STUDIO建筑事务所创始人,主持建筑师

华黎  著名建筑师,迹.建筑事务所(TAO)创始人、主持建筑师

特邀艺术家

刘小东  著名艺术家,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教授

张子康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丘挺  著名艺术家,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山水系系主任、教授

研讨会时间

2019年10月29日 16:15-17:45

研讨会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报告厅



| 讲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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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崎新

国际著名建筑师。2019年普利兹克奖得主。矶崎新先生所获奖项包括日本建筑学会年鉴奖、英国RIBA金奖、美国艺术学院学院阿诺德布鲁纳纪念奖、日本文化设计奖、威尼斯建筑双年展金狮子奖、西班牙公民劳动勋章大十字奖、日本艺术院会员、普利兹克奖等。

主要作品包括:群马县立近代美术馆(1974)、洛杉矶现代美术馆(1986)、迪斯尼总部办公大楼(1991)、西班牙巴塞罗那体育馆(1992年夏季巴塞罗那奥林匹克主会场)、都灵冰球馆(2006年都灵冬季奥林匹克冰球主会场)、深圳文化中心(2007)、北京中央美术学院现代美术馆(2008)、卡塔尔国立会议中心(2011)、上海交响乐团音乐厅(2014)、日本侵华日军罪行馆(四川省)(2015)、Allianz Tower(米兰市旧見本市再开发)(2016)。此外郑州新区龙湖地区CBD副中心总体规划及单体设计等正在进行中。

此外矶崎新先生也担任了威尼斯双年展国际建筑展日本馆评审(第6回~8回)、建筑思想的国际会议「ANY会议」策划(1991-2000)、「仙台媒体中心」(1995)「横浜港国际邮轮码头」(1995)「北京CCTV新大楼(中国中央电视台)」(2002)等国际竞赛的评审。



学术主持

范迪安、吕品晶、朱锫


策划核心团队

朱锫、韩涛、王子耕、侯晓蕾、刘焉陈、黄良福、刘斯雍、张茜


海报设计

王子耕、巩毅


主办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


协办

中央美术学院视觉艺术高精尖创新中心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艺讯网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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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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