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美术学院总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龙美术馆、石家庄市美术馆联合主办,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2018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先驱之路:留法艺术家与中国美术(1911—1949)”巡展于2019年10月27日下午3点在石家庄市美术馆隆重开幕。石家庄市美术馆作为全国巡展接力中的重要一站,以一个主题展及两个专题研究的方式,重点展出了40余位艺术家的123件绘画、雕塑作品以及研究资料,以此向学术界和社会公众集中呈现出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美术转型的历史节点上,留法艺术家们选择了推进中国美术由传统走向现代发展之路,从而成为20世纪中国美术现代性文化诉求的先驱者和践行者,成为中国美术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奠基者、开拓者。
开幕式现场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张子康,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王春辰,中央美术学院财资处副处长杜轶才,著名艺术家李明久,著名艺术家陈承齐,著名艺术家李维世,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张国君,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李彦鹏,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汉风,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高俊峰,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颜景龙,河北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王福明,河北省美术馆副馆长,河北省画院副院长王立明,河北经贸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聂书法,石家庄学院美术学院副院长李雪山,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石家庄市美术馆馆长王稳苓,石家庄市美术馆书记、副馆长曹凤祥,石家庄市美术家协会主席段朝林出席开幕式,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王春辰担任开幕式主持,此外还有来自河北省的中央美术学院校友及各方的艺术家莅临开幕式现场。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张子康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张子康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展览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筹备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成功举办,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是中央美术学院学术力量的集中体现。石家庄市美术馆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学术合作关系,此次展览是继2017年的《物·悟——叶浅予个案研究展系列之二》与2018年《徐悲鸿与他的时代》之后,于2019年在石家庄市美术馆举办的大型学术展览。展览中所呈现的早期留法艺术家们既接受了西方学院派古典主义、现实主义、写实主义美术,也带回了西方现代主义诸流派,为20世纪中国美术带来了传统书画体系之外的新的美术类别、新的美术观念和与之相关的新的生活方式。同时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在学成之后回到祖国,很多艺术家又都选择了以美术教育事业作为自己的人生归属。直至今日,他们的技巧技法和理念思想,仍深深影响着中国现代美术教育。今天,我们欣赏这些作品,不仅是祭奠缅怀,更是为了中国当下艺术现代化如何在全球视野下发展、创新提供一个视角。而对于这段丰满的历史,之前大多是以个案的方式来呈现,以如此规模的作品体量和齐整的面貌来呈现的展览,可以说是近年来少有。其中的丰富性、多面性借助展览中的作品得到了很好的展现,对于当代所面临的文化身份和艺术融合等问题也更加具有启发意义。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王春辰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王春辰在致辞中提到,在中国现代美术的历史上仍有诸多重要美术作品并未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而国内公立美术机构的收藏机制在近年来才开始逐渐得到重视和完善。此次展览在国内四十余家公私美术机构及私人藏家的大力支持下,使得社会公众能够通过直面艺术原作的方式,重新理解和认识艺术先驱们为中国现代美术所做出的卓越贡献。今日巡展工作在石家庄市美术馆圆满收尾,相信与石家庄市美术馆还可以建立起更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机会,借助便利的区域优势条件,增强对河北省美术事业的辐射与推动作用。
策展人红梅
策展人红梅因在纽约进行刘士铭雕塑艺术展的策划工作,未能出席此次开幕式现场。她在策展人语中提到,“留法大展”作为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在全国巡展,所展出的无论是倾向于西方学院派古典主义、现实主义、写实主义的现代性诉求之路探索的先驱们,还是那些接近西方现代主义诸流派的现代性诉求之路的前行者们,都殊途同归,共同推动了20世纪中国美术界本面貌的形成与发展。
著名艺术家李明久先生致辞
著名艺术家李明久先生表示,通过回顾留法艺术先驱们的经历和中国美术的发展历程,可以体会到留法艺术家们在中国现代美术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意义。今天我们对先驱们的缅怀也是一种为未来的美术事业做出更大贡献的希冀。感谢中央美术学院将精品的学术展览引入石家庄市美术馆,这种学术交流与合作将会对石家庄市、对河北省的美术事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石家庄市美术馆馆长王稳苓致辞
最后,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石家庄市美术馆馆长王稳苓向中央美术学院对石家庄市美术馆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表示深切的感谢,通过此次合作,公众们得以有机会零距离欣赏到留法艺术先驱们珍贵的艺术果实,极大地丰富了石a家庄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在此衷心地祝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石家庄市美术馆的友谊之树常青。
*展览将持续至2019年12月3日。
编 / 贺伊飞 崔然然
丨部分参展作品丨
曾一橹 西黄寺清净化城塔 54.5x35.5cm
常书鸿 女坐裸体像 布面油彩 140x92cm 1940年
黄显之 白地樱桃 61X46.5cm
韩乐然 毯市 200X150cm
胡善馀 美人蕉 65X54.3cm
李超士 岁朝四友 纸本色粉 46x33cm 1962年
刘海粟 巴黎圣心院 布面油彩 73x60cm 1931年
吕斯百 海角 82X62cm
吴大羽 无题—19 布面油彩 54x39cm 1980年代
吕霞光 殿堂 38X30.5cm
司徒乔 套马 布面油彩 97.5x222cm 1955年
吴作人 祭青海 61X80cm
吴作人 人体透视习作 29X49.5cm
徐悲鸿 杨仲子全家福 布面油彩 59.5x79.5cm 1928年
周碧初 小三峡 60X79cm
赵无极 1.12.64 布面油彩 130x89cm 1964年
王子云 小镇之晨 59.5X72cm
丨展览信息丨
展览详情
展览时间:2019年10月27日—2019年12月3日
展览地点:石家庄美术馆第4、第5展厅
总主办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龙美术馆 石家庄市美术馆
总策划:范迪安
艺术总监:苏新平 张子康 王稳苓
展览总监:王春辰 高高 曹凤祥
策展人:红梅
专题策展人:董松 刘礼宾 江明洋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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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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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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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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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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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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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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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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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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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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