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还需速写? “淬砺求实,以真为师——潘世勋的速写与油画”展览研讨会纪实

2019年12月5日下午,以“潘世勋的速写与创作教学”为主题的研讨会在在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会议室举行。该活动是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正在进行的潘世勋个展“淬砺求实,以真为师——潘世勋的速写与油画”系列活动之一,参会者包括潘世勋,油画系、国画学院、版画系、基础部等学院各部门教师及油画系在读同学,油画系副主任、一工作室主任胡建成教授担任研讨会主持。不同于多数由美术史学者、艺术批评家参与的理论性学术会议,此次会议更接近一次师生之间关于教学方法的探讨,以及艺术家之间围绕创作实践经验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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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副主任、一工作室主任 胡建成

研讨会以本次展览中呈现的大量速写作品为着眼点,从潘世勋的艺术出发,围绕“速写练习之必要性”“写实绘画之未来”等话题展开。

在研讨会伊始,潘世勋回顾了自己在部队及美院的工作学习经历。特殊的社会环境背景使他没有经受过较为系统的课堂学习,但日常生活中一点一滴积累的速写经验为其日后的艺术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潘世勋特意在此提出“看”与“见”的区别:“看到”不一定等于“见到”。“见”包含着对事物的完整观察与理解,而“视而不见”则是速写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如何能够真正的感受、领会一件事物,要求创作者能够深入生活、认识生活,这也体现在此次展览“淬砺求实,以真为师”的标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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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家、美术教育家 潘世勋

潘世勋善画西藏题材,这始于他在美术院校五年级时期参与“首都人民赴藏慰问团”的经历。但初识西藏时,来自陌生地域的风土人情并未激发潘世勋拿起画笔:“西藏的景象差别太大了,甚至有一些太神秘,太奇幻。这不是我的创作想法。”真正联结潘世勋与西藏的契机是慰问团最后两个月与藏民同吃同住的经历。“原来很多人画西藏都画得很粗旷,但我们一接触发现,其实农区的藏民都是很老实巴交的,跟北方很多农民非常像。这些人的形象是很感人的,不仅是他的服装服饰,而是人本身的感人。”因此,潘世勋笔下的西藏不是异域情调式的,而是一种立足于人与人之间活生生的情感置换的真实。潘世勋在西藏主题绘画的创作中不是外族来客,而是一名参与者、观察者,这与他在部队中为战士们画寄给老家的画像、在美院下乡期间对老百姓一家一户的描摹是相同的。

现实主义是中国上世纪文艺创作的主题,但深入生活对潘世勋来说不是对文化政策的简单回应,而是始终贯穿于中国传统文化、古代诗词文学中的精神与实在寻得的乐趣。“生活是艺术的源泉,所以我很喜欢出去画,跑到外面去画。不是响应当时的号召。就是这种画画比在课堂和画室里画画乐趣更多,使你可以体会到很多生活的美好,有着一种绘画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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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张子康

速写是潘世勋认识生活的手段与途径,而非最终目的,正因如此,潘世勋的许多速写相较油画,流露出更加充沛的自由感与生命力。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张子康教授表示,速写对于潘世勋而言,是感知、认知形体之外的世界的方法,而非技法训练的途径。胡建成也认为,速写在传统意义上并非作为成果展示的作品,而是一种对世界的体验与感知。现在的教学体系中是否还需要速写,是一个关于传统、关于艺术价值判断的问题。当如今的教学体系作为产业化的结果而流失掉最敏感的创造性,是否以及如何对现有的教学方法进行取舍与改革?写实教育是否还需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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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版画系主任 王华祥

版画系主任王华祥教授指出,潘世勋作品的感人之处在于态度,这远比技巧更重要。“米勒的技巧不如门采尔,为什么却让我们感觉更真实?这是态度问题。”王华祥认为,不同于当代艺术家投入对集体梦的追寻,我们能在潘世勋的作品中看到他坚持自我的格格不入,和一种通过本性映照生活的真实。“速写是把我们带入现实生活,带入当下在场的方法”,而“是否需要速写的问题即是否需要写实绘画的问题。”王华祥还谈到,没有写实绘画,绘画也将迅速灭亡。从整个艺术史来看,自塞尚通过对细节与现象的否认将艺术推向逻辑的形式主义,艺术在几十年间迅速走向尽头。“今天所有的艺术都在重复,艺术停滞了。但每个画家画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即使在那个崇尚自然的几百年内,每个艺术家的主观性、个性都是不同的。这是一个未来的话题,它要求我们去建立新的绘画理论。我们是一个开始,不是绘画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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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副主任 刘商英

油画系副主任刘商英教授也肯定了写实绘画的必要性:“当当代艺术开始回归对个人生活体验的关注以及对文化交融的反应时,写实绘画是一种有力的表现形式。”刘商英认为,绘画以最直接的方式感知事物,它与人的身体相关。绘画通过运动的状态与生命相连接,这是所有艺术形式里最原始,也是其它艺术不可取代的。速写是绘画中最单纯的情感体验,它无目的性的自由方式,也使速写本身成为独立的艺术创作。刘商英由此追溯了史前壁画中人类的观看与速记——这是人与世界最初的交流,它们与潘世勋的作品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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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人事处处长 金日龙

在研讨会现场,与会老师们作为潘世勋的学生,与他一起回顾了教学中的点点滴滴。人事处处长金日龙教授1982年进入一画室学习,时值潘世勋担任他的班主任,他一方面谈及了当时的油画系教学给予他从绘画技法到规划工作方法等各方面促进的珍贵经历,另一方面也鼓励大家将以潘先生为代表的老一辈艺术家坚持笔耕不辍的勤奋精神传承下去。油画系孙逊教授谈到艺术家对材料媒介的选择与时代环境之关系,并指出潘世勋的油画作品中体现的中国味,这是他在吸收中国文学、书法、篆刻后的自然传达。油画系林笑初副教授回忆了潘世勋在教学中朴素谦和的性格。中国画学院教师张弓讲述了自己跟随潘世勋观摩写生的经历,并与潘先生讨论了如何突破当下学科分类给学生们带来的技法上的限制。基础部贺羽副教授分享了自己在潘世勋指引下熟悉坦培拉的经历,贺羽还对在座的同学们提出了学习艺术的一点意见:“大一的学生可以看一些理论书,如果年级高一点,建议多动手练习”。油画系教工党支部书记石煜副教授在研讨会最后的总结发言中以“短兵相接”形容潘世勋的创作状态,并指出作品中传达出的锋利血性的情绪——这也是大部分艺术家学习艺术的最初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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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关于速写与写实主义之未来的问题或许无法在一次简单研讨中得到明确解决,但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的路径。或许正如胡建成在会议之初提到的,重要的不是创作问题,而是教育问题。作为在学院提出的研讨会,我们的出发点或许应该是速写与写实绘画在教学工作中的意义:我们希望为未来培养出什么样的艺术家,或者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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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文/CAFAM官网编辑部

图/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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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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