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网红意义的“红”——卡普尔作品的公共教育思考

身份杂糅的跨文化艺术家

安尼施•卡普尔(Anish Kapoor),1954年出生在印度第二大城市孟买,他不到二十岁就留学英国伦敦的霍恩西艺术学院和切尔西艺术与设计学院,1980年代先后在巴黎、伦敦和美国马萨诸塞州举办大展,成为享有国际声誉的艺术家。1991年卡普尔获得英国乃至世界上最著名的当代艺术奖项——透纳奖,之后陆续在英国泰特现代美术馆涡轮大厅、法国凡尔赛宫、意大利罗马现代艺术美术馆、伦敦奥运会、芝加哥世纪公园等地实施过他那充满了东方精神,并与环境完美结合的大型作品。

1578365197589600.jpg

安尼施•卡普尔

卡普尔的父亲是“印度人”,母亲是“犹太人”,从小在印度的“基督教”家庭长大,青春期去以色列学习了“机械工程”,后来前往英国学习艺术,并且成为了一名“佛教徒”。他没有给自己设定文化坐标,经常强调“我只是在英国工作的艺术家”。但是从他的作品中,可以使人联想到上述诸文化之间的影响,以及互相的杂糅、隐喻和变迁。此次到中国展览,在中央美院这样一个艺术界著名在大众视野稍显陌生的学府,以及极能代表中国传统文化又具当代展览功能的太庙艺术馆展出,对艺术家及其作品而言,具有了前所未有的中国文化的维度,使作品的内涵和外延都更加丰富,足以激发更多的联想;对中国的观念艺术创作,公共美育的深层次思考,也有着与众不同的意义。


壮美,凄美且唯美的“交响乐”

一进展厅,观众会被巨大的装置《致心爱太阳的交响乐》吸引,三条错落摆放的机械传送装置高约十米,在当代艺术的作品中应该算是巨无霸,其体量和可以四围观看的视角给人带来的冲击和震撼绝非常规体量的作品可比拟。传送带的目标是那个巨大的红色“太阳”,以日晷般的样貌被安置着,这种红色不是朝霞或者晚霞的美好色调,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红(朱砂或胭脂),对比那件回应路易十四“太阳王”称号的不锈钢抛光雕塑“镜面太阳”,仿佛带着一种机械和血色的意味。传送带的终点离“红太阳”有一定的距离,形成了一种视觉和结构上的“荒谬”,也给这种关系一种动态的联想。

1578365438892179.jpg

《致心爱太阳的交响曲》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拍摄:李标

即便在我们观看作品的时候传送带没有启动,仍然可以想象当机器运行时,在展厅内外猛然听到一声巨响后对感官的震撼。血红色的蜡块通过机械传送,落下后砸在另一个蜡块上,每块蜡都有了重重的摔痕。从蜡块的数量上而言,无论是源源不断地添加坠落,堆积成一座山,进而接近甚至淹没那尊红太阳,抑或将现场数百十块半米见方的蜡块反复传送,最终蜡块轮廓都将消散,血肉模糊……两种维度都是对工业、社会和时代变迁中的个体命运做了生动的描述。艺术家说这组作品借助了古埃及的金字塔结构,也可以让人联想到各个版本的远古神话、工业建设、社会运动和肉搏战争。客观而言传送带上的当事者,无论是搬运者、传送者、坠落者,无论最终能否触达终点,其过程都很壮美;从更广阔和宏大的维度讲,坠落的结局是凄美的、悲壮的。跳脱出来看,艺术家在用一种唯美的、涅槃的语言进行表述,各个元素的状态最终都归于寂静和弥散。


精致,变幻且浪漫的“单细胞”

三楼大厅的中央是一件六七米高的立方体,红色中间窝型凹陷,移步换景后黑色面板中间有红色扁圆深窝的结构。从当代艺术的观看经验而言,这是和材料美学、女性或生殖有关的作品。一篇展览评论中有句话说的很好:“颜色的力量是神奇的,且有力量的,它与空间和形状结合起来,便能制造一种吸引人走过去,再走近一点的冲动。”确实,这件周围开阔的方盒子首先吸引了孩子们的兴趣,跑过去之后发现是完全可以走进内部的神奇结构,大人在内部站立都非常宽敞,并被正红色所笼罩,中间横亘着金属感的流动曲线,也可以联想到有规律的内在秩序,循环往复的运动轨迹。孩子们在里面被映得通红,充满了好奇和专注,还原了母体之中的状态和样貌;广意地延展到人类和宇宙空间的关系、生命的璀璨,这不同于那种直视、放大、甚至是夸张性器的语言方式,用引起人们“不适感”或者“罪性”让人思考的创作理念。

1578365719858817.jpg

《将成为奇特单细胞的截面体》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拍摄:李标

这件作品名为《将成为奇特单细胞的截面体》,张子康馆长评论说“卡普尔是一位营造大师,重新定义了时间与空间全新的维度。他将作品保持在一种行进中的状态,允许时间与空间自由生发。他通过视错觉与材料语言的特殊组合,打破时间和空间对作品的制约性,时间与空间不断变幻的动态关系互相探寻,开启作品自身蕴含的强大力量,给予观众不同时刻不同角度都完全不一样的感知。”直观地说,卡普尔用的材料仅仅是红色的P.V.C,外面看起来是坚不可摧、意味深邃的工业甚至金属质感,内部看起来轻盈甚至脆弱,但却生动地表达了生命、母体的奇幻和美丽。对比他的个人美术史,从1980年代起开始用固体和石头雕塑有孔径和腔的作品,以及最近引起轩然大波的讽刺路易十六王后《肮脏的角落》,其中隐喻的物质与精神、光与黑暗、肉体和身心、男性和女性等多重元素,都是艺术家创作中的一个面向,属于唯美且深刻、多维的“女性美学”,和前文描述的宏大叙事的“工业美学”,以及后文描述的带有血腥、暴力但却诗性的“生命美学”颇有不同。


悠远且诗意的“红色家乡”

《我的红色家乡》(蜡、油基漆、铁制臂、发动机)在美术馆的四楼展出,观看时没有启动因此没有看到完整的过程,但是通过后来的文本阅读还是被深深地震撼,这应该不是大众心理学中因为遗憾而产生的魔力。古往今来有太多作品让观者无法亲临,却仍可以引发深刻的思索和无尽的联想,对教育者和研究者而言,借助资料和文献进行研究本身就有无穷的乐趣,并且当今科技的发达和各样艺术研究手段的丰富足可以提供肉眼无法企及的内容。当然,那些有幸亲临原作仔细观摩的人会得到更多现场的感受,深刻的记忆和多元的激发,正是博物馆教育和面对原作的独特意义。

1578366187576707.jpg

《我的红色家乡》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拍摄:李标

25吨红蜡是一个巨大的体量,因为在不断地搅拌和形塑,血红色的蜡质骨肉模糊、魂飞魄散,会引起观者的不适和不安;发动机不知疲倦的响声,带动机械臂无情地碾压,不再是工业美学的秩序,而是一种暴力和无情;现场弥漫着工业蜡的味道,全然不是生日蜡烛的奶油巧克力般甜蜜;观者可以环绕着作品俯瞰,或远或近,或超然或介入,又俨然一种“上帝视角”。对比卡普尔2015年的《射击》那尊加农炮向墙角发射的红蜡造成的惨烈而言,这件作品虽然继承了工业美学的碾压,形式上却可以联想成一架唱机,消解了其中的悲剧美学,或悲或喜对观者来说都是一种局外事,对个体记忆和人类历史而言,所有细节都将变的遥远且模糊,只有创造者自己才能知晓和预知生前身后事。


媒材的边界和精神的意义

1578366227978182.jpg

图片拍摄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拍摄:庄双博

卡普尔是一位善用材料和形式的高手,多种元素在他多元的身份背景和思维意涵中表现了无穷的张力和广泛的链接。在本次展览中我尤其关注和思考的材料元素有三:首先是“红蜡”,这是一种软质,可变的质料,其长方体的块状和被碾压的痕迹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躯体,以此延伸到人类的物质性和脆弱性。在巨大的工业场景和时代洪流中,这种个体的命运又变得趋同和消散,仔细想想,伟人和小丑,巨人和婴孩,哪个不是短暂的存在,如流星贯夜,唯有永恒的规律和璀璨的思想得以长存,在艺术家的作品中亦如诗如画,引人深思。实际上“蜡”这种材料,古代埃及和欧洲中世纪的作品中已经广泛的使用,不仅是作为蜡笔和冷热融化技法出现,而且本身形成的光泽、肌理就有了一种独特性,进而形成了一种宗教绘画特有的样式。德国著名艺术家博伊斯(Joseph Beuys,1921-1986)在作品中也曾经使用过“蜂蜡”,作为一种带有日耳曼传说和西伯利亚萨满意味的物质,也是把蜡本身(结合黄油和蜂蜜)当作材料使用的一位典范。对比而言,卡普尔作品中“蜡”的使用和表达,代表了一种新的方式,对当代艺术的创作者而言,能在自身经验和延展广度上做更深刻和多元的思考,也是值得参考和借鉴的。

1578366261299332.jpg

《狭板》  太庙艺术馆享殿 拍摄:李标

卡普尔作品媒材中的另一个独特性是“镜面金属”,其中以不锈钢本色的居多,三楼展场中“细胞体”另一侧集中展示的作品方案里也悬挂了一件直径盈米的镜面,而太庙展出的柔美椎体、巨大斧头、凹面镜都属于此类。这种“镜面”本身有一种材料的共性,可以消解创作者的因素,但是通过形式又可以明确表现出艺术家语言的独特性。央美馆三楼的展场中也有一件小的红色镜面雕塑,仿佛种子的形状,流动的弧线和反射出的管灯、白墙、人影和孔洞本身变相得益彰。他最著名的镜面不锈钢金属作品当属芝加哥千年公园的《云门》,“豆子”高33英尺(十米),重110吨,柔和简约的形状在远观时灵动可爱,走到下面又充满了压迫感和不确定性。卡普尔的高明之处是选取的特别样式,加上对布展场域的选择和文化延展,像极了禅宗或东方哲学。实际上这种镜面金属本身都有一种形式的指向和直观的意义,作品本身的形式,静止不动的任何物体又都客观地映在其上,随着作品或直或曲的表面动向,把周遭物体进行了有规律的变形,而现场的任何流动都可以改变作品表象的元素。使我和他者、变与不变、空幻与永恒,甚至更广阔的矛盾元素都得到巧妙的承载和言说,与任何人,任何物都可以关联,形而上地讲,任何关注者的“念力”都可以作用其上。

1578366296756112.jpg

图片拍摄于太庙艺术馆享殿  拍摄:李标

卡普尔青年时代在以色列学习“机械工程”,经历了1970年代巴以之间连绵的炮火,英国工业建设的如火如荼,以及世界范围内办展览而对社会变迁的思考,使得他作品中“运动”的元素使用得非常巧妙,这不仅在前述的装置作品中有生动的表达,在美术馆三楼的另一个房间中名为《远行》(土、色粉、挖掘机)的作品中更为有趣。我五岁的小儿子远远发现了那辆漂亮的蓝色挖掘机,卡普尔式的经典红色在蓝色的映衬下血腥味道减弱了许多,反而多了些神秘,据说这是他在印度发现了当地的矿物颜料能散发出一种特殊的“内部能量”,这种颜色本身就多了一种动态的意味。当天的挖掘机没有开动,但是完全可以想象它在这片“广袤”的红色上运动起来发出的声音,翻斗升降的机械声,倒下东西的沙沙声,四周观众的好奇声,谈笑声,甚至加上闪光灯的曝光……但这架挖掘机只管专心工作,其体量也不是那种大型机械的破坏感,反而是多了几分童趣和顽皮。或许挖掘之处全是搅拌均匀的红沙,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周围还有本色的沙土,不知是施工的痕迹还是艺术家本人有意为之,这件作品呈现了一种卡普尔式的深刻,对历史和真相的执着,对不断掩盖和日渐暴露的隐喻,对时过境迁、亦真亦幻的巧妙表达。展厅中间有一堵墙,从另一个空间看过来又形成了动与不动,在或不在的悖论,结合这个展厅曾经举办过的各种展览,中国社会和世界历史中的各种故事,这辆充满童趣的挖掘机,仿佛希望能挖通楼板,穿过时光隧道,探究其中滋味。

1578366326701449.jpg

《1000个名字》 太庙艺术馆享殿  拍摄:李标

这场著名的大展就要接近尾声,很多人或许无缘到现场直观感受,所幸作为普通观众可以有一种艺术爱好者和学习者的心态,而不是鉴定者之于真伪,创作者之于语言,策展者之于环境所必须看到原作的要求,完全可以跳脱艺术语言和艺术观念的谱系,去感知思想的延展和深邃,公共意义的触发和蔓延;也不是理论家般的概念评论,史论家般的古今定论,与各位普罗大众一样,和所有不能到现场者一样,以艺术语言为媒介,以文化和思想为线索,借由资料进行研究和思索,这正是美术馆公共美术教育的意义,也是借由艺术进行学习和思考的便利。写这篇文章时,京城的暴雪正在来的路上,央美、太庙都呈现出更加纯洁、朴素和充满了中国味道的风景。这场展览,在这片广大的国土,勤奋的人民和悠久的文化也升华了卡普尔的“艺术哲学”,对观看者个体(无论是在现场还是通过其他文章和资讯)的思想和文化产生了作用,乃至对公共层面产生了非常有价值的对话,这是中国和卡普尔之间的一种积极的意义和历史中的真实。

文 / 谭秦(教育学者/独立艺评人)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讲座活动预约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

尊敬的观众您好!感谢你参与我们的公教活动,期待您的到来!如因故不能准时参加活动,请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取消预约。如连续爽约三次以上,将影响您在我平台快速预约的征信,敬请理解!
快捷登录帐号密码登录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将作为您的登录账号
  • 验证码
  • 账号
     
  • 密码
可使用雅昌艺术网会员账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