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纪实 | 非常道——王秉复艺术求索六十载

由中央美术学院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承办的“非常道——王秉复艺术求索六十载” 展览于2019年12月13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A展厅展出。12月19日,围绕展览展开的学术研讨活动在中央美术学院电教学术报告厅举行。研讨会分为上下两场,发言者从各自不同的研究领域及立场出发,为听众提供了思考王秉复绘画艺术之“道”的丰富视角,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对王秉复的笔墨语言、教学观念进行了多方位的剖析,对具体作品及创作语境进行了生动还原。



 常道之“道” 

《主流中的潜流——谈“非常道”展览的策划》

李垚辰(中央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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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演讲是想要剖析“非常道——王秉复艺术探索六十载”展览策划中的思考演变过程与展览的生成过程。这次展览缘自王秉复先生的代表作《世说新语》的捐赠,整个展览经过了近一年的筹备。

区别于王秉复之前的展览方式和关注点,此次展览从作品数量、关注的学术重点,以及展陈叙事线索方面做出了不同考量,希望从全新的策划角度切入王秉复先生的艺术。探讨王秉复艺术在主流艺术传统中的传承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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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之风起浪湧》  34×22.5cm  纸本设色  198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策划过程中,《骨法发微》教材讲义对于策划团队特别有启发意义,使此次展览的目标更加明确。《骨法发微》是王秉复讲授传统线描的讲义,总结了自己对于中国骨法(线描)的认识,并深入浅出的向学生讲述最基本的线描方法和绘画知识。可贵的是他综合运用了20世纪的考古发现,吸纳了自新石器时代至唐宋的造型艺术资料,与传统宋元以来文人画传统一同来探讨中国的“骨法”传统,切入了中国传统绘画中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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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之恒公入峡》  34×22.5cm  纸本设色  198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我们认识到,王秉复的绘画并不“怪”,他继承了叶浅予、蒋兆和等名师的绘画思想,一直进行着中国绘画传统继承的研究,只不过,他更多的将视点投向民间,发现了新的营养,借鉴民间传统的方法与样式,他选择了一条不同于文人画传统的道路,他的探索可以称之为“主流中的潜流”,为当代中国画教学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策划团队最终决定以“骨法”为中心和线索,进行展览的结构组织和展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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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之神情开朗》  34×22.5cm  纸本设色  198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展览分为四个板块“学法——美院五年”“悟法——骨法发微”“用法——古事新画 教学相长”“多彩人生——王秉复年表”,汇聚了自1955年至今的作品200余件,展示了王秉复艺术探索中的各个侧面,揭示王秉复艺术探索的价值,使观众可以更直观,更全面的理解王秉复的艺术世界。


《循道而行——王秉复老先生的笔墨造形与中国画之道》

邓锋(中国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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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秉复自号“常道”。陈鼓应在《老子今注今译》中将“常道”解释为永恒不变的道,朱谦之在《老子校释》中将“常”解释为变化中的不变,《周易程氏传》中则说:“随时变异乃常道”,强调不变中的变。王秉复的“常道”应该是恒变而恒动的。不变的“道”永远处于变动不居的辩证法中,这在王秉复的中国画创作中落脚为笔墨造形的根本和规律。王秉复的笔墨造型讲求骨法,加之写生之形的生动与写意笔墨的生发,它们共同构成了王秉复的艺术特征。笔法造形是周以前的传统,而写意笔墨是较晚近的现象。王秉复从个人角度将二者打通、融合,将明清以来写意笔墨的感受吸纳在线中。来自黄宾虹、齐白石、甚至关良、李可染的近现代传统对他的影响极大,王秉复以反向的方式将它们与早期造像传统结合,由此打通了自己的“道”,这与黄宾虹在《笔法图》中一钩一勒间的回环往复生长延绵有异曲同工之妙。


《形神“手法”与笔墨“常道”——王秉复人物故事画与形象叙事的常态化表达》

于洋(中央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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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秉复的作品使我联想到与“文雅”概念和雅俗之辩有关的现象。多年前白谦慎先生写过一本书,叫《与古为徒和娟娟发屋》,这本书探讨的中心问题是:何为书法的经典?一种本不属于经典的文字书写,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成为“书法”?以此来看,王秉复通过漫写与戏笔手法体现的笔墨趣味、自由表达,在表象上有意回避了文雅的程式,趋向于一种大俗大雅的境界。我们从王秉复的画中见到许多生动的元素,很大一部分来自这一民间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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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之竹林七贤》  34×22.5cm  纸本设色  198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借用展览主题“非常道”的概念,在水墨人物画的笔墨叙事里或许存在“常态”与“非常态”两种状态。常态的情况下,现实意象通过笔墨语言的程式转换(形)与文人意趣的审美转换(神),由第一自然变为第二自然,成为创作主体心中的山水与图像。在这一过程中,图像与自然不自觉地被文雅化、或者说是规训化,形成一种强大的审美惯性。从非常态的角度来说,这一过程是可逆的,应该被反思和重构的,在拥有深厚的学院式系统积淀的艺术功底后,绘画者能够通过选择性的保留与取舍,形成带有自己强烈个性语言的非常态的“形神叙事”。这种“形神叙事”能够反过来与现实意象产生一种更为直接的互文关系。王秉复的创作正是以这样一种“非常态”的状态,为当下的美术创作带来了具有建构性的启示。


《从〈笔谈王秉复〉说起》

曹庆晖(中央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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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秉复最引以为傲、也最受欢迎的是他的长篇水墨连环画,尤其是他的自传体水墨,纪录着王秉复的个人经历,同时也是与王秉复同时代、同呼吸、共命运的普通知识分子的传记。这些人大多生于30年代,青春岁月在红旗下渡过,上大学时遭遇政治运动,改革开放时已不再年轻。他们对时间的感受与别人不同,生怕辜负光阴,退休后面对社会商品经济大潮看不懂,也不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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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之晒书》  34×22.5cm  纸本设色  198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956-1961年王秉复在美院,也是美院中国画系面临内外矛盾,政治压力巨大的时刻。何为中国画造型之基础?如何继承和发展传统?这些问题在复杂的政治、言论空间与人事、宗派的方方面面交汇。中国画系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今天所说的临摹、写生、创作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王秉复遭遇人生的重大变故也是在这几年。谈到中央美院中国画系,总被不容置疑的贴上“徐蒋体系”的标签,事实上王秉复在美院的学习生活里接受了叶浅予、蒋兆和、李苦禅、李可染等一众老师的教导,广收博取。叶浅予的“八写、八练、四临、四通”,李苦禅的“金石笔墨”,蒋兆和的“笔笔相生”,都对王秉复发生着作用。

时代的变化使我们现在能够重新回看这些艺术家,这也提醒着我们,需要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看待中国经验与中国故事。


《常道的笔记体绘画之道》

韩劲松(中国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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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是中国南北朝时期南朝刘宋临川王刘义庆撰写的一部笔记体小说,记录汉末、三国、两晋人物的言谈、轶事。小说文笔生动,记叙人物性格鲜活,篇幅短小精练,颇受后人推崇。鲁迅说它记言则玄远冷峻,记行则高简瑰奇。常道先生与《世说新语》深有共鸣,以文入画,不仅录其文,也拟其体,以简练笔墨记人叙事,风神潇洒,有魏晋风度,我称之为笔记体绘画。何谓笔记体绘画,我理解就是形式相对自由灵活,会讲故事,叙事志人不铺排,即使重大也举重若轻,以小见大。观常道先生作品,就有举重若轻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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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之支公好鹤》  34×22.5cm  纸本设色  198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常道先生之画,笔简意赅,笔墨萧散松驰,看似漫不经意却饶有谐趣耐人寻味。上文下图,将古文学之美、古文字之美融进风趣不失古风的视觉解读中。互相映照表达出近乎智者默然神会的领悟体验。

这种笔记体绘画与20世纪早期画家李毅士创作的《长恨歌画意》较为相似,但这套黑白画还是属于连环画体裁,有连续故事情节。《长恨歌画意》用明暗写实造型表现中国历史题材,但由于历史细节失实,曾受到鲁迅批评。《世说新语》则潜心研究古人衣冠、文物制度,达到考古而能入古,入古而又化古的程度。常道先生画《世说新语》自述:一是喜欢其文笔;二是了解基本历史知识,尤其是汉末、两晋的历史;三是对那个时期的美术有较深的领会,并且动手临摹过东汉壁画、画像砖、画像石、彩绘砖画、南北朝的壁画、石刻线画、敦煌、麦积山的北魏、西魏、北周壁画等,摸索出那时的造型规律或者叫“手法”,因而能进入历史文化整体语境去想象古人、表现古人,所以能得古人活气。

一套《世说新语》绘画,因文学而触发画意,聊记心得而已,记录是唯一重要的,所以自然而然,通过记录而把传统活化,活化的有传统文化的内容,也有传统绘画语言这种形式本身。


 王秉复的绘画语言 

《复活的陶俑——王秉复先生的“跨媒介”绘画》

张鹏(中央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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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王秉复出版了《古墓里的活人》第一辑,其中收录王秉复所绘陶俑149件。从50年代开始接触陶俑,王秉复一直辗转于中国各大美术馆、博物馆,借古抒怀。用王秉复自己的话说,画这些陶俑是要表现真实的人,让他们重生。

通过将王秉复所画的陶俑与真实原作进行对比,可以看出王秉复如何从四个角度唤起古墓里的活人:1.角度择取中的今古对话;2.塑绘转换中的笔情墨趣;3.眼波流转中的传神阿睹;4.古色古香的色彩意象。王秉复在其中做了两种转换:一是从塑到绘、从立体到平面的中国传统艺术语言的跨媒介转换。二是从幽暗黄泉向明朗的人世间的转换。在这双重转换间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绘塑结合的思维方式与整体艺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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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里的活人》选页


《从“公众”到“人民”——读王秉复〈帅府园老美术馆的展厅内〉》

徐梦可(中国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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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秉复的《帅府园老美术馆的展厅内》作于1958年,表达了一个更加开放的、面向“人民”的公共空间。陈师曾的《读画图》与之类似,被视为中国传统绘画和“公众”进入公共空间的一次表达,画中记录了1917年北京文化界在中山公园举办展览筹款赈灾的场景。杜朴、文以诚在《中国艺术与文化》中提到《读画图》时表示,这幅作品显示了机构组织填补家庭与政府间的空缺的作用。有趣的是,王秉复的这件作品创作于大跃进时期,在这期间,文化部发表了《关于大力繁荣艺术创作的通知》,表明要广泛开展展览活动。在王秉复与陈师曾的作品中,展览的组织者都是社团,它们在社会机构中不只充当着补充性的角色,而是承担着更广、更深的社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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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府园老美术馆的展厅内》  1958年

从《读画图》到《帅府园老美术馆的展厅内》,从1917年到1958年,观画者的身份发生了很大改变。《读画图》中用于筹款赈灾的展览,吸引的多是精英阶层,而王秉复的画中,公众身份出现了改变,体现了50年代初美术制度建立之始的展览形象,这与现代性民族国家政策的制定紧密关联。


《中国神话:王秉复〈钟馗〉与〈九歌〉中的“戏仿”》

吴雪杉(中央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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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秉复有大量带有摹仿色彩的创作,临写改绘某件前人作品。这类看似临摹的画作既带有学习目的,又是一种“去其熟而留其生动”的创造过程。他的钟馗系列作品就是基于大量临摹后的再创造,在图式、笔墨、内涵等多个层面与前人展开对话,又以一种若即若离的方式批判现实。《九歌》系列作品也可以看到类似技巧。《东君》用钟馗替代中国古画中的东君,《山鬼》把现代漫画式的人物形象嫁接到古代山鬼图式,在看似摹仿传统的同时调侃传统。“仿”是中国画古已有之的创作方式,王秉复把“仿”演化为“戏仿”,以他独特的方式实现传统写意人物画现代化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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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之东君  48x59cm 纸本设色 2018年


《法度与实指——王先生和〈刘姐的故事〉》

张伟(中央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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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姐全名叫刘彦萍,2013年来到北京打工,被介绍到王秉复的画室做家务工作。工作之余刘姐表示希望跟王秉复学习绘画,当时的王秉复正在创作自传式作品《多彩人生》,就让刘姐讲述自己的生活经历,王秉复边听边构图,再由刘姐勾勒描摹的方法作画。最后刘姐完成了共60幅的《彦萍自画传》,画了那些让她记忆深刻的事件或情景,所有看到过的人都惊呼:堪比丰子恺!令人困惑的是,作品中刘姐对自己亲人情感的注入,使画面的生动性有时更胜王秉复。王秉复教刘姐学画的事件,似乎触及了艺术表达的两个核心问题:“实指”与“法度”。刘姐用自己切身、动人的经历构成了画面的内容,这表示“实指”;王秉复则运用自己的经验和功夫娴熟地为故事绘制构图,这代表“法度”。这两者恰巧是所谓当代与传统分别看重的东西。实(真实)、指(痛点)、法(技法)、度(控制)四个方面,在不同的艺术家处各有侧重,而王秉复是极少能将这四方面融会贯通的艺术家,王秉复的作品之所以具有当代性,是由于他的语言不仅与古人相通,而且与现实吻合,其中包含着艺术家毕生的修养、理解、掌控及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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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六年之美院》 28x38.5cm 纸本设色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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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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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与艺术家王秉复合影

整理|胡炘融

编辑|CAFAM官网编辑部

图|袁慕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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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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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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