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何开展国际间的艺术交流,是一个时代课题,而不是简单的将国际作品拿来国内展示展出。毫无疑问,以往的国际艺术来华展,对国内观众了解、学习国外的艺术起到了巨大作用和影响,这也是国际间艺术相互交流的意义。
然而,当新世纪的曙光照耀之后,作为工作于美术馆的研究人员,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国际艺术来华展出这样的简单要求上,而是要进入美术史研究的需要上。以往,国外的艺术来什么我们展什么,那么现在,我们要有选择地做展览安排,更重要的是,要对国际艺术进行独立研究和梳理。我们知道,美术馆的建设和发展不仅仅是安排展览展示,更主要的是一个美术馆的学术定位,同时具有对文化历史的承续与思考的责任。它的出发点不单纯是为了交流,而是为了对世界进行研究,这是一种主动的、以本馆学术定位为前提的研究,它的抱负是全局性的,是以全球艺术为视野的。它将美术馆作为学术研究平台来建设,而不是仅仅作为展馆。
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英国泰特美术馆联盟、英国华人当代艺术中心联合主办的展览“兴起:中国当代艺术中的女性声音”,英国米德尔斯堡现代美术馆(Middlesbrough Museum of Modern Art),2018年
这也是全球大馆、优秀美术馆的一个突出特征。比如,英国泰特现代美术馆、美国现代艺术博物馆很少接受外来的交流展,都是以自己馆的学术立场出发开展独立研究,然后实施展览,不是为了交流而交流。在这种独立、自主的立场中,又通过周密的梳理和研究,为本馆的收藏做出判断和丰富,形成本馆的艺术及历史架构,从而使馆有所藏、藏有新知。这两个馆对现代艺术历史的展出与收藏各有特色,都是通过研究建构了本馆对现代美术史的叙事。这是一个专业的、当代的美术馆应有的功能和属性。
回过头来,我们审视那些来国内的交流展,少有为了收藏,也少有自主研究。这是作为美术馆的学术取向必须要改变的状况。譬如,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基于对现代抽象艺术的研究和关注,连续策划、组织了三个英国方面的抽象艺术画家个展,一是对画家的作品进行研究、进行美术史的叙事;二是在展出之后收藏其作品。虽然数量不多,但会慢慢形成一个关于抽象艺术的线索,也进而丰富了央美美术馆的馆藏。
再如,关于录像艺术,它是当代艺术的一个重要门类,对国内的观众来说还不是一种习惯的艺术形式,但是它的重要性以及当代性,都需要我们展开这样的研究和展示。于是,央美美术馆和美国的布罗德美术馆合作,将国际录像艺术50年的节点之作与中国近30年的录像艺术代表之作进行了对比平行展出,反映了这种艺术形式在国际及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和特殊性。那么,这种国际作品来央美美术馆展出,不光是为了交流,而是着眼于全球的艺术景观,它使得央美美术馆的美术史研究向着真正的专业美术馆方向发展。
混合的公共性与私密性: 第三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展览现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018年
又如,我们组织策划“摄影双年展”是基于国际艺术家来组织的,是以专题和主题来邀请艺术家及其作品,而非无选择地拿来交流。通过这样的自主策划和展览,国际的摄影艺术就有线索地与国内观众形成高层面的对话,也促进了我们关于摄影的认知和研究。在我们与法国里昂当代艺术馆的合作展览中,我们除了展出法国的青年艺术作品之外,又组织策划了中国的青年艺术作品,这样就与法国的作品有了很好的艺术对话,深度地探寻艺术在今天的状态。当法国艺术家马克西姆·拉马什(Maxime Lamarche)的装置作品无法按期运抵展馆时,我们马上约请他在北京就地进行艺术构思,他考察了北京的市场,发现了用于社会活动庆典的充气龙,觉得这条黄色的充气龙非常适合在央美美术馆里展出,也形成了直接感受中国的经验。当这条巨龙出现在央美美术馆的大厅之后,法方策展人又觉得足够大的空间也需要一件中国青年艺术家的作品来形成对话。于是,他们通过考察中国艺术家的工作室,发现了李琳琳有一件刚刚在做的装置适合放进来。于是,这件体量足够大、形成塔状的木屋装置《谁来安慰我》就出现在央美美术馆大厅中。在一个月的展览中,这两件体量大的作品是最吸引观众的。这种基于策展和现场经验的展示就超出了一般意义的交流展,更具有相互理解、深度对话的意义。
2017年3月,中法联合策划的“约会:来自中法的青年艺术”展,马克西姆·拉马什根据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制作的作品《休憩的金龙》
李琳琳,《谁来安慰我?》,木板、玩具熊、旗幡、音响、玩具,2017年4月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参加中法联合策划的“约会:来自中法的青年艺术”展
在央美美术馆开展“走出去”的展览项目中,也不是单纯地将一个现成的展览带到国外,而是通过共同合作策展来进行。如我们与英国泰特现代美术馆进行的“中国女性艺术展”就是由双方共同讨论,拟定展览主题、互访对方美术馆,英方策展人来国内走访邀请艺术家等来确定最后的展览呈现。这样,一个关于中国的女性艺术展,就在双方不同文化背景的交流过程中具有了理解其差异性与共性的特点,而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展览旅行。通过这样的合作项目,加深和补充了双方对彼此工作方式的了解,也了解了艺术对他们的重要性和意义。比如他们要求参展艺术家一定要去考察他们的美术馆场地,以利于中国的艺术家确定自己的艺术方案和作品。他们对参展艺术家进行布置工作给予报酬,这些都是国内策划展览所不重视的,甚至是没有的。
在央美美术馆的国际项目中,我们经过几年的运转和实践,越发注意到独立实施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国际上的大馆都会主动、独立地对其他国家的艺术进行研究,如纽约古根海姆美术馆对日本具体派的研究展览、对中国观念艺术的研究与展览,纽约国际摄影中心对中国先锋摄影的研究与展览等等,都是他们主动开展的研究项目。对比国内,少有主动研究国外某一位艺术家或某一个艺术现象的项目。在这方面,我们也初步做出了一些尝试,在未来的规划中,我们将更加主动地开展这样的研究项目,以此加强国内美术馆界对国际艺术的研究和展示。
作者 | 王春辰
原文发表于《美术观察》2018年01期
编辑 | 胡炘融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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