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策展——在规划、开发和创新体验设计上的合作及其行动步骤

摘    要:现代博物馆风貌的第一次巨变是关注点从物转向人,展览的目的“不但是有关物, 而且为了人”。最近的变化是注意力从访客转向了合作者。许多博物馆专家不仅对这些转变欣然接受,还从一开始就推动此类事件的发展。博物馆从静态的机构被重塑为动态的、包容的、与访客密切相关的机构。根据展览的规模、预算和背景,文章建议由五种倡导者合作策展,其分别为展览机构倡导者、展览主题倡导者、访客体验倡导者、设计倡导者、项目和团队倡导者。本文对每种倡导者的定义、职责、所需技能和行动步骤进行了概述,同时强调各个环节倡导者的合作, 从而促使每位倡导者在相应位置发挥适得其所的功能。

关键词:展览策划;合作;倡导者;行动步骤;



一个想法就像一场戏。即使它是一个杰作, 也需好的制片人和导演, 否则戏可能永远无法上演;或者它可能上演, 但由于观众太少, 一周后只能停演。同样, 想法不会只是因为它很优秀就能从边缘发展到主流;在它真正转变人们的观念和行为前, 必须经过巧妙的营销。

——大卫·博斯坦 (David Bornstein) , 《如何改变世界:社会企业家和新思想的威力》 (How to Change the World:Social Entrepreneurs and the Power of New Ideas)


设立倡导岗位:一种团队创新的策略

在本文中, 我们将尝试去阐述展览团队最重要的任务, 以便为观众、策展团队和机构提供最佳服务, 并促使考虑展览参与者在这些任务中承担的角色。


团队应该问的问题

任何团队流程启动之初, 参与人员应召开启动会议来讨论日程安排、预算和目标, 但最重要的是初步了解团队如何合作。

应当为角色的问题召开这次会议:

●任何展览团队需要拥有哪些倡导岗位?

●每个岗位分别需要什么技能?

●在执行与每项倡导相关的任务时, 导致成功或失败的因素是什么?

本文关注的是, 任何展览团队为了创造模范产品而必须执行更高层次的目标。我们将对作为倡导岗位需承担的责任进行讨论, 这些责任必须贯彻到所有团队成员中, 而并非是被分配至传统的员工岗位。之所以这样做, 是因为我们容易过分介意头衔或者职位描述, 而未足够重视实际必须完成的工作。我们最感兴趣的不仅是考虑需要完成什么, 还要考虑需要完成的原因以及不论头衔谁可能是团队中的最佳人选, 这样, 真正的合作流程才可能更容易启动。“不在我职位范围内”和“我不管这摊子事”都是合作的克星。


每个团队所需的五种倡导

当然, 根据项目的规模、预算和背景, 可能会有许多人参与展览的开发、设计和制作, 但我们建议在团队成员中只有五大主要领域或五种倡导需要被体现:

1. 展览机构的倡导

2.展览主题的倡导

3.访客体验的倡导

4.设计 (实体和感官) 的倡导

5.项目和团队的倡导

通常情况下, 这些倡导中每一项都由团队中的一个人承担, 但在较小的机构中, 一个人可能需要承担不止一个角色, 而在具有较大项目的大型机构中, 可能会有许多人从特定倡导的角度出发来工作。

我们机构的目标和终点正是:我思我所爱, 我言我所思。

——沃尔夫·福尔摩斯 (Oliver Wendell Holmes)

以下是每种倡导者的定义, 角色的职责以及其发挥作用所需的技能。

1.展览机构的倡导者

展览机构的倡导者提供了项目启动的方法, 该倡导者清楚地知道项目如何能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 知道为何机构这样做很重要。此人还应该为项目提供最终的审核——代表机构向公众做出它“足够好”或者“不够好”的判断——并且能在团队发展中出现任何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扮演仲裁人的角色。换句话, 此人代表机构, 是策展方的客户, 因此对机构负有最终责任。

在大中型机构中, 客户角色通常由馆长、部门经理或者副理事长充当, 他们在组织内部拥有足够的权利: (1) 设想项目如何促进机构目标的实现, (2) 整合项目实施所需资源, (3) 将想法向理事会或其他高层汇报, (4) 为项目寻找资金等。在较小的机构中, 这个人可能仍然是馆长, 但是在该角色中, 他 (她) 也可能正在执行一些我们稍后将要描述的其他任务。无论何种情景, 这个人可能不是最初提出项目想法的人, 但是他或她将认识到这个想法的价值, 并在机构内创造局面, 使之顺利通过。

这一角色所需的技能包括战略思想、管理能力、说服力、批判性思维和清晰的思想及表达。这位倡导者不仅需要能够识别和鼓励有用的想法, 组织有用的资源, 通常还需要招揽更多的人参与到这项事业中。

有时, 这个展览机构的倡导者被团队的其他成员视为一股无法摆脱的邪恶力量, 因为团队必须向其报告, 他还可能会要求其他人做一些团队中不容易实现的事。这种看法是短视的。此人与团队中其他任何成员一样必要, 他们都为了成功而努力, 随着项目推进, 机构倡导者活跃在阶段性的审批体系内, 保持他或她在圈内至关重要的位置。这样的人物还可能有助于吸收其他机构的资源服务于项目效益提升, 例如筹款人、公关和营销人员。

有时, 机构会把客户的权力交予某类“展览委员会”, 而非单个人手中。这种决定通常有很好的理由, 但它往往并非最佳方式, 因为其分散了倡导者的权力, 模糊了权威和责任边界。使用这种方式很难保证清晰度, 但清晰度却是优秀客户的标志。

(一个好的博物馆给) 人们的生活质量带来积极的改变。

——史蒂芬E.威尔 (Stephen E.Weil) 《博物馆重要的事》 (Making Museums Matter) , 2002

2. 展览主题的倡导者

当我们开始谈论主题的倡导者时, 首先想到的是找到头衔为“策展人”的人, 不过这并非考虑这件事的唯一方式。我们需要这样的人 (或一群人) :他/她能够将对主题的热情带到过程中并且能够将热情传递给团队其他成员, 因而最终传递给访客。该倡导者应该能够从学术角度确定主题最重要的方面, 并帮助团队确定最重要的信息并删除无关紧要的内容。如果涉及有物件、文物、档案或者标本, 该团队成员需要能够权威性地说出可用材料的质量、所需保存条件[1], 其他所需材料、以及如何获得这些材料。

有些项目可能要求主题倡导者去做原创性研究, 这些人可能在研究那个领域之初并非专家, 但是他们具备高超的研究技能, 并且也知道如何去寻找能够审核信息和提供建议的专家。最重要的是, 主题倡导者必须能够确保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

“策展人”的具体概念, 在历史上与图书馆、档案馆的管理人一职有关, 并且由此产生出物件藏品“保管人”的概念。直到今天, 该术语仍然在某些机构使用。保管人高水平的主题专业知识不但与他或她的教育和经历有关, 还与其对藏品的熟悉程度有关。

在美国, 术语“策展人”比“保管人”更常被用来形容拥有最高水平的主题专业知识的人, 但是“策展人”在不同类型的机构有不同的含义。在许多较大的自然历史博物馆, “策展人”一词指与某一批特定收藏密切相关的人, 更重要的是, 他/她是一名积极的研究者, 可能会增加该类藏品。除非行政要求, 他/她可能不会真正关注或“保管”藏品, 而是把这项工作留给藏品经理、甚至保护人员。在历史博物馆, 整体来看可能会有一位“藏品策展人”。特别是在大型机构中, 可能会有针对某方面藏品的个体策展人, 如“装饰艺术”。也有机构可能根本不用“策展人”一词, 而更喜欢用“历史学家”来指代策展人, 或者具有主题专业知识和掌控藏品的人。对于儿童博物馆和科学博物馆来说, 策展人也不常见, 主要是因为除了一些特例, 这类博物馆不太可能有藏品。

艺术博物馆也可能有诸如“装饰艺术”等部门, 也可能有按时间段 (如“20世纪艺术”) 命名的藏品部门。艺术博物馆策展人通常会对特定的藏品拥有非常严格的控制权, 除了那类藏品主题的专业知识外, 他们的头衔还进一步暗示其拥有他人常常无法企及的鉴赏水平。而且与大多数其他类型的博物馆展览不同, 特定的艺术展品通常明显地被视为带有专家的个人视角, 即他对特定的艺术家、艺术形式或者某个时期的独到见解。

当然, 具备任一类别专业知识的员工不论其头衔, 都将是策展团队的青睐人选。

然而, 事实是在许多博物馆里, 即使有收藏, 也没有“策展人”这样的职位。

即使这样的职位确实存在, 我们可能仍然希望从机构外部获得关于我们所选主题的意见。我们可以向学术界寻求那些“有关主题内容进行研究、教学和写作的人”, 或者向专业领域寻求正在直接做着我们感兴趣的艺术或科学的从业者。我们也可能会寻求特定领域之外的学者、专家的深刻见解:历史学家对于印象派画家的文化和产生这一流派的社会经济环境可能有什么看法?对涉及迷失或死亡主题的展览, 心理学家可能会提供什么样的深刻见解?

在我们寻求能够担任内容倡导者的团队成员时, 另一个重要的潜在合作伙伴是社区成员和/或社会公众。当我们处理文化和/或地域方面的特定主题时, 这一点尤其重要;当我们处理敏感或者可能存在争议的主题时, 我们也希望社区成员能够参与。

3. 访客体验的倡导者

对于项目的沟通和成功来说, 观众和观众研究、学习理论和展览文化环境方面的知识, 与主题方面的专业知识或精湛的设计技巧同等重要。因此, 访客体验的倡导者被认作一个相对较新的想法, 该倡导者会深入思考访客将会获得哪种体验, 并为这种体验设定认知和情感目标。这类倡导者旨在提醒我们所有人:访客满意是展览奋斗的核心——最重要的是“展览是为了人, 而不仅仅是有关物”。

当这种倡导者作为一个特定的角色时, 通常被称作展览 (或活动) 开发者, 也可能被叫做阐释规划者, 亦或唤作教育者。 (在一些大型博物馆, “访客倡导者”可能是一个独立的职衔, 展览的开发则交给展览开发者) 。访客倡导者这一概念的提出归功于20世纪60年代时任波士顿儿童博物馆馆长的迈克尔·斯波克 (Michael Spock) 。他的想法是要真正实现项目的愿景, 对于内容的热情和对访客的同等热情应当都体现出来。他为“火炬手”这一特定项目发明了“活动开发者”的头衔, “活动开发者”可以围绕该愿景组建团队并整合资源, 以便不被其他的事所分散。在最早的访客体验形式的开发中, 开发者要对展览项目有关的一切负责——包括想法、访客和内容研究、学校活动, 包含展品元素的模型的“试用”、展览中出现的语气和声音、藏品资料——除了设计和制作外的所有东西, 尽管这些也可能成为访客体验的形式。

别的博物馆创造出了观众体验的其他形式。同样在20世纪60年代, 旧金山探索宫开发了原型模型, 即在开放的作坊里致力于开发独特的展览创意之人, 把东西放在地板上试用, 然后根据需要在作坊反复完善, 最后经馆长富兰克林·欧本海默 (Frank Oppenheimer) 的批准, 付诸使用。这些人是艺术家?科学家?设计师?教育者?还是制造者?是的, 是的, 是的, 都是。

服务访客的团队工作法

20世纪80年代初卡罗琳·布莱特蒙 (Carolyn Blackmon) 在菲尔德博物馆推出的“团队工作法”, 要求展览团队中包含一位教育人员, 该方法特意将一个关心受众的人引入传统自然历史博物馆由策展人与设计师所构成的团队中。

无论什么模式, 基本理念仍然很重要:尽管所有展览确实“与物有关”, 但最为重要的结果是它们对最终用户而言是有趣的、有意义的和有效用的, 并且不允许任何东西妨碍这个最终愿望的达成。确保这一愿望达成的最直截了当的方法是用“人性化”的方法管理团队, 通常以“展览开发者”的形式实施。

这种倡导可通过团队来实现 (可以通过许多人, 取决于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 但“展览开发者”最终负责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为访客整合所有资源。当所有最好的物品从藏品中被挑选出来;所有必要的信息被清晰表达;所有学校团体的课程标准被虑及;所有吸引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兴趣的人的花里胡哨的展品被充分考虑时, 是否还有一个可以被理解的故事?是否还有一种非常重要、引人注目的想法或感觉, 可以使访客被吸引并铭记于心?是否还有一个清晰可辨的统一体, 而不只是一堆模糊相关的材料?访客倡导者的工作就是确保访客在展览中得到的整体收获大于各部分的总和, 在团队内为关联特定的认知、情感和体验方面的访客目标提供指导。

“展览开发者”几乎可以来自任何背景, 只要他们愿意并且能够将访客放在首位。但是大多数情况下, 这些人有教育学或者艺术专业的背景, 或者这一类人, 他们对某一特定主题充满热情的研究随着时间的推移转变为将一部分知识传授给他人的热情。他们拥有的有用技能包括对观众研究的了解和热情;隐喻和类比思维的天赋;良好的研究、写作和教学技巧;对学习理论和人类发展有一定了解;对可视化策略有一定了解;以及跨学科思考的能力。

访客体验的倡导可能会与其他倡导产生显著的重叠。事实上, 当那些最关心内容和实体设计的团队成员真正关注访客问题时, 访客倡导者的工作就变得容易多了, 并且可能变得更技术性——记录最为经典的观众评论;或承担诸如编写清晰标签的任务;组织观众研究工作;开发和测试特定媒体或互动元素;或组织咨询顾问和社区团体。

把你该做的做好, 别人就会带上他们的朋友再次光临。

——华特·迪士尼 (Walt Disney)

在我们的经营场所, 顾客是最重要的访客。他们并不依赖我们——我们依赖他们。

——无名氏

4. 设计的倡导者

或许所有这些倡导中最直观的倡导是实体和感官设计。很明显, 这必须是具有真正设计技能和理解能力的一个或一群人——在资金最短缺的最小组织内, 至少要有一个具有“好眼力”的人。当然, 这种倡导并非仅仅是关注空间在视觉上的赏心悦目;还关注环境的舒适、有趣;访客如何被它吸引并进行参观;也需要关注空间照明;空间如何支持内容;如何通过听觉、感觉、嗅觉来展示内容, 空间各元素如何良好地发挥作用;总的来说, “设计的倡导者”要关注空间设计如何用来支持和提升访客的整体认知、情感和体验目标。

设计所需技巧

这里所需技巧很多, 可能一个人不能全都具备, 这些技巧包括:

●空间规划和导向规则 (要考虑ADA[2]要求和安全问题, 如紧急出口或材料的防火等级) 。

●定制展柜的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 (颜色和纹理系统, 物件布置, 照明和身体舒适度评估) 。

●互动设计 (尤其是可能用于解释或演示过程或现象的机械系统) 。

●了解多媒体以及支持其运行的技术。

●通用设计 (了解允许所有用户访问的准则, 无论其体型大小、年龄、第一语言, 或残疾与否) 。

●绿色设计 (大体上了解材料的知识、来源、属性及其对藏品可能的影响) 。

●具备绘制、测量、细化和记录, 这些能力中的一些或全部, 首先为了审核, 然后为了制作。通常, 这个角色还会代表团队去监督制作与安装。

与主题倡导者一样, 设计倡导者需要在特定领域接受过培训, 如建筑、工业设计、平面设计、舞台设计或相关领域。像访客倡导者一样, 他们可能不得不积极追求那些策划经典展览所需的特定领域的技能和知识, 因为很少能期待所学课程让初学者熟悉设计每个展览所需的一切。

在我们所描述的所有倡导岗位中, 最有可能聘用外部人士的就是设计倡导者, 这样做有好处也有坏处。人员外聘通常是因为该机构内部不具备能力, 因为它根本没有设计功能, 或者因为设计师无法处理分配给他/她的所有工作。有时, 决策者聘请外部人员对内部重复性的解决方案进行优化, 或提高“完成程度”, 或将更高明的技术或更新颖的材料带到场内, 而这似乎是机构内部设计师和制作人员不能胜任或者不感兴趣的。

无论是什么原因, 机构必须非常清楚它们正在寻求的是什么, 这一点很重要。一些公司已经做好准备, 他们确实更愿意创建“交钥匙”的展示方案;也就是说, 他们对整个产品负责, 除了对方法和预算的总体批准外, 对客户机构要求很少。

有些企业可能希望机构为展览带来关于观众和教学目标的深刻而清晰的阐明, 并提供所有的内容研究作为支持。还有其他企业可能准备让机构提供所有内容和展览开发, 而他们只是扮演二维和三维设计师的角色, 并监督制作。显然, 所有这些决定不仅对人员和成本产生影响, 而且还涉及所有权问题, 因此, 彻底了解“谁在做什么”对双方合作的成功是必不可少的。

5. 项目和团队的倡导者

项目和团队的倡导者是一种常被忽视的倡导者——这对项目危害很大, 因为当没有对项目本身的倡导时, 预算往往超支, 进度表常常出错, 友好的分歧可能陷入两极化的对峙, 使每个人感到糟糕, 项目停滞不前。这个角色最常被赋予“项目经理”的头衔, 也可能被称为“项目管理员”“经纪人”, 甚至是某类“助手”等。这里所需的技能包括:规划和推进, 这两方面需要通过高度合作的方式来着手处理, 以便取得成功。它们涉及日程表、预算, 以及团队及其流程的整体健康状况。

规划任务包括:创建一份总体日程表;为审核和批准规划系统和进度;尤其对于大型项目, 为特定的产品创建更为详细的日程表, 该表会经过很多人的讨论并被执行。“标签副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图形层次和格式必须商定;文本的撰写、审核、编辑和核准;图像的研究、选择、审核, 并巧妙地将所有这些部分组合在一起, 以便文本面版投入制作。内容专家不得在完成最后审核的那一周休假。显然, 这样一份日程表的创建, 必须有每个人的参与, 并考虑到每个人的需求。

这项任务的第二部分——在推进过程中实际监督整个日程表——甚至更为棘手。一些团队成员可能不太遵守日程表, 或者可能只是选择不被打扰, 后来却辩解说自己不知情或“其他职责比这个更重要”。也有员工生病或其他紧急情况迫使计划发生改变。这个倡导者必须足够干练, 能够让大家接受商定的任务;足够机敏, 可以在失败时找出问题;足够熟练, 可以让其他人一起来解决问题。

另一个重要的规划部分是预算。预算可能是事先定好的, 只需要置于系统中并予以跟踪, 也可能是易变的, 需要不停地在评估和分配方面做工作。棘手的预算意外需要灵活、创新地加以解决, 必要的削减和妥协需要有一位冷静的协调者。团队内部由此产生的失落情绪也需要富有同情心的倾听者。

功效评估

但是最重要的是, 必须有人站在制高点把控全局, 或者有效评估流程的健康状况。

●会议是否富有成效?

●团队成员是否都了解情况?

●是否有必备资料和项目决策在团队内外适当传播的流程?

●高层领导是否感到他们在“圈内”?

●博物馆的其他部门是否在合适的时间有效参与到项目中 (比如安保、营销或者场内志愿者相关部门) ?

●团队成员是否都做好了本职工作, 每个人, 或多或少, 相处融洽?

项目倡导者必须是最终的推动者, 促进每个人发挥自己的优势, 温柔地将人们拉出他们的舒适区, 以充分发挥所有团队成员的作用。他们必须知道如何召集、运行和记录一次会议。他们必须客观地分析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内容。他们鼓励所有的队员表达他们不同的观点。他们还必须能够在本团队内无法解决问题时, 把问题带到另一层面解决。

在该角色中有一些常见的隐患需要注意。首先, 这一角色常超出他或她首次承诺的任务。当设计师、开发者或客户发现自己也承担这个角色时, 他们会发现自己陷入困境。接下来, 这一角色可能会让那些既无技能也无影响力的人来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只是为我们中的其他人跟踪预算和日程表”, 这听起来很容易, 但是恰恰相反。优秀的软件产品可以提供帮助, 但此处所需的技能一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展。如果整个团队都认可这一点, 那将对整个项目很有帮助。最后, 有经验的人也可能无法保持客观, 利用该角色众多的权利操纵或秘密决定项目的决策和结果。这个倡导者必须像一个好家长, 必要时唠叨, 但给予团队真正的独立。


行动步骤

每个倡导者都需要了解其所有工作产品所依赖的一系列步骤。

1.研究

每个行动步骤都始于研究, 无论是对同一主题相关展览的研究, 设备费用研究、展览内容研究、藏品和档案研究、材料研究、照片研究, 还是策展所需调查的其他成百上千领域中任一领域的研究都需要。好的研究将会获得前人研究成果和研究路径。

2.组织

数据和信息除非被组织成一种可用 (可检索) 的形式, 否则它们用处不大。这种形式应该是所有团队成员都能轻松访问的。这可能意味着要使用诸如饼形图、大纲格式的图表、或者可能意味着创建某种矩阵。而在大型、复杂的项目中, 它可能意味着使用专门用于保存和组织各种数据的程序。

3.分析、综合和可视化

一旦材料组织完毕, 我们就能用材料来构建展览的意义, 并想象在我们工作中可能使用它的方式。将研究成果和抽象概念转化为有形的体验, 这需要我们能具备形象化思维和想象力。我们如何利用我们所学到的东西作为展览的元素?访客如何观察、互动和投入其中?

4.记录、管理和展示

为揭示我们调查的优缺点和潜在用途, 我们将花时间总结我们的发现, 向团队的其他成员展示我们的所有文档, 并将其在团队会议上呈现。理想情况下, 我们将我们的研究成果展示给大家, 这些研究具备足够的案例和背景, 为创造我们团队整体面貌提供组织和分析思维, 然后就是否或如何使用此资源提出建议。

我们在工作的各大领域通过这些行动步骤开展工作——无论是编制预算、内容开发、观众研究, 还是从藏品中选择物件——我们需要意识到这些任务通常是重复的。换句话说, 在展览整体框架、预算、互动和藏品清单等方面, 每个阶段都是“更近一步”, 直到每个环节都进入制作阶段。每个倡导者都有必要找到合适的、方便的方式, 将下次重复的工作呈现给团队进行详细审查。重要的是, 我们应坚持实施这些重复的审查工作, 因为最初的预算会与施工后的结果有出入, 我们的计划也将不断完善。


危险与陷阱

简单地命名五个人代表五种职能并不能保证项目的成功。首先, 团队成员需要彼此信任, 以便团队能够很好地合作;其次, 在团队里实际掌权者与被认为的掌权者的一致与否往往是构建或者瓦解团队的关键。每种倡导者都应具备基本的素质, 拥有基本权力:

●机构倡导者对整个项目拥有最终决定权。作为客户, 他或她对各个方面都有批准或否定权, 并最终掌管着资金。

●主题倡导者深入了解内容和展品, 他们能充满热情地说出这些内容在展览中的重要性和准确性。

●访客体验倡导者的能力是基于其熟练的领导才能和热情的性格, 能够实现吸引人的、为访客和社区服务的、满足用户目标的展览开发。

●设计倡导者的能力是基于这样一些技能:它能使展览变成生动、逼真的、三维的体验, 而不仅仅是一系列由想法串联起来的物件。

●项目和团队倡导者的能力是基于对预算和日常流程的控制, 以及他或她在团队中统管一切的能力, 以便充当一位总经理。

项目的日常领导可能属于这些倡导者中任意一种, 但此人通常与展览开发者一起负责用户体验;和设计师一起负责展出效果;或者有时和项目经理一起负责预算和日程流程。

但是无论团队成员是谁、组织方式如何、每个人合作意愿怎样, 权力的问题一定会出现。这不仅仅是猜拳的游戏:在议题和热情上没有人能获得绝对胜利。虽然通过倡导者的眼光来检视决策有助于赢得权力, 但是善意、信任和为访客创造典范产品的愿望, 不仅是赢得今天的争论, 还会是未来的目标。

数据可以帮助解决某种僵局。与公众一起来讨论各种想法、故事线和原型可能会引起另一场激烈的争论。对于更棘手的问题, 可能必须由客户和其他更高层来作出决定。

这些倡导中的任何一项对于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忘记任何一项倡导都可能造成灾难。

当然, 无论如何, 全部团队成员都应当是所有这些领域的倡导者, 因为存在各种领域的重叠。在运作良好的合作团队中, 这意味着人们互相支持, 没有事情被忽略。在过分猜忌或四分五裂的团队中, 当人们关于势力范围和“面子”起争执时, 它会引起摩擦和分歧。

在较为小型的机构中, 团队成员可能不得不采取一种“分裂的人格”, 因为他们可能必须扮演不止一个角色, 同时倡导不止一种观点。这并非不可能做到。从一开始就对各种倡导者及其各自扮演的角色进行概述, 将会促使所有参与者做好每一项工作, 并尊重他人正为之贡献力量的工作。


本文为《博物馆策展——展览规划、开发和创新体验设计上的合作》 (Creating Exhibition:Collaboration in the Planning, Development, and Design of Innovative Experiences) 第二章“倡导者与行动步骤 (AdvocaciesandAction Steps) ”的内容

波利·麦肯纳-克雷斯,珍妮特 A. 卡曼著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艺术大学博物馆学系)

周婧景译(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

原文发表于《博物院》2018年05期

注释

[1]译者注:原文是“conservation needs”, 应当译为“保存需求”, 这里的“需求”实际就是“条件”, 因此译成“保存条件”。

[2]译者注:“ADA”是“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缩写, 是指美国残疾人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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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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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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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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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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