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尼施·卡普尔:回家

1600765694307871.jpg

《我的红色家乡》,中央美院美术馆展览现场,2019,图片拍摄:李标

人/无人
我们与世界的关系似乎已经完全改变,我们的行为和将它们压缩在内的空间之间的距离好像总是在经受考验,个人仅是处于无界之镜中心的一粒原子,吞噬并被吞噬,同时他通过保持原状来确认自己的身份,就像蝴蝶也知道为了生存它必须停驻在树干上隐藏自身,并通过不同色彩的装扮来变换它的外观。艺术与本体相融——艺术家的足迹对应星体运行的轨迹,可言说之物对应黑夜的宁静,凝视内在自我对应地心之旅,冒险则对应于在虚空中被事件围绕着的轴线。
哈姆雷特说:“身虽囿核桃,心为无限王”,这个绝妙的悖论使他将自己看作是一个戏剧角色和美学创造者。这位悲剧英雄如艺术家般自由地塑造自己,并否认自然宇宙与自身空间之间有任何边界。
我们今天发现,正是在这样的美学选择下,艺术家刻意将自己置于困境中来推翻他所有的本能期望。因为只有艺术家被封闭在自我空间里时,他才能够克服作品中不可动摇的确定性所带来的冲击。并且,他作为这个无限空间的主宰者,试图让所有想要诠释他作品的人认识到他们完全是错误的,但这些尝试只会是徒劳,因为这个作品已经不再属于他;他是一种“超存在”,一种外部性的“形式”,关联着所有存在于他工作室内的客体以及它们的句法关系。他是一位使不可能与现实并存的王者。
安尼施•卡普尔是一名领航者,他能重建出脱离实体的形式线条,将具有普遍性的事物完全转化为自己的东西。通过这种方式,他不仅代表了艺术家,也代表了所有冲破内部与外部隔膜的人类;同时,他们也被认为是并存于这两个世界周围的人(personne即“人”,“无人”)。在这种表层张力中,只有他们才能把控自身与宇宙空间的接触。在这种存在于瞬间,且能使宇宙远离地球、脱离实体,变得容易理解的能力下,我们发现一位创作者在创造与毁灭的瞬间,在无限可分割且各不相同的时刻里,使自己的整个人格充满了张力。


颜色是现成品
颜色的空间也是颜色的时间,是瞬时的、具有确定性和双重性的当下,它永远不会完全消失,因为它总是处于诞生的状态。颜色是一种自我创造的客观存在形式,就像天晴或下雨一样。“它”(指颜色)。它或独自或在集体中创造自身,作品以它来描绘、塑造自身,而观者从它开始,通过调和它来实现它本身。它与我们相关,因为我们与它相关,它就是一个空间和一段时间的深渊,模仿着我们。
空间从来不是固定的,而时间永远是连续的、不可逆的。在这些坐标中,我们通过区分特征,以及将颜色从作品的线条与绘制中分离出来的方式来识别作品。颜色使形式成为可能,颜色就是材料。在卡普尔的作品里,颜色具有转化的力量,它就像一个光环,覆盖在神秘难解的形状上,然后分解成无数的时间片段。艺术家之手在雕塑上并没有留下痕迹,犹如它的形式已独自彰显其本身。在作品的主体侧重表现色彩之前,颜色只是一种印象。然后,它逃脱出当下,跳跃过本身,将自己转化为一种表达。颜色不再是一个表述谓语,也不再是只是一个吸收和反射另一主体的发光体。颜色是一个现成品。


母性空间
在《诗歌语言中的革命》(1984)里,“主体性”和某种后结构主义的理论家茱莉亚•克里斯蒂娃将语言描述为一种“言说主体可以创造和破坏其本身”的符号系统。她补充道:“我们的语言哲学,作为理念的化身,仅仅呈现出一种档案管理员、考古学家,甚至恋尸癖式的思维模式。”事实上,许多非后结构主义理论认为语言是一种没有生命的人造物,它可以被存档、分类和埋没,被当作是一种形式客体、静态实体和研究课题。如此,这些理论否定了我们生成意义与经验的动态过程。
同样地,在视觉艺术领域里,一些形式主义理论家在分析创作者的作品时,他们的过度诠释脱离了作品本身,成为了错误的产物。这在安尼施•卡普尔的作品中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他的雕塑从未僵化在某个地方,它从自己的起源处便消失了,即使那个起源可能是它的一个不可言喻的存在条件。它们有着可移动的形态,是原创的、衍生的,并且接连不断,它们总是额外地去弥补自身中空白的、缺失的却又绝对的地方。因此,这些作品的意义看起来似乎是将一个生命体,即艺术家的身体,注入到语言和雕塑中。离开了“表达的主体”,卡普尔的作品就无法被诠释。
如同最初婴儿模仿父母的节奏和音调做手势和咯咯笑,雕塑可以处于一种永恒并自发地运动的 “前象征”状态。茱莉亚• 克里斯蒂娃从柏拉图的《蒂迈欧篇》中借用了一个术语“母性空间(Chora)”来定义一种先于语言的发音和节奏。她对这位希腊哲学家所创造的术语赋予了更大的模糊性,将其解释为“容器和生产者,宇宙中最初的容器且不能被摧毁。”这是指“宇宙大爆炸”之前的空间吗?
“母性空间”是一种无定形、可移动且具有延展性的东西,它没有主题或方位,是一个意义生成的过程。在这种原始的、排泄的和精神分裂性质的秩序中,艺术家在“话语”浮出表面并到达它们的最终形式之前,致力于收集它们的音调变化和发音。
在《我的红色家乡》(2003)中,安尼施•卡普尔创造了一个前象征性的外观,意指孩童般的状态、起源、子宫以及尚未成形的母亲形态。他还表现了成年人想要破坏符号以及意图打破对这座雕塑的认知,这是迄今为止他的作品特点,观者陷入他所诠释和填充的内容里,置身于两个超越了任何已知维度的世界的周边:他永远不知道自己是在里面还是外面,下面或是上面,但是他能够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存在”,因为这件作品认同了其本身,也认同了他的身份。

因此,那些与第四维度有关的形式和“非空间”的功能是具有指示性的。这件雕塑被包裹在虚空的表层里,以吸收最大限度的材料,而只有那些用自己的存在打破这个连续介质的观者,才能够赋予这件作品意义,因为他提供了一种突破雕塑内容的方式,就好像他在探寻自己的潜意识,并冲破那些阻止他直面恐惧和未知黑暗的障碍。
https://static.cafamuseum.org/museum-image/image/202009/sy_1600911758117221.jpg
《镜面辉光(红)》,2016,图片拍摄:戴夫·摩根

《镜》系列的作品呈现了一种无法组织起来的奇妙想象世界,由于镜子的“表面能”可像三维屏幕一样被分解,观者体验到的是自己的世界。通过这些镜子,卡普尔邀请我们进入一个升华的空间,并看到身体的倒影,它们混合在一个形而上的、民主的空间里,“诸神逃离”(荷尔德林)。这是一个自我认识的时刻。

https://static.cafamuseum.org/museum-image/image/202009/sy_1600911597358547.jpg

《1000个名字》,1982,图片拍摄:皮埃尔·大卫

https://static.cafamuseum.org/museum-image/image/202009/sy_1600911202161181.jpg

《1000个名字》,1982,图片拍摄:布莱斯·阿迪洛

https://static.cafamuseum.org/museum-image/image/202009/sy_1600911436189072.jpg

《1000个名字》,1982,图片拍摄:埃拉·博霍谢维奇  图片提供:艺术家及常青画廊

在他早期的作品里,放置在地板的物体上覆盖了单色颜料——红、蓝、黄(《1000个名字》,1979-1980)——制作程序各不相同。这里的颜色和形态是外向性的,它们肯定了它们之间的邻近性,即在意义或表达方式上相互接近。形式、材料和颜色都在主体的厚度上具有一种合成的价值和无限的同一性 ,而这种主体的厚度则摇摆于二元性之间:天空与大地,物质与精神,可见与不可见,意识与无意识,男人与女人,光明与黑暗,身体与心灵。


无器官的身体
《我的红色家乡》呈现了一个母性空间。它不再是自我包裹的表面,而是集中于一瞬间的行动与热情,在这种静态起源中材料成为一种纯粹的效果,使其划伤自己并流血,然后爆发、吐出一种颜色,而这种颜色在这里仅仅代表了这个形式的感情,是一种原始的、排泄的秩序,一种超越了任何内容的深渊。在这件作品中,观者能发现最真实的崇高性本质。如果美是根据它的比例,以及它的轮廓、边界和有限性(界限的存在赋予美以形式)的协调来定义的,那么崇高是在没有形式的物体中找到了自己的容身之处,它被表现于其中或因为它的存在,使我们能够思考整个无边无际的世界。
崇高指向理性的不确定性,即潜意识。崇高无法被衡量,因为它不允许自身被束缚。因此,它给眼睛带来一种特殊的愉悦感;崇高的物体不断萌芽,它是生命力在经历短暂停止后不可遏制的倾泻而出。《我的红色家乡》之所以成为一件非凡奇异的作品,在于它的大胆,以及它不同于我们已有表达方法的能力。美好的情感之后是来自崇高的冲击,是一种意义的剧烈动摇。
在卡普尔的雕塑作品里,内与外、空与满之间不再有任何张力,有的则是吸引与排斥。这种极端会打开吞噬一切意义的无底洞,也会打开理性也惧怕跃入其中的虚空。雅克• 德里达说:“崇高是使人立即感到愉悦的东西,而这种愉悦是由于它与感官性质的对立( 阻力)。崇高不能存在于任何感觉形式中。世上有美丽的自然对象,但却没有感觉的自然对象。”(《画中真理》)
崇高永远不像其身,也永远不在其位,它总是不规则且不成比例。与崇高相比,我们是绝对渺小的,正如地球不停旋转时,我们是麻痹的。《我的红色家乡》在令人眩晕的落差上架起一座吊索桥,使其介于表现与非表现之间。如果在这些凹面镜的无数个“孔径”前,观者能够轻易地跨越形象表面的深度效果与他的视网膜之间的距离,从自恋式的有意识到崇高的潜意识,模拟他自身的欲望,那么在《我的红色家乡》里感知则指向另一种含义:因为这件作品并不是让观者去看它脆弱的被动外观,而是去看一个主动活跃的物体,一个移动之物,一种有机元素——在一小时的完美轨道上——将一大团红色凡士林在一个空旷表面上像催眠般地拖动着,它永远是未来与过去并存,而颜色则代表了当下。
艺术家在物质/身体上对这种含糊的语言所进行的调整工作,取代了之前所有作品中的象征性价值,以至于我们可以说,位于作品中心的巨大圆形物体就像一个庞大的无器官身体,它伴随着观众进入一个未知的内框区域,而不是一个完成的、确定的拓扑结构,这一点对于卡普尔来说非常重要。金属臂在发动机的驱使下,在材料的表面边缘释放出一种能量,使其成形、变形,然后重组。这就是这件作品的意义生成的地方,它和《1000 个名字》一样,物质、形式和色彩的综合成为了尚未被创造出来的作品的表述谓语。


萨德式流动
卡普尔的“红色家乡”也含有萨德式(非“嗜虐的”)的成分。如果对萨德来说,身体就是语言,那么对艺术家来说,色彩一定是体现在形式和反复上,这向我们展示了创作者在他的作品中所发现的界限和相互越界。在《我的红色家乡》里,卡普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机器。尽管如此,这是一件比《1000 个名字》更有紧迫感,更私密的作品,是卡普尔根据自己过去经常造访出生地印度的街市的记忆而创造出来的“光环”。最终,它更好地引导我们走向我们正在追寻的东西,即真正的形式问题,但这也只不过是它自身的沉淀。艺术家对此作出了让步,他否定了(确定的)形式,或使其不构成问题,同时他也肯定了用颜色来表达过程的乐趣。因为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发生在颜色里。
色彩刮擦着痛处,运行在一个可转动的点上,在此点上死即为生。回家吧。

*本文首次发表于展览图录《安尼施·卡普尔,我的红色家乡》(马拉加当代艺术中心出版,2006)

安吉拉·莫琳娜(艺术评论人,西班牙语言学者,文学理论和比较文学博士)

李燕杰/译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讲座活动预约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

尊敬的观众您好!感谢你参与我们的公教活动,期待您的到来!如因故不能准时参加活动,请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取消预约。如连续爽约三次以上,将影响您在我平台快速预约的征信,敬请理解!
快捷登录帐号密码登录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将作为您的登录账号
  • 验证码
  • 账号
     
  • 密码
可使用雅昌艺术网会员账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