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展|实验,改变我们理解艺术的思维

实验,改变我们理解艺术的思维——序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实验艺术作品展

文|王春辰

“实验艺术”曾经是一个历史概念,它发生于现代主义艺术史的进程当中,它是社会发展到现代时期的一场艺术变革。名为“实验艺术”,其实质是打通艺术的门类界限,突破既有的艺术框架,对惯性的艺术观念、理论进行反思、改写,不断延伸艺术所涉及的领域等。艺术的实验首先发生在绘画领域,然后进入到媒材上,再进而深入到艺术理念与概念的再认识上,层层推进,由表及里。甚至可以说,以“实验艺术”为关键的现代艺术历史是与社会的发展同步的,它贯穿于当代的艺术教育、艺术创作以及艺术的接受之中。

中国美术家协会于2014年主办的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中第一次举办了“实验艺术提名展”,来初步反映它的创作面貌,在当时引起了国内的广泛关注。2019年,随着第十三届全国美展的举办,正式将“实验艺术展”作为独立的展区列入全国美术展览之中,以此来检视中国的实验艺术创作状态,并以此来促进美术教育及其创作。

本届实验艺术作品展正是对过去若干年中,中国艺术家在所创作的实验艺术作品的一个概览。展览共收到全国投稿800余件。为公平、公正、公开地选出代表当前中国实验艺术的水准的作品,中国美术家协会成立初评委员会和复评委员会,并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初评114件作品入围,复评81件作品入选,并评选出5件进京作品。

从本届投稿和入选的作品看,实验艺术在中国的创作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和成就,显示了我国的美术教育的进展,也充分证明了开展这一艺术教学实践的成果以及它所促进的艺术创作。可以说,从入选的作品整体上看,它们做到了与国际艺术界同步对话,在艺术语言上,装置、雕塑、录像、绘画、摄影都有涉及,最为突出的是中国艺术家已经广泛地使用各种物质材料、手法、方法、技术来创作作品,不再局限于平面作品,有日常物品的使用(邱宇的《声之味》使用了喇叭、中药材),有传统材料的转化(远宏、孙磊的《瓷语》),有对今天技术元件的运用(邓碧文《机器纪元的巴别塔》、郑达的《上传者》、吴元安的《太空迷走》),有将技术变为创作的手法(如解勇的《语言暴力》应用了切割、图像识别技术,苏永健的《虫舱》使用金属材料等),有项目作品(刘行的《动物车间》、卢征远的《合作公社》,张滨、叶洪图的《个人史》,王比、娄金、谢文芹的《七塘“实验田”艺术项目》,黄文亚的《见何见》),也有利用传统的媒介加以观念转化的创作(张有魁将泥塑转化的《洗衣店》、刘庆元将版画转化为场景叙事的《街头故事会——20世纪60-90年代的街头艺术事件》)等。

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验艺术展初步描述了当前的中国实验艺术状貌,它展示了一场发生于艺术内在需要的时代变革,它所显现的不仅仅是这一部分投稿作品和入选作品的状况,也是整个中国艺术现场经历了40余年改革开放的历史见证。它产生在中国的现实经验里,它发生在学院的美术教育里,它因中国与世界的对话和交流应时而生,它不仅发生在今天,它就在20世纪80年代向我们走来,它在中国的整个艺术洪流中不断对话、不断反思、不断革新,一步一步改变着我们理解艺术的思维,又一点一点地让我们热爱艺术的激情更加充沛起来,我们的艺术生态变得更加丰富、充满活力和热情。

实验,是人类面向未来的一种动力,是迎接未来挑战的方法;实验,作为人类从远古走来的文明进步的推动力,也继续推动今天走向未来。在艺术上,实验成了它生命延伸和激越奋进的源泉。实验艺术在中国,是一项走向未来的艺术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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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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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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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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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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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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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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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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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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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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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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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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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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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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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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