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人语 | 炁象·埴象——-马路&吕品昌的艺术

本次展览是“中央美术学院造型艺术年度提名展”的第10届,展出造型学院院长、油画系主任马路和造型学院副院长、雕塑系主任吕品昌两位老师的作品。

“中央美术学院造型艺术年度提名展”在艺术界享有很高的学术声誉,因为严格的遴选标准和参展艺术家在本领域内所取得的杰出成就,使得这一年度提名展不但成为中央美术学院内部推介、展示本学院教师作品的一个品牌展览,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参展艺术家所在领域艺术发展的新趋势,从而成为了中央美术学院整体学术形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炁象:马路艺术十年

马路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首位公费留德深造并第一个将德国新表现主义风格带入中国的艺术家,他自己的艺术也一度因新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等艺术形式的探索而闻名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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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   化  丙烯、综合技法  100×140cm  2017年

本次展览展出的却不是这些,而是马路2010-2020年十年间创作的新作。对于这些新作,马路拒绝将其贴上“抽象”的标签,因为“我的作品里面有光、空间、质感、形态,这些都是具体的”;马路也同样抛弃了“意象”的归类,因为他的作品并不是完美再现头脑中的事前构思,而是一种顺势利导发现未知的过程,不到结束,艺术家自己都不知道作品最终的面貌会是怎样。于是,马路发明了“炁象”这个概念来指称自己的艺术。

“炁”是古语,读气,有多重含义,而在原初的语境里更多的是一种哲学概念,可以指构成宇宙万物的物质性的东西,如道家所说的“先天一炁”,也可以用来指人的主观精神,如孟子所说的“浩然之炁”。在现代汉语中“炁”大体同于

“气”,但在语意上几乎没有了原初哲学概念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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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  碧天浊浪  丙烯、综合技法  110X210cm  2017年

马路将“炁象”定义为:能量的相互作用产生了形象,是大千世界最本质的象,多变、无固定形态。“炁象”也是形象之所以形成的过程。能量是其前因,是活的,形象则形成之后的象,是死的。形象若要活,必有能量参与其中。“炁象”是生命之象。

“炁”、“象”合在一起,表明了马路最近十年艺术探索的核心特征:尽管他用光、明暗、空间、质感这些西方古典艺术的再现技法,但却再现了一种自然和人工一起创作出来的景观。因此,在马路的这些作品里,自然获得了自己的生命,人为的因素则是获得了自然的永恒性。这些作品也由此表征了马路思考人与自然关系的具体探索路径。

按照时间和自身逻辑发展的顺序,我将马路的这些作品分为那系列、听系列和重叠系列。

那系列是马路从表现和超现实走向新阶段的开始。“那”是彼岸,是不可控的东西,是未知领域的另外一个时空,是真正的彼岸,它甚至比人的精神和灵魂似乎还要高。自那系列开始,马路作品的表现对象从对人和社会的思考转向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探索。

听系列是那系列的延续,是一个更加思考“我”与“非我“之间关系的过程,是一个更加追逐内心感受的过程,并且把内心的感受转化成可见的视觉形象。究其根本,马路是想要知道人与自然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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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  残阳照重云  丙烯、综合技法  90X120cm  2016年

重叠系列则是更为综合的生命体验,是对自然世界和人的综合性认知之后的视觉性呈现。这种重叠有别于简单的叠加,而是在一个面向上集合了无数面向的反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辉映融合但不重复。

按照艺术史的脉络,艺术的演进很大程度上是价值观变化所引起的一系列变革。相对于庞大的西方现代主义艺术和中国传统艺术这两个体系,马路的艺术恰恰提供了一种新的价值观:对未知的发现,并且探索了一套成熟的语言技法,紧随其后的是观看方式的变化。正是这些因素使马路的艺术在艺术史的长河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一定程度上标示了艺术史演变的轨迹。


埴象:吕品昌艺术三十年

吕品昌是将中国传统陶艺进行现代转型并取得杰出成就的代表性艺术家。我用“埴象”这一崭新的概念来指称吕品昌近三十年来的陶艺探索和所形成的作品面貌。

“埴”是古语,《说文解字》将其解释为“粘土也。从土,直声。”意思就是“细密的黄黏土。形声字,土为形符,直为声符”。“象”是一种惯例的说法,“埴象”这个概念包含了吕品昌陶艺的三个核心要素:中国的、陶土的、匠心的。

本次展览展出吕品昌近三十年的代表性作品,分三个板块:原型·复制;规制·自由;博弈·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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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品昌  中国写意no.48-鉴宝者  青铜及陶瓷现成品 950x60x250cm  7510x120x150cm  2011年

原型·复制部分展出吕品昌最为晚近的作品,艺术家在这些作品里探讨了当今在数字技术支持下的工业复制与原型的关系。在吕品昌看来,手工操作的过程总能激起无限的创作欲望,因此,他将原本的完成品复制转换到对创作过程的瞬间固化,从而以雕塑的形式为艺术家的主体创造性在大工业复制的背景上建立起一座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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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品昌  金砖no.2  钢玉瓷   45x45x10cm(9块)  2016年

规制·自由部分展出《金砖》、《历史景观》、《触摸世界》、《太空计划》四个系列的作品。在这些作品里,艺术家一方面回望历史,一方面直面当下社会,在由古及今的历史长河中,考察中国传统文化中既有强制性的约束又有奔腾不息的生命活力的两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辩证因素也可以被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绵延几千年的内在历史驱动力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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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品昌  捆绑的形体no.3   钢玉瓷   55x45x45cm   2016年

博弈·张力部分包括《捆绑的形体》、《璧》、《阿福》、《中国写意》四个系列。这个部分着重强调吕品昌几十年来致力于展开以形式因素的意蕴化和形式意趣的民族化为目标的纯化语言的探索。在吕品昌看来,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方面,一旦到极致的时候,一方就必然走向相反的方向,探索这两种力量的交合或者博弈的视觉呈现方式,对于他来说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艺术课题。

尽管两位艺术家的艺术形态不同,一个是绘画,一个是雕塑和装置,然而他们却有着关键的共同点,那就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统摄的创作思想。马路的“天人合一”将绘画从宣泄主体情绪的窠臼中解放出来,转而成为个体艺术家的悟道方式;而吕品昌在“反者道之动“的思想下使中国传统陶艺的现代性走上了与西方现代主义中的陶艺创作截然不同的道路。两位艺术家在各自领域的探索和所取得的成就不仅仅关乎自身的创作实践,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指示了一条民族化的中国当代艺术之路。

红 梅

中央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导

中央美院美术馆理论出版部主任

2020.6-9月 疫情·暑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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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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